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師記〉 19:30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閱讀經文:〈士師記〉 19:1-30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士師記〉作者列舉一些發生過的事情,讓我們明白,在心中沒有王的年代裡,人可以做出何等無道之事。有一個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他娶了一個妾。沒想到這個妾與人行淫,可能因而被趕回伯利恒的父家。按照律法,行淫之人當用石頭打死,但是這個利未人可能對他的妾還有感情,所以不但沒讓人用石頭把她打死,還要親自去她的父家把她迎接回來。
沒想到他的親家十分熱情,天天留請他吃飯。住到第五天,吃完飯,這人就堅持要走了。雖然行夜路十分危險,他還是去意已決。那時耶路撒冷尚未成為以色列人的地方,還是由耶布斯人所住,名字也還是叫做耶布斯。這個利未人對外邦的耶布斯人有忌諱,選擇到以色列人居住的基比亞和拉瑪。基比亞是便雅憫支派所得為業的十四座城之一,在耶路撒冷以北約五公里;拉瑪在耶路撒冷北方約九公里處。他以為這是以色列人住的地方,應當比較安全。
他們進到基比亞,就坐在城裡的街上。當時好像沒有旅館,都像亞伯拉罕那樣,看到有外人,就去迎接他們到家裡住宿,這是猶太人一種不成文的禮節。他們相信,像亞伯拉罕那樣好客,也會像他那樣,在不知不覺中就接待了天使,那是何等的福氣啊!但是利未人在城裡的街上坐了半天,太陽都下山了,竟然沒有人來理會他們。這裡說的「街上」,其實是「廣場」,指的是進入城門之後的那塊空地,那塊空地也是當時社交和商業交易的地方。他們是外人,對城裡不了解,不能亂闖,所以等在廣場上,看看有沒有人願意接待他們。
到了晚上,終於有一個老人向他們走來,問候他們,且領他們回家,餵了他們的驢,又給他們洗腳吃喝。沒想到就在高興有了休憩之處時,有人來叩門,且要老人把那利未人交出來。假如大家還記得,當年天使去所多瑪城看羅得時,那城裡的人也要羅得把天使交出來,天使看起來就像外來的男人。後來天使讓外面的人摸不著羅得的家門。但是利未人不是天使,他也沒想到在以色列人的城裡,也有人做這種事(男與男發生性關係)。房主原本要交出女兒和利未人的妾。後來利未人可能覺得自己的妾已經是不潔淨的人了,就把妾拉出去交給他們。
第二天早上利未人的妾仆倒在門前,利未人跟她說話,她沒有回答,利未人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地。這寫法暗示這婦人已經死了。所以利未人到了家裡,就將她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這利未人所做的肢解跟我們看到新聞,謀殺後再肢解的事情是不一樣的。有的人在謀殺之後,為了洩恨或為了隱藏罪行而把屍體肢解,東丟一塊西丟一塊,讓辦案的人無法查出究竟誰是被害者。但是利未人肢解他的妾是為了傳遞信息。就好像掃羅被撒母耳膏作王之後,亞捫人侵略基比亞,掃羅便將一對牛切成塊子,其實也是肢解,不過不是人。這些肢解後的牛塊就傳遞信息,要大家出來跟隨掃羅去打亞捫人(撒上11)。
利未人把妾切成十二塊,每一塊分到一個支派,讓他們看看,在便雅憫的土地上,竟然發生這種慘絕人寰的事。果然得到了他預期的反應,看到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以前摩西和約書亞碰到要審判的事情,你還記得他們的反應嗎?他們都在第一時間裡呈到耶和華神那裡,然後神告訴他們應當如何處理。但是現在以色列人義憤填胸,大家都同心要去處理這事。家門不幸,怎麼辦?以色列人中,怎麼有些人的道德會墮落到這個地步,和被毀滅的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呢?
你認為呢?從出埃及到現在,神視以色列人為自己眼中的瞳仁,那般的珍貴和愛惜;他們也曾經定意遵行律法,為何有的人竟然敢做出這樣的事來?好像現在有的教會接受了同性戀的定義和婚姻,有的人認為《聖經》裡根本沒有反對同性戀的說法,事情怎麼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我們要怎樣才能生活在起初神呼召我們的愛裡,永不改變,有可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