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細耳人之願
〈民數記〉6: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
在〈民數記〉之前,《聖經》一般都偏重於神和男人的立約。但是在這裡,神立了一個特別的約,就是男人和女人都可許的願,就是拿細耳人之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歸主就是與世俗分開,即分別為聖。
神揀選利未人去服侍祂,那麼若有其他人也想要服侍神,豈不是沒辦法了嗎?這會不會是神立下拿細耳人之例的原因呢? 神看到在其他支派中也有許多愛祂的人,因此立下這個約,讓所有愛祂的人,都可以一償服事神的心願。
從利未人身上,我們看到分別為聖的生活並不容易,是要付代價的。利未人不能為自己選工作,他們的工作都已經被指定了;利未人不能有自己的產業,要等其他人分給他們。如雅各臨終的預言,他們被分散在各支派之中,不能聯合在一起生活;利未人要分別為聖,所以他們的生活必須比其他人更嚴謹,等等。
因此想做拿細耳人,離俗歸耶和華的人要有心理準備:一,要遠離一切葡萄樹上所結的果子,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也不可喝。二,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三,不可挨近死屍。即使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了,也不可以挨近死屍,而使自己不潔淨。若是他旁邊出其不意,有人死了,那麼他的願就必須重頭再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