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1:1-9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2 这道太初与神同在。 3 万物是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 4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6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7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The commandment of the LORD is pure, enlightening the eyes)。」(诗篇19:8)命令的原文是מִצְוָה (mitsvah),常用于具体的「命令」或「诫命」,神明确要人遵行的事,是具约束力的指示。
「明亮的眼目」是神创造人极大的恩典,人有眼目可以自由地观察、寻找、欣赏…,因此可以自由的行动、工作、吃喝…。然而,眼目需要「光照」才能「明亮」,没有光照,犹如目盲,眼不能见,手触无感,行路踉跄,人在黑暗中摸索。
诗篇19:8谈到神的命令清洁,这里的「命令」犹如「光照」,让人的眼目明亮、能看见。使徒约翰介绍神子耶稣,说:「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水有杂质(矿物质、微生物或污染物),风有微粒(灰尘、花粉或悬浮粒子),光却是洁净的,它是电磁波,不携带物质,也不会因为穿透空气而「沾染」粒子。
太阳光照射149,600,000公里至地球,神的命令洁净如光照,祂的能力更甚于太阳光,直接刺入、剖开人的魂与灵、骨节与骨髓: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来书4:12)
在人生的迷雾中,我们常因罪恶、私欲与世界的混乱而失去方向,如同行走在夜里看不见前方。但大卫王告诉我们,耶和华的命令是清洁的,犹如光照,无污染、不混浊、不掺假,祂的话语不仅洁净我们的心,更明亮我们的眼目,使我们重新看清真实与永恒。
光照我的心灵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