路加福音 7:13 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

拿因城是一座位於拿撒勒東南約八公里的小城,現今在拿撒勒以南數哩的耶斯列平原上,位於小黑門(Little Hermon)的邊緣,一般人都接納它就是《路加福音》所敘述的地點(路7:11)。在希伯來文的Naim裡,意思是使人愉快的綠茵之地,和該地區怡人的景色十分貼切。有人以為她就是舊約裡提到的書念,就是為先知以利沙預備小樓的婦人住處,她的兒子也曾經死了,後被以利沙救活(王下4)。

這個故事最動人之處在於沒有人向耶穌求什麼,寡婦己經傷心欲絕,圍觀的人也都心感不忍。就在這時,耶穌來了,祂一看到這樣的情形就憐憫那寡婦。耶穌叫她不要哭,然後吩咐死人起來。在一片絕望的淚水裡,眾人領受了從耶穌而來的愛和希望。這真是「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的最佳寫照。在人類的有限裡,我們何等需要神的憐憫。

緊接著就是被希律關在監裡的施洗約翰派門徒去問耶穌,「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耶穌的回答對我們的意義可能不如對以色列人那麼大。因為在舊約裡,以色列人都期盼著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快快來臨。施洗約翰為耶穌施洗時相當確信耶穌就是神的兒子,但是他的心裡還是有那麼一點疑惑。我們對信仰也會如此吧,有時信心滿溢,有時又一點信心也沒有。

耶穌的回答有何等別意義呢?祂回答:「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這些事對約翰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呢?在死海古卷的「4Q521」文獻裡,告訴我們當時普遍相信真正的彌賽亞必然要做到四個神蹟,稱為「彌賽亞的四個神蹟」(The Four Miracles of the Messiah)。至今2000多年過去,也只有一人真的完成了這四個神蹟的條件。

真正的彌賽亞要做到哪四個神蹟呢?就是1.醫治大痲瘋 2. 驅趕啞巴聾子鬼 3. 醫好生來瞎眼的 4. 使死了至少三天的人復活 。這就是回應〈以賽亞書〉35章4-6節裡寫的:「看哪,你們的神必來報仇,必來施行極大的報應;祂必來拯救你們。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啞巴的舌頭必能歌唱。」 所以有了這個背景,我們這些外邦信徒才明白耶穌的回答有何意義了。祂就是在告訴施洗約翰:不要疑惑,我就是以賽亞所說的彌賽亞。

猶太人稱大痲瘋為「神的手指」,從摩西、米利暗和烏西亞王的例子裡,猶太人認為大痲瘋病是從神降下的,唯有神能收回使他潔淨。但在以色列家從沒有大痲瘋病人得潔淨的,所以必定只有真正的彌賽亞才能使大痲瘋病患得潔淨。所以我們也明白了,為何耶穌一定要等拉撒路死透了,在墳墓裡三天之後才讓他復活。其他兩件事又何嘗不是如此?都是在向猶太人表明祂就是真正的彌賽亞。

當耶穌使拿因城的寡婦之子死而復活之後,中文說眾人感到驚奇,英文說Then fear came upon all(眾人感到敬畏),但是都有同樣的結果,都歸榮耀與神。這事讓有的人想起大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他們都曾經使死亡的少年人復活。因此他們又說:“神眷顧了(has visited)祂的百姓!耶穌曾宣告:“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祂也以實際行動彰顯祂就是掌管生命大權的神。願我們的信心都建立在這位真正的彌賽亞身上,永不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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