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約翰牧師

以下有幾點建議:

  1. 鼓勵他們尋求幫助

鼓勵他們把自己的掙扎,和教會屬靈生命成熟的人分享,請求他們指引和守望禱告。說到守望禱告,為他們禱告時要小心禱告的內容。有的人這樣禱告說,“主啊,求主你醫治某某,讓他成為正常。”你要先定義,你所謂的正常是指什麼?是按照什麼標準?我們要了解,神帶領每個人為祂活的方式都不相同,相信神對跨性別,或被同性吸引的弟兄姐妹帶領也是不同的。有的被同性吸引的同性戀者,神帶領他們結婚生子,過著神所賜的美好婚姻生活。有的人並沒有因為信了主而變成異性戀者,神帶領他們選擇過單身生活,在面對同性吸引的試探時,靠著主賜的恩典來得勝。正如我前面舉的那個有跨性別掙扎的弟兄,雖然他目前還有想成為女性的念頭,但他選擇按照生理的男性來生活,也對結婚生子存開放的心,他最高的追求是在生活中學習愛人如己,以此來榮耀神。那麼你說,這位弟兄正常嗎?個人以為,他雖然有想成為女性的掙扎,但按照聖經聖潔的標準,他是一個屬靈的正常人。因此,我們不要有錯誤的期望以致禱告的方向產生偏差,也不要讓你的禱告帶來當事人的“二度傷害”。

  1. 教導聖經立場和生活應用

要常常教導弟兄姐妹聖經一男一女的婚姻,以及上帝以生理作為性別區分的立場。同時告訴他們,同性間要界定在“友情”,而絕非愛情。對那些相對容易受同性吸引的弟兄姐妹,要提醒他們在跟同性建立親密友誼上,特別儆醒和謹守。如果因被同性吸引而開始出現污穢的思想,要藉禱告當下治死污穢的思想,尊重對方是主裡的弟兄或姐妹。是將來別人的丈夫或妻子。如果是跟不信主的同事相處,要尊重對方是帶有神形象的人而不要給性幻想留餘地。教導他們如果發現對同性朋友的思念已經超過一般的友情,要逃避試探,減少聯繫的次數,或見面的頻率。並請守望同伴為他們禱告。

事實上,不單是他們要警醒謹守,每個基督徒都要一樣要警醒謹守。只要新天新地還沒有來臨,罪和魔鬼還沒有除滅,基督徒都要面對許多“不同形式”的試探和引誘。因此,弟兄姐妹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已經持守好幾年聖潔了,彼得提醒我們“務要謹守和儆醒”。

教養兒女面對LGBT

相信身為基督徒的父母最關心要緊的是帶領孩子成為敬畏神的人,當他們的心思意念和價值觀被聖經的真理塑造和引導,不隨波逐流,我們才最放心。除了教導他們聖經的立場之外,我們提幾點實際的建議:

1.經常肯定孩子的生理性別

過去可能沒有這個需要,但現如今的世道,這成為必須,還要越早開始越好。我的小外孫女8個月大。雖然她不明白我們說的話,也還不明白性別的意義,但我們已經開始性別教育了,我們經常告訴她,你是女孩。 You are a girl。你是可愛的女孩,you are a lovely girl。等孩子再大一點,你可以把胎兒時期照的超音波照片給他/她看,告訴他/她:你看,你還沒有出生,爸爸媽媽就知道你是男孩或女孩了。憑什麼?根據你的生殖器官就決定了你是女孩或是男孩。再大一點了,可以告訴他們,有的人可能會希望自己是男孩或女孩,但上帝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性別是由生理決定的,不是由我們怎麼想就怎麼決定的。婚姻也是這樣,必須是一男一女,像爸爸媽媽,一男一女,是上帝的設計。然後你可以把相關的經文,以他能聽得懂的方式說給他聽。如果是在美國,恐怕你必須讓他在上學以前就清楚這些,免得到了學​​校,他的老師會誤導他。

