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23:3  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閱讀經文:箴言 23:1-3

1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2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3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When you go out to dinner with an influential person, mind your manners: Don’t gobble your food,   don’t talk with your mouth full. And don’t stuff yourself; bridle your appetite.《The Message》

路加醫生在福音書中說了一個小故事:耶穌在宴席中看見賓客們都爭著坐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參加婚宴的時候,不要坐在首位,因為或許有更尊貴的賓客來赴宴, 主人會把他帶到你面前,說,『請你把首位讓給他吧!』你就要滿面羞愧地退到末位去了。 你去赴宴時,應該先坐在末位,這樣主人會對你說,『朋友,請上坐!』那時,你在賓客面前就有光彩了。 因為自高的人必遭貶抑,謙卑的人必得尊榮。」 (路 14:7-24)

這是教導我們,在美食之前要有禮儀,不要爭首位,這是第一個節制。等到食物上桌時,也要有第二個節制。這段經文說得極好:「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張文亮教授曾提及他有一段時間為政府做事時,必須和一些政府官員同席。他先注意到這些與他進餐的人的品格,然後禁止自己不與那些人共食。因為其中包括了不為人知的另類賄賂,和濫用公款之舉,他離開宴席,不肯同流合污。我想在不管在哪裡都有這樣的情事,但是能潔身自愛的人不多。

假如你與這樣的人共食,吃了他們哄人的食物,就不得不與他們繼續共進退,無法獨善其身,進退兩難。為何是哄人的食物呢?因為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你拿了吃了,就沒辦法辦事公正了。

我們都喜歡美食,但是要適度。信息聖經的英譯如下:在有高位的人面前,要記得你的禮儀,不要狼吞虎咽,也不要在滿嘴食物時講話,控制你的食慾。我想,即使在家裡就要先培養出良好的進食禮儀,特別是咀嚼時嘴巴要閉起來,有的人咀嚼時不閉起嘴,難免食物會噴出來;若是又急著講話,那真是讓人避之唯恐不及。在家裡有好的習慣,出門自然不會亂來。

有位加拿大出生的朋友 (他的祖先比我們早來幾十年)告訴我們,在加拿大有個不成文的規矩,與人共餐時,不可以拿盤中最後一塊肉。這也是一種節制,雖然我不知道那塊肉的下場會如何,但也表現了一種風度和禮貌。當然,在這種情形下,他不吃,我們就把肉吃了。華人需記得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教導。

美食,是一種很大的誘惑,也是鍛鍊我們節制的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