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阿斯娶路得为妻
〈路得记〉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阅读经文:〈路得记〉4:1-22
每个人都想寻得真正的爱情,而爱情又唯有碰到试验时,才能显露出其本质。甜言蜜语很容易,但若是要用财产去换取,你愿不愿意?波阿斯就受到了这样的考验。在波阿斯所讲的那位至近的亲属眼中,路得是谁?他知道拿俄米,因为他们是至亲,但是路得是个摩押女子,与他何干?若是娶了拿俄米,这个老太婆生不出孩子,以利米勒的地就归他了;若是娶了路得,年轻女人总还会生育,生了第一个儿子,地就是这个小家伙的,那他落得两袖清风,何苦?因此他宁可脱鞋。
在〈申命记〉第25章里记载:「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若兄弟不愿意,「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 」。这「弟兄”也包括至近的亲属。
为何有人不愿意为哥哥或至近的亲属建立家室呢?因为于自己的产业有碍。路得于这至近的亲属是一个会影响他产业的负数,所以他不要。但是波阿斯为什么宁可冒着对自己的产业有碍的风险,去娶路得呢?因为路得在他的眼中是个宝。他欣赏路得的品德,他明白路得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性,他宁可损失一些财产,也不愿意失去路得。这就是路得在波阿斯心中的地位,胜过他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