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世界的大多數國家,「新年」通常在1月1日以「狂歡」的形式慶祝,儘管這個日期源於古代(異教的)羅馬執政官的法令——當然並非來自《妥拉》和《希伯來聖經》的任何教導。然而,由於它在12月25日之後的第八天,一些早期教會傳統在羅馬的統治下將這一天定為“基督割禮節”,並舉行宗教儀式,以許下新年願望並誦讀額外的禱文。如今,一些教會提供「午夜」聖餐儀式,以便在「新年」開始之前領受聖禮。

雖然這一切在某種程度上可能令人鼓舞和有幫助,但必須強調的是,世人慶祝的世俗新年並非聖經節日,實際上與《妥拉》和聖經中啟示的聖經曆法相悖。

根據《妥拉》,一年中有兩個相互呼應的「新年」。第一個在逾越節前兩週(尼散月一日),第二個在贖罪日前十天(提斯利月一日)。第一個被稱為新月節(Rosh Chodashim,參見《出埃及記》12:2),紀念猶太人得救的月份(即耶穌為我們的罪獻祭的月份);第二個被稱為吹角節(Yom Teru’ah),與「年末」的「收藏節」相關(《出埃及記》23:16,34:22)。後來,Yom Terua’h 被稱為 Rosh Hashanah(“新年之首”),它開啟了為期十天的人類“考驗”,並在贖罪日(Yom Kippur)達到高潮。

猶太曆中的兩個「新年」彼此呼應,揭示了彌賽亞的兩次降臨:第一次是作為偉大的上帝羔羊,受苦的僕人,為祂子民的罪而死;第二次是作為榮耀的君王,耶穌在「耶和華的日子」再來,在大災難之後,在錫安(耶路撒冷)建立祂的國度。

「時間比我們生命中的任何其他事物都更加深邃、更加奇異,它吞噬一切,沒有什麼能超越時間,也沒有什麼能逃脫它的力量」(雅各·尼德爾曼)。當然,唯有上帝是存在和時間的創造者;祂以祂大能的話語維繫萬物:「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所造的,又是為祂所立的。」(歌羅西書 1:16)

有人說,猶太教的禮儀就是曆法,因此我們把兩個新年理解為曆法年的主題和基調圍繞其展開的兩個「軸心」。許多人喜歡在新年立志,也是一個把它作為生活的軸心的概念,只是決心很難戰勝舊的習性,除非我們明白彌賽亞的兩次降臨和我們個人的關係,或許可以激勵我們朝著神的心意去努力,每一年都更像我們的天父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