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慈的波阿斯

 

〈路得記〉   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

閱讀經文:〈路得記〉   2:1-23

路得之所以被世人所稱讚,除了她願意犧牲自己美好的青春年華,去侍候一個年老的婆婆,還有她那善體人意的好心腸。她跟著拿俄米回伯利恒,並不是為了要享福。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將要面臨的生活,必須承擔起照顧婆婆的責任。伯利恒對她而言是塊陌生的土地,幸好語言方面並無障礙,她已習慣了和婆婆溝通的方式。回到伯利恒解決了住的問題,其次就是吃的問題。她沒有日坐愁城地等待,而是決定成為一個可以供應家庭的人。

有的人喜歡被人侍候,覺得有人侍候才算是上等人,因此寧可什麼事都不做,找很多的藉口來搪塞。但是神賜給我們的五官四體若是不使用,就會逐漸喪失其功能。最明顯的就是骨折之後的手或腳,因為需要時間使骨骼長成,不能使用,因此肌肉就會慢慢消失,骨骼也會僵硬;要逐漸按摩,適當運動之後,才能恢復其功能。所以我們的身體若是越動就越能動,越不動就真的不動啦!所以工作勤快的人,表面看起來好像吃虧,因為做的事比較多,但實際上神已經祝福他了,因為他的身體各方面都能聯絡得更好。

路得主動提出要去田間拾取麥穗,因為這是最直接可以得到糧食的方法,也是不用錢可以溫飽之道。在山東省有個老太太,從小經歷了好多次的饑荒,對糧食特別愛惜。兒女長大有了好工作,生活富裕之後,她依然去拾取麥穗和稻米。她說,機器收割糧食掉的多,她一季可拾取100多斤麥穗,有時撿回去的稻米,一家人半個月都吃不完。上帝很公平,勤勞的人餓不死,光是用撿的都可以餵飽一家人。

張文亮教授說,小時候住過台灣鄉下的人,可能曾在稻穗尚未成熟前,用手指擠開稻穗,吸取裡面白濃的米汁味道;麥穗也有類似的吃法。麥穗成熟前1~2個星期,麥穗的外殼與殼內的核仁開始剝離,這時候用手掐麥穗,就可以將外殼脫離。內核有澱粉與蛋白質,可以食用。早期的窮人沒有鍋子,沒有煮飯的灶,沒有點火的木柴,沒有乾淨的水煮飯,就直接進入田裡掐麥穗吃。所以把麥穗剝了,或用打的,讓麥穗的外殼吹走,就可以把殼內的子仁煮來吃;也可以把穗子直接烘熟來吃。

路得很「恰巧」地走到以利米勒本族,也就是她夫家本族的人,一個名叫波阿斯的大財主田裡,開始撿麥穗。從波阿斯和收割的人之間的對話,可以看出他是個敬虔的人。所以即使在各人任意而行的士師記時代裡,也有敬虔的以色列人。波阿斯原來已經風聞路得的孝行,一旦知道那是路得,便充滿善意地叫她在他的田裡拾取麥穗,給她水喝,給她餅吃,以僕人的待遇待她;並且要僕人善待路得,要故意從捆裡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從波阿斯的吩咐裡,我們看到他不僅有付好心腸,或者說很謹守律法的教導;他在助人之時,還會顧到路得的自尊心。不是叫人拿麥捆給路得,而是故意留在地上,讓她覺得是自己好運氣撿到的,沒有被施捨的羞恥。因此主耶穌叫我們施捨時,左手做的,不要讓右手知道。因為神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3)。供給窮人,就是借給主。因此要做得美,做得合神心意。不要覺得自己拿出來多少就很了不起,讓人感到受惠,虧欠了你很多似的,這樣就不好。波阿斯雖然有錢,卻能顧到被助者的尊嚴和臉面,更讓人覺得他的品格高超。

一伊法大麥大約是多少呢?伊法是乾物或流質的量器,約9加侖,合20公升。這樣的份量表示路得十分殷勤地工作所得。她很高興地拿回去給拿俄米看,又把她在午餐吃飽所剩的,或許是故意留下來的,給婆婆吃,又把一天所遇見的都告訴拿俄米。這是路得對拿俄米的尊重。有的晚輩以為給長輩有吃有喝即可,好像養雞養鴨,只要給了吃的就好,和長輩多說一句話都嫌煩。但人非雞鴨,又豈能只以飲食為滿足。人總是需要有一點心靈上的溝通,有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才能感到活得舒暢。像路得這樣願意把一天所見所聞都告訴拿俄米,後者聽了何等開心。雖然她年事已大,不能再去做那樣的粗工,但也可以分享路得的喜悅和擔當,並給路得恰當的指導。

