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約翰牧師

外在因素引起的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下有些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他們背後的成因或多或少有些外在因素的影響。我下面簡單地列出幾個可能因素:

  1. 源自父母的錯誤期望:

我認識一位女性,她父親非常渴望得的是男孩。以致後來她在成長過程中,因著父親的期望和無形的熏陶,她的穿著打扮,講話個性,甚至連走路都像個男孩。或許她想以這些來獲取父親的歡喜和認可。又或者像《我是跨性別女人》的作者Walt Heyer,他祖母希望他是個女孩,常給他穿紫色的連衣裙。使他開始錯認為自己應該是女孩,結果導致對自我性別的混亂。

  1. 痛苦的成長經歷。

另外有一位成長在父親施暴,母親被虐待家庭的女孩,由於她一直挺身保護母親。之後在同性間,她慣性地扮演著保護柔弱女生的陽剛角色,深獲同性的喜愛。她也享受這種被同性愛戴的身份和角色。久而久之,她開始習慣男性打扮,跟女性交往也越來越頻繁,慢慢地開始了同性戀的生活形態.

  1. 孤單寂寞

有些同性戀者從小並沒有被同性吸引的傾向,但由於孤單和寂寞,和一些同性朋友的美好友誼,漸漸變了質。例如在季刊76期登過一篇文章,作者因出國到異地他鄉,非常寂寞,想家,失落。突然發現自己超乎異常的想念一位平常非常關心他的同性好友。這種原本是同性之間的美好友誼慢慢變質,演變到最後,墜入到同性戀的性關係裡面。像這種因寂寞,以致心理上過度依賴同性好友而演變成同性戀關係,在我個人有限的輔導個案裡面,佔了很大的部分。

  1. 被同性性侵。

有的同性戀者是因有過被同性性侵的經歷,以致對於同性本應該保持身體界限的機制崩潰瓦解了。自此對性關係的認知不再局限於一男一女。也有些被性侵的人“破罐子破摔”,由此產生了報復心裡,主動去勾引,性侵其它無辜的同性。他心想,“我被害成這樣,我要讓多一點人也這樣。”這種情形在國內大學校園裡的同性戀中,相對多些。

  1. 認為是一種時尚

有些年輕人涉世未深,容易受媒體灌輸的錯誤價值觀的影響,包括越來越多影劇圈的明星公開自己是同性戀或變性者,使得他覺得同性戀能吸引人注意,加上貪婪肉體帶來的刺激和滿足,因此不斷地在同性之間尋求情慾的滿足。

我們羅列以上這些可能的外在因素,並非讓人把責任都推卸給外在的環境。事實上即便有這些外在因素的推波助瀾,依然不能否認同性戀的罪行是上帝所憎惡的,自己有責任脫離不討神喜悅的性行為。即使本來是受害者,令人同情,仍然要為後來自己繼續沉溺其中負責。

我們再三強調,脫離罪不能靠自救,不能靠修身養性,唯一需要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恩典。在此,讓我們分享一位離棄同性戀的姐妹的見證。她並不是所謂的天生被同性吸引,也不是放縱肉體情慾的人。是由於情感上對女友十分依賴,以致後來發展成了女同性戀者。但信主之後,她就掙扎著要脫離這種不討神喜悅的同性戀關係。後來她能得勝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點,乃是因著認識主捨命救贖的大愛。她明白到神恨惡她同性戀罪行的同時,仍然對她有深深的憐憫和愛,因此,她被主那樣的大愛所激勵,願意脫離同性戀的關係,這完全不同於靠自身力量去謹守一種宗教儀式和要求。她提到決定和女友分手的那一刻,她流淚跪在神的面前呼求主說:“求你憐憫和赦免我曾經得罪你的行為,求你潔淨我的污穢,醫治我內心的傷痛。 ”

神是信實的,垂聽了她發自內心的呼求,幫助她經歷聖靈更新的大能,也因此離棄了同性戀的關係,並且她深深地認識到,她再也不願意回到過去那樣的光景裡了。

弟兄姐妹,面對LGBT群體,我們需要把基督拯救罪人的美好福音帶給他們,以致他們得著從主而來的愛和能力,得以脫離這些罪的捆綁。其實,LGBT 需要主的拯救,不是因為他們是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而是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需要神憐憫的罪人。而神正期盼著他們回家。

還有另一位在敬虔的基督徒家庭長大,我輔導過的姐妹,她在青少年期被一位信任的好友性侵,從此落入了同性戀的關係。後來靠主的恩典以及對神的敬畏之心,加上父母親愛的引導和持續的禱告,雖然經歷眼淚和痛苦,終於棄絕了同性戀的罪惡。

從上面這兩個姐妹的案例,我們看見任何外在的因素,包括成長背景,情感脆弱,或者被性侵,都不能攔阻我們靠著主十字架的大能來脫離罪的轄制。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大能是對所有求告他名的人敞開的。只要人願意祈求祂的恩典和憐憫。福音的好消息不單單是給LGBT這個群體的,也是給所有在罪中的人的。

那麼,對有有性別困惑或因被同性吸引而掙扎的弟兄姐妹,教會當作什麼?我們要以憐憫來聆聽他們掙扎,以聖經立場來引導他們的心思、規範他們的行為、並以禱告來扶助他們,以“在基督裡的新身份”來建立他們的身份認同,以此來帶領他們前行。(待續)

文章來源: 生命季刊第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