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1:6 耶和華如此說:加沙(加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閱讀經文: 阿摩司書1:6-15

耶和華如此說:「加沙(加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我卻要降火在加沙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10 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1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憤怒。 12 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

13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14 我卻要在爭戰呐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5 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正值哈瑪斯從加薩突擊以色列不久之際,這段經文更讓人有貼心之震撼。這一段經文記載神對四個國家的審判。神的預言都在事情發生之前,一是為了希望有人聽了可以有悔改的機會;二是讓人知道一個真正的神才能知道世局未來的發展和走向;三,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可惜,願意放下驕傲來相信神的人不多。即使再多證據擺在他們面前,他們還是要偏行已路。 加沙,也譯作加薩,曾經是非利士人最重要的城巿,接近埃及的邊界。非利士人從以色列人進迦南後就不停地與他們為敵。從士師的時代到大衛的時代都不停有爭戰,奇妙的是,有時也有作朋友,互相利用的時候。在這裡,神指出非利士人的大罪,是擄掠以色列人後,把他們交給以東。可能因為以東有很多銅礦,需要大批工人。從非利士轉運來的奴隸,變成他們的廉價勞工。

迦薩是當時買賣奴隸的中心。亞蘭人攻打以色列時,非利士和腓尼基趁機擄掠以色列人,將他們賣給以東作奴隸。在〈約珥書〉三章4-8節中提及此事:“推羅、西頓和非利士四境的人哪,…你們既然奪取我的金銀,又將我可愛的寶物帶入你們宮殿,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所以神也要把他們的兒女賣給猶大人,又賣給遠方示巴國的人。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和以革倫是非利士四個重要的城邑,神的審判臨到非利士人,到最後,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迦薩在主前734年為亞述所滅(賽20:1)。

再來論到推羅,推羅是腓尼基的商業城,卻有軍事防禦,以保障海事與貿易。他們和以東聯合販賣人口。“弟兄的盟約”是指推羅王希蘭與大衛和所羅門所立的約,包括禁止把希伯來人賣作奴隸。在希西家的時代,推羅被亞述王撒珥根圍攻了五年後佔領(主前722年);後來被尼布甲尼撒圍攻了十三年,在主前332被亞歷山大大帝攻佔和毀滅。

接著論以東。以東人是以掃的後裔,以掃是雅各的哥哥,以色列人是雅各的後裔,因此以東人和以色列人是親戚。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入迦南時,神不准以色列人侵犯以東人的地;可惜以東人並不領這份情,把以色列人視為眼中釘,欲拔除而後快。因而神定他們的罪:“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憤怒”。

提縵是以東的一重要城巿,位於一座山上,在佩特拉Petra之北。提縵人以有智慧出名。 波斯拉是以東的重要堡壘城,是以東最堅固的城邑。但是不管這些人多麼有智慧,城巿如何堅固,在多高的山上,神都要把他們拉下來。果然如此,巴比倫王拿波尼度在六世紀中打敗了以東。到了主前第四世紀,納巴泰人佔據了以東地,以東人再也不能回去,只好住在猶大南部的南地。後來,以東人向北遷徙到希伯崙,猶大南部的地方就開始叫做以土邁,後來他們在主前約120年-130年間被海爾卡努斯一世征服,並被強迫接受猶大教。大希律的父親就是這樣從以東人變成猶太人,這是猶太人一直無法真心接受大希律是猶太人的原因之一。

此後,以東人漸漸被猶太人同化,隨着羅馬人於公元70年毀滅耶路撒冷,以東這個民族就不復存在了。〈瑪拉基書〉寫於拿波尼度攻打以東之後約一百年,書中描述上帝已經使以東的“山嶺荒涼,把他的產業交給曠野的胡狼”(瑪1:3)。以東人希望返回故土,重建荒涼之地,卻不會成功(瑪1:4)。

亞捫人之凶狠殘暴為神所厭惡。基列在約但河東,北方與亞蘭毗鄰,另一邊與亞捫為鄰。他們想擴張自己的境界,攻擊基列;可是所用的方法過於殘暴,連孕婦都不放過,連胎兒都要殺死。拉巴是亞捫的首都,尼布甲尼撒在進軍埃及時佔領了亞捫。

俗語說:“人在做,天在看”。在萬民之上,有一位審判的神,誰都別想逃過祂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