拿俄米給路得的勸告是,既然波阿斯對她那麼好,就不要再去別人的田裡,免得波阿斯知道了,以為路得嫌他沒有照顧她。因為他們是路得夫家至近的親屬,免得人家說波阿斯不照顧本家的親人。在〈路得記〉裡充滿了這種人與人之間的人情味,以及如何相待的道理。年輕人的心海濶天空,總想有多一點見識見聞,但卻不能忘了人際關係的重要性。若能先處理好人際關係,彼此之間有多一份的尊重,就等於在人生的旅程上又多舖了一條道路,路就越走越寬了。願所有來投靠耶和華神的人,都能滿得祂的賞賜。

拿俄米的回歸

 

〈路得記〉  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閱讀經文:〈路得記〉 1:1-22

〈路得記〉是發生在士師秉政時期的一個溫馨感人的故事,也再一次讓我們看到人若有對耶和華神的信心,神的祝福是何等地大。從亞伯拉罕到迦南地開始,我們就不時看到迦南地有饑荒。亞伯拉罕曾因而下埃及、到非利士地去躲避饑荒;以撒也曾經想去埃及,但是神叫他留在基拉耳,非利士人之地。在士師秉政時,迦南地又有饑荒,伯利恒素來稱為「魚米之鄉」,阿拉伯語的意思是「肉籃子」,希伯來文之意是「麵包之家」,麵包是指各樣的糧食,所以又稱「糧倉」,主要都在形容她的富庶。現在她以耶穌誕生的聖地聞名於世,生產以橄欖木和珍珠貝為原料的宗教記念品、刺繡工藝品,也是農產巿場和貿易中心。

這樣一個以生產糧食著稱的地區,竟然發生饑荒,有的人就會想外出找糧食了。當拿俄米回去伯利恒時,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那麼,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把全家遷到摩押地,是否是個明智的決定呢?那些沒有遷移的人,留在伯利恒都得到了神的祝福,「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於他們」。假如以利米勒跟其他人留在伯利恒,那麼後果是否會完全不一樣?以利米勒把全家都遷到摩押地,其結果是他和兩個兒子都客死異鄉,留下三個孤苦的女人。這種後果,讓人想到,當我們離開神的應許之地時,那結果必然可悲。亞伯拉罕兩次離開迦南地,都害怕被人所害,因而說謊,置妻子於險地。最後他還是回到迦南地。

人生難免遇到困難,但我們若堅定地與神同行,神必帶領我們走出黑暗,進入光明。有的人信主後,覺得屢次禱告,生活卻沒有改善,依舊困難重重,就感到很沮喪,不知道自己是否信對了神。我們相信耶和華神,不是因為祂是否一次兩次聽我們的禱告,而是因為祂是創造宇宙,又賜我們生命的神,所以我們憑信心來倚靠祂,而不是看祂有沒有按我們的心意去做才相信祂,那是本末倒置的。神已經差遣耶穌來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又為我們復活,使我們罪得赦免又有永生,相比較於生活中的一些難處,豈不能憑信心去倚靠祂?我們總希望神能立刻解決我們的問題,但是神要求我們憑信心去與祂同行,所以即使你的困難尚未解決,只要你行在神的光中,按著神的話去做,神便會幫你逐漸地解決那些困難。等你回頭看時,就會發出滿心的歡呼。

拿俄米願意離開摩押回伯利恒,是她蒙福的第一步。我們的人生也是一樣,離開自己所選的道路,轉向神為我們所預備的,回歸到神的應許裡,便是我們蒙福的第一步。拿俄米是一個很好的婆婆,因為能夠讓媳婦捨不得離開的婆婆,真的很難找,何況是異族媳婦。從路得的話裡:「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我們相信,拿俄米在摩押地依然敬拜神,因此她的媳婦們也認識她所敬拜的神。雖然媳婦們願意跟她回伯利恒,但是拿俄米一心為媳婦們著想,因為她希望媳婦們還能成家。在華人的思想裡,都巴不得媳婦能拿到貞節牌坊,有誰希望守寡的媳婦能有一個幸福的人生呢?

拿俄米的媳婦俄珥巴在婆婆的勸說下,打消了跟她回去伯利恒的念頭。但是另一個媳婦路得卻有不同的想法,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哪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於我!」路得這些話迴蕩在時空裡,使許多人受感動,何況是她的婆婆。現在可能有的人會這樣跟男朋友、未婚夫或老公說這些話,但是會跟婆婆說這些話的,看來也是鳳毛麟角。可能做婆婆的都會說:「那怎麼可能呢?」拿俄米一定也沒想到路得會這樣說吧。

有這個媳婦便是拿俄米蒙福的第二步,因為有人陪伴她回伯利恒了。此時的拿俄米可能有五六十歲了,一個人在旅途上會何等孤單危險,有個媳婦在身邊,多好啊,何況這個媳婦是如此地愛她。有孝順的兒子已經是人生之大幸,更何況有個孝順的媳婦,那真是福上加福。但是有孝順的媳婦的前題也要有個好婆婆,這個好婆婆感動了她的媳婦,以致於有這樣美好的關係,實在不是偶然的。

