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成肉身
馬太福音 1: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路加福音 1:26-38
26 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 27 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28 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29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 30 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31 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
在這段短短的經文裡,我們看到了一個神話故事,神的話應驗的故事。兩千年前的某天,有位天使去猶大地看一個猶大妙齡少女,告訴她,她己經從聖靈懷孕了。而這個少女馬利亞,竟然很快樂地接受了這件事。她只是好奇,沒有結婚的我,怎能生孩子?
天使回答:「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這句話至關重要。因為很多人質疑耶穌的無罪性,既然是從馬利亞出生,怎麼可能沒有原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這句話就是指道成肉身的真相,聖靈親自成為一個受精卵進入了馬利亞的子宮;然後「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換句話說其他的事神會親自成就。假如神能創造人,祂豈不能使馬利亞的身體可以因為從聖靈受孕,而開始有各方面的變化嗎?當然可以,那就是神的能力蔭庇馬利亞的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