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已逝,诗歌永存:记《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作者的短暂一生及福音事工

作者:徐彬

前言▶  1982年7月28日傍晚,一架双引擎小飞机,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座私人机场刚起飞才不到30秒就失控下坠,坠机后所产生的火焰顿时化作冲天而起的炽烈火海;片刻间,机上所有乘客连同驾驶员一起被大火无情地吞噬。在这场空难中不幸丧生的乘客中就包括我今天要介绍的年轻福音音乐家基斯·格林(Keith Green 1953-1982) 。尽管他的生命定格在28岁那年,但他生前所创作的诗歌却并没有因为这场空难而化为虚无,而是穿越了时空和死神的屏障,在无数后来人的心灵深处回响,激励着人们去回应上帝的呼召,活出与福音相称的生命。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他那短暂但却璀璨的人生之路,并了解他这首用生命之光所写的灵魂之歌 《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Create in Me a Clean Heart)。

(一)少年和神童

基斯·格林195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的希普斯黑德湾(Sheepshead Bay)一个犹太裔的家庭,3岁时随家人搬迁至加利福尼亚毗邻好莱坞的圣费尔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定居。他的父亲在洛杉矶音乐制作行业工作,母亲是乐队的一名歌手,外祖父更是一家摇滚唱片公司的创始人。家庭厚重的音乐氛围早早为他埋下了艺术的种子。

在我介绍过的众多圣诗歌作者中,虽不乏自幼展现音乐天赋者,但能称得上音乐神童的却是凤毛麟角,但格林却当之无愧。他2岁时唱歌就能够跟上音准;6岁起就开始自己创作歌曲,并先后学会了钢琴与吉他;8岁首次登台参与演出舞台剧《杜鹃之时》(The Time of the Cuckoo);10岁在《音乐之声》剧中担任角色;到11岁时,他出色的歌唱才华已引起伦敦知名唱片公司“Decca Records”的注意,主动与其签约,并于次年为他发行了个人单曲《Cheese and Crackers》。一时间,格林成为美国青少年中的耀眼新星。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者协会(ASCAP)接纳他成为该协会最年轻的成员;《少年郎》(Teen Magazine)杂志将其照片作为封面;《杰克·本尼秀》(The Jack Benny Show)和《乔伊·毕晓普秀》(The Joey Bishop Show)等知名电视节目也纷纷邀请他出镜。

下图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一本《少年郎》杂志封面以及《杰克·本尼秀》主持人的照片

(二)迷失和救赎

然而,年少就出名也导致了格林在音乐之路上很快就碰到了“瓶颈”。几年后唱片行业因为不知道该如何给他这个年龄层次的“艺术家”包装定位,而逐渐失去了和他合作的兴趣。与此同时,格林自己对将来的发展前途也开始感到迷茫,沮丧地认为在音乐这条路上他已经走不下去了。

此后的格林,生活轨迹开始急转而下。那时的美国恰逢“嬉皮士”潮流兴起,于是他也被其所裹挟,在15岁那年离家出走,去追求所谓的完全的个人自由。在那时的他热衷于旨在突破传统两性关系道德约束的“自由之爱运动”(Free Love Movement),甚至还不惜去尝试毒品和迷幻药物,试图在迷失中去寻找自我。

在那段叛逆的岁月里,格林的内心其实从未真正平静过。他父母亲虽然是犹太人但却是新教“基督教科学派”(Christian Scientists)的信徒,因此从小他就对新旧约圣经的教导就略有所知。在他心灵深处仍然没有泯灭找到精神归宿的渴慕,也期盼能够真正找到可以承载他音乐灵魂的更高人生目标。就在这时,一位年轻女子走进了他的生命,那就是后来成为他妻子的梅洛蒂. 斯泰纳 (Melody Steiner)

梅洛蒂的家庭背景颇具传奇色彩。她父亲在二战时期是美军海军陆战队的一名老兵,战后曾以狩猎捕鱼为生,后转行当工人。母亲是犹太人,其父曾是沙俄时期的犹太“拉比”(教授圣经的老师);后因社会上的反犹浪潮而被官方迫害甚至追杀,携家带口经历艰难险阻终于在乌克兰的敖德萨港搭上最后一艘犹太难民船,辗转来到美国。梅洛蒂的母亲便是他们抵美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长大后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作为犹太人家的孩子,梅洛蒂从小对耶和华上帝的概念并不陌生,也曾经去过犹太教教会的安息日学校,但总觉得神离她很远。年轻时她一度迷上东方哲学和占星术,甚至还曾经随一些佛教徒赴日本朝圣,试图探寻大千世界背后的奥秘。大学毕业后她曾在洛杉矶好莱坞的一家服装公司做设计师;后来去了一家影音制作公司;同时也是一名业余作曲家。就在那里,她遇到了格林。因为在文化、音乐和对灵性世界的探索上有着诸多的共同爱好,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于1973年步入了婚姻殿堂。

婚后这对年轻的夫妇一直没有停止他们过去的精神探索之路,也去过好几个教会。但每当牧师讲到耶稣的神性时,他们就会离开,直到在一年半后的某一天,一位名叫肯·古利克森(Kenn Gulliksen)的人邀请他们参加一个叫“葡萄园”的家庭查经班(Vineyard Bible Study;后发展成为“葡萄园教会”)。就在那天晚上格林被圣灵感动,欣然举手决志,承认自己是个得罪神的罪人,愿将生命交托于耶稣基督。当梅洛蒂看到丈夫决志时也有心动,一度想举起手来;但一想到自己犹太人的身份和家族当年受迫害的历史,便在犹豫中放弃了。但到了第二周查经时,她和丈夫一样勇敢回应了福音的呼召,承认耶稣就是圣经中犹太人数千年所盼望的那位救主弥赛亚。几个月后他们双双在附近的海水中完成了受洗;从那一刻起,他们的生命彻底得以转变,成为在基督里重生的犹太信徒。

上图为格林和梅洛蒂热恋时所摄的照片

(三)事工和使命

不同于许多信主后便一心专注于圣诗创作的音乐人,信主之后格林首先是身体力行去活出基督徒应有的生命见证。他和妻子经常敞开家门,挨家挨户地邀请社区的居民前来共享餐点,然后一同研读圣经。有一天他俩在路上遇到一名逃离家暴的年轻孕妇,于是便把她带回家中居住,亲自照顾她。接下来他们又主动去街头寻找那些吸毒成瘾、意外怀孕及无家可归的”问题”青少年,把他们接到家中,用爱心和关怀陪伴他们,引导他们去认识耶稣,从而悔改归正。为了容纳和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他们陆续租用或购置了六套房屋,并添置了许多三层床来供这项事工所用。同时,他们还争取到一些企业捐赠的无标签罐头和食物,来保障所有入住者的生活供应。不久之后,他们接纳的人数已经达到75人之多。

1977年,格林和梅洛蒂将这项事工正式命名为“末日事工”(Last Days Ministries),并且专门为其创办了一份同名刊物。同时,格林还开始了他的诗歌创作和音乐事奉。信主之后,格林不再将音乐当作荣耀自己的工具,而是视其为敬拜神、服事人、呼召人信主的恩赐。他创作的许多诗歌也很快列入福音音乐流行榜的前列。

随着“末日事工”入住者人数的扩大,格林夫妇越来越意识到需要远离城市的喧哗和诱惑,找到一个更大更安静的事工厂所的重要性。到1979年他们终于在德州东部林德尔附近的加登谷找到了合适的地方。他们先后在那里购置了140英亩的牧场。所购地产上不但有不少住宅设施,还有一个私人机场;因此除了已有的事工也可以开放给其他教会或团契作为灵修和退修会所用。

在这片土地上,格林和梅洛蒂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了。经过他们的努力,多项建筑及设施已经建成,不少新的事工规划正在筹备之中。格林在各地举办的诗歌演唱会,也从最初的只有20人参加的小规模到后来发展到最多时有一万二千人与会的大型活动。进入1982年后,他俩计画在秋天举办一次旨在号召信徒走出舒适区去面对世界挑战的大型诗歌巡回演唱会,为此已经预定了各地相关的场所… 。

下图为格林在德州的事工团队集体照

(四)悲剧和原因

然而一场悲剧就在此时骤然来临。那就是本文一开始所述的坠机事件。笔者综合了包括官方坠机调查报告以及格林遗孀梅洛蒂的回忆,尽可能将那天的悲剧发生过程及事故原因还原如下。

1982年7月28日那天,格林的基地迎来了一批客人,他们是约翰·斯莫雷(John Smalley)夫妇以及他们的子女。斯莫雷是格林在加州葡萄园教会时就认识的“植堂牧师(“Church Planter”,即专以开拓新教会为己任的牧师),此次是前往康涅狄格州的途中,顺道来探访老友并参观他的事工基地。热情好客的格林早前就承诺过要带他们乘飞机俯瞰牧场;斯莫雷2-12岁的六个孩子,更是为此兴奋不已。

接近傍晚时分,格林打电话给飞机驾驶员唐·伯梅斯特(Don Burmeister),让其做好飞行准备。临出发前格林还赶回家中,想带上全家人陪同客人一起飞行。无奈当时梅洛蒂已经怀孕六周,随行很不方便;小女儿丽贝卡(Rebekah)才一岁又离不开母亲,最后只是带上近四岁的乔西亚(Josiah)和2岁的贝斯(Beth)同行。

此时离落日还有一小时,能见度良好。主客11人先后登上了那架租赁的塞斯纳414双引擎飞机。七点一刻左右飞机开始在跑道上滑行,转道后引擎开始轰鸣,接着机头抬升,机身离地起飞。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就发生了。起飞才二十几秒,飞机就随着不正常的剧烈震动而突然失去升力。紧接着飞机就开始倾斜下坠,并在距离起飞点仅4223英尺处撞上了附近森林一棵30英尺高的树;因起飞前刚装满了燃油,飞机落地后随即引起了冲天的熊熊大火,机上连同驾驶员在内的12人无一人生还….。

事后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完成的调查报告(编号FTW82AA299)表明,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是飞机严重超载。该型号的飞机设计是7人座,但登机人数却有11人,按旅客总重量核算超载多达455磅。驾驶员虽然是从空军飞行员退伍,但却没有参加过塞斯纳机型的飞行训练学校课程以及相关的安全培训;驾驶机型的飞机也仅有59小时的副驾驶和2小时正驾驶的飞行经验。此外,机上乘客所坐位置前后分布的不平衡,以及飞机的“短距离起飞和着陆装置”(STOL)可能未加启用等因素也是造成飞机失控的间接原因。

下图为飞机坠毁现场所摄的照片

(五)诗歌和影响

尽管这场空难悲剧夺去了基斯·格林年仅28岁的生命,但他生前所创作的诗歌和音乐却不但没有随之离去,而是如同明亮的晨星,引导了无数人的信仰探索之路,并激励了千万信徒的属灵生命成长。

在格林和两个孩子去世以后他的妻子梅洛蒂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人伦之痛而继续将格林的事工推动下去。当年秋天她在全美各地举办了纪念格林的巡回音乐会,吸引感动了三十多万观众。同时,她精心整理了格林的生前的作品并以《耶稣命令我们去》(Jesus Commands Us to Go)的专辑名,在1984年予以出版。在这本诗集中收集了许多格林当年的成名曲,其中包括《你把爱放在我心》 (You Put This Love in My Heart)、《柔软你的心》(Soften Your Heart)、《美丽的神》(Oh Lord, You’re Beautiful)、《爱的突破》(Your Love Broke Through)、《安息在光里》(Asleep In The Light)等。但时至今日在世界各地教会传唱最多的还是这首《求主为我造清洁的心》(Create in Me a Clean Heart)。

诗歌的歌词是取自《诗篇》51篇的10-12节,这是当年大卫在被先知拿单指责通奸和谋杀罪后,祈求内心的洁净和恢复与上帝关系所发出的迫切祷告。在整个大卫诗歌中,这段经文的属灵影响力被人认为仅次于诗篇23篇。经文是:「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虽然史料上并没有留存格林为何为这段经文谱曲的记录,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前面介绍的内容来探索他创作时的心声,因为大卫的这段祷告也是他个人的信仰旅程与事工宗旨的真实写照。他年少时曾迷失在罪中,后来经历了神的赦免与救赎;信主后他所创立的“末日事工”也是要将福音的大能带给那些仍被罪捆锁、活在黑暗中的人。正因为有这些深刻的属灵经历,格林才能在创作中与大卫诗篇中的祷告情感产生强烈共鸣,从而谱写出这首打动了无数人的旋律。

如果要用一个辞汇来概括格林诗歌的旋律特点,那就是它的朴实。他在创作中从不追求复杂的编曲,而是通过朴实无华的旋律去配合歌词的内容,以增强诗歌的属灵信息,唤醒人们对神的敬畏与回应。在这首诗歌里他就是使用了这种方式使大卫的祷告成为全诗的焦点,并通过不断重复及如泣如诉的旋律,去突出大卫向神认罪、悔改、祈求时发自内心的那份恳切与谦卑,以及愿意洁净自己,继续亲近神事奉神的真诚和坚定,从而使其成为祷告诗歌中的难得佳作。

诗歌发表后迅速流传开来,并被翻译成各国语言,成为无数教会和敬拜聚会中的经典曲目。诗歌清楚地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一个人无论是犯了何种罪过,只要真心悔改,上帝必赦免他,赐给他清洁的心和正直的灵来充分享神的救恩之乐。由此这首诗歌也成为无数信徒在软弱、悔改、寻求更新之时的共同祷告。在美国印第安那州得监狱里,这首诗歌甚至还成了那些渴慕得到救赎的犯人们最喜欢的歌曲。

格林在诗歌音乐布道会上弹琴和歌唱的照片

(六)生命和永恒

格林之所以能够在他短暂的生命中创作出众多的感人诗歌是和他在创作时真诚的态度和在信仰上严格的自我要求分不开的。一位曾在“末日事工”与他同工过的弟兄这样评论格林,说“他在台上和台下完全是一样的;你所看到的就是他;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真诚和真实的。”格林本人也这样说过:“如果你用嘴赞美和崇拜耶稣,而你的生活没有赞美和崇拜他,那就有问题了!”他一直坚持把“荣耀那唯一配得荣耀的圣者”作为“音乐事工者最重要的目标!”为了让他的诗歌能够更加符合神的心意,他在每次录制作品期间,都会组织同工为其祷告。他曾经对喜欢他的音乐的听众这样说过:“如果我的音乐和我的人生无法激起你们对上帝的渴慕之心,或者不能让你们更彻底地献身于耶稣,那么我会后悔自己的创作和录制,哪怕只是一首歌!” 为了洁净自己的服事之心,他还毅然决定停止了向公众出售他的唱片,改为“自由奉献”模式;任何人无论贫富,只要愿意听都可以免费索取。而这种艺术与生命的高度统一,正是格林的诗歌音乐能够特别感动人心的奥秘。

在结束本文前我想有些读者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上帝为什么在那天没有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28岁的生命正是年富力强服事主的大好时期,如此年轻的生命在这样的惨剧中离世实在令人痛惜!对此笔者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但我明白,信徒的死亡在常人的眼中或许是生命的结束,但在神的眼中,却是进入荣耀的一道门槛。正如《启示录》中所记:「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我更相信在那熊熊大火燃烧前那瞬间,格林的灵魂已被神接回了天家,从此在天堂和天使一起继续用他的诗歌和歌声在敬拜赞美主。

格林生前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并不合他那时年龄的话:“当我死的时候,我只希望人们记住我是一个基督徒。” 谁也没想到这句话竟成了他留给世界最朴素、也是最真实的自白。离他去世的时间已经过了四十几年,如今世上无数人仍然还记得他的名字,他曾经说过的话,和他在主里忠心的事奉,还在唱他创作的诗歌;而且总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天上永恒的家乡见到他,与他一起赞美敬拜我们的主耶稣!阿们!

