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3:28a 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
閱讀經文:〈士師記〉 3:12-31
摩押人是羅得的大女兒和羅得的後裔,羅得是亞伯拉罕的侄子,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摩押人和以色列人有親戚關係。他們之間的關係時好時壞,在〈路得記〉裡記載當伯利恒有饑荒時,有的以色列人就跑到摩押地避災;大衛逃難時,也曾把父母放到摩押地去避難。但是在這章裡,摩押人約了亞捫人和亞瑪力人一起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據了棕樹城,也就是耶利哥城。棕樹城是耶利哥城的別名,因為在耶利哥城裡有許多棕樹。
這三族人戰勝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服侍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以色列人何時離開神,何時就失去力量,被敵人所勝。我們也是一樣,我們何時離開神,就會失足,或失敗。主耶穌說:「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c)」〈士師記〉裡的以色列人,正像有些相信主耶穌的人,雖然身在迦南地,卻不一定肯遵行神的話去生活,反而偏行已意,以致常被試探所勝,跌入苦難之中。但是愛我們的神卻從不曾離開我們,總是等著我們回轉,等著向我們伸出援手。
神會使用誰去拯救以色列人呢?在我們的心中,能拯救一個民族的豈不是超人嗎?現在電視電影上不僅有男超人、女超人,還有蜘蛛人、蝙蝠俠,不勝枚舉。在人的心中,能拯救人的必然有超凡的力量,一隻手可以舉起一架坦克,一跑可以快過飛機,但那些都是假的,是人幻想出來的。以色列的「超人」,都是神興起的。而這些「超人」,有時竟不如平常人,例如用左手的人。在我小時候,用左手寫字、拿筷子,都是被視為異常。在最近十幾年,使用左手開始被接納,看為正常。但是在神眼中,使用左手不但是正常,甚至還有一種人想像不到的方便。神興起一位使用左手的人,他名叫以笏,是便雅憫支派的人,便雅憫支派有許多慣用左手的勇士。
摩押王伊磯倫是個大胖子,名如其人;伊磯倫的意思是圓滾滾的小牛,他本人就長得圓滾滾的。他向以色列人橫徵暴斂,貪得無厭。以色列人不但飽受恥辱,生活也因而苦不堪言。以笏藉著進貢的機會行刺摩押王。因為他是用左手做事的人,所以當他的左手去拿藏在右腿的劍時,王不疑有他;換成右手去左腿拿劍,王就會立刻警覺了。當以笏說是奉神的命報告一件事時,可以看出摩押王也是相當迷信的人。摩押人拜基抹,獻嬰孩為祭,對鬼神之說十分重視。可見以笏在籌備這件事時甚為費心,連摩押王的心性都甚為了解。
以笏這一刀不但貫穿摩押王的肚腹,在有些譯文裡,也有這一句:「劍柄也跟劍身一起刺進去,劍身被脂肪夾住……王的穢物也流了出來」。可能是被嚇到屁滾尿流。也因為王的排泄物流了出來,所以當他的僕人看見樓門關鎖,又聞到味道時,就以為他在樓上大解。藉著這一段他僕人的等待,以笏有足夠的時間逃到西伊拉,在以法蓮地吹角,號召以色列人出來攻打摩押人。摩押人正當失去君王,滿朝大亂之際,想過約旦河逃回摩押地,卻都被殺了。所以從整個計劃看來,以笏並不是逞匹夫之勇,他有很完善的計劃,不僅要殺摩押王,還要把摩押人趕出迦南地。他成功了。因為他是神所興起的,神與他同在。
以色列人過了太平的八十年之後,皮又癢了。「皮癢」是一句俚語,表示不被管教不快樂的意思。前兩次神讓迦南地外面的人來壓制以色列人,現在迦南地的異族人開始強壯起來了。第一個興盛起來的是非利士人。神留了五個非利士王,住在迦南南面的沿海地區,位於今日的迦薩走廊。非利士人可能來自克里特島或愛琴海的島嶼,他們曾經一再攻擊埃及,被埃及打敗後,把他們重新遷置到迦南地沿海地區。他們在那時已有冶鐵的技術,在許多方面都比以色列人更進步。
以色列人沒有鐵器製作的武器,因此也沒有和非利士人作對的能力。趕牛棍是一條長棍,一頭釘有尖銳的鐵釘,一邊是平滑的鐵片;尖端在耕地時用來趕牛,平滑的一端則用來 清理農具。考古發掘出的趕牛棍有的長達兩公尺半。以色列人在遭遇危難時,很容易把它當作武器來使用,珊迦就是用它殺敵。今日在中東,人仍然用它趕牛。珊迦就憑著一根趕牛棍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使非利士人不敢再欺負以色列人。正如撒母耳說的:「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17:47)」
珊迦的作為只用了一節經文,但是我們知道神記念他的擺上。與以笏殺了摩押王和一萬摩押人相比,珊迦打死六百人算不了什麼。但是不管功勞大小,只因為是為神和以色列百姓所做,神就記念,《聖經》上就有一筆。因此我們不要小看神給我們的趕牛棍,因為它也能為神的百姓爭戰,並帶來和平。神給我們的恩典或能力,不論大小多寡,只要是為神擺上,神必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