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13:19 神人向他發怒,說:「應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現在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

閱讀經文:〈列王紀〉下  13:1-25

猶大王:羅波安→亞比央→亞撒→約沙法→約蘭→亞哈謝→(亞她利雅)→約阿施→亞瑪謝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一世)→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亞哈→亞哈謝→約蘭→耶戶→約哈斯→約阿施→耶羅波安(二世)

自耶戶在以色列滅了亞哈全家和巴力之後,神應允讓耶戶的後裔做王直到四代(王下10:30),這裡談到的就是耶戶的後代:約哈斯、約阿施和耶羅波安二世。耶戶雖然滅掉巴力,卻不肯離開耶羅波安一世做的金牛犢。您會不會覺得很奇怪,以色列人在神的教導之下,怎麼老是弄不清楚耶和華神和金牛犢是何等的不同!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一個做的偶像就是金牛犢;耶羅波安成了以色列北國的王之後,就立刻造了兩個金牛犢取代到聖殿的敬拜。他們的頭腦真的分不出牛和神之間的區別嗎?

周神助牧師說了一個例子:釣螃蟹的人,釣到一隻放在簍裡,一定要把口關起來,不然螃蟹一定會跑出來。但只要釣到兩三隻,甚至更多,你就不需要封口,因為沒有一隻爬得出來!因為只要有一隻拼命爬到簍口,其他的螃蟹會想盡辦法把他拉下來,無一例外!這一種見不得別人好,我爬不出去,別隻也休想爬出去,這就是非常可悲的螃蟹定律!也就是罪和死的律。以色列北國的王也是如此,都要學耶羅波安拜金牛犢,所以就一起深陷在罪和死的律裡。

當我們再想遠一點時,就會記得以色列人在埃及的430年裡,必然接觸了許多埃及的偶像崇拜。在埃及和希伯來人的近鄰,古代近東和愛琴海地區,野牛受到廣泛的崇拜;而在每個地區都有其圖騰(區徽),在最接近以色列人聚居的下埃及的中部至東部一帶的那些地區,以牛為區徽的比例異常地高。在埃及宗教神話中,金牛犢不是隨隨便便的一個牛神,而是太陽神,或說是太陽神之子。根據許多神話,原來的太陽是一個金牛犢,為天神所生。天神被想像為一碩大牝牛,橫亙在天宇之間,其軀體佈滿星辰。所以在埃及的牛神頭上或其他神的牛角頭飾上,往往有代表太陽的圓盤,即是,牛頂上的太陽(神)才是他們真正拜的那個神,而不是那頭牛。

耶羅波安逃避所羅門的迫害時,長時間流亡在埃及,必然也接觸到這個異教,以致於他想用金牛犢來取代對耶和華神的崇拜。以色列人似乎也很容易就接受了這個暗示,所以他們願意“相信”並“接受”,是這個金牛犢帶領他們出埃及的謬論;也很輕易地就放棄了耶和華神。再加上以色列北國的王都不願意人民到耶路撒冷的聖殿去敬拜,怕他們有去無回,一旦敬拜耶和華神,他們的人民就會跑掉了。所以這個對金牛犢的崇拜就這樣不斷地傳下去。所以說這是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耶戶的兒子約哈斯也跟其父一樣,拜金牛犢,又拜亞舍拉,以致惹動神的怒氣,讓亞蘭不停地來攻擊他們。直到約哈斯懇求耶和華,假如筆者沒有記錯,他是第一個在患難中肯懇求耶和華的以色列王(北國)。他一呼求神,神就憐憫他,沒有讓他滅亡。亞蘭給約哈斯留下五十馬兵、十輛戰車、一萬步兵。這是一個神蹟,在一個弱肉強食的世代裡,正好可以吞滅北國以色列,他們卻反而還讓約哈斯苟延殘喘地活下來。

約哈斯死了之後,他的兒子約阿施繼位。他雖然還是陷在耶羅波安的罪裡,但是他和先知以利沙彷彿很有交流。在以利沙得了重病時,約阿施去探望他,竟然會哭得很傷心:“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表示他認為以利沙是守護以色列的。以利沙叫他取弓箭來,說:“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就是戰勝亞蘭人的箭。因為你必在亞弗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他們。”又叫約阿施用箭打地,他打了三次。以利沙向他發怒,因為那是耶和華的得勝箭,要幫以色列得勝的,這個王怎麼那麼偷懶,就隨便打三下了事呢?多打幾下就可以滅掉亞蘭了。可見即使神有恩典,人也得盡力,若是馬馬虎虎,有恩典也接不住啊!在約哈斯留下的微弱兵力裡,因為有神的恩典,約阿施就收回了被亞蘭奪去的城邑。

以利沙,一個偉大的神人也勝不過肉體,而死了。好像宋尚節博士曾經醫好不少人,但自己也患肺癌死了。人就是人,神就是神。不管神多麼重用一個人,所有的能力還是來自於神。有人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裡,一碰到以利沙的骸骨,竟然活了,站起來了。但是不知道又活了多久?站起來後能否開步走回家?這樣的復活還是要再死。唯有在主裡的復活,擁有永生,才是真正的復活,不會再死的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