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首诗歌。

一首在葬礼上常唱的诗歌《同聚美地》

作者:徐彬

引言:在1867年一个冬日的午后,在威斯康辛州埃尔克霍恩(Elk Horn)小镇的一家药店里,店主和一位客人之间彼此闲聊的一句话,竟然促成了一首圣诗的诞生,一直流传到今日,甚至还成为人们在追思亲人离世时常唱的诗歌之一。它就是我今天要介绍的《同聚美地》(In The Sweet By and By;也有译成“赞慕福地”)。而这两位因聊天而载入圣诗史册的男人就是桑福德·贝内特(Sanford F. Bennett 1836-1898)和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 1819-1875)。

(一)

我还是依我的惯例先来介绍诗歌的词作者贝内特。他1836年出生于纽约州马丁斯堡,两岁时随家人迁至伊利诺伊州普莱恩菲尔德。因家境贫寒,他少年时需在农忙季节协助家中农务,仅在冬季才能前往学校就读。16岁那年他进入相当于大学预科的沃基根学院(Wauconda Academy)学习。毕业后他先是在沃基达的一家学校担任了一段时期老师,接着在1858年被密歇根大学正式录取,成为一名医科专业的学生。眼看长久以来期望成为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的梦想在不远的将来即将成真,然而就在读医期间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以至于他不得不中途休学。

离开学校后贝内特曾先后担任过一家学校的校长以及一家报社的副主编。南北战争爆发后,他在1864年加入了属于北方反奴隶制阵营的威斯康辛志愿军,成为第40步兵团的一名少尉军官。二年后内战结束,他选择在威斯康星州的埃尔克霍恩定居,并在当地开设了一家药店。在此期间,他一边在药房当药剂师,同时又利用冬季学期在芝加哥的拉什医学院(Rush Medical College)继续深造,并且终于在1874年获得了医学博士(M.D.)的学位。

医学院毕业后贝内特开始了他的行医生涯。在之后的十几年生涯中他一直默默无闻地为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并在业余时间里继续从事文学写作,包括创作诗歌。随着年龄增长,贝内特本已脆弱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最终于1898年6月因病去世,享年62岁。

在贝内特的一生中,因为他经历过战争的残酷和血腥,同时自己又长期深受身体疾病的折磨,故他对人生的苦难和生命的脆弱有着比常人更深的体会。这种切身的感受,使得他无论是在经营药房阶段,还是在行医期间,对前来求助的病人和身边的朋友总是怀着格外的同情与关怀。而正是这份仁心,使得他与许多人都成为有着良好互动及可交心的朋友,其中就包括那天的药房来客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两人合作创作了不少赞美诗歌。

 

(二)

接着我来介绍这位韦伯斯特。他1819年出生于美国新罕布夏州的曼彻斯特附近,自幼就展现出非凡的音乐天赋,通过自学就掌握了小提琴、长笛与打击乐器的演奏技巧。完成初中教育后他进入位于家乡不远的彭布罗克学院(Pembroke Academy)。这是一所成立于1818年的私立预科学校,以注重文学与艺术教育而闻名;在这里,韦伯斯特初步接受了学术与音乐训练,为他日后走上专业音乐之路打下了必要的基础。1840年,他前往波士顿音乐学院深造,师从美国圣乐教育改革的先驱洛厄尔·梅森(Lowell Mason)与乔治·詹姆斯·韦布(George J. Webb)等大师。毕业后他一度活跃于美国东北部的音乐界,指挥过一个名为“欧洲人”的四重奏乐团,并作为歌手在各地巡回演出,深受观众喜爱。

然而在39岁那年他患上了一种被称为“密西根湖喉炎”(Lake Michigan Throat)的支气管疾病,从而被迫放弃了他所喜爱的歌唱生涯,并把事业的重心转向到作曲领域。他一生中先后创作了超过一千首的歌曲,涵盖了民谣、圣诗、清唱剧等众多领域。

韦伯斯特在创作这首《同聚美地》之前已经是一名知名的作曲家。他的成名之作是一首名叫《洛雷纳》(Lorena)的歌曲。此歌的歌词是出于俄亥俄州一名年轻的牧师之手,他的名字叫亨利·韦伯斯特。当时他因思念迫于家庭的反对而另嫁他人的女友而写下了这首抒情长诗。该诗在1856年经韦伯斯特谱曲后迅速风靡全美,特别是到了南北战争期间,这首歌还成为双方士兵们最为喜爱的曲目之一。甚至还有人将这首歌归于南方阵营之所以战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那些远离家乡作战的军人每当听到这首歌,都会特别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女友,从而失去了战斗力。据说在具有决定性的关键一战亚特兰大战役(Battle of Atlanta)中,被击败的南方军队就是在沮丧中唱着这首歌退出了战斗。1937年拍摄的那部反映美国内战历史的史诗电影《飘》(Gone with the Wind)中,有一个情节也特地采用了这首歌曲的旋律来作为配乐。

1857年韦伯斯特搬到埃尔克霍恩定居。他在这座只有两百多户住家的小镇里创办了一个沙龙,吸引了许多的文学和诗歌的爱好者加入,其中就包括前面我所介绍的药店主贝内特。虽然两个人年纪相差了十几岁,但因为在诗歌创作方面的共同兴趣成了经常见面的好朋友;一个人负责写诗,另一个则为其作曲;创作完后就将诗歌印成活页歌单,在教会和民间传唱。身体欠佳的韦伯斯特也常常从学医的贝内特那里得到许多帮助。

(三)

现在就让我们回到贝内特和韦伯斯特两人创作这首《同聚美地》诗歌的具体情形。时间是1867年夏秋间的一个上午。那段时期两人正在合作编辑一本主日学的诗歌集。贝内特在多年后的一篇回忆文章生动地描写了这首诗歌的创作过程。他这样写道:

「韦伯斯特先生性情极为敏感,情绪容易波动。每当他陷入低谷,世间万物在他眼中便蒙上阴霾。我深知他的脾性,一见他神色黯然,便知他又被愁绪缠绕。我知道此时只需给他一首新诗来谱曲,便能令他重新振作起来。那日,他走进药店,默默站在火炉旁,背对着我站着。我从书桌前抬头问道:“韦伯斯特,这回又怎么了?” 他低声答道:“没什么,不久之后就会好起来的。”(It’s no matter. It will be all right by and by.)」

(笔者注:“By and By”是十九世纪在日常生活和诗歌中常用的一个副词短语,意“不久之后 / 将来某个时候” in the near or indefinite future)

「他的这句话如同一道太阳的强光闪现在我的脑海中,写诗的灵感瞬间涌现。我脱口而出:“‘In the Sweet By and By’——这难道不是一个绝妙的诗歌标题吗?”“或许吧!”他依然兴致索然地回应道。我立刻转身提笔,一气呵成将心中浮现的灵感写成了这首诗歌。当我将写好的诗句递给他时,他的目光立刻明亮起来。他大步走到书桌前开始谱曲,接着又拿起随身带来的小提琴试奏旋律,并随即写下副歌的音符。完成谱曲后正好有两位朋友也来到药房,于是我们四人就一同试唱起了这首新作。整个过程只用了短短的三十分钟。」(笔者译自《My life and the story of the gospel hymns 》By Ira David Sankey,Harper & Brother Publishers, 第149-151页)

▲以上是一幅反映在贝内特药房里四个人试唱这首诗歌的版画

(四)

《同聚美地》

有一地比日中更光耀,虽遥远我因信望得见;
我天父在那地常等候,早为我备安宅于里面。

到美地齐歌咏而颂赞,同众圣徒喜乐到万年;
真快乐有永远之生命,无惧怕,无忧愁,无挂念。

我圣父在高天何慈爱,将至尊独生子降于世;
开福源一直流至万代,主恩惠要赞美永不止。

(副歌)
到日期,乐无比,与众圣徒聚会在美地;
到日期,乐无比,与众圣徒聚会在美地。

就这样,一首传世的诗歌就在这小镇药房里经过这两个男人看似不经意的对话而来到世上。当他们四个人试唱这首诗歌时,正好贝内特的内兄克劳斯比(R. R. Crosby)走了进来。他听完他们唱后,流着泪地预言道:这首诗歌定会“流芳百世!”(immortal)

果然,当诗歌于1868年发表在那本名叫《Signet Ring》的歌本之后,很快就流传开来。两个星期之后,街上就有孩子们在唱这首诗歌;数年之后诗歌更是被翻译成各种语言,传遍了世界;甚至有报纸这样报导说: “日光照耀之地都在唱这首诗歌”(sung in every land under the sun.)。

▼以下是出现在早期歌本中的这首诗歌

(五)

这首诗歌当年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固然与美国民众刚刚经历南北战争的剧变和惨痛相关;无数在战争中失去亲人或在社会重建中陷入困境的人们,因着这首诗所传递的盼望与安慰而获得心灵的抚慰。然而,使其能够成为历久弥新的经典圣诗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诗歌的内容清楚地诠释了基督教信仰中关于生命终极归宿的核心价值:即基督徒在世上不过是客旅,我们真正的家乡是在天上。在这天上的家乡,正如圣经所描述的,“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启示录21:11);在那里,“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示录21:4)

贝内特在诗歌中正是这样讴歌描述了那番美景:那里是“一片比白昼更璀璨的乐土”(a land that is fairer than day);在那里,“天父正在等待着我们,并为我们预备好了安居的地方”(The Father waits over the way, to prepare us a dwelling place there);“我们将在那美地歌唱,祝福的歌声悦耳悠扬”(We shall sing on that beautiful shore.The melodious songs of the blest.);在那里,“我们的灵魂将不再会忧伤,也无需为求得安息的福分而叹息惆怅”(And our spirits shall sorrow no more,Not a sigh for the blessing of rest.);“在那甜蜜的将来”(In the sweet by and by),所有神的子民“将相聚在那美丽的彼岸”(shall meet on that beautiful shore),一起“把我们的感恩和赞美献上”(To our bountiful Father above,We will offer our tribute of praise),并永远与主同在,享受那无法比拟的荣耀与福乐。(以上歌词为笔者根据英文原作翻译)

正因为这个聚焦于天家盼望的主题,《同聚美地》也成为欧美临终关怀机构及基督徒葬礼中经常使用的诗歌之一。“到那日,我们将相聚在那美丽的彼岸”的诗句,成为无数基督徒在悼念逝去亲人时最能够抚平悲伤、点燃希望的精神寄托。

当然这首诗歌之所以成为经典,也离不开韦伯斯特赋予的旋律魅力。这位长期饱受疾病折磨、常陷于忧郁的音乐人,他的生命经历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对安息与光明的深切渴望。他把这些情感化为感人的音符,倾注在贝内特所写的诗句中。诗歌发表后不久即被美国著名的音乐编辑弗伯特·梅因(Hubert P. Main)注意到。他为韦伯斯特这首即兴而成的曲调精心完成了编曲(Arrangement), 在保持原有风格的基础上加上了前奏、尾声与过渡等音符,并编配了四部和声,从而使作品更富有层次与张力。经他编曲后的主旋律简朴却不失能量,节奏流畅并富有感染力,平稳的基调中蕴含着强烈的渴盼;到了副歌部分则随着旋律的升华,仿佛天门启开,传来众圣徒在彼岸重逢时雀跃欢呼的回响;整首诗歌的旋律和歌词彼此相互辉映,成为一段动人的信仰告白。

结语:写到这里,笔者不得不由衷地感叹,神常会在人软弱和迷惘的时候,用一种看似不经意的方法来点燃我们心中那不灭的信心之光。在以上的故事中,神就是这样借着这两位有着各自软弱的平凡人,在那个平凡的日子和有限的空间里,通过一段普通的对话而孕育出了这首穿越时空的诗歌,成就了对无数后人的非凡安慰与激励。

亲爱的弟兄姐妹,自这首诗歌问世至今,已经一个半世纪过去了。虽然如今我们的物质生活和科技进步已经发展到何等的程度,但人们的内心仍然还有太多的不平安;我们的所处的这个世界仍然和过去一样,充满著各种冲突、动荡,甚至是血与火的争战。愿这首诗歌的旋律与信息常常在我们的心中回荡,提醒我们奔走天路过程中,无论遇到何种环境都能够从神的应许中得着坚固的信心,将眼目定睛于天上那永恒和美好的家乡,“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  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们)来得的奖赏”,直到那一天——在那片美丽的乐土上与主耶稣永远相聚的日子来临!

 

中文视频

英文视频

面临当今世界风云变幻,让我们一起高歌《主活着》

作者:徐彬


引言

近段时间以来,围绕美国的两党政治和领袖人物、俄乌战争的解决方案、因特朗普总统发起的关税大战而引起的各国股市大震荡,以及中美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不断揪动着海内外华人的内心,因此产生的观点纷争立和对也充斥着华人的各种资讯群; 一些基督徒也其中不可自拔,甚至有些人也因此影响了自己对基督的信仰根基。就在我为此感到忧虑和困惑之际,一首熟悉而温暖的旋律悄然在我心底响起,那就是《主活着》(英文名为“He Lives”,中文直译应为“祂活着”)。这首诗也是诞生在充满社会动荡与信仰危机的时代,作者是美国牧师兼作曲家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写下的这首诗歌,在近百年的历史长河中给无数挣扎在迷茫和黑暗中的人带来极大的安慰、激励和信心。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作者的人生,去理解他的成长经历以及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

(一)

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1887年1月21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春山镇(Spring Hill)的一个幸福家庭。父亲斯坦利·弗兰克·艾克理(Stanley F. Ackley)是一名才华横溢的音乐家;母亲奥菲莉亚·科格斯韦尔(Ophelia A. Cogswell)虽然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但却通过带领读经和言传身教的方式,为子女的成长奠定了信仰的根基。在这个家中此起彼伏的管风琴奏鸣与祷告声音成了日常生活的美妙旋律。

在父亲的影响和熏陶下,艾克理很早就展现出了他的音乐天赋。十岁起他就初步掌握了大提琴的基本技法;到十五岁时,他更是学会了钢琴、簧风琴、短号、单簧管、短笛等多种乐器。

怀着对音乐事业的憧憬和热爱,艾克理在19岁时考入位于纽约的美国国立音乐学院(Nation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of America – 该学院成立于1885年,已在1929年解散),开始了他系统的音乐学习。两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转入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继续深造,主修大提琴专业。在这座历史悠久的音乐殿堂中,他如鱼得水,沉浸在古典音乐的海洋之中,掌握了各类经典名曲的演奏技巧。

正当众人预言这位天赋异禀的年轻人将来会成为美国音乐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时,艾克理在内心深处却涌现出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呼召——那就是将自己的音乐才华奉献给基督信仰和福音事工。1910年,回到美国的艾克理毅然放弃了一片光明的世俗前途,前往位于马里兰州的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接受完整的神学装备。1914年他从神学院毕业,并被长老会按立为牧师,从此开始了他将音乐与福音事工结合的服事生涯。

下二图分别为艾克理曾经就读过的纽约国家音乐学院旧址以及现今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的校舍▼

(二)

神学院毕业之后艾克理先后在宾夕法尼亚州和加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在服事中他将自己深厚的音乐造诣融合在教会的敬拜之中,不断探索如何用诗歌和音乐去表达福音的真理,见证那荣耀和复活的基督。在他的带领之下,教会的每一次主日敬拜都成了会众的属灵盛宴。

艾克理的出色服事很快引起了当时著名大布道家比利·桑迪(Billy Sunday)的注意。桑迪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全美巡回布道团,担任团队的司琴及音乐总监。在长达八年的合作期间,艾克理不仅为布道会提供了无数次精湛的音乐伴奏,同时也配合布道的主题的需要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赞美诗歌。他创作的诗歌往往将福音的真理与信徒信仰的切身体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更能触动到听者的内心,起到福音广传、激励人心的效果。

艾克理一生中创作了一千余首诗歌。在他漫长的创作生涯中有一位重要的合作伙伴,那就是他的哥哥本特利·艾克理(Bentley DeForest Ackley 1872-1958)。后者也十分擅长演奏各种乐器及诗歌创作,兄弟俩携手共同创作了许多赞美诗歌。

在艾克理兄弟那个时代,随着美国教会的复兴,以及各种福音布道活动的兴起,人们对诗歌及相关音乐资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新兴的印刷技术和传播媒介,把优秀的作品广泛地传播给社会大众。在这一历史条件下,艾克理兄弟俩与福音音乐家荷马·罗德希弗(Homer Rodeheaver)共同创立了「罗德希弗-艾克理出版公司」(Rodeheaver-Ackley Publishing),专门从事编纂、发行各类福音诗歌和赞美诗集,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艾克理本人也通过这家公司创作发行了大量诗歌作品,其中就包括这首脍炙人口的《主活着》。

(三)

现在我们来具体探讨这首诗歌的创作背景。请读者允许我稍作铺陈,首先从艾克理写作这首诗歌时美国所经历的经济危机与国际局势谈起,因为它与我们今日所面对的世界,实在有某些相似之处。

艾克理写这首诗歌的时间是1933年复活节前夕,而那一年正是美国陷入1929年10月29日股市崩盘所引发的经济大萧条发展到最严重的时期。到前一年的1932年,美国股市相较1929年的高点已下跌了89%;全国失业人口超过1300万,数以千计的企业倒闭,国家GDP也比1929年减少了近一半。进入1933年后,倒闭的银行更已经多达5000家,社会失业率甚至高达24.9%。人们日常生活受到极大的冲击和影响,随之自杀率也显著上升。 在这之前,为了保护美国的国内经济,当时的总统赫伯特·胡佛于1930年签署实施了《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大幅提高了进口关税,由此又引发了美欧之间的关税大战,进一步导致国际贸易总量大幅萎缩,并因此在欧洲催生了民族主义与独裁极权势力的兴起,从而为日后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埋下了伏笔。

