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0:17-22

17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20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有一個人跑來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人說他從小就遵守一切的誡命。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馬可福音10:17-22)

《一件美事》耶穌被釘十架前兩天,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門徒看見就不喜悅,認為香膏可以賣許多錢來賙濟窮人。耶穌對他們說:「由她吧!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馬可福音14:1-9)

同樣是財富的運用,富人很可惜的《缺少一件》: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女人卻完成了《一件美事》:盡她所能的,膏抹耶穌。

耶穌用綿羊和山羊的比喻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31-46)

《缺少一件》不僅是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還必需要「來跟從我」;《一件美事》不僅盡她所能的,膏抹耶穌,還能抓住「不常有我」。

耶穌看著我,就愛我,對我說:「你還缺少一件?」那缺少的一件事是我不想捨棄、不願分享、阻礙我跟從主的一件事,也許是財富、地位、名聲、時間、習慣、工作、關係…。

耶穌邀請我,對我說:「在我身上做一件美事?」那一件美事是常常記念為我受死且復活的主,幫助我「經常有主」,就是祂說的「餓了給我吃、渴了給我喝、作客旅留我住、赤身露體給我穿、病了看顧我、在監裡來看我…」。

一件美事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