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息(啟2:18-29)

楊濬哲牧師
推雅推喇教會是代表教會第四個時代(主後509年至1517年)。那時亦是教王專權的時代,直到路德馬丁改革教會為止,那時教會空前黑暗,教王受人崇拜敬仰,超乎耶穌之上。教友只知有教王,教王就是代表主耶穌。並禁止信徒看《聖經》,因為他們的行為與《聖經》相違背,教王自稱自己就是耶穌代表。人聽教王的話,就是聽主耶穌的話,你看那時教會是何等黑暗,腐敗,離開了起初建立的教會太遠了。今天羅馬教說:天主教是最初的教會,復原教是從天主教分出來的,在馬丁路德前沒有復原教。各位,這話在基督教中的許多人是無法回答的。他們稱復原教是從他分出來的,這是何等大錯誤,因為在七世紀前是沒有天主教的。在六世紀前,教會漸漸腐敗,墮落,到七世紀的時候,竟然承認教王為首,羅馬教就出現了。
有一個人問一女子,這女子是一個基督徒。那人說:「英王亨利第八前,你們復原教在甚麼地方?」他意思是說亨利第八前沒有基督教。但那女子回答得很對,她說:「你們天主教在聖經裏找不到的。」各位,這回答很對,天主教在聖經裏是找不到的。請各位注意,在今天這聚會裏,盼望各親愛的兄弟姊妹知道天主教異端是怎樣的。
再回想推雅推喇之意,就可以清楚知道,那時教會實在腐敗到了極點。推雅推喇教會四個字的意義是「繼續獻祭」。從那時候直到今天,天主教仍有獻祭。他們的獻祭,就是彌撒。照天主教承認,獻彌撒就是不斷為生人死人的罪獻祭。各位,這是根本的錯誤,因此他們其他的錯誤都是由此而生。別的錯誤可以原諒,但這錯誤卻是永不能原諒,因為他們把基督從新獻為贖罪祭,否認耶穌的死,成功了永遠的救贖。那麼,基督的死就沒有價值了,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主耶穌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成功了永遠救贖之事,我們如果繼續把主獻上,就褻瀆了我們親愛的主耶穌了。
有一個人問天主教神父說:「你的職份是甚麼?」他回答說:「是常把耶穌獻上為生人死人贖罪。」那人又問:「耶穌是先被殺然後獻為祭的嗎?」神父說:「是。」那人又問:「那麼你們這樣每次獻祭時,豈不是從新把耶穌殺死釘在十字架上嗎?」那神父無法回答。
聖靈降臨五旬節的那天,彼得說:「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如果主耶穌繼續被獻為祭,就是每個獻祭之人,就是犯了無法之人殺主之罪。各位,你對於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永遠的救贖,存了甚麼態度?你現在清楚知道耶穌一次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你的罪死了。就成功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嗎?甚麼是得救的根源,你信主多年,你清楚主被釘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就成就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嗎?
一、主耶穌的自稱──二章18節「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神之子。」這封書信是七個教會中最長的一封,並且其中的教訓很重要,恐怕今天沒有時間來詳細解釋。這節經文,主的自稱乃是照推雅推喇教會情形而定,亦是定了教會第四個時代的罪。這七個教會中,推雅推喇教會最腐敗。中了撒但的詭計,因此發生了這可怕的異端。主對七個教會的自稱,要算對推雅推喇教會的自稱特別可怕。主的自稱,是多麼可怕!主怎樣自稱呢?神說:「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神之子。」在這樣的自稱,乃表明主耶穌的身份,也是表明主耶穌的能力。
1.表明主的身份:主在這裏為何自稱為神的兒子?因為推雅推喇教會已經把主耶穌的身份降低,他們說:如果主耶穌是神,馬利亞就是神的母親了。所以用各種詭詐的說話,宣告耶穌不是神的兒子,乃馬利亞的兒子,故此把馬利亞提高,稱她為慈悲者,代求者,萬人之母,為神與人間的中保。而耶穌、彼得、保羅不過是許多中保之一,馬利亞是慈悲者。有一個天主教的婦人說:我不必到耶穌的面前,只要到馬利亞的面前就夠了。因為凡是兒子必聽母親的話。如果耶穌稍為硬心,不答應我的禱告,只要馬利亞說一句話就夠了。我不必到耶穌面前。各位,這是何等大的異端。因為主耶穌雖然是馬利亞所生,但祂並不是馬利亞的兒子。
〈約翰福音〉兩句話這樣說過:「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二4)。「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但原文不是這樣說,原文「母親」是「婦人。」主稱馬利亞為婦人,〈約翰福音〉是特別記載耶穌所說的話,因為〈約翰福音〉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馬利亞有一次說過:「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馬利亞也需要救主,她是人,不是神,她稱主耶穌為救主。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是神,亦是救主。祂帶領窮苦的人,祂的恩惠救罪人。祂體恤人的軟弱,人的缺乏,憂傷與痛苦。如果主張馬利亞比主耶穌更慈悲,必需馬利亞代求,這種人的說話何等褻瀆主。因此,羅馬教所代表的推雅推喇教會,主現在向他們自稱是神的兒子,主特別為要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各位,你有無褻瀆主呢?
