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話提醒我,耶穌要馬大不要被任何人事物分心,要把焦點放在耶穌身上,我心裡還是有個疑問,為什麼馬利亞可以什麼事都不做?

我回頭看了這段經文的前一段,發現是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0:25-37)。好撒馬利亞人不像是沒做事的馬利亞,他可是做了一堆事,照顧傷者的傷處,帶他到可休息的地方,隔天又幫他付錢。

我想神提醒我,祭司、利未人、好撒馬利亞人、馬利亞、馬大,他們都在學習大誡命,愛神並且愛人。當我認為馬利亞不做事被耶穌肯定,其實是看錯重點了,耶穌不是在說很會做事、或做很多事的人錯了;耶穌是說如果想要像好撒馬利亞人一樣地去愛人,並能持續用愛服事人,要把焦點放在耶穌身上,讓祂愛人的心,成為驅動我們去愛神、愛人的動力。不然,會像馬大一樣,無法享受耶穌的同在,甚至會指責身邊的弟兄姊妹。

耶穌在綿羊與山羊的比喻(馬太福音25:31-46)中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給吃、給喝、給住、給穿、看顧、探監…眾多雜事,多方忙碌,若聚焦耶穌,縱使做在最小弟兄身上,也成為最貴重的服事。

服事不在於做多或做少,有做或沒做,而在於服事的焦點是耶穌,服事的你我必須忠心。耶穌回答律法師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

摘自Whispers from A Small Room in A Giant White Tower / Alice Lin

做在主身上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