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3:14-19 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17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18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19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面對神的詢問,亞當將罪責推給夏娃,夏娃又推卸給蛇,這就是我們常經歷的犯罪三部曲:人犯罪、逃避神、推諉卸責。人犯罪違背神,人與神間有了裂痕,逃避神和推諉卸責更加深人神間的鴻溝,使得人離神愈來愈遠,因此,神的懲罰隨即依序臨到蛇、夏娃、亞當(創世記3:14-19)。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11-13)
同樣犯了姦淫、借刀殺人大罪的大衛,聽了先知拿單的比喻,馬上醒悟認罪;神立時除掉大衛的罪,他雖不至於死,但仍需承擔罪責(與拔示巴所生的兒子必定要死)。大衛自訴:「我向祢犯罪,惟獨得罪了祢;在祢眼前行了這惡,以致祢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51:4)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母耳記下12:13-14)
耶穌說了一個罪人悔改的比喻(路加福音15:11-32):在外任意放蕩、耗盡資財、窮苦飢餓的浪子醒悟過來,回家奔向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給浪子的回應是給他穿上好的袍子,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宰了肥牛犢與他一起吃喝快樂;因為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人之所以遠離神,除了犯罪違背神的原因外,逃避和推諉卸責往往是更重要的影響。當我們明白我們的神是守約施慈愛的天父,是遙遠等候浪子回頭的父親,祂視我們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兒女;於是,我們願意勇於承認犯錯,回轉歸向愛我們的天父。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以賽亞書43:25)
救贖(天韻合唱團)
我塗抹你過犯像那厚雲消散
我塗抹你罪過像那薄雲無蹤
你當歸向我,歸向我
這是上帝親口所說
諸天哪!應當歌唱
地的深處也當歡呼
因為上帝在全地救贖
上帝在全地救贖
在全地救贖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