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9:105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提摩太後書 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在許多人的書架上,聖經被端正地擺放在最顯眼的位置,封面泛著微光,書側金邊閃閃發亮,彷彿那就是信仰的象徵與心靈的保障。然而,這本書被翻開過幾次?被讀過多少頁?被默想、被實踐、或被活出多少?

我們常笑稱某些艱深難讀、厚重無比的專業書是某專業領域的「聖經」,代表著它的權威、完整,卻也難讀、不易懂;但是,它必須被擺在最顯眼、尊貴的位置上,凸顯出我擁有它,我屬於這專業領域裡的一員,它提升了我的專業價值和地位。事實上,我可能從未讀它、懂它、用它。

而這「難讀、不易懂」的認知竟也悄悄轉移到真正的聖經上,我們尊敬它、敬畏它,卻不敢輕易打開它;我們擁有它,卻不讓它進入我們的生活。

神的聖經不是書架上的裝飾,也不是用來證明「我是一個基督徒」的標記。神的聖經是「神的話」,是我們尋求祂的地圖,是我們認識祂的字典,是我們疑惑時的指引,是我們祈求要的答案,是我們生命中的滿足。聖經不是神祕的寶典,而是天父親自寫給我們的信,指引我們得生命、得自由,而且得的更豐盛。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119:105)。

不要將聖經當作「聖經」般地供在書架上,不要讓它只是象徵,而是要讓它成為與我們生命相連的真實話語。打開它吧,用心讀它,讓神的話每日滋養我們,成為我們心中的寶藏。因為聖經的價值,不在於它有多厚重、多精美,而在於它被你我讀了、信了、行了。

六十六封信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