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約翰牧師

不同的成因

為了幫助我們進一步了解這個群體,我們接下來要思考的是,造成一個人會被同性吸引或心理上會想跨越成為另外性別的原因是什麼?有些人強調說這是天生的,有些人堅信這是出於後天個人的選擇。關於說是後天個人自己意志的選擇,拿同性戀作例子,我們要先定義清楚,我們是在講同性戀的行為是後天自我意志的選擇,還是在說被同性吸引這件事?兩者顯然不能一概而論。即或一個人不是有意去選擇被同性吸引,但他卻可以“拒絕過同性戀”的生活,不選擇順從自己的私慾去過同性戀的生活。換句話說,過同性戀的生活確實是人後天意志的選擇。而“被同性吸引”這部分,有很多人的確不是出於他故意的選擇。這樣的區分也適用於跨性別的人。很多人也許在心理上並不是故意選擇想成為另一個性別,但如果在行為上打扮成另一個性別,甚至去接受變性手術,則是個人的意志選擇。

關於生理上天生的說法,我們要明白,科學家目前為止,並沒有找到所謂的同性戀基因,或跨性別的基因,而形成的原因,科學家也沒有統一的定論。當我們聽到一個人說他是天生就被同性吸引,或者他天生就想成為另一個性別的人,往往是在描述他個人的經驗。意思是,他從有記憶以來,就發現自己有這方面的傾向。我們舉一個案例來說明。我認識一位在愛的家庭長大的年輕弟兄,他很愛父母,也是一個體貼人、熱愛服事神的人。他自有記憶以來,雖然生為男性,可是他心理上一直覺得自己應該是個女的。我節錄幾段他自我描述成長過程中面對這個痛苦掙扎的話:

“從有記憶以來,我一直想成為女性,這反映在五、六歲時,就有穿女生衣服的行為。媽發現了幾次,告訴我不應該穿女生的衣服。由於內心的羞恥感,我希望這種念頭過了青春期就能停止。不過這個念頭卻從來沒消失過/因此,我盡力壓抑這些想法和感覺,而依靠我的理性和邏輯來生活。我告訴自己’既然我有男性的身體,所以我理當感覺我是男性,去做男性該做的事情。’

“大學時,當我再一次委身給耶穌時,我滿心盼望藉此讓上帝來改變我這個念頭!我以為只要我禱告得夠殷切,悔改得夠徹底,盡力成為一個敬虔的男人,這樣我的內心得到滿足,想當女人的這些慾望和私下穿女性衣服的行為自然就會消失。然而,卻發現這些慾望和行為依然存在。我的內心因此充滿了譴責,覺得自己不配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懷疑是自己沒有信心,因為我一次又一次的失敗。”

從弟兄描述的掙扎裡我們看見,他並不像人所想像的,是“出於個人選擇”想當女性,相反地,他一直選擇跟“想成為女性”的慾望作鬥爭。所以當我們談跨性別的心理現象,或被同性所吸引的心理現象時,要謹慎,不要輕率下定論,說他們完全都是出於後天的意志選擇。問題是,如果不是出於先天的的生理基因,也並非後天的意志選擇,那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雖然我們不能有完美的解釋和答案,但至少我們相信一點,自亞當夏娃墮落之後,人類活在罪所帶來的咒詛,死亡,病痛,先天性殘障及種種因原罪而陷入的扭曲慾望和痛苦裡。我個人相信,從小被同性吸引,或自有記憶以來就想成為另一個性別的,也屬於原罪引發導致的諸多問題之一。

但即使所謂的“天生”有這些問題,也不能合理化和順從這些慾望。身為萬物之靈,更何況是被救贖更新的人,我們的行事為人並非靠感覺,而開始被聖經真理所規範。這就是為什麼在面對這些問題時,我們所持的準確聖經立場很重要。同時我們要明白,偏離聖經真理的生命問題,只有耶穌基督捨命的大愛,和內住聖靈更新的大能,能幫助我們修復和醫治;只有仰仗上頭來的能力才能得勝。

聽到這裡,可能很多人會想,既然日常,為什麼這位弟兄,沒有因為更深地委身給基督而停止這種想跨性別的念頭呢?好問題!回答之前,我們必須先區分慾望和罪行之間的不同。大家要牢記,慾望的出現本身還不等於犯罪,只有當我們容許它懷胎,並進而在行為上順從它們去行才是犯罪。

舉個例子,我們把一件事作得很好,別人誇我們說:“再也沒有其他人作得比你做得更好的了。”我們心裡閃過一絲得意的念頭。嚴格來說這還不是犯罪。但是我們讓這樣的念頭在我們裡面反複播放,讓它開始影響我們對那些作得比我們差的人心裡有不好的念頭,或者常常想起,就引以為傲。這些就是犯罪了。

〈雅各書〉1:12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試探可以像是剛才講的別人一句可能引起我們驕傲的話,也可以是心裡有被同性吸引的念頭,也可以是有想跨性別的念頭,或其它不合聖經真理的思想和慾望。當這些念頭出現時,一個人忍受它們的煎熬,拒絕順從它們,這就是所謂的 “忍受試探”。這樣的人不需要感到羞恥和失敗,相反的,經文說他“是有福的人”,因他勝過後,必得生命的冠冕,而且也顯明出他是主所愛的。

回到那位弟兄的案例,他當時有個錯誤信念,認為如果他是好基督徒,就不會有那些想成為女性的念頭。但其實忽略了即使這些意念沒有消失,但神會賜下足夠的恩典,讓他們每天靠主的愛和聖靈的能力來得勝。感謝主,這位弟兄後來因著神的憐憫,有一天在他對自己失望透頂時,心裡突然出現這樣的聲音:“你是我的孩子,這就是你的身份。我的能力大過你的上癮,我的恩典夠你用。”自那以後,神除去了他不良的惡習,包括私下穿女性衣服的癮,然而神並沒有除去他想成為女性的念頭。他慢慢地明白到,他事實上必須每天依靠主所賜的恩典來面對跨性別的問題。

他見證說:“跨性別是我掙扎的問題,屬於我的一部分,但不是我的身份,我真正的身分是主的孩子,我的生命是屬於主的,我深知主愛我。我知道我內心想成為女性的掙扎,也許一輩子都不會消失,但上帝的愛支撐我每天與這些慾望爭鬥。神的恩典夠我用。我的生命是要為榮耀主而活。也要愛人如己。”

從弟兄身上,我們證了上帝的大愛和大能。當然,這個案例不能代表所有LGBT的人。正如前面提過,面對不同的人,需要有不同的對待。對偏離真道的,我們要警戒;對掙扎著要過合神心意生活的,我們要予以肯定、扶持和勉勵。求神賜我們愛、忍耐和智慧來幫助這個群體回歸真理。(待續)

文章來源: 生命季刊第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