如此的社会动荡也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人心与信仰。民众在苦难与恐慌中除了对国家制度、政府能力和自由市场充满不信任的同时,不少人还开始质疑他们原有的信仰根基:“若神掌权,怎会允许这场灾难发生?”“基督信仰对现实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而与此同时,社会上达尔文的进化论、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以及理性主义思潮在青年人中大行其道,教会因此面临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艾克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写下了这首见证主耶稣仍活着的著名诗歌。

1933年4月初的一个周日,艾克理正在加州埃斯孔迪多长老会教会讲台上讲道。那天他讲道的主题是和基督的复活有关。临近结束时,台下一位年轻的犹太人学生突然对他发难,大声喊道:“我们为什么要敬拜一个死去的犹太人?” 面对这唐突的质疑,艾克理并没有退缩,而是以坚定的语气回答道:“不!我告诉你,祂并没有死,祂活着!此时此刻祂就活在我们中间!耶稣基督的活着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真实!我可以用我的经历,以及无数人的见证来证明这一点!”(No,He lives! I tell you, He is not dead, but lives here and now! Jesus Christ is more alive today than ever before. I can prove it by my own experience, as well as the testimony of countless thousands)

那次讲道结束之后,艾克理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位年轻人的信仰挑战在他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几天后,他又从收音机中听到一位号称是自由派的牧师在NBC电台节目《现代信仰与古代神话》中公开否定耶稣复活的言论。在当天的日记里艾克理记载了那位牧师那天在广播中的谬论:“所谓的复活仅是一个隐喻,基督的尸体仍旧归于尘土,但真理却一直向前。”(The resurrection is a metaphor – Christ’s body remains dust, but truth marches on.)听到这番话,艾克理顿时感到极其愤慨;他不禁将眼前的收音机摔向一旁,并大声怒斥道:“这是谎言!主活着,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真实!” 这一强烈的情感宣泄激发他产生了一个愿望,那就是要写一首诗歌来正面回击社会上对基督复活的质疑和亵渎。在妻子卡洛琳(Carolyn)温柔的鼓励下,艾克理随即就开始了创作。几分钟之后,他便用诗句和音符写下了那首著名的传世诗歌——《主活着》。

      主活着He Lives)

我事奉一复活主,祂今在世活着;
我知道祂确活着,不管人怎么说。
我见祂手施怜悯,我闻祂安慰声,
每次当我需求祂,总必答应。

在我所处环境中,主爱常在我旁;
虽然有时心烦恼,但却不会绝望。
我知救主引领我,冲破狂风怒潮,
不日我主必再来,大显荣耀。

欢乐!欢乐!众圣徒都当扬声歌唱,
当歌唱哈利路亚,永归基督君王;
祂是寻者的盼望,又是求者力量,
无一人像祂可爱,仁慈善良。

(副歌)
主活!主活!救主今日活着!
祂与我谈,祂伴我走,生命窄路同过;
主活!主活!赐人得救宏恩;
你问我怎知祂活着,因祂活在我心。

(四)

从上述歌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艾克理的这首诗歌有一个区别于其他复活节传统诗歌的不同之处,那就是它的重点并不是放在对耶稣复活的历史叙事或相关的圣经教义层面,而是通过第一人称的视角直接来诉说千百万信徒的生命见证,即复活的主耶稣至今还活着!由此来回应社会上那股否定基督复活的思潮。

诗歌共分三节。开篇的第一句话便是作者充满情感的信仰宣告:“我事奉一复活主,祂今在世活着,我知道祂确活着,不管人怎么说!”接着,他以朴实无华的文字,在各节歌词中娓娓道来生命的感悟与见证:从“我见祂手施怜悯,我闻祂安慰声”的温柔感知,到“每次当我需求祂,总必答应”的信靠回应;从“虽然有时心烦恼,但却不致绝望”的坚韧信念,到“祂是寻者的盼望,又是求者力量”的信仰告白;最后升华至“我知救主引领我,冲破狂风怒潮”,“不日我主必再来,大显荣耀”的胜利盼望。进入副歌后,作者更以连续三次的“主活着”,以及“救主今日活着,祂与我谈,祂伴我走,生命窄路同过”的诗句,表达了对基督永远活着的坚定信念。

从艾克理为这首诗歌谱写的曲调中,我们也能感受到他出色的音乐才华。主体部分的音色明亮温暖,旋律平稳流畅,仿佛静静诉说著一个个感人至深的生命见证,彰显“主活着”对信徒的深远意义。进入副歌后,旋律骤然升华,瞬间点燃庆典般的喜悦氛围,让人沉浸在“主活着”的荣耀之中。尤其在“主活着”这一关键词句时,作者巧妙运用三连音与五度跳跃的高昂音符,将万众欢呼的激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全曲最高音定格在“祂活在我心”,更令人心潮澎湃、回味无穷。整首曲调将传统诗歌的庄重与现代音乐的活力完美融合在一起,充分展现福音音乐的独特魅力,加上6/8拍适宜群体合唱的设计,为听众营造了绝佳的敬拜氛围。

(五)

艾克理退休后定居于加州的惠提尔。1960年,他在平静中离世,安葬于当地的玫瑰山纪念陵园。在他的生前,约翰·布朗大学为表彰他在神圣音乐领域的杰出贡献,授予他神圣音乐荣誉博士学位。这一殊荣见证了他在福音音乐历史上的突出贡献。

近百年过去了,时至今日,《主活着》这首诗歌依然还是福音诗歌中的经典佳作,不但在复活节期间和主日敬拜时被广泛传唱,而且也成为许多福音布道会上常用的曲目。每当我们唱起这首诗歌,我们的心便大得安慰,因为无论我们所处的环境和国际形势将会发生何种变化,基督耶稣祂永远活着,祂必掌管明天和未来,祂已经胜了这个世界!正如哥林多前书15章17-19节教导我们的:“若基督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 当年艾克理凭著信心用这首诗歌回应了他人的质疑,而我们也当效法他的榜样,在今日这个动荡混乱的世界中紧紧把握主的应许,依靠复活的基督去引领我们穿越时局的风云变幻和惊涛骇浪,活出祂赐给我们的丰富生命,并将这个盼望带给这破碎的世界和未信之人。

亲爱的弟兄姐妹,主耶稣在上十字架之前明确告诉门徒,“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到那日,你们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9-20)愿主耶稣的应许和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能够激励挑旺你的信心,定睛于天上永恒的基业,在奔走天路过程中经历祂的同在,一心朝着标杆直跑,直到世界的末了。

 

xx

 

“当转眼仰望耶稣”诗歌背后两个杰出女性的感人故事

引言:今天我要介绍的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它不但内容充满了属灵的亮光,而且旋律也非常温柔悦耳​​。当我最初听到这首诗歌时就有这样的猜想,诗歌的创作人可能是一位女性。果然,当我准备动手要写这篇文章时,我了解到不但诗歌的文字和作曲都是出自一位了不起的女性之手,而且这位女性之所以创作这首诗歌的激情和灵感还是来自另一位更为杰出的女性!诗歌的名字叫《当转眼仰望耶稣》(Turn Your Eyes Upon Jesus )。

(一)

让我先来介绍诗歌的词曲作者。她的名字叫海伦· 霍沃斯· 莱梅尔,1863年出生于英国一个卫斯理教派牧师的家庭,12岁时随父母亲移民到了美国,先在密西西比州居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定居在威斯康辛州。海伦从小就热爱音乐,父母亲发现了她这方面确有天赋后,便不遗余力找了当地最好的声乐老师来培养她,从而为她今后在音乐领域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海伦成人后果然走上了音乐之路,并如愿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歌手。虽然后人对她在年轻时期的成就鲜有了解,但从她在1904年能被西雅图邮报聘请担任音乐评论家这一点,便可知其在声乐领域里的不凡实力,而那年她已经41岁。

虽然已到了人生的不惑之年,但在学无止境的音乐理想引导下,海伦依然在1907年前往德国继续深造;在那里她花了整整四年通过一对一的私人教程向名师拜师学艺,因而大大地提升了她在声乐方面的造就。在德国居留期间,她还意外喜结良缘,相识了一位富有的男士,两人最终走上了婚姻殿堂。

这段迟来的婚姻似乎给海伦带来了幸运;1911年当她带着德国丈夫返回美国后很快在乐坛上崭露头角,成为一个全美国知名的音乐家。她频繁在各地举办巡回音乐会,甚至还特地被邀请前往军营慰劳士兵,演唱流行爱国歌曲,所到之处都大受欢迎。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也始终没有忘记将她的恩赐用来事奉主,不但经常在各地的教会演唱圣诗,而且还创作了许多赞美诗歌。因她在声乐方面的突出才华,芝加哥穆迪圣经学院特地聘请她担任学院的声乐教授;同时穆迪布道团队的诗班指挥,著名圣乐家桑迪也专门请她来带领一个女子合唱团。除此之外,她还创作了不少福音文学作品,其中一本儿童读物《圣经的故事》一度还成了全美当时的畅销书。

▲左上图为教会为海伦演唱诗歌所做的一张海报

然而大器晚成的海伦却无法一直持续在世人眼中的好运。有一次去医院看诊,她被诊断出患有一种会导致失明的疾病;随着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她的丈夫无法面对这一残酷现实所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责任,最后放弃了他们的婚姻誓约,返回德国。经历了身如此身体和情感双重打击的海伦却并没有被这些人生的磨难所击倒,反而更加亲近仰望神。她放下所有的世俗羁绊,将自己的全部身心转向到谱写创作赞美诗歌上。她一直坚持写作直到她生命的终了,前后总共创作了大约500首赞美诗歌和音乐作品,其中就包括这首《当转眼仰望耶稣》。

(二)

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以为海伦创作这首诗歌的背景肯定是与前面所述的她那段特殊经历有关,可是历史的事实却并非全然如此,接下来我就要引出那位更杰出的女性——伊莎贝拉利• 利亚斯• 特罗特(Isabella Lilias Trotter 1853-1928)。海伦就是因为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以及了解到她感人的人生经历后,才在圣灵的感动下写下了这首著名的诗歌。

伊莎贝拉1853年出生于英国伦敦一个非常富有的家庭。父亲是一家银行的股票经纪人;母亲则出生名门,其父曾经担任过英国海外殖民地的总督。伊莎贝尔的父母亲都非常喜爱大自然,平时经常带孩子和家人去乡间郊游,每年还会专门选择各地的一处名胜之地,一家人坐着马车去长途旅行。而伊莎贝拉从小非常喜欢画画,每到一地就会把美好的一切记录在她的速写本里。

伊莎贝拉的父母亲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们的影响下她从小就随父母一起教会,并在家里一起读经祷告。 12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失去了父爱的她在痛苦中学会了更加亲近神,并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安慰。

随着伊莎贝拉年龄的逐渐成长,她的绘画天赋得以充分的显露。虽然她只是一个自学成才的艺术少女,但母亲却看出她在这方面具有异常的天赋。在23岁那年母亲将她创作的一些作品送给当时英国最著名的水彩画家、绘画艺术评论家兼艺术赞助人约翰 • 拉斯金评鉴;后者看过后大为赞叹,称其为难得的天才,并欣然表示愿意接受她作为学生。同时拉斯金语还重心长地告诫海伦说,要成为一名杰出的艺术家必须做到完全的专注,并鼓励她如果她愿意献身于艺术,将来一定能够 “成为一名现今世界上最伟大的画家。”

下图不同题材的绘画即为伊莎贝尔的作品▼

在这人生的重要选择关头,伊莎贝拉却并没有为老师给她指出的大好前途所吸引。她虽然同意老师有关从事艺术创作必须专注的观点,但认为自己作为基督徒,不能 “既献身于绘画,同时又要做到首先‘寻求神的国和祂的义’。” 最终,她还是决定继续把自己的所有精力用于福音事工上。

在伦敦她除了积极参加教会的各种事工外,还加入了当地的世界基督教女青年会(World 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从兼职做到全职秘书。具有爱心的她经常晚上独自一人在街头寻找那些流浪街头的妓女,说服她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者住进青年会提供的庇护所接受帮助。期间她帮助协会开设了伦敦第一家面向女性的平价公共餐厅。由于长时间的艰苦付出和精神压力她患了某种疾病,需要做一次手术;可就在后来进行的手术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导致她的心脏受到永久性的伤害。

尽管如此,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伊莎贝拉一直在内心有一种去某一个国家宣教的冲动。她告诉朋友,“无论我在哪里祷告,‘北非’ 这个词就常常在我的心灵里显现,仿佛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我…. 。” 1887年5月,她参加了一个与海外宣教有关的集会;会上一名到过北非的传教士发出了呼召,询问是台下否有人愿意去北非宣教?伊莎贝拉立即举手站起来说:“我已经听到上帝的召唤!” 不久后的7月14日是她34岁生日,海伦正式提出了去阿尔及利亚宣教的申请。起初这个宣教机构因为她的心脏疾病而不想予以批准;但考虑到当时特别需要具备家庭经济条件良好的女宣教士,最后还是允其加入,成为宣教团队的一员。

(三)

1888年3月,伊莎贝拉和另外两个同样出身于富裕家庭出身的女性来到了阿尔及利亚。她们三个人都不懂阿拉伯语,也不认识任何一个当地人;甚至因为过去在家里有专门的佣人她们从来都没有做过家务。但就这样,这三个单身女性来到了这片贫穷、落后,伊斯兰教占统治地位的沙漠国家,从头做起开拓针对阿拉伯妇女的宣教事工。其中的一位女性在不久之后就因无法忍受恶劣环境而返回英国,但伊莎贝尔却一直坚持了40年之久。

右上图为伊莎贝尔在阿尔及利亚宣教期间所摄的一张照片

在这漫长的时间中,伊莎贝尔不但在基地宣教,还骑着骆驼,沿着北非海岸并深入撒哈拉沙漠南部,到达许多历史上欧洲女性从未到过的地区去考察及建立各地的宣教站。因为文章篇幅的关系我不能一一诉说伊莎贝尔在这些过程中一路走过的艰辛和坎坷,包括孤独、疾病、隔阂、逼迫等数不清的挫折和打击;但我可以告诉读者的是,到了1920年,她参与的那个叫“阿尔及利亚使命团”的宣教组织,已经发展到拥有30名全职宣教士、15个布道站的规模。在那个以男性为主的时代,伊莎贝拉甚至还因为其服事的出色能力和表现被推选担任了该组织的负责人。

在几十年的宣教生涯里,伊莎贝拉几乎每天都没有停止记录她的所见所思和灵修所得,留下了大量的文字和绘画作品。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聚焦》(Focus),而正是这篇文章中的一段话感动了千里之外的海伦,写下了「当转眼仰望耶稣」这首诗歌。

伊莎贝拉在文中是这样写的:“从未有一个时代像今天那样,可以让人如此轻松地生活在这个无害的世界里,人们甚至还面临这样的难题,在追求艺术、音乐、社会科学、游戏、汽车或某种职业等各种选择中漂泊不定,不知道究竟什么才是最好的。要了解自己生命的聚焦点究竟在哪里其实并不困难。我们可以问自己,当清晨醒来意识恢复后,你的大脑是在关注什么? 当白天工作的压力结束时,你的思想又会回到哪里? 你是否敢于面向神,求祂来指示你把一切都聚焦在基督和祂的荣耀之上。而当你一旦把你的灵魂视角转向耶稣,并定睛于祂,所有与耶稣无关的万物在你的眼里都必将成为虚无!”

