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4:16-24 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17 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18 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19 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20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21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22 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23 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24 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路加福音14:28-33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 30 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14章後段記載了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於是,耶穌用蓋樓與打仗的比喻,提醒他們要估算跟隨主、作門徒的代價。路加用了25-27節當作楔子,銜接前段筵席的比喻(路14:16-24)和後段蓋樓與打仗的比喻(路14:28-33)。

福音書記載有一個富有的少年人來問耶穌要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回應他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主(太19:16-22,可10:17-22,路18:18-23)。接著,彼得問耶穌:「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太19:25-27)

耶穌回應彼得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太19:29,可10:29-30,路18:29)

路14:25-27的前段描述眾人藉由一塊地、五對牛、娶了妻等不同理由推辭出席神國的大筵席,作者接著用:「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來凸顯作主的門徒的挑戰。

路14:25-27的內容和耶穌回應彼得的內容類似,前者用「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後者用「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愛我勝過愛」的原文是「恨」,兩處經文裡的「恨」和「撇下」皆代表著「態度」的改變,將過去「以自我為核心」的態度轉變成讓耶穌和福音居首位的生命更新、關係重建。

耶穌在蓋樓與打仗的比喻講得很實際,蓋一座樓要算計花費,免得開工卻不能完工,打一場仗要酌量敵我虛實,未能得勝就趁早求和。以現在的眼光來看,股民進場要看紅綠曲線,官員施政要看及時民意,選將策略要看民調高低…;在實際的生活中、競爭的職場上,我們已然習慣於算計花費、酌量敵我,卻鮮少認真計算關係我們生命所需付出的代價。

耶穌提醒我們要成為祂的門徒,需要估算「自己十字架」(路14:27)和「撇下一切所有的」(路14:33)所需付出的代價。

作主的門徒(蘇世民)(台語/ 英文字幕)

牽我的手,主耶稣,求祢保守和看顧,

保守我的心和我的脚步,忠心跟隨祢道路;

牽我的手,主耶稣,求祢為我來開路,

一步擱一步跟你的脚步,不怕路途多艱苦。

主耶稣啊!主耶稣,我要作祢的門徒。

主耶稣啊!主耶稣,我要作祢的門徒。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