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1-9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2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3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4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6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The commandment of the LORD is pure, enlightening the eyes)。」(詩篇19:8)命令的原文是מִצְוָה (mitsvah),常用於具體的「命令」或「誡命」,神明確要人遵行的事,是具約束力的指示。
「明亮的眼目」是神創造人極大的恩典,人有眼目可以自由地觀察、尋找、欣賞…,因此可以自由的行動、工作、吃喝…。然而,眼目需要「光照」才能「明亮」,沒有光照,猶如目盲,眼不能見,手觸無感,行路踉蹌,人在黑暗中摸索。
詩篇19:8談到神的命令清潔,這裡的「命令」猶如「光照」,讓人的眼目明亮、能看見。使徒約翰介紹神子耶穌,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翰福音1:1-9)
水有雜質(礦物質、微生物或污染物),風有微粒(灰塵、花粉或懸浮粒子),光卻是潔淨的,它是電磁波,不攜帶物質,也不會因為穿透空氣而「沾染」粒子。
太陽光照射149,600,000公里至地球,神的命令潔淨如光照,祂的能力更甚於太陽光,直接刺入、剖開人的魂與靈、骨節與骨髓: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來書4:12)
在人生的迷霧中,我們常因罪惡、私慾與世界的混亂而失去方向,如同行走在夜裡看不見前方。但大衛王告訴我們,耶和華的命令是清潔的,猶如光照,無污染、不混濁、不摻假,祂的話語不僅潔淨我們的心,更明亮我們的眼目,使我們重新看清真實與永恆。
光照我的心靈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