海伦事后回忆当她读到伊莎贝拉上面这段话时的感觉和心情: “突然间,仿佛有人命令我停下来似的,我站着浑身无法动弹,感觉到我的灵魂和精神都在歌唱;我完全不需要逐字逐句地去考虑琢磨写诗歌所需的韵律结构以及相关曲谱,全然由圣灵的感动让我完成了这首诗歌的创作。” 当年即1918年这首诗歌就在英国伦敦出版;四年后在英格兰北部的一次重要福音会议上,诗歌首次被大会指定作为主题歌曲,并受到与会者极大的欢迎。 1924年该诗歌传入美国,并在随后逐渐被翻译成世界各国的多种语言,成为一首经典的赞美诗歌。

 

(四)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当转眼仰望耶稣》(Turn Your Eyes upon Jesus)

1,你心是否困倦且愁烦?
眼前一片黑暗朦朦?
只要仰望主就得光明,
生命变更自由丰盛。

2,主已从死亡进入永生,
我们当跟随主不渝;
罪恶权势不能再辖制,
因靠主必得胜有余。

3, 救主的应许永不改变,
专心信靠万事安稳;
快快传扬祂全备救恩,
使凡信者不至沉沦。

副歌:当转眼仰望耶稣,定睛在祂奇妙慈容;

在救主荣耀恩典大光中,世上事必然显为虚空。

值得一提的是,伊莎贝尔之所以将“Focus”作为文章的主题和标题,其实是巧妙地借用了一个当时很前卫的摄影光学术语:“聚焦”。即在摄影中,拍摄者必须精准调整镜头与胶片的距离,使光线准确汇聚在感光面上,才能获得拍摄对象的清晰图像;此外,如果镜头对准强烈的光源时,焦点之外的背景事物还会因变得暗淡、模糊,甚至虚化。

伊莎贝尔正是借助这一原理,在文章中提醒基督徒通过省察日常生活兴趣所在和每天的心思意念,来检验自己属灵生命的真实状态,告诫信徒不要因为迷恋于各种世俗的诱惑而模糊了信仰的焦点,即让主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生活的中心,以成就在天上永恒的基业。

而海伦在分成三节的诗歌中,结合自己的生命见证,进一步发挥了伊莎贝尔的观点,指出:唯有仰望主,我们才能摆脱生活中的各种“困倦”和“愁烦”,走出信仰领域的“模糊和黑暗”,让生命变得更加“自由丰盛”;唯有主耶稣死而复活战胜了死亡,我们才可以依靠祂而“不再受罪权势的辖制”,并且“得胜有余”;也正因为“主耶稣应许”的“永远不变”,我们才能凭著信心,去“传扬全备的救恩”,让更多的人因信得救而“不至于沉沦”。在副歌中她更是直接引用了伊莎贝尔的那句名言,写下了“当转眼仰望耶稣,定睛在祂的奇妙慈荣;在救主荣耀恩典大光中,世上一切变为虚空”的诗句。

我们再来看海伦为这首诗歌创作的旋律。因为本身就是诗歌的文字作者,又同时掌握了丰富的歌咏技巧及良好的音乐基础,海伦在为这首诗歌谱曲时显得格外得心应手。她所创作的曲调集合了悠长、舒缓、简洁、流畅的优点,又兼有适当的起伏和层次;旋律的张力和平缓彼此交融,主歌和副歌的间衔接也极其和谐;整首诗歌充满了温柔、顺服和敬虔,完美地匹配了歌词的属灵信息。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尽管今日之世界离开这首诗歌发表的时间已经整整过去了一个多世纪,可是当年伊莎贝尔在《聚焦》文章的警世告诫和海伦诗歌中的属灵亮光对我们每一个基督徒来说依然是那么的贴近。事实上我们今日所面临的各种世俗诱惑和搅扰甚至还远远超过了她们的那个时代,因此我们更要牢记主耶稣的教导:“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 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马太福音6:19-22),转眼“仰望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耶稣”(希伯来书12:2),把我们的心融入到祂的荣耀恩典大光之中;如此,我们在世上的日子才能胜过这个世界,才能真正活出“自由丰盛的生命”,进入永生之门!阿门!

注:本文最初发表在疫情时期的《追求杂志》上,当时未及时收录到本专栏之中,现经重新修改予以补入。

 

 

以优美爱尔兰民谣为曲调的经典诗歌《但我知道》

作者:徐彬

 

█  引言: 不久前在我们团契庆祝圣诞的聚会中,有一位热爱诗歌且很有歌咏天赋的姊妹独唱了《但我知道》这首诗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半年前她的丈夫经历了因癌症而切除全胃的手术,但夫妻两人却凭著祷告和对神的坚定信靠,顺利走过了那段死荫幽谷。那天她的歌声是那么地充满深情、信心和力量,不但深深地感染了我,也让我萌生了将这首诗歌和它的作者生平介绍给大家的动力。

(一)

1873年至1875年间,美国著名大布道家德怀特·莱曼·穆迪(Dwight Lyman Moody)来到英国的伦敦、利物浦、伯明翰等地举办了一系列的布道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正在英伦兴起的教会复兴活动。就在这一期间,有一位平时热衷于登山活动,年仅17岁的年轻人因为参加了一次穆迪布道会,生命得以改变。他就是后来创作了《但我相信》(I cannot tell )这首诗歌的作者,名字叫威廉· 扬· 傅尔敦(William Young Fullerton 1857-1932)。

傅尔敦出生于1857年的3月8日。他的家乡是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父母亲都是虔诚的长老会信徒;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使他从小就饱受到福音的薰陶。

在参加了穆迪布道会的第二年,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福音喂养,傅尔敦专门来到伦敦,加入到由著名牧师、也是穆迪在英国布道的重要福音伙伴,有“讲道王子”之誉的查尔斯. 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 主持的大都会会幕教会(Metropolitan Tabernacle);从此他也成为司布真的忠实追随者。

大都会会幕教堂是英国一家俱有悠久历史的浸信会教会。自它建堂以来,包括本杰明·济慈(Benjamin Keach 1640-1704)、约翰·吉尔(John Gill 1697-1771)等多位著名神学家都曾在此担任过牧师,曾经一度是英国最大的浸信会教会。但随着教会牧师约翰.吕本在1836年的去世,会众开始大量流失;以至原本可容纳1200人的教堂,后来只剩下200余人还在继续做主日。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854年才得以扭转,而其中关键的人物就是当时年仅20岁的司布真。

自从司布真来担任牧师之后,教会重新开始复兴;会众人数也随之迅猛增加。不到一年教堂即变得人满为患,只能去租用可容纳2500-3000人的艾克特堂(Exeter Hall)来做主日礼拜;不久之后又出现了礼堂无法容纳会众的局面,于是教会再费资租用了可容纳1万到1万2千人的“舍里园音乐厅”(Surrey Gardens Music Hall)来满足会众的需要。司布真在这家教会服事了近四十年,期间数以万计的会众因受他的讲道影响而受洗,其中就包括年轻的傅尔敦。

▼下方上二图分别为司布真成为牧师时期伦敦大都会会幕教会的教堂内外景;下图为司布真牧师讲道时的盛况

(二)

傅尔敦是在加入这家教会的第二年完成的受浸仪式。一年后他又进了由教会创立的“牧师学院”(“Pastors’ College”,后来改名为“Spurgeon’s College”,即“司布真学院”)接受神学装备,他也因此成了司布真的学生。在此期间,司布真的神学理念、讲道风格,以及对福音传播的热忱不但深深地感染了他,也给他后来的生命轨迹带来重大的影响。

从牧师学院毕业不久,傅尔敦便开始效法导师司布真,投入到正在兴起的英伦属灵复兴运动之中,并逐渐成长为一名备受人们尊敬的福音使者和布道家。在1879年至1894年的十五年期间内,他在英国各地不断举办布道会,大力宣讲福音,推动各地信徒的灵命复兴。随后,他又受邀来到莱斯特的“墨尔本教堂”(Leicester’s Melbourne Hall)担任牧师;在这里他牧养教会长达18年之久,服事大有果效。

1894年傅尔敦离开墨尔本教会,进入英国浸信会传教士协会任职;到1912年他已提升到协会内务专员(Home Secretary of the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的职务 。在此期间,他曾先后访问了欧洲、非洲、北美和亚洲的许多国家,关怀、考察海外宣教事工及相关会务;其中也包括在1908年他作为英国浸信会历史上第二个访华使团的成员出访中国的经历。

那次他们一行从上海入境,途经汉口及北京,先后探访了山东、山西,陕西、河南等地由英国传教士建立起来的教会,以及他们所创办的学校、医院等福音慈善机构。结束访问后,他和同行的协会秘书C.E. 威尔逊联名撰写出版了《新的中国:现代旅行的故事》(New China: A Story of Modern Travel)一书,为中国北方的教会历史留下了许多珍贵的资料。对如此繁劳辛苦的服事,他本人却谦卑地表示,当时自己只不过是“一名传教的旅行者,而非传教士”(as not a missionary but a missionary traveller)。1917年,六十岁的傅尔敦被浸信会联盟一致推选为主席,成为英国浸信会领导群体中的重要一员。

 

除了教会服事之外,傅尔敦还是一名出色的传记作家。自1892年起,他分别为多位他所熟悉的福音重要人物撰写了传记,其中包括他的导师查尔斯·司布真、以创办了专门收养贫困儿童的“费根之家”(Fegan’s Homes)而闻名的慈善家詹姆斯·费根(James Fegan )、曾经在南非和印度宣教的著名牧师弗雷德里克·迈耶( Frederick B. Meyer ), 以及《天路历程》的作者约翰·班扬(John Bunyan)等人。即使到了晚年,他也仍然参与了多项福音事工,直到他75岁那年安息主怀。

(三)

尽管傅尔敦一生的服事取得如此的果效,然而让他在青史上留名的还是他创作的这首诗歌《但我知道》。虽然作者并没有留下相关的创作背景介绍,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他一生的生命见证和诗歌的发表时间来对此作一个大致的推测。

《但我知道》最早发表在1920年由傅尔敦编纂的《生命的恩赐》(The Gift of Life)一书中,而那时离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才不到二年。我们可以想像,经历了长达四年战争蹂躏和浩劫的英国民众,在那时要面对眼前支离破碎、满目疮痍的家园以及极不确定的未来时,内心会有多么的无助、焦虑和迷茫。因此,作为教会领导人之一的傅尔敦,在那时创作和发表的这首诗歌,显然离不开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

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诗歌的每一节都是以“I cannot tell how….”(我无法诉说为何….)开头,随后再以“But this I know, ….”(但是我知道….)这样的结构展开。这种句型英文称之为 “Anaphora”(回指)和 “Repetition”(反复),即通过前后的对比和转折来增强所要表达的情感力度。

傅尔敦在诗歌中正是借用了这种表达方法,有力地阐明了关于耶稣的降世、受难及复活与信徒的生命和世界的结局之间的关系,从而引导广大民众,将眼目定睛于神的确定应许和对主耶稣大能的坚强信靠,去面对眼前破碎的世界及不确定的未来。特别是诗歌第二节所表述的: “但我知道,祂手医治我心伤,除我罪恶使我恐怖消散,凡担重担的人都能享受安息,因我的救主,为世人祂在这里”特别贴近当时英国民众的心灵需求;而诗歌的第三、第四节中的 “ 众人必见祂荣光“, “必有一日公义的日头要普照天空要响彻欢呼,千万世人要引声而高唱,天上传扬地上众口同声说道,必竟我救主,祂来到世上做王“,更是给英国信徒和民众带来了极大的信心和盼望。

诗歌发表后迅速传遍了各地,为战后欧洲各国的教会复兴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即便到了在百年之后的今天,这首诗歌仍然跨越了时空,持续影响着世界各地的信徒,成为人们在苦难中仰望依靠主的心灵之歌,激励他们在信仰的道路上勇敢前行。

(四)

傅尔敦在发表这首《但我知道》时所采用的曲调是来自北爱尔兰的一首民谣,调名叫“伦敦德里小调” (Londonderry Air)。该调名所包含的“伦敦德里”其实是爱尔兰一个小镇的名字。19世纪中叶一位名叫简·罗斯(Jane Ross)的民谣爱好者,在这个镇上的街上听到一位盲人艺人正在演奏她陌生的一曲子;她被那优美而动人的旋律深深吸引,遂将其记录下来。之后她将该曲子转交给爱尔兰的古典音乐学家乔治·皮特里(George Petrie),后者则将其收录在他的古爱尔兰民谣集《The Ancient Music of Ireland》中。由于该旋律并没有固有的曲调调名,故皮特里将其命名为“伦敦德里小调”。

正如罗斯和皮特里两人在评论时所一致指出的,这一曲调十分古老,特别完整地保留了爱尔兰传统的民谣风格;而爱尔兰作为欧洲民谣的故乡,其民谣的典型特点就是以柔美抒情、悠扬婉转、空灵缥缈而著称。这种风格的旋律往往可以成为表达丰富情感的绝佳载体,格外沁入人心。在英国的经典传统诗歌中,《成为我异象》就是因为使用了爱尔兰民谣的曲调而备受人们的喜爱。而《但我知道》诗歌也正是凭借“伦敦德里小调”的特有感染力,完美地配合了诗歌的主题内容,赋予作品深远的艺术魅力与灵性力量,从而使其跨越时空而流传至今,成为传统圣诗中的又一经典佳作。

表现在具体的旋律中,歌曲的前半部分在缓慢而深情的低音音阶中展开,营造出格外宁静和内省的祷告氛围,仿佛在引导听众进入对基督救恩奥秘的敬畏和思索。而进入到后半部分,从“但我知道”开始,旋律逐渐显得宽广、高昂和富有力量,以此象征信仰从沉思走向坚定,并传递了对生命与永恒的盼望的确信,从而给听众带来了强烈的情感共鸣。整首曲子始终贯彻了悠长而流畅的旋律线条和优美的抒情风格;每一段旋律都蕴含着一种温柔的力量,既不急促也不沉闷,如同涓涓细流般的自然和流畅,让人感受到不可言喻的灵性慰藉与平安。

结束的话:

亲爱的弟兄姐妹,眼前我们面临的世界同样处在极其动荡,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历史时刻;虽然我们凭著自己有限的智慧,无法完全明了在这背后神的所有计画和作为,但因着基督的降生、受难和荣耀的复活,因着两千多年来亿万子民的生命见证,我们依然和当年的傅尔敦一样,全然相信主耶稣十字架救恩的真切和祂必再来应许的信实。正如圣经《启示录》所指出的:“看哪,祂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祂,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祂哀哭。这话是真实的。”(启示录 1:7)

愿《但我知道》这首诗歌将我们的目光从当下的世界和个人的处境引向那将来的荣耀图景,时刻提醒自己主再来的应许是我们永恒的福分和盼望,彼此扶持,以信心和忍耐奔走前面的路,更好地活出福音的见证,直到那荣耀的日子来临!阿们!

(笔者注:曾经一位名叫Ken Bible的作者,在1996年使用傅尔敦这首诗歌同样的名字及同一个曲调创作了一首文字不同但内容相似的赞美诗歌。因为网上有关傅尔敦本人的信息及这首诗歌的创作背景介绍过于缺乏,因此很容易造成造成两者的混淆,在此予以说明)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苏格兰盲人牧师和他写的感人诗歌《永不弃我的爱》

作者:徐彬

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无论是它优美的文字,还是其作者感人的人生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这首诗歌出自十九世纪的一位几乎是全盲的苏格兰牧师之手。诗歌的名字叫《永不弃我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 /也有译成“不忍弃我的爱”或“伟大的爱”),作者是乔治. 麦瑟森(George Matheson (1842–1902)。

父母和学校

1842年3月27日乔治·麦瑟逊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一个富裕人家。他父亲年轻时继承了家族的公司,并娶了自己的表妹为妻;结婚后夫妇俩养育了8个孩子,麦瑟森是其中的第三个。尽管父亲是一名商人,但却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的影响下,麦瑟森很早就确立了基督信仰,并逐渐对神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五岁那年,麦瑟考进了当地著名的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在这所名校里,他 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好学生,不但所读各科成绩优秀,而且课余生活也十分丰富,特别热衷於戏剧、音乐和文学创作。他写的一首名为“伯大尼的眼泪”的诗歌,一度在校园里造成轰动,在同学中间被相争传阅。入学五年后,他本科毕业,接着又考上了母校的哲学硕士专业,并在第二年转到神学院去攻读神学。

然而就是在大学读书期间,他面临了人生的一个重大挑战。或许是父母近亲结婚的缘故,他在年少时期眼睛就出现弱视;到了进入大学后,双眼视力进一步退化,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在学习时他必须戴上高度数的眼镜,以便看清楚书本上的文字;到课堂上,他只能选择坐在离窗户最近的座位上,以获得最好的光线来看清台上老师的板书;到后来他的视力已经到了几乎完全失明的地步。

眼睛失明对麦瑟逊来说已经是一次巨大的打击,然而几乎是同时,另一个人生悲剧也在他的生活中上演了。他在大学里相识相爱的女友,本来打算在毕业后结婚,但看到他的视力恶化程度,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他。分手前女友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不想成为一个盲人的妻子!”。

上述这双重打击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尤其是初恋的失败,让他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无助和失落的状态之中;从此他将自己的情感世界完全封闭起来,并为之终生未娶。然而尽管这时候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片阴影或模糊的轮廓,但他要服事神的目标和心志却没有改变,反而变得越来清晰和强烈。凭著这一信念他以惊人的毅力在1866年终于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业。

下图是全英国历史最悠久的四所大学之一:格拉斯哥大学的主体建筑物▼

教会和事奉

从神学院毕业不久,麦瑟森便如愿取获得了当地长老会的布道许可。他先是在桑迪福德教区教堂(Sandyford Parish Church) 担任了助理牧师;两年后他被教区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授予因内仑教会( Innellan Church)牧师的职位,由此开始了在那里长达18年的服事。