有個真實故事說到有個智慧婆婆,她去兒子的家時,看到客廳亂七八糟,她讚美孫子的活動力強;看到碗槽裡堆滿了待洗的碗筷,二話不說就開始洗,並且讚美媳婦煮好吃的食物給一家人吃;以此類推,她能看到媳婦的長處和優點,在需要時予以幫忙。可以想像,他們之間的婆媳關係非常地和諧美好。因為她不給媳婦一點壓力,反而處處給她鼓勵和讚美,媳婦的防衛之心就降低了,也開始感受到婆婆時時傳遞過來的愛。所以言語的表達很重要,能不批評就別批評,盡量說鼓勵和讚美的話,你就會發現你的人際關係一天比一天更美好。我們不要要求別人,先要求自己;我們自己改變,別人也會改變。就像有人說的,你對著別人微笑,世界也會回你以微笑;你若喜歡批評別人,世界還給你的也是無情的批判。拿俄米處處為媳婦著想,難怪媳婦也會為她著想,而且願意犧牲自己的幸福去服侍她。

拿俄米回到伯利恒,她對那些來看她的婦女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於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拿俄米這名字在希伯來文是「我的喜悅、甘甜」,瑪拉是「苦」的意思。拿俄米向親人發嘮騷,把一切責任都推到神那裡。事實上,帶她離開伯利恒的是誰呢?這就是人的本性,有什麼壞事都推到神的頭上,有什麼好事,就說自己好幸運。但是不管怎樣,拿俄米回到神的應許之地了,那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這是拿俄米回歸的第三個蒙福之處,再不怕饑餓了。神的供應正擺在她的面前啊!

 

任意而行的人生

 

〈士師記〉    21:25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閱讀經文:〈士師記〉   21:1-25

在〈士師記〉   的初期,以色列人還可以為了征討不法之人而同心敵愾;在底波拉時,有的支派各自營生,已經無法同心;到了參孫時,神只能用他單打獨鬥非利士人。在〈士師記〉   裡,以色列人猶如一盤散沙,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以色列人攻打便雅憫人時,正是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做大祭司的時候,所以這場內戰應發生在〈士師記〉的早期。以色列人在米斯巴集合,如同一人去攻打便雅憫人,但是他們打勝仗之後,卻痛哭不止,為什麼?

打勝仗不是應該歡呼慶祝嗎?以色列人得勝了,但是他們很痛苦,因為這是一場內戰,是他們在懲治自己的弟兄。他們原本以為給他們下馬威,只要他們交出犯罪的人即可。沒想到便雅憫人不肯,因此他們就發動戰爭了。這些作法從人的眼光來看,似乎理所當然,但是他們對自己處理的後果並不滿意,反而很痛心,因為死傷了太多人,都是自己人,便雅憫人幾乎都被殺光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中有一支派被自己人幾乎滅絕了。在人的意氣用事之下,雖然理直氣壯,沒想到後果竟如此嚴重。

這就是人的本相,我們有時看到不法之事就怒氣填胸,立刻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往往兩敗俱傷。但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倘若我們可以在生氣時學會禱告,讓神來負責整件事,後果必然完全不一樣。有位姐妹作見證,有次有位同事對她很不客氣,她本想立即反擊。但是她立刻安靜下來,在心裡禱告,聖靈立刻給她一節經文:「要愛你的仇敵」。此時姐妹一抬頭,那位同事正好也在看她,姐妹衝她微微一笑。同事整個人都傻住了。可想而知,這位姐妹不但沒有豎敵,反而多了一個朋友。當我們看不法之事時,都會有意氣之爭。我們很可能有道理,理都在我們這邊,但是我們解決事情的方法是否高明,那就不一定了。

以色列人集中在米斯巴時,他們發下了兩個大誓,一不把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二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的必治死。因為發了誓,就不能不執行,現在他們為便雅憫人傷心時,他們一定希望自己沒有發過那樣的誓言,把自己綁住了。這就是為何主教導我們不可隨便起誓(太5:33-37)。因為起誓通常是在缺乏理性、情緒不穩定時說的話,怎能不懊悔?

以色列人從米斯巴回到伯特利。伯特利的意思是「神的殿」或「神的家」,雅各去巴旦亞蘭時,曾在此夢見天梯,這是神向雅各顯現的地方。伯特利在基比亞以北約12公里。以色列人經過激烈的內戰之後,現在情緒已經平穩下來,發現便雅憫人只剩六百個男人,而且都躲起來了。他們開始懊悔自己做得過頭,以致於以色列中要少一個支派了,他們必須彌補這個過錯。同時,他們想到曾經起的另一個大誓:「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的,必將他治死」。