2.表明主的能力:表明主有莫大的能力。「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神之子。」主自稱眼目如火焰,這是表明他的能力,表明他是無所知的。正如下面第二十三節,也有同樣的話:「我是那察看人心腸肺腑的。」祂對教會的情形,完全知道,沒有一件事在主面前混得過去的。天主教的外表,是好得無比的,不論在那一國家,或在城市,或在鄉村,最大最華麗的建築物,就是天主教堂。神甫、主教、教王、又尊貴,又榮耀。但在主眼中看來,主是眼目如火焰,祂看清楚了天主教的罪惡。因為主看人,不是人看人,祂是看到內心的。
主在這裏自稱祂的腳「像光明的銅。」表明主至高至義,又如二十三節所說:「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腳像光明銅,表明能夠踐踏各人,刑罰各人。銅是堅硬的,〈彌迦書〉四章十三節:「使你的蹄成為銅。」銅又是表明審判,舊約會幕裏的祭壇,曠野的銅蛇,這是很清楚的預表,預表主是審判的主。表明主對罪惡堅硬的態度,並按照神的公義來對待罪惡。教會歷史告訴我們,中古時代的羅馬教,有許多黑暗事情,神父的靈性跌到零度以下,又違背教義,所以主對他們自稱,腳像光明銅,要向他施行審判。
二、主對他們的稱讚──18節「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這節經文給我們看見主稱讚他們。推雅推喇教會,雖然是在教會的時代中,最黑暗的時代。在這罪惡充滿的教會中,但他們也有許多好處,這節經文是主對他們的稱讚。這給我們想到他們有團體方面的好處,也有個人方面的好處。如將他們的長處比較,就知道在七個教會中,主對他們的稱讚,要算對推雅推喇教會最多。
自從第七世紀直到今天,我們不能不承認,天主教的好處,實在很多。天主教的神父,女修士對幫助貧窮缺乏的人,設立醫院,孤兒院,養老院,修道院,學校,殘廢院等等,越久越完備。他們所辦各種慈善事業,我們基督教的人,實在很慚愧,比不上他們。其他的地方我們不說,只要看看香港,他們所辦的事業,我們真要感覺慚愧。至於個人方面,他們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以後所做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這是實在的。在個人方面、團體方面、有許多腐敗之處,但自從有天主教至今,其中有許多是虔誠的人,比如馬丹蓋恩,還有其他多人,他們不但單單得救,而且深深的服侍主,愛主,得主的稱讚。愛心是對人的,信心是對神的,勤勞是對工作,忍耐是對環境,他們所做一切的行為,值得我們受感動。
但《聖經》清楚的給我們看見,有人末後所行的,比不上起初的行為的,如大衛、以羅門、底馬等,都是後來比不上從前。又有人末後與從前一樣的,如迦勒,從前怎樣,後來也怎樣;四十歲被摩西打發他出去的時候怎樣,八十四歲時也是怎樣。他說:「我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又有人末後所行的比起初所行好的,如約瑟。聖經說他是多結果子的枝子。保羅也是一樣,他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他們都是末後比起初所行的更多。各位的弟兄姊妹,你已信主多年,你有沒有在主面前省察自己,看看自己的靈程如何,信了主多年,現在比從前怎樣,我們要在主面前省察,起初的熱心,現在是否漸漸退後,晚年時就失節嗎?退後離開主嗎?各位,這多麼可怕,起初是熱心,漸漸退後冷淡跌倒離開主,多麼可怕!
三、主對他們的責備──20至23節「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我曾給他悔改的機會,他卻不肯悔改他的淫行。看哪,我要叫他病臥在床,那些與他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我又要殺死他的黨類,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賜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這幾節聖經見到主對推雅推喇教會的責備。今天時間不夠,不能詳細解釋。但要注意的,主對這個教會的責備有兩個:第一是他們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第二是他們始終不肯悔改。這是主對他們的責備。
1.第一責備他們容讓那自稱先知的婦人耶洗別。當時有沒有人名叫耶洗別,無從知道,聖經歷史中無法可查出。但在舊約則清楚記載有一個婦人名叫耶洗別,她是西頓的女子,是以色列王亞哈的妻,本來她是外邦人,現在卻做了以色列的王后,擅自操權,自稱先知。介紹外邦人的神來到以色列中,叫他們跪拜。亞哈方面沒有主張,准許外邦女子拜偶像,用女人來管理國家和宗教的事。何等愚昧,無怪乎以色列人犯罪得罪神。「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耶洗別當時的情形,今天天主教也是這樣,常用自己的教訓來教訓人。天主教不准人讀聖經,現在也是這樣,在自編的聖經中,把十條誡命的第二條除去不要,因為第二條誡命是叫人不好去拜偶像,所以他們把第二條誡命除去,把第十條誡命改為兩條,這是因為他們拜偶像。容讓耶洗別的結果,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