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 1:17這四個少年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
閱讀經文:〈但以理書〉1:1-21
按照舊約的秩序,似乎應該續讀〈以斯拉記〉,但是在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之前,有好多故事發生,所以我們先讀〈但以理書〉,因為在但以理年老時,正是猶大人回歸之時。在〈但以理書〉第1章第1節指出猶大王約亞敬第三年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第一次圍困耶路撒冷,但是在〈耶利米書〉46章2節說這事發生在約雅敬作王第四年。那是因為猶大的記法和巴比倫的計算法有異,猶大的計算是登基做王的那年為第一年,而巴比倫的算法是要登基滿一年才算一年,登基那年則稱為加冕 年。
約西亞和埃及作戰,戰死沙場之後,百姓擁立他的幼子約哈斯為王。可能因為約西亞死於埃及人之手,因此約哈斯對埃及極為不滿。那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以下簡稱:尼王)正在敘利亞的哈蘭和亞述決戰,無法抽身去顧猶大,因此約哈斯被埃及王尼哥二世罷黜,並俘虜到埃及;尼哥二世立親埃及的約雅敬為王。但是不久,連接尼尼微和地中海東西商道及沿河而行的南北商道的重鎮迦基米施失陷於巴比倫,亞述和埃及都敗於巴比倫,尼王控制了整個地區,約雅敬很不情願地變成 了巴比倫的蕃屬。
在主前601年,巴比倫想征服埃及卻未成功,約雅敬趁機和巴比倫決裂,轉向埃及求援。這種背叛的行徑導致尼王在主前597年前來圍攻耶路撒冷,並擄走了第一批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的猶大貴族青年,為讓他們將來可以侍立在巴比倫王宮冑,服侍巴比倫王。尼王有野心要征服猶大國,因此要預備人才幫他管理將來的猶大子民。但以理和他的三個好朋友就這樣被擄到巴比倫,但他們並沒有受到俘虜的待遇,反而是被服侍得極為週到。尼王 派定用他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份,也就是說,他們吃的就像王一樣。
換了是別人早就為這樣的禮遇而沾沾自喜,但以理和他的三位朋友卻拒絕這樣的禮遇。從人的眼光來看,這四個年輕人未免太不知趣,太不識時務。身為俘虜而受到上賓的招待,早就應該偷笑了,哪裡還可以拒絕?豈不換來尼王的憤怒嗎?但是但以理和朋友們卻不怕王的太監,反而怕尼王的食物和酒沾污他們。其他被擄的少年人可能譏笑他們:“都什麼時候了,還怕尼王的食物沾污你們?又不是給你吃餿飯或剩餘食物,是給你和尼王同樣的食物和酒,別不識抬舉了!”
在約雅敬統治下的猶大國,人們早就失去了對神的敬畏,他們拜偶像、天象、萬象,就是不拜耶和華神。這幾個年輕人從那種環境出來,怎麼會如此守神的律法,在異域,在為囚之地,還想守住對神的一份忠貞?不想沾污自己?他們不是應該懷疑神,抱怨神嗎?讓他們遠離家國,不得不吃那些不按猶大禮儀做出來的食 物,他們豈能力挽狂瀾?他們保守自己的聖潔,又能代表什麼?
在以利亞極端失望時,他對神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他們用刀殺了祢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王上19:10)” 但是神對他說:“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王上19:18)” 在猶大國的末期,耶利米用人心比萬物都詭 詐去形容猶大人,神卻讓我們看見祂為自己留下的,沒有向偶像屈膝的四個年輕人。當約西亞王以律法教導百姓時,百姓表面聽從,骨子裡卻是另一套,還是有人因而得到復興,生命被扭轉而歸向神。雖然約西亞的幾個兒子都不跟隨他們父親的腳蹤,但是在王室裡,還是有人聽到了約西亞的聲音。為主作工永遠不要因為現實的殘酷而沮喪,因為神要藉著順服祂的人所成就的,是人心未曾想到的。約西亞在天上若看到這四個年輕人,這四個他所結下的美麗果子,該會何等歡喜。
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太10:28)” 這就是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所活出來的生命的榜樣。他們立志不沾污自己。因為猶大人的飲食要遵照神的吩咐:自死的動物不可吃、不潔的動物不可吃、母羊和小羊不可同一天殺,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等等。但是在巴比倫的王宮廚房裡,可能不會注意到這麼多猶大人的規矩吧。假如巴比倫人把祭過偶像的食物和酒給他們,怎麼辦呢?所以他們一開始就決定不沾污自己時,就為自己省去很多將來的麻煩,並且得到神的祝福。
立志不沾污自己,是一種信心。社會上有各種人的標準,基督徒也當有自己的標準。基督徒的標準從何而來?一定是從《聖經》而來。就像但以理和他的朋友,他 們的標準就來自神所賜下的律法。基督徒若是順從了與《聖經》不同的社會見解,那就失去標準了。不沾污自己,就是保守自己在神的話語裡,在神的教導裡,以神的標 準為自己的標準。所以若不知道神的話語,就沒有標準。所以一個基督徒可以不讀《聖經》嗎?可以用自己的想法取代神的話嗎?相信神和變成神是兩回事,有的人信主 以後以為是要做好人,所以不讀《聖經》,也不上教堂,用自己的意思去解釋何謂好人,神話自己了。事實上,神呼召我們不是要做好人,而是要做合神心意的人,我們若按自己的標準去過日子,那樣與沒有信仰的人有何區別。
立志不沾污自己,是一種放棄和一種得著。為了得著從天上來的賞賜,而放棄地上的享受和舒服。立志不沾污自己,也是保守自己在神的律法之內,行合神心意的事,做合神心意的人。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我們都不完全,唯有行在神的話語之中,希望能成為一個越來越像天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