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15:19 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閱讀經文:〈士師記〉15:1-20

從參孫處理事情的方法,你會發現他和其他的士師不一樣。其他的士師在神呼召他們之後,就登高一呼,大家就來跟隨他,一起打戰。但是參孫不同,參孫好像都是為了自己的事情在忙,為了自己的事復仇。神就是這樣使用他,讓他一人去打擊非利士人。使非利士人不敢侵犯以色列人,因為參孫會報仇,而且殺戳絕不留情。神給參孫有超人的神力,他就像是現代美國電影中的超人,凡事一腳踢,都不需要別人幫忙。

當參孫發現他的岳父竟把他的妻子給了他的陪伴(或說:他的伴郎),他生氣極了。他覺得自己有足夠的理由去殺害非利士人。他活捉了三百隻狐狸。狐狸有很靈敏的聽覺和嗅覺,牠有修長的腿,最快可以一小時跑五十公里。所以要捉到三百隻狐狸,又不讓牠們逃走,不是很容易的事。除了力氣之外,還要有十分敏捷的身手和智慧才行。參孫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己收割好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非利士人問清楚原委後,也用火燒死參孫的妻和她的父親。參孫知道之後,就再去殺非利士人。從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的對話裡,我們可以稍微明白,為何在此時,神只用參孫一人去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因為非利士人認為那些事都是參孫做的,所以他們不會對以色列人進行報復,以色列人的生活就不致受到影響。

從前來騷擾以色列人的大多是外族人,例如:摩押、亞捫、亞蘭,等等,都不會留在本地生活。但是非利士人住在迦南地的沿海一帶(現在的加沙走廊),以色列人既然趕不走他們,就必須有一個中間的生存之道。我想這有可能是神讓參孫單打獨鬥的原因。這樣非利士人就不會去殺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也可以繼續去非利士地磨農耕器械,並且有太平的日子。

所以非利士人安營在猶大地時,猶大人就問他們,為何來攻擊他們?非利士人直接了當回答,他們要的只是參孫。這時猶大人面臨一個抉擇:把他們的士師,他們的領袖,交給非利士人。而參孫怕的不是非利士人,而是猶大人,自己人。因為猶大人若要害死他,他怎能甘心?但有時候,自己人更難防備,假如他們笑裡藏刀,參孫怎能殺他們?他出生之後,他的父母很可能不斷地告訴他,神的使者之預言,「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他是第一個要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之手的,但不是最後一個。以後我們也會看到,非利士人不斷成為以色列人肋下的荊棘。

參孫殺了非利士人之後,躲到瑣拉城附近的一條旱溪裡的一個磐石洞穴裡,那個地方稱為以坦磐,現在那地區稱為以坦鎮。猶大人去找他,談妥條件後,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用兩條,因為參孫太有力了;用新繩,他們以為比舊的耐用吧。猶太人把參孫帶到了利希。這個情景多麼像主耶穌被猶太人送到彼拉多面前。非利士人的喧嚷,猶如當時的人大喊要釘死耶穌。耶穌有能力,但是祂放棄了那個權柄。而耶和華的靈卻感動參孫,為以色列人一戰。神讓我們活,而祂自己卻走上十字架。

參孫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綁不住他。他順手撿起一塊未乾的驢腮骨,擊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這時體力再好,他也覺得快不行了,尤其口渴難當。他求告神,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這泉後人稱之為隱哈歌利,直到今日還在利希。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做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有位弟兄曾分享在一個啟發課程發生的事情。他說那天晚上教會的啟發課程來了特別多人,增加了廿幾個新朋友,新舊朋友一共約有八十幾人。雖然飯菜夠用,但是甜品不夠,要去買也來不及。 正在大家不知如何是好時,有人拿來幾盒新朋友帶來的糕點,加在一起分配,正好夠用。這就是我們的神,往往在我們尚未求告時,祂已預備。神使用參孫,神也知 道參孫的需要。當我們知道神與我們同在,祂眷顧我們的每一個需要時,與神同工何等甘美!我們時時會經歷到隱哈歌利的泉水,它時時湧流在信主之人的生活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