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34:3 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
閱讀經文:〈約伯記〉34章
在〈約伯記〉裡,人稱約伯的三位朋友和以利戶為“約伯的安慰者”,這是一個諷刺性的稱謂,並不是說他們真的能安慰約伯,而是說他們雖然想安慰約伯,卻反而帶給約伯更多大的痛苦。以利戶雖然在言語上加了一點蜜糖,要使其言語看來不急燥而親切,但是往往一下子就露出他欲加罪於約伯的心態。他說:“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這句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是下一句立刻就攻擊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僅僅引用約伯的一句話,就把約伯定罪,與惡人同行。
這種“斷章取義式”的定罪法,在耶穌和司提反被定罪的例子上也可以找到。我們在和別人辯論時,也很容易就會用這種方法打擊對手。是是,約伯豈真是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倘若約伯真覺得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那麼他又何必一直回頭找神,向神祈求?約伯記得神使他平順的那些日子,他只是不明白為何災難忽然臨到,壓得他無法喘過氣來,他希望知道自己錯在哪裡。這實在是人之常情,當人落在苦難中時,有誰能不問:為什麼?
以利戶認為 “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但是祂會按著人所做,公平地報應各人。”在這裡以利戶想為人的災難,替神開後門。神給人的災難不是作惡也不是作孽,而是公平的報應。他和約伯其他三個朋友一樣,為了神不斷地辯護,但是神需要律師嗎?當約伯說出他的感受時,他要求的是什麼呢?約伯從來沒有說神行惡或作孽,約伯只是希望神讓他明白,他錯在哪裡?神從來不需要人為祂辯護。在〈申命記〉32章,神說:“你們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申32:39)”
以利戶認為約伯在言語上輕慢神,因為在他心中神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這是約伯和朋友的不同。約伯和神已經建立了一種緊密的關係,因此約伯的話總是回到神那裡,約伯不求人的理解,因為人不能理解他的心情;但是約伯總是相信,神知道且明白,因此他執意求神回答。約伯的朋友便把這樣的情緒解釋為偏頗和不敬。再一次,我們看到以利戶的話裡說到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神審判人,這些都是知識。知識不能使人認識神,唯有像約伯那樣抓住神不放的信心,才能讓我們的信仰成為生命裡的真實。
神明白我們心裡的感受,所以約伯敢毫不保留地說出他心裡最深的痛,和最大的不明白。以利戶嘲笑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因為他只有知識,沒有神的愛在他的心裡。他不知道神的愛是什麼?而約伯經歷過神的愛,所以他抓緊這份愛,不肯放手。以利戶不明白信仰的建立是在關係,而非知識之上,因此他口不擇言,說願約伯被試驗到底。約伯的安慰者在勸說不成之後,都變成咒罵,這也顯明人心何等驕傲,當別人有難時,就不知不覺抬高自己,在言語上壓制他人,根本無法與哀哭的人同哭。
原有的安慰善心,只因對方意見不同,自己就生氣憤怒,表明自己高高在上,不容否定的惡心。這是世人的盲點,總想以言語去折服他人,以表示自己的才能不一般。但是再發展下去,就看到那種愛心何等容易消失。沒有真正的愛,只有知識,沒有辦法去安慰受苦中的人。但是神的愛很堅強,祂不出聲,但是祂一直與約伯同在,守護著約伯,不准撒旦超越界限。約伯不知道,但是神一直在默默守護著他。這才是約伯所需要的,在苦難中的人所需要的,永不放棄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