2.不要用刻板印象來定義男女

在我們過去的刻板印象裡,男孩就要玩球、耍劍、弄槍,女孩才玩洋娃娃、玩布偶。其實不要有這種刻板印象。你看雅各和以掃,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創25:27 )。按一般人的刻板印象,會認為以掃很男性化,而雅各很女性化。但這是沒有必要的區隔。有些男孩喜歡玩娃娃布偶,有可能他感情​​細緻,喜歡照顧人。與其擔心他會娘娘腔而驚慌地搶走他正在玩的娃娃布偶,不如利用機會肯定他男孩子的性別認同。比如你可以這樣說:“哇小寶,你是一個很喜歡照顧人的男孩。”同時,如果你想幫助他發展某些陽剛的特質,可以等他玩夠了娃娃或布偶,再把球給他,陪他到戶外去玩球。

或者小男孩有可能出於好奇,穿起姐姐或妹妹的衣服,此時你也不要大驚小怪,以為你的兒子有性別認同障礙了。因為孩子小,他還沒有傳統中對男女應該穿著什麼衣服的概念。如果你直接說:“這是女孩穿的,你是男孩,不能穿這些衣服。要穿這個。”有時因為這樣的禁止,孩子分不清楚你的意圖,也可能會產生自己做錯事的羞恥感。那該怎麼辦呢?這時你可以不慌不忙問他,為什麼你想穿姐姐的衣服?穿上之後,有什麼感覺?然後再根據他的回答來引導他,比如孩子回答,他覺得姐姐的衣服很漂亮,所以他想穿。你可以告訴他,你是一個會欣賞漂亮衣服的男孩,下次姐姐穿這些衣服的時候,你記得告訴姐姐,她穿這些衣服很漂亮。來,我們來穿你自己的衣服。像這樣簡單處理就可以了。

當然,我們盡量按照聖經的立場來教養他們,但最終結果如何,我們要信靠神的保守。詩127:1提醒我們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3.教導他們定義同性的愛和異性的愛

前面提過,要趁早教導孩子同性之間的愛,像是姐妹或兄弟的愛,是屬於友誼的愛,而不是像婚姻裡爸爸和媽媽之間那種愛。教導他們,罪會帶來許多扭曲。包括對同性之愛的扭曲,這時,要很警醒地禱告,保守自己不落入罪的試探中。

4.警戒媒體的影響

孩子還小,就要殷勤教導他分辨媒體違背聖經價值觀的畫面和情節。包括動漫,計算機裡的遊戲,魔鬼常常利用媒體來污染孩子的心靈。

我兒子大概在三歲四歲,我們就教導他,電視上有些畫面會污染人的心,不要看,例如,電視上那些男女親吻的鏡頭就不適合觀看。我們陪他看電視時如果出現了不合適的鏡頭,都會告訴他:“眼睛閉起來。”到他五、六歲大,有次他跟三歲的妹妹在看電視,突然聽到他告訴妹妹,趕快閉眼睛;他自己也閉起眼睛。

以前的時代,只是電視,但現在是手機時代,更需要從小抓起,要教導他們如何去分辨媒體灌輸的價值觀。有些基督徒,只是教導孩子讀經禱告,除此之外,並不關心孩子們在手機上看什麼,或者大人聚會,給小孩放個錄像就不管了。事實上,現在手機上各種價值觀扭曲的視頻直接輸送給你的孩子,你要關注他們看的影片,聽的流行歌,並且願意跟他們討論。特別在孩子越小,還聽你的時候,把合神心意的價值觀和分辨,教導他引導他。

孩子再大些,你就必須調整方式,多聽他們的想法。因為他們在外面、在學校,聽到的是不同的聲音,你就必須引導他們從聖經的真理去思考。大概近10年來,好萊塢影片經常會出現同性戀或跨性別的畫面,即使是一部題材不錯的影片,甚至是講過去幾個世紀前的故事,也要出現幾個和LGBT有關的畫面。 LGBT群體直接間接的勢力利用公眾媒體來宣傳他們的價值信念,如果忽略了教導孩子們警惕媒體,孩子們就像溫水煮青蛙,這類的畫面看久了,不知不覺得就接受了。認為同性之間只要相愛有什麼不可以?為什麼基督徒不能包容,要阻擋別人的真愛?