因内仑是位于阿盖尔郡克莱德海湾沿岸的一个小村庄,原来这里只有一个礼拜堂,并没有专门牧师。但自麦瑟森来担任牧师后,教会逐步变得兴旺起来。在此期间,麦瑟森的讲道能力也突飞猛进,不但吸引了当地的众多民众,而且还名声远传,在整个苏格兰变得家户喻晓,被人称为“因内仑的麦瑟森”。每到重要节日,许多人会专门远道而来,为的就是听他的讲道。他甚至还成了当地部分民众一个额外的财富来源,因为许多外地人就是因为喜欢听他讲道的原因而在夏季带着全家人来这里租房度假。

初次来听麦瑟森讲道的人很难相信,眼前这位有着棕色眼睛的牧师实际上是一名盲人,因为他在台上常会习惯性地低一下头,似乎在看助手事先在讲坛上给他打开的圣经章节;加上他在台上极赋感染力和激情的讲道,以及伴随着大幅度手势的身体语言,给人的印象完全像一个正常的明眼人;殊不知他是靠着提前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借助于他非凡的记忆力来完成每一次布道。

1879年那年,建于1711年的伦敦皇家法院教会(Crown Court Church in London) 特地邀请麦瑟森前去接替著名的约翰·卡明博士(Dr. John Cummin)担任该教会的牧师,但被他婉言拒绝,宁愿留在自己所在的教会继续事奉。1885年,因着他的讲道名声,当时的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还特地邀请他前往位于苏格兰北部的巴尔莫勒尔皇家城堡(Balmoral Castle),为王室成员和家人证道。事后女王还将他那天以“约伯的信心”为主题的讲稿刊印出来,让更多的人阅读。

1886年,麦瑟森终于离开了服事多年的因内仑教会,转去爱丁堡著名的圣伯纳德教堂担任牧师。在这家教会的服事期间,每周在台下听他讲道的会众都在1500人以上。同时,他的多部神学著作和讲道集被公开出版;他创作的一些赞美诗也在各地被人传唱;爱丁堡大学和阿伯丁大学更是先后授予了他荣誉博士学位。在众人眼里,他已经活出了一个令人羡慕的美好人生。

苦痛和诗歌

然而谁也无法想象,在这位知名的牧师心灵深处曾经有过那么的软弱。那是完全属于他个人的,长期以来从来不愿对人分享;人们唯有透过他对《但我知道》诗歌创作回忆的字里行间,隐约看到这一痛处的源头痕迹。

我们先来看他的回忆:

“我的这首赞美诗是我在四十岁那年(1882年)的6月6日夜晚,在我因内仑的牧师住宅里写成的。当时室内只有我孤身一人,因为那天是我姐姐的结婚日子,其他人都在(老家)格拉斯哥过夜了。在某个瞬间,有些事我在身上发生了,那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事,由此给我带来了至深的心灵伤痛(which caused the most severe mental suffering),而这首诗歌就是那苦痛的结晶。这是我一生中完成得最快的一次创作,我感觉是并非是自己在写,而像是某个内心的声音在启示我创作。我确定只用了短短五分钟内就完成了这首诗歌,完全没有再加以任何的润色或修改。灵感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一缕晨光,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创作激情。”

麦瑟森这里提到的姐姐是大于他三岁的简妮(Jane Gray Mathieson 1839–1925),许多文章误将她写成是麦瑟森的妹妹。兄弟姐妹中就属她和麦瑟森关系最好;从麦瑟森视力严重退化起,简妮一直在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的一切。而且简妮还很有语言天赋,精通希腊文、拉丁语和希伯来文,因此无论是在当年的读书期间还是多年的教会服事中,简妮也一直是他的得力帮手。随着岁月的延续,姐姐的陪伴、照顾和帮助已经成了他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然而,即便姐姐因为结婚而要离开确实会给麦瑟森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小的影响,但这绝不是引起他那晚如此痛苦的单纯原因。姐姐照顾了他那么多年,如今终于找到了自己爱的归宿,无论于情于理他都应为姐姐感到高兴。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如此失态呢?

能够破解这一疑问的两个关键字就是“结婚”和“孤独”。姐姐的结婚让他打开了封闭了长久的记忆闸门:十几年前他正是在准备要结婚的幸福时刻却等来了未婚妻残忍的拒绝,以致时到今日他仍然还保持着孑然一身;眼下朝夕相处陪伴照顾他的姐姐又要离开,他将再次处于一个人的孤独状态。正是这两种情绪彼此纠缠在一起,让他陷入到如此痛苦的精神状态之中….。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神的安慰和启示临到了他,让他写出了这首感动了无数世人的诗歌。

诗歌投到苏格兰教会的赞美诗委员会(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后,立刻赢得了编辑们的青睐和好评。在正式出版前他们唯一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希望将第三节“我在雨中攀登彩虹”诗句的动词“climb”换成另一个词;为此,麦瑟森把其改成了“追寻”(trace)。

▼下方二图分别为保留至今麦瑟森服事过的因内仑教会和他所住的牧师住宅

曲调和影响

《永不弃我的爱》诗歌发表后为其完成谱曲的是阿尔伯特·皮斯 (Albert L. Peace1844-1912) 。皮斯从小是一名音乐神童,六岁开始学习管风琴,九岁时就成了当地教堂的管风琴琴师。他从未受过正规的音乐教育,后来却成为苏格兰著名的管风琴大师和作曲家。(一些中英文文章误将其说成是牛津大学毕业的音乐博士)麦瑟森对他的创作有过很高的评价,甚至将这首诗歌之所以成名的原因归功于他创作的音乐。

皮斯是受苏格兰赞美诗委员会(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的邀请而为这首诗歌作曲的。他对具体的创作过程有过以下的回忆:

“那天我坐在克莱德湾阿伦岛(Arra Island,Firth of Clyde) 的沙滩上,拿出随身带的本子找到了麦瑟森的诗歌原文。我仅仅读了一遍灵感就由然而生;可以这样说,当我完成整个谱曲时,连纸上第一个音符的墨水都几乎还没有干… 。”

皮斯创作的曲调完美地契合了麦瑟森在诗歌文字中所承载的内心情感与属灵内涵。低沉的调性确定了诗歌的祷告基色,凄美的旋律和庄重的内涵紧密交织;在细腻的音色变化和缓慢的音符流动中,人们既可感受到作者如泣如诉的情感脉动,理解到作者那一刻曾有的痛苦、挣扎和呼求,又可领略到其内在绵绵不绝的强大情感张力。正是这种张力引导了作者走出人生叹息和忧患的深渊谷底,抬头将眼目转向上帝,去领受父神如同大海般的关爱,及深切的怜悯和应许,从而也把听者带入到一场至善至美的心灵净化洗礼之中。

完成谱曲的诗歌在1883年首发在苏格兰教会月刊《生活与工作》上,之后又发表在《苏格兰赞美诗》一书中,并迅速传遍了英语世界,成为圣诗歌坛上又一首经典佳作。

经过皮斯谱曲后的这首诗歌给后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在麦瑟森的传记中收录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有一位南非安普顿的牧师为了得到授权来编辑自己教会的诗歌本而写信给麦瑟森,里面提到了他教会诗班中的一位女孩。她是当地一位艺术家的女儿,长得非常漂亮,且极有音乐天赋,但不幸罹患重病。女孩在诗班里学会了这首诗歌;在病中她一直把吟唱这首诗歌作为自己内心的渴慕和情感的表达,以及心灵的避风港。在病危之际,母亲看到她似乎想说话,于是弯下身来接近她的脸庞;接着她听到女儿口中的最后一句话:“妈妈,再给我唱一遍《永不弃我的爱》。” 几天后在她的葬礼上唱诗班的同伴们再次唱起了这首赞美诗。

另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基督徒,他在给麦瑟森的信中提到,1904年春季他参加了在耶路撒冷举行的第四次全球主日学会议,来自26个国家的代表汇聚一堂,分别代表了55个不同的福音组织。会议地点安排在位于耶路撒冷;主办方在城外各各他山一侧的坡地上建了可容纳 1800人的巨大帐篷。有一天在牧师布道结束后,会众 齐声唱起了这首《永不弃我的爱》,歌声顿时席卷了整个帐篷,所有的人都被深深地感动到了。

诗歌与亮光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欣赏麦瑟森的这首诗歌。以下展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著名基督教学者、《普天颂赞》诗歌集编委会主任刘廷芳先生的译本。诗歌分成四节:

《永不弃我的爱》

(一)仁爱.永不弃我的爱,疲乏心灵因祢得安; 虚幻残生我今奉献,愿如溪水流入汪洋, 翻作壮阔波澜。

(二) 真光,沿路照我的光.将残灯火携来挑旺; 我心复得所失光芒.在祢和煦阳光之中, 便觉明亮辉煌。

(三)喜乐,苦中祢来找我,我心岂忍将祢拒绝,我在雨中追踪彩虹,知道应许不会落空, 天明泪止忧终。

(四)十架,使我抬头仰望,不归依祢我复何往 今生荣华犹如尘土.埋葬可让红花绽放, 生命永存无疆。

我们首先来看诗歌的名字。它的英文并不复杂,但却难以言传,很难找到一个完美的翻译;如果把它直译,可翻成 “哦,不愿让我离开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但我们一旦了解了诗歌的创作背景,就不难体会到作者那时的特殊心理状态,即尽管过去所爱的,及今日所依赖的人都离开了他,但神的爱却是那么主动地围绕在他身边,紧紧抓住他,不让他离开,继续陷入在一个人的痛苦和孤独之中….。

接着我们再来看诗歌的文字。在传统圣诗的宝库里中,这首诗歌的优美程度是少有的,让人充分感受到诗歌特有的文学魅力。诗歌总共分四节,分别以“爱”(Love)“光”(Light)、“喜乐”(Joy)和“十字架”(Cross)作为各自的赞美主体,每一节的诗句中都充分运用了各种意象和比喻的修饰方法来形容和表达神之爱的浩瀚伟大以及作者对此发自内心的感受和赞美。

如第一节,作者以虚弱的心灵(weary soul)来对应象征神大爱的海洋(ocean),并用海洋的深度(depths)来形容这份爱的包容万有和坚定不移。正是这份爱让作者作者走出了心灵低谷,进而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而第二节则先以“摇曳的灯火”(flickering torch)来象征个人生命的短暂和脆弱,接着又以“烈焰般的太阳之光(thy sunshine’s blaze)来描绘神作为“世界之光”的荣耀和超越性。

到第三节更是诗歌中最为动人的部分,也是笔者最欣赏的。特别是 “我在雨中追寻彩虹”(I trace the rainbow thru’ the rain)这一诗句,其视觉和意象的优美程度,甚至可以说超越了作者所处的那个时代,即使放在今天也可称为难得的佳句。“彩虹”在圣经里是作为神恩典之约的记号,代表着救赎和永恒,而“雨”在诗中则意表著作者的哀伤。彩虹需要光穿透雨滴所产生的折射才能够形成,同样作者也用“追寻”(Trace)这一主动性辞汇来表达自己定要突破眼前困境,去追求永恒的盼望和神的应许的心志,并相信神定会擦干自己的眼泪,在度过漫长黑夜之后,引来充满喜乐的黎明。

诗歌的最后一节则把焦点放在信仰的核心 ~ “十字架” (Cross)上,并通过“盛开的红花”(blossoms red)这一具有鲜明色彩和象征意义的意象将全诗的属灵亮光推向高潮。因为“红色”代表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牺牲和救赎,而花朵的绽放则象征了复活和永恒的生命,以及神的荣耀。作者借此来进一步强调,人要获得永恒的生命(life that shall endless be)必须通过拥抱十字架来实现。在这样充满属灵启示的美好意境中结束了整首诗歌。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正如主耶稣告诉保罗的:“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哥林多后书 12:9)麦瑟森以他坚韧丰富的生命见证和动人心弦的感人诗歌,向我们展现了他在软弱中所经历的神的大爱和恩典。愿他的经历和这首诗歌成为你我信仰路上的激励,在人生的风雨中去追寻象征着神应许的美丽“彩虹”,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奋力向着标杆直跑,要得着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们)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 3:14),一辈子忠心服事跟随主,直到祂再来的日子降临。

仅把此文献给正处在人生低谷的弟兄姐妹,也献给那些在教会中默默承担关怀与安慰责任的牧者们。我们常常忽略了后者:即使是神最忠心的仆人,他们也会像麦瑟森那样在孤独与压力中遭遇人生的至暗时刻,也会经受因自身或家人的疾病所带来的痛苦折磨,以及生活中的各样的坎坷,甚至苦难。因此他们同样需要神无微不至的爱、怜悯、医治与安慰,也需要我们真诚的代祷和扶持 …。

注:本文的诸多史料发掘于英文书籍《The Life of George Matheson》(乔治.麦瑟森的一生);作者D.McMillan 是麦瑟森生前同一个教区的牧师,也是麦瑟森姐姐 Jane的好友;该传记于1907年由 A.C.Armstrong & Son出版社出版,在此鸣谢。

▼以下分别是:(1)麦瑟森在因内仑服事过的教会以及以及附属的牧师住宅影像;作者就是在这里写下了《永不弃我的爱》(2)有中英文字母的诗歌演唱视频(3)由钢琴伴奏大提琴独奏的这首诗歌。

 

 

第一首由美国人所创作的圣诞名曲《东方三博士》

作者: 徐彬

 

又一年的圣诞佳节快到了。回首以往,我在这个专栏上已经写了五篇和圣诞诗歌有关的文章,歌名包括《以马内利恳求降临》、《平安夜》、《哦,圣善夜》、《普世欢腾》,和《小伯利恒》。这些诗歌虽然各自的创作时间、写作背景、音乐风格,以及作者的人生经历都有不同,但多数却是出于欧洲的作者。而今天我要推荐的这首圣诞歌曲却是第一首词曲全是由美国人创作的诗歌,那就是《东方三博士》。作者的名字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 (John Henry Hopkins Jr.1820-1891)。

1820年10月28日,一个婴儿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一位圣公会牧师家中呱呱落地。他虽然已经是家中的第三个孩子,但却是第一个男孩,因此也特别受到父母亲的宠爱,给他取了和父亲一样的名字,也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以下以“老约翰”和“约翰”来区分父子俩)。

说起男孩的父亲老约翰,他这一辈子在常人的眼里可算得上是了不起的人生。他1792年出生在爱尔兰,17岁那年才随父母移民到美国。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新移民,他为生计所迫,不能像同龄人那样按部就班地继续求学,而必须马上进入职场养活自己。他先是在一家会计事务所担任记账,之后又去做图书插画的美工;到21岁时,因心中有一个成为铁匠大师的梦想而想方设法办起了一家铸铁工厂;数年后生意失败,只得转去靠教他人绘画和音乐为生;24岁时又对法律产生了强烈兴趣,通过三年努力一举考上律师执照,并靠一己之力把他的事务所做到整个匹兹堡规模最大。

就在众人眼里已经功成名就之刻,老约翰却因着读到一本福音名著而被神光照,生命开始翻转。信主之后他即根据国教的“公祷书”内容召集亲友在家里举办福音聚会;不久便因其出色的带领和讲道能力而被圣公会看中,被授予了特许执照,允许其参与教会相关的服事。进入教会后他又担任了诗班的指挥和音乐总监;接下来只花了两个月时间他就通过严格的牧师资格考试,并在1824年被正式被任命为宾州西部的三一教会牧师。当牧师期间因会众人数急剧增长,他亲自设计及施工监督新建了一座教堂,其鲜明独特的建筑风格又使他进入美国“哥特式建筑”领域权威的行列。1832年他被新成立的佛蒙特州教区会议选举为主教,而在当时的美国,圣公会仅有17个教区。到1865年他已被提升到仅次于全美圣公会大主教位置的“主持主教”(Presenting Bishop )一职。76岁那年归于主怀,结束了他传奇蒙福的一生。

老约翰一生中有过14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幼年夭折,余下的11个在他精心教育培养之下,长大之后各个成才,分别在牧师、教育、音乐、医学、保险和新闻界行业中大有建树。其中的佼佼者又非约翰莫属。

下方的左右二图分别是约翰父子▼

从约翰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父亲在身上的种种影响。他19岁时就大学毕业,又继续念完了硕士学位,弥补了他父亲当年作为新移民无力接受大学教育的缺憾。毕业后因他所学的一直是文学,故先去了纽约时报担任记者;但那时他的心愿还是想去报考哈佛法学院,有朝一日能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好律师。然而经过两年下来的思考沉淀,最后他还是下决心放弃去攻读法律,改为直接在纽约的圣公会总神学院学习神学,以实践自己一辈子服事神的心志。在这决策的背后,人们似乎又可以看到其父亲经历中的某个缩影。