他們一查,發現基列雅比人沒有出來。基列雅比人是瑪拿西的後裔,與便雅憫人有比較近的血緣關係,他們都是拉結的後裔。所以他們又出兵殺基列雅比人,只留下他們的處女,給便雅憫人為妻。在這裡作者說:「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這句話是有欠公平的,因為以色列人並沒有先求問神應該怎樣處理這件事,只是集合了要打戰後,才問誰該先上去。所以在前兩次,他們憑著自己的血氣去打就打敗了,直到他們謙卑在神面前,神就教他們戰略了。但是他們一打起仗來已經忘了打仗的目的是警戒,反而到最後「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殃及無辜。

太多的戰爭以神為藉口,其實是因為人的自我中心太強,只憑血氣和衝動行事,不肯安靜等候神的帶領,卻又把罪名往神的頭上扣。人,應該學會擔當自己做惡的結果,承擔自己莽撞的責任。

以色列人後悔了,就去臨磐石那裡跟那躲起來的六百個便雅憫人說好話。他們回來了,就把基列雅比的處女分給他們為妻,卻還缺少兩百個。因為以色列人己經起誓不把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所以便雅憫人必須用搶的,這樣起誓的咒詛就不會落在他們的頭上。所以就在示羅有耶和華的節期時,示羅的女子若出來跳舞,他們就可以各自搶一個回去為妻。以色列人自己做王的後果,就像剪一塊布去補一個大洞,結果越補洞越大,只好又剪另外的布去遮又破了的大洞。

沒有神的人生,就是不斷在修補的人生。因為一直無法把洞(過犯)補好。補了一個,另一個洞又出來了。總是縫縫補補地在過日子,好不痛苦。便雅憫人有了妻子就回他們的本地,重修城邑居住;其他以色列人也離開那裡,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了。但是事情真的解決了嗎?沒有解決,因為作者的總結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任意而行的人生,聽起來似乎就是許多人追求的自由,實際上,它的結果就是充滿一連串懊悔的人生。

以色列人的內戰

 

〈士師記〉   20:46 那日便雅憫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

閱讀經文:〈士師記〉  20:1-48

「但」是指但族人定居的拉億。「別是巴」這名字的意思是「七之井」(七是指七隻母羊羔)。亞伯拉罕和以撒都曾居住於此地,亞伯拉罕與基拉耳王亞比米勒曾在別是巴井旁起誓,所以又解作「盟誓的井」(創21:31),位於耶路撒冷的西南邊77公里,是現今以色列南區的行政中心。南地就是指別是巴和其附近的地區。別是巴的居民在波斯時代遷離原址,定居在它東邊之地,開發了另一個別是巴城,就是今日別是巴的所在。教會史之父優西比烏描繪它為一個位於希伯崙南邊40公里的大鄉村。舊約描繪以色列的國界,一般都說「從但到別是巴」,意思即全以色列。「基列地」從廣義來說,可以包括整個(屬以色列)的外約但地區,也就是約但河東的以色列人地區。

米斯巴是便雅憫人的一座城。以色列四十萬拿刀的步兵和領及軍長,都如同一人來到米斯巴,同心一意要求便雅憫人將作惡的基比亞人交出來接受審判,但是便雅憫人不肯。我們不知道為何便雅憫人不肯交出那些作惡的基比亞人,可能他們之間有姻親關係,或是因為基比亞人一直居住在他們中間,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是這次內戰的後果,便雅憫人只剩六百個男人,可見包容罪惡的代價十分慘重。便雅憫人執意不肯交出犯罪的人,可能也是仗著自己有能力吧。他們拿刀的共有二萬六千,基比亞人也有七百精兵;在眾兵之中還有七百精兵,都是用左手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所以他們絲毫不在乎要打仗,很可能還想藉機會試試身手。

以色列人此時面臨僵局,便雅憫人不肯交出惡人,那他們真的要向自己人開戰嗎?這時他們才想到要求問神。他們不像摩西求問,是把主權交給神,讓神告訴他怎樣做。以色列人是已經自己決定要打仗了,才問神,誰讓先出去打,因為這時誰都不想先出去,所以只好求問神了。我們看到這樣的結局有很大的不同。當神做以色列軍隊的元帥時,神會把作仗的方法告訴約書亞,約書亞就按著神的計劃去做。這裡的以色列人不是,他們並沒有求神作他們的元帥,他們做自己的元帥,一出陣就死了二萬二千人。打輸了之後,再去神面前哭號。

假如我們也是凡事自己拿主意,碰到僵局才禱告,可能也會碰得頭破血流,哭號不止。我們應當學習摩西,尊主為大,凡事先禱告,這樣可以減少走彎路的機會。以色列人第二日又上陣,這次死了一萬八千人。這次不止在神面前哭號,還禁食到晚上。那時他們也把約櫃和祭司都請來了,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那時當大祭司,可見這事發生在〈士師記〉  的早期。因為在約書亞記最後一章的最後一節記載,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所以非尼哈就成了〈士師記〉第一任的大祭司。所以這些例子是形容以色列人在〈士師記〉  裡沒有王管理的一種混亂的狀況,並不是指到了〈士師記〉  的末期才是如此。也因為是在〈士師記〉  的初期,所以還能集合所有以色列人:「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萬人挑取千人,為民運糧」,然後再一起征伐基比亞。