5.教導他們保護自己的身體

在北美,不少時候孩子會要求到好朋友家去過夜,特別是到青少年時期。如今的世代不像過去那麼單純,你也不知道你孩子的朋友是否有同性戀的問題,也不真正了解對方家庭成員的實際情況,我們聽到過各種悲劇的發生。千萬不要認為對方是熟人絕對沒問題。這些能避免是最好。同時,要趁早教導孩子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告訴他們不管是誰,包括認識的叔叔阿姨或同學好朋友,都不可以有意碰觸他們身體的私處。遇到這樣的事,不要害怕,要立即拒絕,想辦法離開現場。事後要告訴爸媽,爸媽會保護你,幫助你。

假設你的孩子告訴你,他有跨性別的問題時,或者你發現自己的孩子有同性戀的行為,你該如何回應呢?雖然你很痛苦,很震驚,但求神幫助你,賜你冷靜的心。首要做的是先學習聆聽。切忌以羞辱的話辱罵他。你可以溫柔地問他,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有這些掙扎的?在這些掙扎中,你的感受是什麼?很多父母一聽到孩子有這些問題,傷心難過之餘,往往憤怒的口出惡言,甚至用話語羞辱孩子。這樣只會讓孩子憎恨你,不會願意聽你的勸誡。你很可能就失去了很寶貴的一個挽回他的機會。求神賜你智慧,在堅守聖經立場的同時,有從上頭來的耐心。有一位母親,他的孩子有跨性別的問題,她非常痛苦,藉著禱告,不斷支取從神而來的智慧來了解自己的孩子的掙扎,這往往不是短時間就能解決的問題。事實上這位母親花了整整六年的時間才見證到神所作的美好挽回的工作,現在她孩子願意認同生理的性別。我相信,這六年中她每天都信靠主,緊緊的抓住神。相信主掌管。

結論

在北美,我們發聲反對同性婚姻法案,不等於我們拒絕LGBT群體來到教會裡聽福音真理。因教會是為所有罪人預備的,面對這個需要被救贖的群體,我們一方面用關懷和愛來聆聽他們每個人背後的獨特故事,了解他們,受傷的要纏裹,灰心的要勉勵,走偏道路的要引導,傷痛的要安慰,最最重要的是,把耶穌基督拯救罪人的大愛和赦罪的福音和他們分享,使他們的靈魂得拯救。

針對還沒信主的朋友,留意我們的態度,不是用攻擊謾罵的方式,乃是要以憐憫和關懷,先和他們建立關係,關心他們,帶領他們信主,然後再教導他們婚姻是一男一女和認同生理性別的立場。我們深信,當聖靈重生他們,他們有了主的新生命,一定會帶來心思意念的更新和對聖潔生活的追求。這是幫助他們脫離不合神心意的生活方式和痛苦的真正道路。(完)

趙約翰牧師 來自台灣。趙牧師蒙召後就讀於慕迪聖經學院,三一神學院,恩典神學院;獲道學碩士及教牧學博士學位,現正在美國崇拜研究學院(IWS)修讀崇拜學博士。夫婦同心在中西部牧會18年,後於2007年創立了 恩言輔導中心(www.guidingword.org)。近幾年在亞洲和北美各地事奉,帶領以真理為根基的輔導培訓課程、敬拜讚美研習會、夫妻營會、培靈會、佈道會等,傳講持守信仰核心教義、傳純正福音、幫助教會抵擋世俗化的信息。負責歷 屆“中國福音大會”及“香港傳道人培訓”的讚美敬拜,擔任大會講員及專題講員。

文章來源: 生命季刊第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