1850年约翰顺利从神学院毕业;接着他就被纽约圣公会名下的一份刊物聘请,担任了编辑。在这之前他因从小受到父亲的影响就一直很喜欢诗歌,在本科和硕士阶段除了文学之外又学到了许多音乐知识,加上在神学院系统地完成了神学装备,因此在他成为编辑之后终于厚积薄发,开始在音乐编辑和诗歌创作领域上崭露头角,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其影响力之大,以至于他的母校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还专门聘请他,来学校教授教会音乐;他也因此成了该神学院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音乐教师。在校任教期间,他不但培养了大批教会未来的音乐领袖,个人的诗歌创作也大有收获,其中就包括这首在神学院服事最后一年所完成的《东方三博士》。

尽管约翰很早就被圣公会授予了执事和副牧师资格,也一直在自己所在的不同教会参与了各种服事,特别是敬拜音乐的带领,但他直到1872年52岁时才正式成为教会的全职牧师。之后他分别在纽约州和宾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忠心服事,直到他退休。71岁那年他因病去世,结束了他作为诗人、音乐家和传道者的一生。

若以盖棺论定,作为牧师的约翰,他的服事经历以及他在圣公会的地位显然和他父亲无法相比;然而就他因着这首《东方三博士》诗歌而在世界上所产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言,他还是远远超出了父亲。

下面我就来介绍这首诗歌创作的具体经过。

故事还是得从他父亲讲起。老约翰家有一个传统,即无论子女身在何处,结婚与否,每到耶诞节必要回到位于佛蒙特的父母家,大家一起欢度佳节,并要在节日中按圣经中的圣诞记载表演一个节目。而设计节目的这个任务往往又是非长子约翰莫属。

1857年较早的日子里,约翰就开始考虑今年圣诞节家里要表演的节目。他想到自己的几个侄子每年这个时刻就跃跃欲试,争着想要扮演一个角色的需求,于是就根据马太福音第二章来自东方的几位博士在那颗星的指引下寻找及朝见新生圣婴耶稣的记载,创作了一首即有三人分别独唱又有众人参与合唱的表演诗歌。

接下来就到了圣诞节的前夕。还在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担任音乐老师和指挥的约翰正在为学院一系列的圣诞庆典活动筹画节目,但纪念1月6日“主显节”的安排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诗歌。这里所说的“主显节”是圣公会纪念耶诞节日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间是每年的1月2日,即耶诞节之后的第8天,为的是纪念当年那几位东方博士作为外邦人的代表,朝见圣婴新生王的重要日子。这时候约翰想到了他为家人写的这首诗歌。经过他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以及排练,这首诗歌终于在主显节这一天,正式登上了神学院的硕大舞台。

与此同时,这首诗歌也在约翰的父亲家给那年的圣诞带来了欢乐,并且还成了他们家每年庆祝圣诞的保留节目;随着节日里的人来人往,诗歌先在老约翰的朋友圈里流传了开来。在这之后,随着1862年约翰将其公开发表在自己编辑的《颂歌、圣诗和歌曲》专集之中,诗歌进而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了各国庆祝圣诞歌曲宝库中必不可少的经典之一。由于它是圣诞诗歌中第一首完全由美国人完成词曲创作的歌曲,也从此也改写了传统经典圣诞诗歌皆出于欧洲作者的历史;而约翰本人也因此诗歌而进入了世界圣诗名人的行列。

现在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东方三博士》(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

(一)博士三人来自东方,携带礼物献新生王,
跟随景星在前引领,跋涉河流山岗。
(二)新王诞生伯利恒城,我携黄金恭敬献呈,
祂掌王权统治万邦,直至永世无疆。
(三)谨将乳香欢然献陈,临格君王配受此香,
但愿万民祷告颂赞,崇拜至高君王。
(四)献上没药苦味至浓,表示我主将受伤痛,
忧愁叹息流泪死亡,被葬孤寂墓中。
(五)基督复活荣耀辉煌,被杀羔羊救主我王,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声震天地四方。
    副歌
啊!奇妙明星放光芒,闪烁灿烂真煇煌,
一直照亮,引向西方,领我们就主真光。 

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这首优美的英文诗歌中它的歌名是“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也就是说,在约翰的笔下,这三个凭著那个晨星指引前来朝拜圣婴的东方人,其身份并不是“博士”(The Wise Men),而是“国王”(The Kings)。可是在英文马太福音的第二章中,却明白写的是“The Wise Men”,即“博学之士”。(圣经并没有明确写那些东方博士有几位)那么为什么受过严格神学院教育的约翰要将他们写成是国王呢?

这就要回溯到西元三世纪,罗马一位叫特土良(Tertullian)的著名神学家在解释《马太福音》相关经文时所提出的一个观点。是他最早提出,这几个朝圣者很可能是君王;理由是在那时的东方各国,天文学和占星术的使用必与君王相关;而且在《旧约》诗篇第72篇里也有当弥赛亚来临时,各国列王要前来献上礼物并叩拜祂的预言。特士良的这一见解在中世纪得到了欧洲天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普遍接受并一直流传下来。而约翰在创作时根据诗歌内容的需要就沿用了这一说法。不过为了尊重圣经的权威性,许多这首诗歌的中文译者仍然将这首诗歌翻译成《东方三博士》。

接着我们再来看这首诗歌所呈现的音乐风格和特点。初听这首诗歌,也许你会觉得约翰的创作似乎并没有特别的高深大雅之处,它的旋律不但十分稳定,而且基本还是在低音区徘徊,各音节的曲谱又使用了较多的重复。这固然可能与作者要借此来衬托这几位神秘的东方人骑着骆驼,经历了艰难曲折的长途跋涉前来朝圣的背景需要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风格特点恰恰是中世纪教会传统诗歌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借着诗歌来彰显敬拜神时所应有的庄严、虔诚、敬畏和神圣。而精通圣诗历史的约翰之所以将这些风格引用到诗歌的旋律创作之中,正是为了反映这几位朝圣者前来拜见圣婴耶稣时那种特定的场景和氛围。

以上的这些旋律特点到了近现代又成了这首诗歌受到教会会众普遍欢迎的一个原因,因为它同时又十分易学上口,特别适合于大众传播。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这首诗歌成为圣诞名曲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它容纳了许多通常只有音乐舞台剧表演才有的风格特点,即具有叙事性和仪式感,可作独唱和合唱的组合,以及可以有不同的角色分配和动作搭配等元素。而这些在其它圣诞诗歌中是比较少见的。

事实上,这一分析也符合了约翰创作时的初衷。正是他安排了诗歌第二、三、四节的独唱环节,还根据传说中的三王来历,分别在这三节的曲谱上加注了送上黄金的梅尔基奥尔(Melchior),赠送乳香的加斯帕(Caspar,也称Gaspard),以及献上没药的巴尔萨泽(Balthasar)的名字。同时,对诗歌一、五两节以及副歌部分的处理,约翰也赋予了类似音乐剧中的主题合唱模式,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至今仍然可以借着视频,观看到一些西方教会由三位穿扮成国王盛装的演员通过独唱、合唱和相关的动作来演唱这首诗歌的场面。

当然作为一首圣诞赞美诗歌最为重要的部分是它所包含的属灵亮光,那就是通过朝圣者所献上的这三种象征性礼物、来彰显圣婴耶稣的降生将带给世人的重大意义。

说到这三种礼物,黄金和乳香的象征性人们会比较容易理解,因为众所周知黄金历来就是财富、权力和荣耀的象征;而乳香作为一种焚香材料则常在古代的宗教仪式上,用来敬拜天上的神明。东方朝圣者之所以献上黄金和乳香是表明外邦人也承认这位圣婴将来的王权和神性,就像诗歌所颂赞的,“祂掌王权统治万邦,直至永世无疆”、“但愿万民祷告颂赞,崇拜至高君王”。

然而没药作为礼物却是人们所难以理解的,因为没药在那个时代的最大用途是用作死者尸体的防腐。放眼古今中外,有谁会给新生婴儿送上这一“礼物”?!这岂非是对这位新生王的诅咒!又怎能与前面象征王权和神性的黄金河乳香搭配和相称?!然而上帝偏要让朝圣者送上了没药,其用意就是向世人预表,这位婴孩将来注定要将承担世上所有人的罪孽,被残酷地钉死在十字架上,以此来完成上帝赋予祂的神圣使命,即通过祂的流血和死亡救赎万民,并在将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尽管就像第四节诗歌所示的,送给圣婴的没药是那么的“苦味至浓”,经历了“忧愁叹息流泪死亡”的主耶稣,被埋葬在“孤寂的墓中”,是那么的凄凉,然而,接下来的第五节诗歌就告诉我们,三天后这位“被杀羔羊”“荣耀”地“复活”了,因此“哈利路亚”的欢呼“声震天地四方”,人类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这就是约翰这首诗歌要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我们每年纪念、庆祝耶诞节应该铭记的意义和目的。

结束语

亲爱的慕道朋友,愿这首诗歌如同两千多年前那颗引领朝圣者的晨星一般,照亮你未来的心灵求索之路。当年他们凭著信心去追随星光,历经了曲折和挫折,走过了漫长的路途,终于在伯利恒找到了那位圣婴。而时至今日,神的大光也一直在照耀着大地,要指引你去寻找能够给你带来永恒生命的救赎之主。您,愿意前行吗?

 

 

请欣赏此歌演唱的中英文视频▼

 

 

曾经飞跃过中国“驼峰”的盟军飞行员和他写的“必有恩惠和慈爱”诗歌

作者 徐彬

《必有恩惠和慈爱》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唱过这首诗歌的人想必都知道它的歌词是与大卫诗篇23篇那段著名的经文有关。但和其他同类诗歌有所区别的是,它并非是全盘照搬大卫写下的文字,而是根据其核心的信息,十分贴切地加入了我们每个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必会遇到的某些场景,从而使诗歌更加靠近人们的心灵需求和生活实际。而诗歌作者本人的人生故事更是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甚至还与中国抗战时期著名的“驼峰航线”史实有关。他的名字叫约翰·彼特森(John W.Petersen 1921-2006)。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他精彩的人生画卷,了解他的故事和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

约翰·彼特森(以下称约翰)1921年出生在堪萨斯州林兹堡的一个农户家庭。他的父亲生育了七个孩子,约翰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可是就在他四岁时父亲就因病去世,家里全靠母亲一个人的微薄收入来支撑,其艰苦程度可想而知。约翰读书时差点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被迫休学,只因家中发生了一场煤气引起的火灾事故而被学校减免了学杂费,加上他在农场打的那份零工,这才读到中学毕业。

 

尽管约翰在家中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但他信主的时间却很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在教会回应呼召,成为了一名基督徒。平日里他保持着常年阅读圣经的习惯,从首篇的《创世纪》开始,读到最后的《启示录》,每天阅读十章,读完后再周而复始从头开始;由此也让他早早就在信仰根基上打下了良好基础。

 

约翰和几个哥哥一样很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但他的天性却比较自卑胆怯,缺乏自信。读中学时有一天他被一名星探相中,参加了当地电台《业余时间》节目所举办的歌唱比赛,并最终获得了冠军;所得的奖励还包括免费参加一门声乐课程培训以及数月上电台演唱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他的声音也逐渐被听众所熟悉,被称之为“那个来自农场的歌唱男孩”;然而他的性格却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的改变。

 

引导约翰突破瓶颈的人是他的大哥比尔。他不但喜欢唱歌,还十分擅长吹小号;可在平时生活中他却十分放荡不羁,经常酗酒、超车、闹事、闯祸。有一天他终于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一家全美知名乐队录用他的通知;就在这一天神的救恩也同时临到了他。那天回家后,他读到了马太福音11章28节的经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顿时他的心就被圣灵深深地触动;于是他谢绝了乐队的邀请,并马上打电话给镇上最有声望的基督徒波兰特先生,让他带领自己完成了决志祷告。从此他认罪悔改,成了一个新造的人。

 

比尔信主后又把福音传给了弟弟鲍勃(Bob),接着又邀请了他另一个弟弟肯(Ken),组成了一个男生三重唱的福音乐团,碾转各地去举办音乐诗歌布道会。那时还在读书的约翰只要一有机会就与哥哥们同行。有一天在会议的进行过程中,比尔突然把他拉到台上,让他来带领全场会众合唱诗歌;尽管台下会众给与了他认可的掌声,但约翰仍然缺乏自信,认为自己表现得很差劲。

 

不久之后一个机会来临了。已婚的哥哥鲍勃因家里搬到科罗拉多的原因决定离开乐团,而那时约翰正好已高中毕业,自然成了替代鲍勃的不二人选。从此他有了频繁的舞台锻炼机会,也终于克服了胆怯的心理障碍,成为大家所喜爱的一名福音歌手。

在那段忙碌的服事日子里,最让他难以忘怀的那件事是发生1940年夏天的一个下午。那天他们三兄弟应邀去林肯市的一家教会参加聚会;到了出发的时间,由比尔开车,驾驶著新买的“德索托”汽车一路顺风地前往目的地。在经过麦弗镇后不久,对面车道驶来的一辆油罐车突然失控,越过马路中线,直接朝他们冲了过来。比尔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那辆车就撞上了他们,造成整辆“德索托”几乎被毁。(右图是1944年生产的“德索托”汽车的式样)

 

当时肇事的司机吓得瘫坐在地上,以为车里的人肯定都死了,根本不敢上前查看。可是当赶来救援的人们拆开车身,将三人拉出来时,却发现他们各自仅在不同部位受了些轻伤。当晚他们甚至还仍然被接到那个教会,参加完了整场聚会。约翰深信奇迹背后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让他们平安度过了这次的死荫幽谷;从此“奇迹”(Miracle )这个词也成为他生活和赞美中离不开的主题。

 

尽管约翰已经成了一名成熟的福音歌手,但他内心真正渴望的却是诗歌的创作和谱曲 ,并曾多次尝试过将自己的作品投给不同的出版社,可却一次都没有成功。 19岁那年他将新写的两首诗歌,寄给田纳西州代顿的出版商温塞特。当后者表示有兴趣买下其中那首“还有空间”诗歌并为此问价时,约翰喜出望外,唯恐对方会出尔反尔,只报了八美元的低价,双方因此成交。可在诗歌正式出版后,约翰却发现自己的名字竟然都被印得不正确,让他惆怅了好些日子。

 

就在约翰准备进一步在创作上有所作为时,1941年12月7日爆发了珍珠港事件,美国因此卷入到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之中。次年的秋天,还不到21岁的约翰应征入伍。

约翰服役的是空军,因此他要先在俄克拉荷马的阿尔特斯基地(Altus Base)完成长达两年多时间的严格训练。到1944年,他终于成了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在和相识多年的女友玛丽结婚后,他被派往亚洲战场,投身到与日寇作战的硝烟之中。

 

约翰刚抵达位于印度阿萨姆谷附近的空军基地不久,就作为“柯蒂斯C-46”军用运输机的副驾驶参加了第一次飞行任务,冒着日军的炮火给战场上的地面部队空投武器和物资。战争的残酷也立刻接踵而至。曾经与约翰在一个基地受训,同样也是诗歌写作爱好者的战友奥尔(Orr)就在他本人的首次飞行中不幸牺牲。

 

不久之后,约翰所在的部队转场来到位于缅甸伊洛瓦底江的另一个基地。就在那里,他有幸参与了举世闻名的飞跃“驼峰”,为中国抗战运送远征军部队及军用物资的重要任务,在他生命经历中留下了厚重的一笔。

 

所谓的“驼峰航线”(The Hump)是1941年盟军因中国接受外援唯一的通道滇缅公路被日军切断,而被迫开辟的穿越喜马拉雅山脉,从缅甸到云南昆明的飞行路线。该航线长约800公里,途中除了要面对日军战斗机的围追堵截外,还要穿越无数个海拔4000到5000米的起伏山峰;而那时的螺旋桨运输机受高度的性能限制,只能紧贴著各个山峰起伏飞行,“驼峰”的名字因此而成。这条抗战的生命线也被称为“死亡航线”,因为驾驶员随时会遇上因强气流、低气压、暴风雪、冰雹和霜冻等恶劣气候条件,造成飞机坠落和撞山的危险。在整个驼峰空运过程中,盟军总共损失了近千架飞机和大量飞行员。

 

尽管约翰飞跃“驼峰航线”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但他还是经历了许多难忘的危险时刻。那时他已经成了运输机的正驾驶。因战事紧迫的需要,所有飞行员都必须执行全天候的飞行任务,即无论气象条件如何,每天都要起航,因此各种危险也和他们如影相随。

 

在穿越“驼峰”的过程中,约翰最可怕的一次经历是来自那一天的遭遇。他的自传《奇迹继续》(Miracle Goes  On)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这一过程。

