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13:2-3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西阿書6:6)

歷世歷代以來,神的百姓以為不管內心狀態如何,自己的事奉及金錢奉獻都足以討神歡喜。然而,對神而言,再多的行動也抵不上一顆愛神的心。

掃羅王慷慨地奉獻祭品,希望神會不計較他的不順服(撒母耳記上15:22-23)。大衛可能以為自己為神做那麼多事,神會寬容他的罪(撒母耳記下12:7-15)。亞拿尼亞與撒非喇以為自己對教會慷慨捐獻,可以抵消他們欺詐的行為(使徒行傳5:1-11)。

保羅本來以為自己的熱心能夠討神歡喜,但在信主之後,他下了個結論說,如果他有全備的信心可以移山,將所有財產賙濟窮人,獻上性命成為祭物被焚燒,然而,只要他的心態不對,一切都沒有益處(哥林多前書13:2-3)。

每個人都很容易受此錯誤的認知所影響。我們可能被蒙蔽,以為神對我們的活動比對我們的心態更感興趣。神始終如一地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的心不對,即使是獻上最豐碩的祭物和最熱心的服事,神一點也不會滿意的(彌迦書6:6-8)。

不管你在教會有多少事奉、活動,或在基督教圈子裏多有名望,神不會寬容一顆罪惡的心。祂想要的,是我們竭力去認識祂,並且全心全意愛祂。

摘自《每日經歷神》

更深經歷祢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