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7:10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閱讀經文:〈以斯拉記〉七章

距離聖殿完工大約過了六十年。以斯拉於西元前 458年歸回。根據以斯拉的族譜,他是大祭司亞倫的後裔。他的父親西萊雅是猶大王西底家時的大祭司,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殺害。以斯拉是西萊雅較小的兒子的後裔,他成為一個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 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可見雖然身處巴比倫,他並沒有忘記自己出身大祭司的家族,負有大祭司的使命。傳統認爲,聖經舊約裏的〈歷代志〉上下和〈以斯拉記〉,可能都是以斯拉在參考不同的資料後所寫成的。

以斯拉不僅自己通達耶和華的誡命和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律例,還立志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在巴比倫,在波斯,神依然培植了敬畏祂的人。在王命令以斯拉回去耶路撒冷時,王答應了他幾件事,以斯拉也明白這事不是出於他,而是出於神。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為耶和華神的手幫助他。

亞達薛西王對以斯拉有何應允呢?

  1. 允許住在波斯國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王都降旨准他們與以斯拉同去。
  2. 王與七個謀士差以斯拉去,照他手中神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所以以斯拉是以欽差的身份回去的。
  3. 帶上王和謀士甘心獻給神的金銀,還有以斯拉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和百姓、祭司樂意獻給耶路撒冷他們神殿的禮物,可以去買祭物;剩下的金銀,按著神的旨意使用。
  4. 聖殿若需要金銀,可以從王的府庫裡支取;還可以向河西的一切庫官支取。
  5. 免去在聖殿當差之人的進貢、交課、納稅。
  6. 賜以斯拉審判、治理、刑罰及教導的權柄。

在這些恩典裡當然有王的私心,害怕得罪以色列的神,免得引火燒身,禍及子孫。正如所羅門王說的:「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壟溝的水,隨意流轉」(箴21:1)。以斯拉也明白,因此他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使王起這心意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又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於我。因耶和華─我 神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我們也當像以斯拉一樣,在蒙恩典時,明白是出於神的美意,不是自己的功勞或能力,要將榮耀歸於神。

他從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一月,在巴比倫起程,五月就回到耶路撒冷,路程驚險,他怎樣處理或防備喝呢?我們明天繼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