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9章37節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在十字架的道路上,耶穌的救恩仍然不止息地賜給每一個願意接受祂的人。十字架的道路是沉重的、悲哀的、絕望的,但是因為有耶穌,就有重生之喜悅,救恩的傾倒,光明的再現。有不少人覺得為主受了許多委屈,因為要放棄自己的喜好,放棄自己的意見,放棄驕傲,但是當我們看到主為我們傾倒一切時,還有什麼可以抱怨呢?當我們覺得自己的十架太沉重時,祂在那裡;祂也曾抬不動自己的十字架,讓古利奈人西門來幫忙,祂明白我們的感覺。祂願意幫助我們,共負十架。

在十字架那裡發生的事,一一應驗聖經上的預言,這不是誰去安排的,使徒們寫下來為的是讓人因而可以明白耶穌就是彌賽亞,就是基督,神所預定的那位。從神來的必然應驗神所指示的每一件事。舊約中有三百多處經文,預言耶穌出生的地方,出生的情況,祂的遭遇,以及祂的死亡。這些預言都應驗在一個人的身上的或然率是二的三百次方之一,也就是說,可能性之小幾乎等於零。是無法用數字來表示的。這些預言卻在耶穌身上都應驗了,並在新約聖經中有詳細的記載。更讓人驚嘆的是,這些關於耶穌的預言,是由二十多位先知,在一千五百年前後期間寫的。

在耶穌的苦難裡有哪些事應驗了?

1.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以53:9)

2.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以53:7)

3.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以53:12)

4.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 「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詩22:7-8)

5.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裡面如蠟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詩22:14-15)

6.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詩22:16)

7.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詩22:18)

耶和華神以自己的兒子作為世人的贖罪祭,只希望世人明白祂將命傾倒,是為了釋放我們從罪的綑綁中得到真自由。祂為我們把債還清,完成了律法的要求,讓我們可以與神和好。因此最可怕的刑具十字架成為眾人最大的祝福,成為最美的記號。那兩個與祂同釘的強盜,正好分出了世界上的兩種人,這兩種人都在罪中,都被判了死刑。其中一個知罪,求主接納;另一個在罪中還十分張狂,繼續嘲笑耶穌。我們都知道,耶穌立刻接納了那個知罪的強盜。他是繼巴拉巴之後,第二個蒙恩的罪人。在他的死亡和絕境裡,因為有耶穌,他那完全黑暗的生命裡終於見到了曙光,他的絕望裡也有了希望。另一個嘲笑耶穌的強盜,則死在自己的罪中,死在完全的黑暗和絕望裡。

我們都是被判了死刑的人,無論我們認不認罪,都是一出生就朝著死亡而走,沒有一個人是向著生命而走。只有當我們認識到自己的罪,並且接受耶穌的救恩,我們的生命才會轉向,奔向永恒的光明。這是耶穌十架七言中的第一句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第二句話是“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耶穌一開口就是恩慈,即使眾人對祂做了那樣殘忍的事,祂卻為他們祈求。祂也不拒絕任何一個到祂面前的人;對於拒絕祂的人,祂也不假以顏色。

救贖大功已經完成,祂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句話:“成了! "耶穌已經做了一切神要祂做的事,祂毫無遺憾地離去。至於世人的選擇,那是世人的責任。這也是我們每個人要對自己的一生負責的事,找出神在我們生命中的計劃,順服,去完成,然後回天家。這世界將會過去,而我們將回到父家,與愛我們的救主相聚,與我們思念的親友重逢,永不再有離別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