神終於回應以色列人的問話:「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有了這句話,以色列人才敢再次上戰場。但是他們中間已經死了四萬人,還剩卅六萬人。這次以色列人也有了比較好的戰略。或說,神賜下戰略,使以色列人得勝,是否更合適?第三天裡,便雅憫人一共死了二萬五千一百人。以色列人死了卅個人。便雅憫人只剩六百個拿刀的男人。他們逃到耶路撒冷以北的曠野中的一個大山洞裡。這山洞稱為臨門磐,是今日名叫 Rammun 一個小村,位於伯特利之東約 5 公里,示羅之南約 14 公里。他們在山洞裡住了四個月不敢出來,也不敢回到自己的家園,因為都被燒光了。

俗語說,「兄弟同心,其利斷金」。只要兄弟同心,沒有什麼事情做不到,連金子那麼硬的東西,也能一起把它切斷。但兄弟若不能同心,其傷害可大了。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裡,告誡門徒要彼此相愛合一,因為唯有如此,別人才能知道我們是主的門徒。可是現在即使手捧著《聖經》,也有許多不同的解釋,要談合一,真是難啊!求主幫助我們,也求聖靈在我們的心中運行,讓我們在主的愛裡,能真正的合一。

利未人和他的妾

 

〈士師記〉 19:30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閱讀經文:〈士師記〉 19:1-30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士師記〉作者列舉一些發生過的事情,讓我們明白,在心中沒有王的年代裡,人可以做出何等無道之事。有一個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他娶了一個妾。沒想到這個妾與人行淫,可能因而被趕回伯利恒的父家。按照律法,行淫之人當用石頭打死,但是這個利未人可能對他的妾還有感情,所以不但沒讓人用石頭把她打死,還要親自去她的父家把她迎接回來。

沒想到他的親家十分熱情,天天留請他吃飯。住到第五天,吃完飯,這人就堅持要走了。雖然行夜路十分危險,他還是去意已決。那時耶路撒冷尚未成為以色列人的地方,還是由耶布斯人所住,名字也還是叫做耶布斯。這個利未人對外邦的耶布斯人有忌諱,選擇到以色列人居住的基比亞和拉瑪。基比亞是便雅憫支派所得為業的十四座城之一,在耶路撒冷以北約五公里;拉瑪在耶路撒冷北方約九公里處。他以為這是以色列人住的地方,應當比較安全。

他們進到基比亞,就坐在城裡的街上。當時好像沒有旅館,都像亞伯拉罕那樣,看到有外人,就去迎接他們到家裡住宿,這是猶太人一種不成文的禮節。他們相信,像亞伯拉罕那樣好客,也會像他那樣,在不知不覺中就接待了天使,那是何等的福氣啊!但是利未人在城裡的街上坐了半天,太陽都下山了,竟然沒有人來理會他們。這裡說的「街上」,其實是「廣場」,指的是進入城門之後的那塊空地,那塊空地也是當時社交和商業交易的地方。他們是外人,對城裡不了解,不能亂闖,所以等在廣場上,看看有沒有人願意接待他們。

到了晚上,終於有一個老人向他們走來,問候他們,且領他們回家,餵了他們的驢,又給他們洗腳吃喝。沒想到就在高興有了休憩之處時,有人來叩門,且要老人把那利未人交出來。假如大家還記得,當年天使去所多瑪城看羅得時,那城裡的人也要羅得把天使交出來,天使看起來就像外來的男人。後來天使讓外面的人摸不著羅得的家門。但是利未人不是天使,他也沒想到在以色列人的城裡,也有人做這種事(男與男發生性關係)。房主原本要交出女兒和利未人的妾。後來利未人可能覺得自己的妾已經是不潔淨的人了,就把妾拉出去交給他們。

第二天早上利未人的妾仆倒在門前,利未人跟她說話,她沒有回答,利未人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地。這寫法暗示這婦人已經死了。所以利未人到了家裡,就將她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這利未人所做的肢解跟我們看到新聞,謀殺後再肢解的事情是不一樣的。有的人在謀殺之後,為了洩恨或為了隱藏罪行而把屍體肢解,東丟一塊西丟一塊,讓辦案的人無法查出究竟誰是被害者。但是利未人肢解他的妾是為了傳遞信息。就好像掃羅被撒母耳膏作王之後,亞捫人侵略基比亞,掃羅便將一對牛切成塊子,其實也是肢解,不過不是人。這些肢解後的牛塊就傳遞信息,要大家出來跟隨掃羅去打亞捫人(撒上11)。

利未人把妾切成十二塊,每一塊分到一個支派,讓他們看看,在便雅憫的土地上,竟然發生這種慘絕人寰的事。果然得到了他預期的反應,看到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以前摩西和約書亞碰到要審判的事情,你還記得他們的反應嗎?他們都在第一時間裡呈到耶和華神那裡,然後神告訴他們應當如何處理。但是現在以色列人義憤填胸,大家都同心要去處理這事。家門不幸,怎麼辦?以色列人中,怎麼有些人的道德會墮落到這個地步,和被毀滅的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呢?

