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3: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閱讀經文:〈路得記〉 3:1-18

在男女交往之間,一直以來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一般都是鳳求凰。因而也有人問,那麼就不可以凰求鳳嗎?當然有凰求鳳的例子,而且成功的還不少。當拿俄米向路得提出這個凰求鳳的建議時,路得的反應是:「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路得不是以色列人,可能不懂得以色列人的規矩和傳統,但是她相信拿俄米。在她要跟著拿俄米回伯利恒時,她已經說了:「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哪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這種信心,就是神向我們要的信心,但是即使死也不能使我們與主分離。

路得不明白以色列人的傳統,但是因為相信拿俄米,她就完全順服。這種順服也是神所求於我們的,因為相信神,所以不管明不明白,都願意順服。拿俄米叫路得去做的事,不是花好月圓那回事。拿俄米是要路得去探探波阿斯心裡有什麼想法?拿俄米所關心的是路得的終生幸福,不是她自己的利益關係。這樣的婆婆殊是難得,人都想養兒防老,沒兒了,有個願緊緊跟隨的媳婦,還能不把她抓緊一點,看緊一點?哪裡還讓她去跟別的男人製造機會?

但是拿俄米心裡還有件事,她的丈夫以利米勒和兒子都死了,以利米勒的產業沒人去贖回。除非有個至近的親屬,例如拿俄米的丈夫的兄弟再娶拿俄米,為拿俄米的丈夫生個兒子,才能繼承以利米勒的產業。但是拿俄米年記已老,即使以利米勒的兄弟願意娶她,她也無法再生育了。因此她只能寄望於路得,或許她能和他們至近的一個親屬結婚,那麼路得和這個親屬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就算是以利米勒的後代,就可以贖回以利米勒的產業,為他留名,這就是以色列人要為親屬盡的本分。但這是個「虧本」本份,有誰願意這樣做呢?

拿俄米屢屢關切路得的行蹤和波阿斯的作法和反應,便是以此來觀察事情的進展和可能性。波阿斯的大度與和善,給了拿俄米一點信心。她相信,即使波阿斯不願意,也不會讓路得難堪,因為他是個有氣度的男人。她教導路得沐浴抹膏換衣服,是一種對人對事的尊重,總不能穿著白天拾取麥穗,臭汗淋灕的衣服去,那會讓人怎麼想呢?

打穀場一般是在高丘上的一大片淨光磐石之地,打麥的農夫用一塊木板,讓牛站在上面,板下有輪;當牛往前動的時候,木板底下尖銳的齒輪 就會自然而然地將麥殼和麥肉分開。麥農們再揚起碾碎的麥桿,將籃中的大麥向空中拋灑,好讓糠秕隨風而去,把麥子的殼子和麥肉分開。麥農白天忙著收割,晚上才進行脫粒,因此波阿斯和一些麥農在農忙時就在麥場上過夜,一來可防小偷,二來脫粒完已太晚就直接在麥場上過夜了,省得來回奔波。因此拿俄米要路得看準波阿斯睡覺的地方,免得掀錯別人腳上的被。這個「被」字是後人加上去的,應是蓋著自己的袍子而已。

有位猶太人老師說,其實波阿斯蓋著的就是像禱告巾一樣的袍子,這種袍子的下擺有以色列人專屬的藍色隧子。所以路得掀起的正像是那位血漏的婦人抓住耶穌禱告巾的藍色隧子,是一種憑信心的動作。

路得鼓起很大的勇氣,在月光的照射下找到了波阿斯睡覺的麥堆旁,她悄悄地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波阿斯睡到半夜要翻身時,才發現有人躺在他的腳下。一知是路得,他的心就明白了。很可能他在心裡也想過這件事,因此立刻提起還有一個比他和以利米勒更近的親屬,必需那人放棄盡親屬的本分,波阿斯才可以盡親屬的本分。波阿斯也提及他對路得的看法,路得雖然年記輕,但少年人無論貧富,她都沒有跟從。可能當時也有比波阿斯年輕的人喜歡路得,但是路得不予理會。波阿斯對路得這種潔身自好,不隨便談嫁娶的態度相當愛慕,因此相信神將來一定會祝福她。他們的情話綿綿就這麼幾句了。但卻顯出波阿斯是個有心人。

波阿斯的誠意不僅顯露在言語上,更表現在行為上。他關心路得的名譽,因此在天快亮,人還不能彼此辨認的時候就起來叫路得快快離開,又給了她六簸箕大麥,又幫她扛在肩上。有一些年輕的朋友常常要問,怎樣知道對方是一個得信任的人?波阿斯就是一個好樣本,他的話句句中肯,不誇大也不凶狠,滿有慈愛,十分體貼。更重要的是,他不只是會講,他在行動上也是一致的。所以姐妹們若要找對象,千萬不要找一個只會甜言蜜語的男人,更重要的是要看對方是否言行合一,在行為舉止上是否對人尊重。

因此當拿俄米聽到路得的匯報後,她就放心了,因為她知道:「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有愛,就有擔當。因為「愛」是個動詞,當你真正愛一個人時,你就會「動」起來了,為他(她)而「動」。這也是為何神在萬世之前,已經計劃了人類的救贖大計;而耶穌也「動」了,祂來到人間,傳天國的道,直到上了十字架,然後復活。因為「愛」是個動詞,所以我們若說愛主,我們也會「動」起來。你「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