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24:13-35
13 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裡。 14 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 15 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16 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 17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什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 18 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嗎?」 19 耶穌說:「什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20 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 21 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22 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裡, 23 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 24 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裡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 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26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28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29 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30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掰開,遞給他們。 31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32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33 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34 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35 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掰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復活當天,耶穌第三次顯現給正離開耶路撒冷前往以馬忤斯村落的兩位門徒(路24:13-35);福音書中未曾描述這兩位門徒的事蹟,僅記載其中一人名叫革流巴,他們跟隨耶穌,但可能沒有像十二使徒那樣貼近耶穌,對耶穌的認識可能也有限。
耶穌像半途遇見的路人,接近這兩位門徒,與他們同行,且加入他們的談話,陪他們走了約二十五里路(約等於十一公里)。路途中,兩位門徒迫切的向耶穌談及他們最近的經歷:有個拿撒勒人耶穌,祂是個先知,說話行事都有大能,卻被官府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祂!現在過了三天,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詫異)」,她們到墳墓那裡回來告訴我們,不見祂的身體,說看見天使顯現,說祂活了。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裡去看,也證實婦女們所說的是真的。
耶穌針對他們的「驚奇(詫異)」,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7)。十一公里(平常走路約需三小時)是段不短的旅途,耶穌對他們講解一直談到日頭平西。時候晚了,兩位門徒「強留」耶穌住下,同坐席擘餅時,他們的眼睛明亮了,才認出耶穌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這兩位門徒雖名不經傳,但真是有福了,因為復活的耶穌親自跟他們詳細介紹自己。他們分享「驚奇(詫異)」是有福的開始,帶來耶穌的詳細講解讓他們明白;他們「強留」耶穌住下,在坐席擘餅時,他們認出耶穌來,真正得著有福。
兩位門徒彼此說:「在路上,祂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被點著、燃燒)的嗎?」(路24:32)
我們需要長存「驚奇(詫異)」的心尋求認識耶穌,「強留」耶穌住在我們裡面,讓復活的耶穌藉著神的話語使我們的心火熱(被點著、燃燒)起來。
一生火熱(台北復興堂)
我願意,將生命獻上給祢,我願意,為祢改變自己。
遇見祢,在我人生最深谷底,祢讓我,重新有了意義。
我願意,放下所有全為你,我願意,焦點專注於你。
懇求祢的聖靈,焚燒我心,只願能,一生火熱愛祢。
最美的呼召,就是能夠服事祢,最美的愛情,就是全心來愛祢。
祢用十架為我捨下生命,從那一刻,我一生只為祢。
我唯一想要,就是滿足祢心,我一生所求,就是緊緊跟隨祢。
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不能淹沒,一生只想火熱服事祢。
即便有時,迷失了自己,也不放棄,跑回祢的懷裡。
就算風雨,淋濕我身體,也澆不熄,火熱愛祢的心。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