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21: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在舊約裡,祭司是指亞倫沒有殘疾的男性後裔;在新約裡,彼得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 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句首的「你們」是指當時的受信人,也就是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信徒(彼前1:1)。當然,現在這個「你們」就變成「我們」了,就是照父 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彼前1:2)。
那麼,以前的祭司該守的聖潔條例,我們是不是也要遵守呢?不要害怕,因為在〈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會議裡,己經決定不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加在外邦使徒身上,所以我們大可不必驚慌。但是從這一章裡,我們又可以明白一些舊約的事蹟。
例如在亞倫和四個兒子承接祭司之職的第八天,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10:1-2)。
事情發生後,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
摩西所說的便是按著神的律法去提醒亞倫,因為「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利21:10-12)」
就好像我們看宮庭戲,宮庭裡的規矩也都很嚴格。假如皇宮裡沒有規矩,那就會亂套了。普通家庭裡也有自己的規矩,神的家當然也有規矩。
這章也特別講到祭司的婚姻闗係,婚姻的對象,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被休的婦人就是離過婚的。主耶穌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路16:18)」這句話非常難懂,因為在實際生活裡,我們看到有的人實在是不得不離婚,例如家暴或對方有外遇,合乎離婚的前題。神也是賜下機會,讓一些因離婚而單身的弟兄姐妹,好像保羅說的,再和在主裡的結婚了,神也很祝福這些新的家庭。所以我們不要為難這些弟兄姐妹,因為只有主知道每個人的重擔,神也有格外的憐憫,我們只要保守自己的心就是了。
不管舊約或新約,神都希望我們在婚姻裡做忠實的配偶,就像神也希望我們對祂也有靈裡的忠實,相信祂的愛,不要轉向世俗的偶像或求籤算命。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這裡指皂是不可隨從外邦的風俗,故意光頭或剃除鬍鬚的周圍或用刀劃身,都是迦南人拜偶像所常行的事,在台灣的乩童就經常在邪靈附身時用各樣皂方法傷害自己的身體,用刀劃身,或吞刀片或玻璃碎片,光腳走火更是常事,等等。
主耶穌說信祂的人是世上的鹽,世上的光。鹽可以調味,防腐,也是供應人體必要元素中「氯」與「鈉」元素的主要來源,還有許多其他的功用;光可以照明,使人不致跌倒,避免危險,走在正路上,還可以帶來溫暖。所以跟隨耶穌的人,主希望他們能帶出鹽和光的作用,正如舊約時的祭司,神也是希望他們成為百姓的榜樣。
在舊約裡,神嚴嚴禁止亞倫的後裔,若有殘疾的,例如:瞎眼、瘸腿、塌鼻子、肢體有餘、折腳折手、駝背、矮矬、眼睛有毛病、長癬、長疥,或是損壞腎子,都不可以參與獻祭的工作。雖然不可服事神,卻可以吃聖的或至聖的食物。這是神的憐憫和恩典,因為身體有殘疾去做獻祭的工作很危險,又是刀又是血,究竟是殺了祭牲或是傷到自己都弄不清楚。
但是在新約裡,因為不用殺祭牲獻祭了,我們看到有許多殘疾人也能服事神,有瞎子做牧師,有患慢性病的像杏林子,也可以在寫作和幫助殘疾人方面服事神,等等。耶穌來了,祂成為我們的醫治,祂的血潔淨我們,祂也成為我們的力量。
以前有殘疾會褻瀆神的聖所,現在藉著耶穌的恩典,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為主對保羅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所以我們不用再擔心我們的殘疾,我們的軟弱,我們各樣的不足,因為主的恩典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