当时约翰驾驶的飞机在途中遇到了他平生所见最大的一次暴风雨。他根本无法按照飞行手册所指的找到一条能够穿出风暴的“马鞍”形通道(saddle)。飞机在黑色云团和气流中不断地颠簸,像火柴棍一样被抛来抛去,上上下下;驾驶舱的高度计量盘在他眼前旋转;因雷暴而产生的”圣艾尔摩火焰”(一种在雷暴天气因强大的电磁场所造成的冠状强光放电现象,见左上图的图示)在舱内四处可见。正当他试图返回基地时,突然一道闪电击中了机头,所有的电气设备瞬间被损,死亡的恐怖气息立刻笼罩了整个机舱…。 可就在这绝望之刻,飞机突然穿出了雷暴区域;更让约翰惊喜的是在失去导航的条件下,下方竟然就是他们的基地。走下飞机的约翰跪在地上亲吻大地,感谢上帝引导他穿过了雷电和风暴,平安返回。这是约翰生命中又一次莫大的奇迹。

 

在那段日子里约翰认识了许多中国远征军的战友,并视他们为彼此心灵相通的最好朋友,经常把自己所写的诗歌与他们分享。1945年5月底他的第一个孩子在美国出生;两个多月后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随后约翰随部队飞到了中国上海;一到那里他就找到一家能讲英文的教会,并上台领唱赞美诗歌,其中就包括他写的那首受到许多中国战友欢迎的诗歌“主正在为我再来”(He is coming again for me)。

下二图是约翰在自传书中使用的两张服役时期所摄的照片▼

1945年12月约翰终于平安回到了美国,和亲人团聚;第二年的年初他办理了退伍手续。即使在战争期间他也没有停止过创作诗歌;如今为了实现他以往的理想,将创作当作为自己终生职业,他决定利用刚颁布的“退伍军人法案”所提供的优惠条件,首先装备好自己。为此他花了六年时间先后在芝加哥的穆迪圣经学院和美国音学学院完成了深造。毕业后,他终于如愿被一家名叫《灵歌社》(Sing spiration)的福音出版公司聘用,成了一名专业的音乐编辑和创作者。

 

在这家出版社他一直工作到1967年;期间公司被当时全球最大的一家福音出版公司收购,他因此还被收购方委以重任,担任了“灵歌社”的公司总裁及音乐总编。这段时期也成了他诗歌创作的丰收期。扎实雄厚的神学及音乐基础,加上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成了他创作的源泉,许多优秀作品发表后便成为大众经典,深受读者喜爱。其中就包括这首《必有恩惠和慈爱》。

 

离开《灵歌社》后,约翰又专门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出版公司,继续在音乐和诗歌领域大展身手,直到年迈退休。85岁那年他因病去世。回顾其一生,他总共创作了一千多首赞美诗歌和三十余部清唱剧,被后人公认为美国现代最伟大的圣乐作曲家之一。1967年,国家福音电影基金会授予他神圣音乐奖,以表彰他在这一领域中的杰出成就。有三家大学先后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1976年,他的自传《奇迹继续》(The Miracle Goes On) 一书正式出版,并被福音电影公司(Gospel Films) 改编成同名电影。1986年,他的名字荣登福音音乐名人堂。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首创作于1958年的诗歌《必有恩惠和慈爱》。在约翰.彼特森(以下称“彼特森”)的作品中,这首诗歌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与他人合作创作诗歌,而造成合作的因缘又与另一个人小时候的某个经历有关。这位合作者就是作为《灵歌社》的创始人之一的阿尔弗雷德·史密斯(Alfred B. Smith)。

 

史密斯比彼特森大五岁,1916年出生在新泽西州。他从小就学会了拉小提琴,15岁起就经常在广播电台及各地音乐会上演出。在《灵歌社》工作之前他还曾在一家教会里担任过副牧师。

 

诗歌的创作经过是这样的。那天彼特森正在自己的工作室即兴弹奏这钢琴,史密斯走了进来。两人交谈中史密斯提到了他从一份读者来信了解到的趣事。写信的主人是已故著名音乐家,曾经为《我心灵得安宁》《祷告良辰》等经典诗歌谱曲的菲利普. 布利斯家的一位后代。信中提到了自己小时候的一件往事。那时他刚进国民小学不久,还没有学会读书识字;有一天他特别喜欢的那位名叫墨菲的年轻女老师教他们背诵《诗篇》的第二十三篇。当老师读到第6节的“我一生一世必有(你的)恩惠、慈爱随着我”(Surely your goodness and love will follow me all the days of my life)时,男孩以为这句话英文中的“Your”就是指女老师,而“me”就是自己,于是就理解成那位墨菲小姐将会陪伴他的一生,… 。

 

彼特森听完这个故事之后,立刻敏锐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这句经文与信徒的个人关系上;接下来两人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歌词的创作,并由彼特森谱上了曲调。诗歌的主题和名字就叫“必有恩典和慈爱随着我”。

 

整首诗歌分三段,歌词内容如下:

(1)我是客旅我是流浪者,在黑暗罪恶中徘徊; 那时慈牧耶稣找到我,我今正向父家归回。
(2)我疲倦时祂使我苏醒,每日祂赐力量给我;祂领我到安静的水边,保守我每一步稳妥。
(3)当我走过寂寞的幽谷,救主必与我行一路; 祂大能手保护引领我,到为我预备的居处。
     副歌: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与慈爱随着我,直到永永远远;
     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到永远,敌人面前祂为我摆设筵席;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与慈爱随着我,直到永永远远,到永远直到永永远远。

区别于大卫诗篇23章的内容,作者在诗歌的第一段刻意增加了一个信徒在得救前的场景,以更全面地体现主耶稣在我们生命每一个阶段的带领和保守。在那个阶段信徒如同迷失的羔羊,在象征著罪恶的凄苦黑暗之夜苦苦挣扎徘徊,试图找到人生的目的和意义而不可得;最后是主耶稣像牧人那样亲自找到了我们,把我们带回到前往天父家的路上。

 

诗歌的第二段作者反映的是信徒在得救之后属灵生活的日常体验。即任何一个信徒,在奔走天路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磨难和试探,因而“疲乏无力”、软弱不堪;那时又是主耶稣主动将我们领到“可安歇的水边”,赐给我们丰富的供应和力量,让我们的灵性得到滋养,并继续“保守”我们前行道路中的步伐“安稳”。

 

到诗歌的第三段,作者将我们带到更深切的属灵体验,也就是《诗篇》23:4所提到的“死荫幽谷”;那时候我们难免会陷入特别孤独无助的境遇,全靠主耶稣与我们一路同行,用祂的大能的臂膀保护我们,并最终引领我们抵达天父为我们预备的永恒居处。

 

诗歌的副歌则是全诗歌的总结,即我们的一生必有恩惠和慈爱随着我们,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永远远。

 

在诗歌的配曲方面,更是呈现了作者高超的音乐素养。主歌部分的旋律和节奏相对低沉、缓慢和柔和,为歌唱者提供了有利于专注和思考的良好氛围;各音节的起伏仿佛是模仿了人的平稳呼吸,十分自然地将人引领到蒙主怜悯、保守,及有主同在的美好境界之中。进入副歌阶段后,诗歌在节奏和强度上开始逐步加快变强,标志着信徒从宁静的享受和沉思到信心的高涨这一转变,更反映出子民对必有上帝恩惠和慈爱一路伴随的欢乐之情;到了“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到永远,敌人面前祂为我摆设筵席”音节处,诗歌抵达整个旋律的最高潮,突出彰显了子民愿意一生愿意跟随主的强大信心意愿,以及对赢得属灵争战最后胜利的高度确定性,从而完美展现了整首诗歌的敬拜效果。

 

整首诗歌又何尝不是彼特森自己在生命中所经历了种种奇迹和见证发出的赞美和心声!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最后我想进一步和大家分享的是:“必有恩惠和慈爱随着我”这句经文中“慈爱”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具有“拣选、委身、信实不变”的意思;“随着”这一动词,更是带有炽烈的感情色彩,通常是用于形容亲密爱人关系中的一方的主动行为。在我们的生命中,能有这位创造天地宇宙的主,愿意那么主动和迫切地将祂的恩惠和慈爱紧紧跟随围绕我们,保守我们奔走天路的每一段历程,这是何等大的福分!

 

愿这首诗歌和背后的故事激励你我今后的路程,直到再见主面的那日!

(本文主要素材引自于彼特森本人的自转《The Miracle Goes On》,Th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6)

 

 

 

 

并非只属于儿童的经典诗歌《耶稣爱我》

作者:徐彬

引言:不知不觉,我为《追求》杂志和《海外华人福音网》撰写欧美经典诗歌介绍这个专栏已经过了十个年头,迄今已发了五十余篇文章,约二十几万文字。原以为我已介绍过的诗歌就主题和类型而言已经大致涵盖了相关的领域,但今天突然间我意识到,至今我还没有涉及过一篇与少儿诗歌有关的圣诗;而要写这个专题,首选的诗歌必非《耶稣爱我》莫属。

我相信教会里许多的会众都非常熟悉这首诗歌,因为他们从小就是听着或唱着这首诗歌长大的,特别是来自港台的弟兄姐妹。然而即便是一个从未听过此歌的信徒或慕道友,当他初听到这首诗歌时,我想也定会对诗歌的浅近易懂的歌词和清澈优美的旋律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同淋浴在春日里的柔风之中,感到是那么的舒适、温暖和安详。

许多人可能会猜测到这首诗歌是出自一名女性的笔下。是的,她的名字叫安娜.华纳(Anna B. Warner 1827-1915),是美国十九世纪的一位知名作家。下面我就来介绍她的生平及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

安娜·华纳1827年出生在纽约市;她上面还有一个大于她8岁的姐姐,名叫苏珊(Susan B.Warner1819-1885)。安娜的母亲在她还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全靠他们的姑妈弗朗西斯(Frances L.  Warner)来到家里帮忙,照看姐妹俩长大。幸好她们的父亲亨利·华纳(Henry Warner)是纽约一名成功的律师,有条件给两个女儿提供富裕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教育。同时这位父亲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和小说家;在他的影响之下,安娜和苏珊从小就饱受文学的薰陶;这也为她俩后来成为著名的作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836年,事业上踌躇滿志的亨利.华纳买下了哈德逊河上靠近西点军校一侧的一座小岛,即宪法岛(Constitution Island)。他曾设想把这座和美国独立战争历史相关的岛屿,连同岛上那几个当年为抵御英军入侵而建筑,后已荒废了的防御堡垒开发成一个避暑胜地;没想到才过了一年,美国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历史上第一次经济大萧条就打破了他的这一梦想。随着大量银行和企业的倒闭,亨利的许多重大投资也纷纷破产,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诉讼,从而迫使他卖掉了位于纽约圣马可广场(St. Mark’s Place)的豪宅,带着全家搬入岛上的一处普通住宅里居住。

▼下组照片中上二图为从西点军校所摄的“宪法岛”;下二图为岛上”苏珊和安娜旧居的室内外照片。1908年这座房子被主人赠送给西点军校,并被后者当作军校博物馆使用。

家庭经济状况的突变对苏珊和安娜两人的成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两位原本在家中有专人侍候的大小姐不得不开始由自己来承担诸如做饭、打扫卫生等家务,甚至连劈柴和划船越过哈德逊河到城里去运送物资和邮件这些重活也只能由她们亲力亲为。不过,人生的这些特殊境遇和历炼,以及由家庭经济困境所带来的压力也促使这对爱好文学的姐妹俩先后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姐姐苏珊率先在文坛崭露头角,一炮而红。她于1851年正式出版了一部名为《广阔的世界》(The Wide, Wide World)的小说,大受读者的喜爱。据说这本书是美国文学创作历史上第一本销量过百万册的书籍;在英国,这本书的销量甚至超过了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名作《大卫·科波菲尔》。

而姐姐在创作上的成功又进一步激励了安娜投身于文学创作。第二年安娜也出版了她的处女作《美元与美分》(Dollars and Cents ),同样广获读者好评。之后两姐妹佳作频出,成为扬名于美国文坛的一对姐妹花。姐妹俩生来性格各异,创作风格也各有千秋,正好彼此互补,常常一起合作来撰写小说、散文和诗歌。而《耶稣爱我》这首诗歌首次被读者认识,就是先由安娜因着苏珊的要求而完成创作,再由姐姐将这首诗歌引用到她那本于1860年出版的《言和诺》(Say and Seal)小说的情节之中。(此书没有中译本,书名为笔者自译)

在苏珊的这部小说中,作为男女主角的分别是一家乡村小学的女教师费思· 德里克(Faith Derrick)和当地教会的主日学校长兼老师约翰·林登(John Linden)。小说以他们两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穿插展现了他们对村里学生和孩子们所付出的爱,以及他们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磨难。在书中的115-156页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村里有个患重病的小男孩名叫强尼(Johnny);在他病危时约翰和费思一直在陪伴着他。

那天男孩因病情加剧而再度显得非常的虚弱和不安,言语和抚爱都无法让他安静下来。此时约翰看到强尼向自己伸出了双手,于是就像昨日那样抱起他在房间里走动,企图通过匀称的步伐使其安静下来。当状况有所好转时,强尼又轻微地向约翰说出一个请求:“Sing”(唱);于是约翰就给他唱起了一首新的诗歌:

“Jesus loves me! This I know, For the Bible tells me so. Little ones to Him belong;They are weak, but He is strong. ….”(耶稣爱我,我知道,因有圣书告诉我;幼小孩童祂牧养,他们软弱主刚强, ….);随着歌声,小强尼的脸上逐渐恢复了平静,接着开口要费斯帮助他梳头和进食 …. 。

当然约翰所唱的这首诗歌在小说里只是安娜的文字创作,并没有人真的给它谱上了旋律。然而随着这部小说的流行,很快纽约著名的作曲家威廉·威廉.布拉德伯里(William B. Bradbury1816-1868)就注意到了这首诗,并深受其感动,特别是它的第一节内容。于是他欣然为诗歌完成了谱曲,并专门为其加上了副歌。在副歌歌词中他用强调语气的“Yes”,三次重复了原诗第一节的 “ Jesus loves me”(耶稣爱我),然后再以“the Bible tells me so”(圣经这样告诉我)作为整首诗歌的结束。

威廉.布拉德伯里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圣乐音乐家,他曾师从美国著名圣乐家罗威尔.梅森(Lowell Mason 1792-1872),也曾专门前往德国的莱比锡去学习乐理、作曲和钢琴演奏。从德国回国后他曾在多家教会服事,主要负责成人及儿童主日学音乐的教学和创作,为此他也赢得了“主日学音乐之父”之誉。他一生先后曾为900多首诗歌谱曲,给世人留下了包括《坚如磐石》、《祷告良辰》、《天父领我》等诸多经典名曲。

在这首《耶稣爱我》曲谱创作中,他通过4/4的稳定节拍,以及明快积极的大调音色,赋予了整个旋律以连贯、流畅,温暖、向上的特点,并完美地突出了诗歌所反映的耶稣对孩子们那份无以比拟的爱;而其反复的音型和渐进的音阶设计更是十分适合儿童们演唱。正是由于他所创作的优美曲调,才使得这首《耶稣爱我》走出了小说,进入到教会和千家万户,并世代流传,成为圣诗历史上的又一经典,也成了儿童诗歌中难以替代的代表佳作。

毫无疑问,这首诗歌之所以能够成为圣诗宝库中的经典佳作,是与词曲作者都具有纯正的基督信仰分不开的。就安娜和和苏珊而言,她俩从小就是虔诚的基督徒,对圣经的熟悉和领悟有着远超出同龄人的能力。这一点可以从以下的事实得以佐证。她们来到宪法岛后不久,就因着在西点军校当牧师的叔叔介绍,开始为军校的学生们开设圣经课程,并为此默默坚持了四十年之久。为了纪念她俩在这一方面对年轻学子们的长期带领和忠心服事,在她们去世后,西点军校特以最高的军事荣誉将她们的灵柩安葬在军校的军人墓地,成为该公墓中仅享此荣的两位平民。

我们从安娜笔下的这四节诗歌文字中处处可以看到她对圣经经文的熟练掌握;而整首诗歌所突出反映的就是耶稣对孩子们的特别关爱和无条件接纳。《马太福音》记载了这样的事实:当耶稣离开加利利,来到约旦河东的犹太境内时,有人带小孩前来,求耶稣为他的孩子按手祈祷,然而却受到耶稣手下部分门徒的责备和阻拦。耶稣看到后马上命令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不但如此,耶稣还把孩子们的谦卑作为门徒们要效仿的榜样。当门徒为“天国里谁是最大”这个问题彼此争论时,耶稣马上叫上一个小孩子,让他站在门徒中间,然后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回转,变成像小孩子一样,一定不能进天国。 所以,凡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是最大的。”(参见马太福音19:13-14;18:1-4)