你認為呢?從出埃及到現在,神視以色列人為自己眼中的瞳仁,那般的珍貴和愛惜;他們也曾經定意遵行律法,為何有的人竟然敢做出這樣的事來?好像現在有的教會接受了同性戀的定義和婚姻,有的人認為《聖經》裡根本沒有反對同性戀的說法,事情怎麼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我們要怎樣才能生活在起初神呼召我們的愛裡,永不改變,有可能嗎?

但族和拉億

 

〈士師記〉  18:31 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

閱讀經文:〈士師記〉  18:1-31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這句話在〈士師記〉中一共出現了四次(17:6/18:1/19:1/21:25),表示作者在寫此書時,以色列中已經有王治理。所以他認為,以色列人的問題,是因為以色列中沒有王的原因。其實「王」只是領導者的代名詞,但是以色列人想的並不是這樣,他們渴望的是像外邦人一樣有個耀武揚威的王,使人產生敬畏的王。因為摩西、約書亞和一些士師,其實都起了很好的帶領作用,使他們遠離偶像,敬拜耶和華,在許多方面蒙福。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以色列人一直沒有找出他們得罪神和失敗的根源。

在約書亞為以色列人分地時,但支派似乎沒有像其他支派那樣,得到又大又美的地界。他們分到了十七個城邑,散住在迦南各地(地圖上有紅點的便是但人原分得的城)。在〈士師記〉第一章34 節說:「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加上在參孫做士師前後受到非利士人的壓迫,所以但支派的人一直在為尋找一個可以定居的地方而努力。從約書亞死後到參孫做士師的時期結束,可以算出的大約是410年,當然其中有一些年數是我們無法統計的,因為作者沒有把它們列出來。但支派找到拉億定居是否是在參孫死後,因為無法抵抗非利士人,所以更積極地尋找長久的定居之地呢?因為參孫被耶和華的靈感動時,但的軍營或者說但的營地,尚在瑪哈尼但,瑣拉和以實陶之間。

作者也點出米迦所邀請作為祭司的利未人,原來是「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所以摩西的子孫做但支派的祭司,並且設立(敬拜)米迦所雕刻的像,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這「遭擄掠的日子」有三種說法,一是指在祭司以利執政的末期,他的兒子們帶著約櫃去迎戰非利士人,結果約被非利士人搶去,示羅的會幕形同虛設。二是指掃羅死後,大衛尚未作王之時,以色列人在迦南的地大部份都被非利士人佔據了。三是指〈列王記下〉,北國以色列被亞述人毀滅的時候。但是〈士師記〉的作者很可能是撒母耳,他在掃羅被殺之前去世,也不知道北國以色列滅亡之事,所以第一種解釋比較有可能。在撒母耳記一章時,約櫃和會幕都還在示羅,非利士人送還約櫃之後,約櫃就留在基列耶琳至少有廿年。

假如摩西的子孫都那樣糊里糊塗的作起祭司來,那更別說普通的以色列人了。因為按照神的分配,只有亞倫的子孫才可做祭司,摩西的子孫是負責管理會幕工作,是不能當祭司的。不過可能因為糊口困難,以色列人若不敬拜神,不奉獻十分之一,就沒有人供養利未人,所以有這個好機會,在米迦的家裡做祭司,何樂不為?

但支派的人從瑣拉和以實陶派了五個勇士去仔細窺探那地,那麼巧合,正好住到了米迦的家裡。他們聽出那利未人的口音,就跟他問了個詳細,知道他是利未人,便請他向神求問前途。這個利未人給了他們一個祝福的回答。那五個人去看了拉億之後,便找了同族的人上去佔領那地。佔領之後,便想起米迦的祭司曾經給他們的祝福。於是不但搶走了祭司,連米迦的神像和以弗得通通帶走。並且出語恐嚇米迦,使他不敢再追趕。

從但支派和米迦的作法,我們可以看出他們都希望得到耶和華神的祝福,但是他們己經失去了正確的引導,所以看到這個利未人和米迦做的神像和以弗得,就覺得非常寶貴,以這個利未人為他們的精神領袖。這就是主耶穌講的一種情況: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已路。我們希望得到心靈的飽足和帶領,但是我們不知道去哪裡尋求?好像落海的人看到有一根草,都會去抓住,希望能得以救命。這就是信仰於人之重要,我們都需要神的帶領和保守,但是怎樣才能找對一個真的神去信靠祂,這就是人要面對的問題。你怎樣才能知道自己所信的是對的?

