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22:21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
閱讀經文:〈約伯記〉22章
以利法,智慧的老者,以深明大義的口吻來指責約伯。他講的有句話頗有道理。“人豈能使神有益呢”,我們能做何善事,使神得到益處?有誰能使神增添什麼或減少什麼?當然不能。但是人的公義,豈是為了讓全能者喜悅?我想還是會吧,我們若行公義的事,正符合神的要求,不是嗎?在〈彌迦書〉六章8節,先知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所以行公義才可以討神喜悅,卻也不能說神就因而受益了。
以利法接著數算約伯的罪狀:“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在我們這個時代,假如以利法沒有證據的話,約伯就可以告他譭謗了。約伯何時強取弟兄的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在第一章裡,摩西記載約伯是個完全人,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這樣的人怎麼會做出以利法指控的事情?難道當時約伯十分富有,就說他完全、正直;現在約伯潦倒了,就變成一個罪孽甚大,沒有窮盡的人?並且他還希望“有網羅環繞你,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或有黑暗蒙蔽你,並有洪水淹沒你。”有時候,人情冷暖的轉變,令人不寒而慄。怎麼可以這樣黑心咒詛朋友呢?
所以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人一生氣就亂講話,講出許多自己回想後十分後悔的話。連以利法這樣年老有智慧的人,也無法控制自己,而被怒氣駕馭。怒氣像一頭瘋狂的馬,會毫無目的橫衝直撞。喜歡生氣的人,日子不好過,因為無法建立良性的人際關係;有很多打人、殺人的案子也都是因怒氣而生。所以我們要學習控制怒氣,不然怒氣就會把我們帶到險地。
以利法生氣,因為約伯說神周遊穹蒼,什麼都看不見。約伯是說神沒有立即報應那些作惡的人,但是以利法把他的話解釋成神不會報應惡人。所以我們常常要提醒自己,神給我們有兩個耳朵,一個嘴巴,就是要我們多聽一次,聽清楚了再說話,就不會有誤解。
以利法的第三段有點像許多傳道者的說法:1,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2.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3. 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篷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4. 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裡,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做你的寶銀。5. 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6.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升;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7. 人非無辜,神且要搭救他,祂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
我們不能說以利法的話不對,只能說這樣的看法很片面。假如信耶穌後,每一步都按著他的話應驗,信主的人必如過江之鯽,傳福音也有如順水推舟,易如反掌。信主越久,越知道神的旨意不同於人的想法。有時我們以為理所當然,但神的作為卻讓人摸不著頭腦。我們必須學習完全的順服,才能接受生命或生活中許多出人意外的事。有的時候順利,有時不順利,卻只能緊緊倚靠神,相信“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益處是從神的眼光出發,不是從人的角度去看的。我們常常要等事情過了再回頭,才能明白神的計劃原來那麼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