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5:10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閱讀經文:〈尼希米記〉5 章
為了要建城牆,可能百姓的民生工作都荒廢了,也沒有時間去耕種,有的人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還要向波斯王納稅,生活艱難,甚至要賣兒女為僕為婢;但是有錢的貴冑不工作,卻吸乾百姓的血汗,利用他們的貧窮去謀利。這個問題不是從外敵來的侵犯,而是內部的腐敗。魔鬼的工作永遠不會只停留在一方面,一定從四面八方找人的軟弱去偷襲。我們若不警覺,就很容易被打倒。
在〈利未記〉25章35-37節,神說:“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不管是新約或舊約,神都讓我們知道,錢財是身外之物,敬畏神的人就要像天父一樣有憐憫人的心腸,不可以貪財。人若看到弟兄漸漸貧窮,又有缺乏,卻不肯幫助他,那就是貪財,因為把財物看得比人還重要。因此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4)”人若貪財,不僅賠上自己的生命,也墊上其他人的生命,大家都活不了,那些錢又有何益處?
因此尼希米招集大會攻擊這些貴胄和官長,可見那時已經有一股不好的風氣瀰漫在猶大人之間,有錢的更有錢,貧窮的更貧窮。因此貧窮的人感到很痛心:“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做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在神面前都是平等,都是一樣的,憑什麼他們要奴役我們的兒女?把兒女賣為僕婢,哪個父母不心疼?
被擄的猶大人歸回,也盡力贖回其他被擄的人,但是這些貪財的人不能明白弟兄的重要,反而要再把他們賣出去得利。如此一來,猶大人豈有富強之時?簡直是在自我消耗,因此一個教會或一個國家想要強大,就要先把自己人照顧好,這樣自然就強壯了。假如一批人自私自利,只顧肥已,其他人得不到餵養,整個教會或團體必然十分衰弱,不健全。若是大家都站不起來,只有你一個人或幾個人站著,豈不很快被打倒?
尼希米以身作則,他的弟兄和僕人也隨從他的榜樣,將銀錢和糧食借給百姓,免去利息。因為他如此行,因此可以放膽勸貴胄和官長,把窮人的田地、葡萄園、橄欖 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貴胄和官長居然願意照著做,並且在祭司面前起誓。假如尼希米沒有以身作則,你想,有誰會聽他的?這就是一個領袖必備的特質。想要叫人從荷包裡把賺到的錢拿出來還給別人,還真不是容易的事。但是因為大家敬畏神,又有榜樣,所以再不可能的事也成為可能了。
尼希米被升任做猶大地的省長,十二年之久,他和他的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也沒有置購田產。尼希米自己比較和前任的省長的區別,前者魚食百姓,尼希米反而自掏腰包去餵養百姓,每天至少供應150人以上的飯食: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可見尼希米本身也有一定的富足,才能擔當這樣的付出。神常常要祂的僕人學習付出,而不是收取。因為神要祂的僕人相信神的供應。他所求的是神的記念,神的恩典。
因此主三次對彼得說: “你餵養我的羊”(約21)。神要我們看到別人的缺乏,在他們的需要上幫助他們;而不是一天到晚對著鼓起來的錢包或賬簿上多幾個零傻笑。人賺到的錢若能使自己和別人得生命,這樣的財富才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