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21:3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閱讀經文:〈列王紀〉上21:1-29

這篇經文說到亞哈王看到拿伯有個葡萄園,他想取來作為自己的菜園。沒想到這個拿伯灳不管他是以色列王,因為敬畏耶和華,而不敢放棄先人留下的產業。亞哈王因為達不到目的,就像小孩子一樣生悶氣,躺在床上,不肯吃飯。然後,讓他的邪惡皇后找人把拿伯害死,再奪他的葡萄園。神為此事而判了亞哈和耶洗別的死罪。可是沒想到亞哈一自卑,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神的心就軟下來,要等到他兒子那一代再降禍他家。

面對像拿伯和亞哈這樣明顯可以分出好壞的人,我們很難明白,為何拿伯要被害死?而亞哈到最後還被赦免?拿伯為了遵行律法,不肯出賣祖產,不然他可以好好地敲亞哈一筆錢,或換更好的葡萄園,但是因為神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所以他寧可放棄更好的田產或更多的錢,也要守著他的葡萄園。這樣守律法的人為何要被陷害,蒙不白之冤而死呢?假如神不保護守律法的人,那麼誰還敢守律法?

像拿伯這樣的例子很多,以致於有些人因而不相信神的公義,不肯信主。事實上,神讓這些人成為世人的榜樣,要讓我們明白,守神的律法,有時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例如耶穌基督。再冤的人也冤不過耶穌,以無罪之身為世人還罪債,直到最後一刻還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耶穌指出一個屬靈的奧秘:“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太10:28)”

當ISIS伊斯蘭國虐殺基督徒和他們的孩子時,全世界都用驚恐而不敢置信的眼睛看著那些在螢幕上倒下去的人。因為他們不僅喜歡屠殺,還要把屠殺的過程做成記錄片給全世界的人觀看。在虐殺 21 名埃及基督徒後,《美國國家地理》雜誌去採訪那些失去親人的家屬,其中有一位女孩失去了父親。她稱自己的父親為勇敢的獅子,她說:“ISIS沒有真信仰和憐憫之心,願神赦免那些殺手。我們不憎恨他們 –這才是基督的精神。 神饒恕所有罪人,我們也要效法耶穌。”也有的人說,神讓我們配得為祂犧牲,這是我們的榮耀。拿伯的死亡讓我們看到,站在神這邊,有時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但是正如耶穌說的,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因為肉體的生命一定會成為過去,唯有神賜的永生,是誰也奪不去的。

亞哈的貪婪,耶洗別的奸惡,長老貴胄的狼狽為奸,匪徒的加害,是這個世界的縮影。世界上有很多貪婪,對錢財的貪婪,對權勢的貪婪,對名聲和地位的貪婪,以及各樣的嫉妒,都成為魔鬼使人互相殘殺的工具。所以耶穌對門徒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耶穌也教導門徒要防備人,因為人會把他們交給公會、鞭打他們,等等。所以我們要忍耐到底,必然得救。

神對亞哈和耶洗別的作為深惡痛絕,祂差遣以利亞去宣告神的審判:“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神必然已經接收了拿伯的靈魂,正如祂安慰了乞丐拉撒路。耶穌曾說了一個財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故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拉撒路一生貧窮受苦,但是他死後,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在陰間的火焰裡受苦。兩邊不得相通。假如神把我們放在像乞丐拉撒路的環境中,你還願意信主嗎?假如你像拿伯遭受冤屈,你還能信主嗎?假如你看到像亞哈一樣的惡人,因為痛悔而不遭到報應,你還要信主嗎?

這就是我們所相信的神,祂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彼後3:9)。這萬人之中,包括了你和我。當我們被害時,神與我們同在;當我們得罪人,或使人受害時,神也與我們同在。當我們被害時,祂要為我們討回公道;當我們害人時,祂要我們悔改,脫離魔鬼的掌握,看清自己的所作所為,悔改。我們難免會使人受害,因為無意中的一句話,或是對事情的判斷錯誤,或是因為情緒不佳,或是覺得被欺騙時,我們都有可能失去理智,說出不該說的話,或做出不該做的行為。像亞哈這樣很想很想要拿伯的葡萄園,我們從小到大,會不會也有類似的經歷,很想很想要某件東西,或引起某個人的注意,或很想很想成為什麼。在這很想很想的過程裡,我們有可能都很光明磊落嗎?

經過迦密山上的經歷,看到450個巴力先知被殺;再一次在以利亞的指責下,亞哈此時竟然可以知罪了。他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在神的眼中,亞哈終於有一點進步了。於是神決定再給亞哈機會。倘若神沒有給我們機會,像祂給亞哈機會一樣,我們很可能都早已不在人間了,你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