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12:4-7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侄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 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創世記 15:13-2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侍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20 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馬可福音 10:29-31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31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亞伯拉罕75歲初次踏足迦南,在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創12:4-7);事實上,亞伯拉罕一生沒有擁有任何迦南土地,但他遺留神的應許(創12:1-7,13:14-17,15:1-7,17:1-8,22:16-18)給他的後裔-以色列人。以色列人經過430年在埃及的奴役,和40年在曠野的飄流,六十多萬男丁在曠野死亡,最終得以進入迦南,神將六百多年前的應許(創15:13-21)化成現實。

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是跨世代的,他們歷經第一層跨越(渡過伯拉大河),離開本族父家,從舒適安逸、既有滿足的環境中破繭而出;第二層跨越(下海中走乾地),離開為奴之地,神為他們斬斷枷鎖、斷絕綑綁,並以雲柱領路、火柱光照來帶領他們;第三層跨越(渡過約旦河),在曠野中學習讓神帶領生活、塑造生命、指引道路,最後,憑著信心抬著約櫃,與神同行一起渡過約旦河,進入神應許的迦南地。他們從一小群成為一大族,他們祖先亞伯蘭(被高舉的父)成為亞伯拉罕(多國的父)。

神的兒女同樣要經歷三層生命的跨越,第一層接受呼召,離開舒適環境,第二層藉著耶穌,斷開罪的枷鎖,第三層倚靠聖靈,學習與神同行;生命的跨越將帶我們進入神跨世代的應許(可10:29-31)。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可10:29-31)

應許永不落空(Emmy Rose & Bethel Music / HTBB敬拜)

祢我同在,誰還能分開我們,祢是為我,誰還能抵擋我們,

祢的愛不放手,永不放手。

黑暗權勢,已不再轄制著我,恐懼清空,羞愧已失去權柄,

祢的愛不放手,永不放手。

我知道祢懷有平安的意念,我知道,祢持有我未來盼望,

祢應許永不落空,祢應許永不落空。

醫治釋放,祢的恩惠臨到我,信心突破,一切的沒有可能,

祢的名已勝過,唯有祢名。

我知道祢懷有平安的意念,我知道,祢持有我未來盼望,

祢應許永不落空,祢應許永不落空。

我正站立在,祢的每一個應許,我將見證它實現,在祢名,在祢名,

耶穌我相信,祢所說的每句話,我將見證它實現,在祢名,在祢名。

祢將開闢道路,祢將施展神蹟,我相信,我相信。

獨自引導我們的神(新心音樂事工-與主相遇第九輯)

˜獨自引導我們的神

獨自引導我們的神,用永遠的愛來愛我們。

祂把我們的名字刻在掌上,保護我們如眼中的瞳人。

雖然有時祂會迫使我們離開舒適的生活,好像母鷹攪動小鷹安樂的窩巢,

從高處墜落下來,可是我們會赫然發覺祂已將我們背在兩翼之上。

願人都認識這位奇妙慈愛的神,願人尊祂的名為聖。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