原住在拉億,安居無慮的民,平白遭到滅族之禍,實在可憐。在那個弱肉強食的世代,這種事似乎很平常,其實在現在也依然有這種事。好像恐怖份子伊斯蘭國到處肆虐,有誰能夠去救那些被他們殺害的人呢?但族為了他們的需要而殺掉拉億的原住民,為了他們的需要而搶走了米迦的祭司和神像。在「需要」面前,人總是想出各種方法來滿足自己,把道德踩在腳下,把原則丟到背後,這就是人類的歷史。我們怎能不相信,在神面前,我們都是罪人呢?為了一己之需,一己之利,有多少人巧取橫奪,且認為理所當然!

根據鍾鵬章牧師提出的考古學資料,拉億(Laish) 就是現在的 Tell el-Qadi,在約但河的源頭附近。他說,從考古的斷層分析,可以肯定在主前 1190 – 1180,這個城市被毀,猶如〈士師記〉17-18章和〈約書亞記〉19章47 節所描述的:「但人的地界越過原得的地界,因為但人上去攻取利善,用刀擊殺城中的人,得了那城,住在其中,以他們先祖但的名將利善改名為但」。然後主前十一世紀中葉(約 1060年),當非利士人在示羅(耶路撒冷以北約 18哩)毀掉祭壇時(撒上4:1 – 11),他們也上來攻擊拉億;後來但人再重建拉億,直到王國時期。

米迦和他的偶像

 

〈士師記〉   17:6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閱讀經文:〈士師記〉  17:1-13

雖然〈士師記〉  裡參孫是最後一個士師,但是真正最後的一個士師是撒母耳。在〈士師記〉  裡最後幾章都是描寫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幾個例子,讓我們明白在一個心中沒有王的社會裡,會產生的奇怪現象和許多悲劇。

第一個例子說到有一個叫做米迦的人的家中所發生的事情。有一天,米迦的母親丟了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米母(簡稱)非常生氣,可能大罵小偷無恥無道,又咒詛他絕子絕孫的。假如你丟了那麼多錢,你會怎樣罵小偷,你想得到的,她可能都罵出來了。

沒想到偷她錢的小偷聽到了,這個小偷天天聽她咒詛,越聽越不是滋味,更深怕那咒詛在自己身上應驗。於是他自首了。迦母沒想到偷錢的是自己的兒子,立刻改口:「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於你!」那時她多麼希望能收回那些咒詛的話啊!怎能讓那些咒詛落到至愛的兒子身上呢?只好求神賜福,希望可以蓋過那些咒詛。別人偷錢該死,自己兒子偷錢罵兩聲也夠了。這就是人的標準,別人做錯事,就要下十八層地獄,若是自己人,陪個不是就可以了。

為了消除自己的咒詛,米母就想為兒子雕個神像,她以為這樣可以討耶和華神的高興。她雖然知道耶和華神,對於律法卻一無所知。以為雕像當作神來拜,就是在敬拜耶和華了,卻沒想到她的作法正好與神的教導相悖,她做了神最討厭的事。我們會不會這樣呢?有時憑著一股熱心,要為神做這個做那個,卻沒想到反而得罪神。

真正敬拜耶和華神,不是為祂做什麼,而是做祂要我們做的,說祂要我們說的,像耶穌一樣,順服至死。耶穌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6:38)」。又說:「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唯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約12:49)」。「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約8:28)。」這就是敬拜和事奉神的原則。不是看我們的意思,乃是看神的意思。祂就是我們心中的王。假如我們心中有王,有耶和華神,我們就會順服王的帶領。

以色列人心中沒有王,自己做王,所以自己在做什麼,自己都不曉得,得罪了神也不知道。在這裡我們看到基甸留下的遺禍,米迦有了神像,又製造以弗得,這以弗得就是基甸做給以色列人拜的,所以他們也不知道那是壞事。米迦自己分派他一個兒子做祭司。好像有的人把自己的孩子送去當和尚,為家裡求福。在人所設立的宗教如是,在神所立的信仰裡卻不能如此,因為神已經設立亞倫的後裔為祭司,其他人即使稱之為祭司,也不算是祭司。一片枉然的熱心。

猶大族的利未人,聽起來很奇怪吧,因為在猶大地裡也有利未人住的地區,那些住在猶大支派的利未人城裡的,就叫做猶大族的利未人,其實是指住在猶大地的利未人。在亂世時沒有人奉獻,所以很多利未人沒得吃,只好出去討生活。他來到了米迦的家。米迦可高興了,這個利未人好像從天而降,真是求之不得。他兒子是假祭司,現在來了個真正的利未人,當然讓利未人做祭司了。有的利未人想做祭司而不可得,現在有人要供他為祭司,何樂不為?反正敬拜獻祭的事,他也看過,依樣畫葫蘆不就得了?有人說這個利未人是摩西的一個孫子。若果真如此,就更可明白當時的利未人真的很可憐,到處流浪。

米迦這時好開心,他覺得有一個利未人做祭司,就可以得到神的賜福了。你覺得這是神賜福的原則,是蒙福之道嗎?每個人都希望蒙福,但是若不明白神的道,只是一知半解,按自己的想法去求,又從何蒙福呢?米迦的美夢像一個自己吹出來的泡泡,這個泡泡可以維持多久呢?

