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6:6-13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12 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做個紀念。」

馬可福音 14:3-9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耶穌說:「由她吧!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紀念。」

約翰福音12:1-8

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 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猶大 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聖經四卷福音書都記載女人用香膏抹耶穌的事蹟,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太26:6-13,可14:3-9,約12:1-8)記載同一件事,發生於耶穌受難前一週,女人用香膏澆在主身上是為安葬的事;路加福音(路7:36-50)的記載則發生於較早期,耶穌用欠債的比喻來說明女人因罪得赦免所表現出來的愛。

法利賽人西門請耶穌吃飯,在坐席時,一個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耶穌;在旁的西門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路7:39)很顯然的,經文突顯出法利賽人西門「自以為義」的心態。

於是,耶穌設比喻說有兩個人分別欠債五十兩銀子和五兩銀子,債主因他們無力償還,開恩免了他們的債;接著就問西門:「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耶穌將這兩個欠債的人對比於西門和有罪的女人。耶穌說:「…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7:44-46)

耶穌點醒我們:一個人明白自己的罪有多深重,當尋求被赦免的時候,他表現出來的渴慕和擺上就顯得強烈;但是,一個人若覺得自己很好,認真遵行律法,不需要認罪,他自然輕忽被赦免的價值。真正認罪的人會認真愛耶穌,自以為義的人輕忽和耶穌的關係。

罪得赦免,無分輕重,都靠耶穌寶血,重價贖回,信主的人要認真愛耶穌。

一生到永遠愛主耶穌(林義忠印尼詩歌-中文版)

願能一生到永遠愛主耶穌!願能一生到永遠愛主耶穌!

雖然生命中,狂風和暴雨,不斷的來襲。

我仍然要愛耶穌,直到永久。

哦!阿爸天父,我是祢寶貝孩子,願能活出祢喜悅的樣式。

哦!阿爸天父,我是祢寶貝孩子,願作祢合用器皿直到永久。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