尽管这首诗歌的创作背景和旋律特色决定了它属于儿童诗歌,但是诗歌中包含的属灵亮光却适用于所有的人。以诗歌中开始的那句“耶稣爱我,我知道,因为圣书告诉我”歌词为例,我相信不少人会以为这只是适合于孩子们,作为成人更应该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理性来认识神的爱。然而,安娜苏珊两姐妹在写作时偏偏让这句话出自一位教主日学的老师之口;而为其作曲的威廉.布拉德伯里更是刻意将其作为副歌的内容来反复强调。可见这句话并不仅仅只是针对孩子们。

事实上,即便是成人要完全认识自己所处的客观世界也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更何况是要认识创造宇宙万物的神。正如《以赛亚书》55:8-9中所说:“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世人都犯了罪, 然而,“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而圣经正是神通过自己的话和耶稣的行为和教导将祂的本质、属性、意图、计画,以及祂的爱、公义、怜悯和全能一一对人启示出来,从而使人们能够借着圣经认识神和祂的独生子耶稣,接受祂的救恩。这里的“一切人”即包括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不同年龄的人。

与“耶稣爱我,我知道,因有圣书告诉我”同属第一节的另一句歌词“他们软弱主刚强”也是如此。虽然这句话作者安娜是为病重的小强尼写的,但她依据的却是《哥林多后书》12章19节的经文:当保罗为自己肉体上的一根刺三次求主挪去时未蒙应许时,他得到的回答是:“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世上有无数的成人,在人生最软弱无助的时候,因着圣经的这句话而得到安慰和激励,从而有信心和勇气去面对眼前的所有苦难。

事实上这首诗歌也伴随着许多成人生命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时刻。有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很久以前,曾经有一位俄勒冈州的牧师受有关部门指派,前往一家州立的精神疾病诊治医院,为住院的病人提供咨询和安慰的服事。进入医院的第一天,他所去的病房是一处住满重度患者的大统间;房间的四壁铺设著防病人自残的专门软垫,空气中更是充满了因病人随意大小便而产生的奇臭。当他开始试图与那些病人交谈时,所得到的回应要么是麻木的表情或无意识的呻吟、要么就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胡言乱语和尖叫,….。

在那个令人难忍和尴尬的时刻,这位牧师受圣灵的感动,开始唱起了《耶稣爱我》这首诗歌。他持续唱了一个小时,没看到有什么效果,但他并因此灰心。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每当他一进入病房就唱起这首歌;唱到副歌部分,他更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是的,耶稣爱我;是的,耶稣爱我;是的,耶稣爱我”这部分歌词,而且唱得一次比一次更有信心。渐渐地,奇迹出现了,病人们开始安静下来并且一个接一个地跟着他唱了起来….。到了一个月后,这些病人中居然有36名重症患者可以被转到普通病房;接着在一年之内,这些病人中除了俩人之外,其他人竟然都顺利出院,回到了他们的家中。

在写作中我还欣喜地发现,《耶稣爱我》这首诗歌在历史上竟然还与福音在中国的传播有关。在十九世纪后期甚至到了二十世纪初,一家国际宣教组织在他们所编辑的圣诗集中,一直在这首诗歌的标题上特别用括号标示了“CHINA”的字眼,并解释为: “a favorite hymn in China”(一首在中国非常受欢迎的诗歌);其原因是这首诗歌在他们在中国宣教的历史上曾经起过重要作用的缘故。感恩当年这些宣教士使用了这首诗歌,使耶稣的大爱进入到那么多中国人的心间,并使他们成为福音在华夏广传的薪火,一代代传承下来。

160多年过去了,如今世上无数不同年龄的人仍然在唱着这首诗歌, … 。

最后就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一首震撼人心,敲打灵魂的诗歌:《我曾舍命为你》

作者:徐彬

 

引言:前些日子在为教会的姐妹团契准备《十九世纪欧美女性诗歌代表人物的人生故事》分享的过程中,有一位名叫弗朗西丝·雷德利·哈弗加尔(Francis Ridley Havergal 1836-1879)的英国女诗人进入了我的眼帘。吸引我注意力的是首先是她写的那首代表作《我曾舍命为你》的名字,因为它非常与众不同。通常来说,大凡是赞美诗歌,歌词中的“你”都是指主耶稣,而“我”则是指作者本人或泛指每一个信徒。但这首诗歌是倒过来的。歌中的“我”是指主耶稣,而“你”是指作者本人或所有信徒。更让我吃惊的是,这首震撼人心、敲打灵魂的传世经典佳作竟然还是作者的处女作。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她的人生故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作者的父亲,因为他在弗朗西斯的成长过程中起过重要的影响。他叫威廉.哈弗加尔(William Henry Havergal, 1793-1870),是圣公会的一名牧师。

即使我们用现代的眼光看,威廉·哈弗加尔也可算得上是一名才华横溢的牧者。他从小就特别喜欢音乐,到十四岁时已能在教会演奏管风琴。中学毕业后他原本想去医学院学医来实现治病救人的理想,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旨在救人灵魂的神学,并在牛津大学先后完成了学士和硕士学位。毕业之后,他先后在几家教会担任圣职,并因其出色的讲道能力而曾担任过伍斯特圣尼古拉斯教区的教区长,以及著名伍斯特大教堂的“荣誉正典”( Honorary Canon)。但他的音乐才华并没有就此淹没。1829年6月的一天,他乘马车外出,不幸在途中翻了车,导致他整个人被抛出车外,造成了严重的脑震荡。就在这养病的过程中,他的音乐才华得以爆发,开始了他的作曲生涯;而他发表的第一首作品即扬名于世,那就是为雷金纳德·希伯主教的宣教诗歌名作《来自格陵兰的冰山》(From Greenland’s Icy Mountains;也有译作《要传遍福音》或《传扬救恩》)配曲。他一生中曾出版过多部诗歌及音乐作品专集,并数次荣获“格雷欣奖”(Gresham prize medal)。他将作品的所有收入都捐给了英国圣公会的“非洲和东方传教士协会”(CMS),用于支持他们的海外宣教事工。

▼以下是弗朗西斯父亲的画像和他曾服事过的伍斯特大教堂内外照片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女”。出生于1836年12月14日的弗朗西斯,是威廉·哈弗加尔六个子女中的老么,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孩子。在父亲百般呵护陪伴下长大的弗朗西斯显然会潜移默化,受益匪浅,得到许多父亲的言传身教。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在信仰方面。

在父亲的引导之下,弗朗西斯三岁就学会阅读,四岁时能读《圣经》,并学会了写字。到九岁时,她甚至还在父亲教会的主日学校里帮忙教过孩子们。11岁那年母亲去世,二年后父亲送她进了一家有着良好口碑的寄宿学校去学习。这家学校的校长蒂德太太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在她的影响带领之下,学校里的许多孩子都经历了生命的“复兴”(revival),归信了救主耶稣;以至于到耶诞节回家时,每个女孩的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就在这家学校就读的第二年,她兴奋地写道:“我决定把我的灵魂交给了救世主……,从那一刻起,天地都变得更加光明。

弗朗西斯成人之后,因环境和身体的原因无法使她去国外成为一名宣教士,但她还是找到了替代的方法,即通过在家开班授学来教穷人学习圣经。她曾经这样写道:“我不知道谁会来,也不知道来的人是多还是少,但只求神领人悔改的恩典能够浇灌下来,让我有能力来传讲耶稣,使人归向祂。”同时,她也像父亲那样尽力去支持海外宣教使团,甚至为此捐出了她所有的首饰。

除此以外,在语言和音乐领域弗朗西斯也继承了父亲的天赋,表现非凡,特别是在诗歌领域。她从小就受父亲的影响,对大卫的《诗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了能够更好的读懂理解诗歌中的精意,她先后在父亲和姐夫的指导下初步学习了希腊语和希伯来语。1852年至1853年间,她利用陪同父亲去德国杜塞尔多(Düsseldorf)医治眼疾的机会,先后在塞尔多夫的路易森学校(The Louisenschule)和奥伯卡塞尔大学(Oberkassel Havergal’s scholastic) 接受了包括德语、希腊语、希伯来语及拉丁语在内的正规教育,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在路易森学校的一次德语考试中她还超过的所有的本地学生,得了第一名。她在钢琴演奏和声乐歌唱方面的才华也远超过一般的同龄人。

▼以下是弗朗西斯从少年到中年的三幅画像

对圣经的熟悉以及在语言方面的天赋和实力,很快就体现在她诗歌的创作成果中。弗朗西斯写的这首《我曾舍命为你》,就是她在23岁那年即1859年的1月5日,因为参观了杜塞尔多夫的一家博物馆,看到馆藏的一幅画和相关的解释文字而写下的。这幅油画的作者是 斯特伯格(Sternberg),画的主题是取自约翰福音19:5所记载的彼拉多审判耶稣时所说的一句话 ,拉丁文是“Ecce Homo”,即“看那,这个人!”。画面中,耶稣头戴着荆棘冠冕站在彼拉多和犹太人面前,用深邃和痛苦的目光注视著众人。画像的下边写着「我曾舍命为你,你舍何事为我?」

▼以下是收藏在杜塞尔多夫艺术博物馆内同样名为“Ecce Homo”的油画,但作者是另一位名叫Mihály Munkácsy( 1844-1900) 的画家

当弗朗西斯看到眼前的这幅画和那些文字后整个人一下子就被怔住了。她怀着一颗敬畏的心默默地站在画前,好久转不过神来。几年后弗朗西斯在回复一封读者相关来信时亲自讲述了这首诗歌的创作过程以及后来曾经发生的事情:

「这首诗歌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写出来的。记得当时我只花了几分钟,就用铅笔把心中的感动草写在了一张传单的背面。然而当我将它写完再读了一遍后,又觉得 “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首诗啊!好吧,我也无须再自找麻烦地将它重新誊写出来。” 回到家后,我就顺手把这张纸扔进了火炉!但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有一种下意识的冲动让我将它从火炉里抢了回来,然后把这张已经被揉皱还有些烧焦的纸张叠好重新放入口袋。不久之后,我到一家济贫院去看望一位老妇人。她看到我后像往常一样又热心谈论起她亲爱的救主耶稣。我突发萌想,想看看这样一位简单又虔诚的老人是否会喜欢这首我认为没有人会欣赏的诗。于是我就读给了她听,没想到她听了非常喜欢,….。回去后我就将它重新抄了一遍,保存了起来。后来,是主让它走进了千家万户….。」

1860 年这首经弗朗西斯父亲编曲的诗歌首先被刊登在文学期刊《Good Words》上,由此很快就传播开来,受到了读者的广泛好评。(如今我们所唱的则是著名作曲家菲利普·布利斯 (Philip P. Bliss) 创作的曲调)

弗朗西斯写下《我曾为你舍命》这首诗歌时才23岁。如果从这一年开始算起,到1879年她因患腹膜炎而不幸去世,前后只有短短的20年。然而她的生命就像一颗璀璨的流星,虽然短暂却光芒四射,在天际中留下了永恒的光辉,也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遗产。

在福音文字写作上,她著述甚多,被后人赞誉为“天路历程的神学”。其中影响甚大的是她写的那套“国王”系列。自1870年起,她将自己的每日的灵修所得汇集成书,以“My King”(我的君王)作为第一本书的书名,前后写了五本。这些被她称为“Royal Books”(皇家读物)的书籍出版后,影响激励了许多信徒的灵命成长。连英国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宣教士、布道家司布真牧师(Charles H|.  Spurgeon)都在1879年举办的一次会议上,向与会的三百名牧师专门推荐了这套书籍,并对每人赠送了其中的两本。

在赞美诗歌创作上,她更是给后人留下了许多优秀作品。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金竖琴在鸣响”,“我曾舍命为你”,“耶稣,主啊,我是谁的?”,“主对我说话”,“啊,主,在你脚边”,“献己与主”等。如今几乎所有的欧美各大圣诗歌集都收有她的名作。

弗朗西斯对赞美诗歌创作的态度是极其敬虔和认真的。每当写一首诗歌,她都会先认真祷告。对此她是这样描述的:「写作是我的祈祷,因为我似乎从来没有自己写过一首诗,感觉自己在写作时像个小孩子; 你知道小孩子在写作的时候都会抬头思想:“接下来我该说什么呢?” 我就是这么做的。我祈求主不仅给我思路和力量,而且给我每一个文字,甚至押韵。”」因此,尽管她长期受疾病的折磨,但她的笔下却没有任何的伤感,或以自我为中心,而把写作的中心全都集中在基督和祂的圣工上,全力去赞美上帝的爱和救赎之功。评论家说她“在每一行的诗歌中生活和说话”

在对待传统圣诗的态度上,她也有特别的认识。就像她劝勉他人所说的:「我劝你们彻底要熟练一首诗,使它成为你自己的一部份,然后求神使它成为你的资讯。」这句话也成了笔者在写作“经典诗歌故事”专栏时的自勉和祷告。

弗朗西斯在歌唱和钢琴演奏上的天赋和恩赐也无保留地用在福音上。她曾经为利物浦的“基督教女青年协会”(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 主持过赞美诗歌聚会,并且常常在一些社交聚会场合上,通过演奏和歌唱亨德尔、贝多芬和门德尔松等人的圣乐名作及诗歌来引导他人归向耶稣。有一次在法国的旅行期间,她先为一位当地的天主教徒演唱了一首她自己写的赞美诗《只为你》;因对方非常喜欢,她又专门用法语重写了这首赞美诗,有针对性地加入了强调“唯独借着耶稣才能来到天父面前”的内容,然后再唱给她听。另一次,她在一家天主教堂经营的临终关怀医院演奏钢琴,受到听众的交口称赞;于是她又分别用法语、德语和义大利语来唱了亨德尔《弥赛亚》中的“安慰你们”和“祂会喂养他的羊群”等歌曲来安抚那些已面临生命垂危的病人们。

总而言之,在这短短的二十年中,她将自己的一切全然都奉献给了主,真正实践了她在另一首名作《献己与主》(Take myself, and I will be ever, only, all for Thee)诗歌中所表达的誓言,即要将自己的“时间”、“手”、“脚”、“声音”、“嘴唇”、“财富”、“智慧”、“情感”、“心”和“爱”(time, hands, feet, voice, lips, possessions, intellect, will, heart, and love)都献给主。诗歌最后的那句话: “献上我自己,我永远只为主而活!”(Take myself, and I will be ever, only, all for Thee),正是她一生最真实、最贴切的写照!

在她生命结束的那一天,她的几个哥哥姐姐都来到了她的身边。据为她写传记的姐姐玛丽亚(Maria V.  Havergal ) 所记,那一刻她问医生是否“今天”她就要走了;医生回答说“Maybe”(可能)。她听后安静地说:“离天堂之门这么近,真是太好了!” 她的另一位姐姐给她读起了《以赛亚书》的43:2节经文:“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她回应道: “祂必遵守诺言。”已是圣公会牧师的哥哥对她说:“你说了很多关于国王(The King)的事,也写了很多关于国王的书,现在你将很快就能看到祂的荣面。” 接着,在哥哥的祷告声中弗朗西斯闭上了双眼。“我们看着她平静喜乐的脸庞,似乎看到她已与国王见面….。”

尽管这位集美丽、才华、敬虔、奉献于一身的女性只活了不到43岁,但人们从来没有忘记她。在她身后,她的作品发行了数百万册之巨。如今整整150年过去了,世上还有无数人还在唱她写的诗歌。

就笔者而言,每次读这首《我曾舍命为你》就像一次心灵的洗礼。特别是诗句中的那几个提问:“我曾舍命为你,我血为你流出,你舍何事为我?” “我更舍父家庭,并我荣光宝座,你舍何福为我?” “我曾受大苦难,临刑身同罪犯,你舍何物为我?” “现今在父右边  时常祈求为你,你心愿否献上归我?”,句句都在震撼、敲打、呼唤着我的灵魂,催我泪下,使我感恩,令我惭愧,逼我自省,并进而鞭策我在事奉道路上更加奋勇,努力朝着标杆直跑向!

是的,我们的主耶稣“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以赛亚书53:5)祂甚至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马书5:8),”人间的爱没有比这更伟大的了。”(约翰福音15:13,现代译本)不但如此,即使主耶稣回到了天上,祂还在天父右边不断为我们代求;祂所希望的就是我们能够效法祂,背起十字架跟随祂,成为祂的子民,和祂一起进入永恒的国度。面对这样永无止息的爱,我们在世上又有什么不可放弃,去回应这份大爱呢?!

亲爱的弟兄姐妹,当您读完或听了这首诗歌及作者的人生故事有什么感想?您,是否愿意像弗朗西斯一样,为我们的主耶稣献出我们的一切?!

让我们再次来聆听这首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