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24章36節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復活節向世人證明了一件事,聖誕節是真實的故事。雖然我們無法確定耶穌降生的日期,但我們可以肯定,耶穌曾經出生成為人,在這世界上以一個人的形像,過了33年半的時間。

在耶穌復活那天,門徒驚疑不定。他們聚在一起,不敢再出去。一來敵人知道耶穌的屍身不見了,己經開始放話是祂的門徒偷走了耶穌的屍體;二是他們還在半信半疑之中。有人看見復活的耶穌,有人沒有看見,究竟是有還是沒有?是眼花還是幻覺?

今天有則新聞,有位老人家患了新冠狀肺炎,治癒後出院,街坊隣舍夾道歚迎,為他打氣。他也保持距離地感謝他們。這些人是切實看到老人家了,所以他們的喜樂洋溢在外。

但是門徒大多數沒看到復活的耶穌,怎麼笑得出來呢?約翰記載: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20:19-20)

他們是真的喜樂了, 因為看到了復活的耶穌。沒有人開門,耶穌卻出現在他們中間,何等神奇。耶穌還有身體,甚至連祂的釘痕也還在,卻不被時空限制了。

耶穌和他們在一起時做了幾件事:1. 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證明自己就是耶穌。2. 差遣門徒,3.向他們吹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在〈路加福音〉24章裡記載:耶穌證明祂有骨有肉,並且接過門徒給的燒魚,在他們面前吃了。耶穌再次為他們講解聖經,使他們明白祂就是基督,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門徒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耶穌要將父所應許的降在門徒身上,門徒要在城裡等候,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約翰和路加的記載使我們明白,將來神要賜給我們復活的身體也將如此奇妙。保羅說主耶穌是初熟的果子,我們這些相信祂的人,將來也要在主裡蒙此應許,何等寶貴。

在〈馬可福音〉16章裡,馬可記下了主的責備,因為他們不相信那些在祂復活以後看見祂的人。即使如此,主仍然要使用他們::「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在這裡我們看到幾個重點:1.福音是要傳給萬民,不是只給以色列人。2.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所以不信卻受洗的,洗再多次也無效。3.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不是要看到神蹟才信,那是本末倒置。相信主耶穌,自然有神的作為。卻不可故意去試毒來試探神。

主復活後曾多次向門徒顯現,共四十日之久。在復活那日共顯現五次,1.先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可16:9),(英譯本均寫“first”),2.是向幾個婦女顯現(太28:8-9):探墓的幾個婦女正急忙去告訴使徒時,途中見主顯現。3. 向正在去以馬忤斯途中的兩門徒顯現(路24:13-33),4. 向西門彼得顯現(路24:34),5. 向正聚在一起的眾門徒顯現。

但是還有一個門徒成了漏網之魚,他是誰呢?他會相信其他門徒的見證嗎?換了是你不在場,你會有怎樣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