參孫與大利拉

 

〈士師記〉 16:28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閱讀經文:〈士師記〉 16:1-31

在這一章的經文裡,我們看不到「耶和華的靈感動參孫」這句話了。有的人質疑,參孫身為士師,竟然去找妓女,而且愛上妓女,難道也是出於神的旨意嗎?〈士師記〉的作者在寫書時,一點不含糊,在這些事上,完全沒有神的靈在作工的跡象,參孫被情慾所操縱了。參孫出生時的身份是拿細耳人,但是他破壞了所有拿細耳人的規矩,這就是參孫失敗的真正原因。

拿細耳人的律例有三個方面:1.禁戒各種酒類,以及酒作的醋、葡萄、葡萄乾,乃至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作的各種物品。2. 不可剃去頭髮,任由髮綹長長。3.不可靠近人或動物的屍體,甚至是親人的屍體。這也是為何當參孫拿死獅體內的蜂蜜給父母吃時,不告訴他們是從哪裡取得的。因為他的父母一定告誡過他,不可以碰任何死屍。他若說了,父母可能不吃,他還要挨罵。當他在非利士人之地擺設婚宴時,又豈能滴酒不沾?三方面的禁忌,他破了兩方面,在最後一項,他能把持得住嗎?

失去了妻子的參孫心情上可能十分沮喪,但是他跑去找非利士的妓女時,作者再沒有寫耶和華的靈感動他。因此,我們知道這是參孫自己的選擇,他放縱自己的情慾。可能有的人覺得參孫在出世之前,神已經揀選他,賜恩給他,他就應該是一個循規蹈矩的人。但是出生在教授家庭的孩子就一定知書達禮嗎?那也不竟然。只能說,神揀選了參孫,但是神賜給每一個人的自由意志,參孫也有。神揀選人,但是神不強迫人,可是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神知道一切,祂知道我們做每一個選擇的後果會如何。我們不能把什麼責任都推給神,正如孩子不能把失敗的責任都歸咎於父母。

參孫明知非利士人要害他,卻還去找非利士人的妓女。非利士人在城門埋伏,以為把他團團圍住,便可萬無一失。沒想到參孫半夜起來,可能人家不放他出城,他就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上。我想那些人以為可以等到天亮,可能在半夜時也睡著了,迷迷糊糊感覺天搖地動,沒想到是參孫在拆城門,看到這樣的架勢也該嚇醒了幾分,哪裡還敢上去跟他打?只怕他把城門丟到自己身上,自己就身首異處了。從加沙到希伯倫大約有六十公里,並且希伯倫比加沙高出一千公尺,參孫就這樣背著城門走了六十公里上坡路。想減肥的人會不會很羨慕?負重而行,效果加倍。

梭烈谷 Valley of Sorek ,是非利士地的一個山谷,靠近參孫出生的瑣拉地,自猶大山地(以耶路撒冷為起點)經過非利士平原,通往地中海的重要通道,沿谷有亭拿、伯士麥、瑣拉、以實陶等重鎮。參孫在這裡迷上了一個妓女大利拉。非利士人得到了這個訊息,就去賄賂大利拉。大利拉愛錢不愛參孫,他只是她的一個恩客,因此千方百計要套出參孫力量的秘密,以及制服參孫的方法。參孫也知道他的秘密不能洩露,因此騙了大利拉三次。大利拉使出所有的媚功和撒嬌的招數,死纏亂求,終於使參孫抵擋不住,把他能力的來源告訴了大利拉。這就是超人變笨人的過程。以前當參孫想制服非利士人時,「耶和華的靈會感動他」,這次是「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兩種後果何等不同。前者使他得勝,後者使他成為階下囚。他的眼睛被挖出來,被當作驢子一樣地,在監獄裡推磨。

但是在最深的黑暗裡,神依然賜下希望:「然而他的頭髮被剃之後,又漸漸長起來了。」這是非利士人沒有注意到的。參孫卻感覺到了,他漸漸又有了力氣。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祢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知道他做錯了,但是他也知道,只有神才能重新給他得勝的力量。他求告神,神就再次應允他。

非利士人聚集在大袞廟裡,在歡慶的高潮裡,他們想戲弄參孫,參孫卻抱住托著廟的兩個柱子,盡力屈身,把柱子弄倒,整座廟都塌了。一座可以容得下三千人的廟,不是小廟,但是藉著神的大能,參孫做到了。「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他的家人去把他的屍首取回,放在他父親的墳裡。參孫做士師廿年。

很多人為他惋惜,倘若他不迷上大利拉,是否能更有效地制服非利士人,做更長久的士師?人生沒有後悔藥,但我們可以從參孫的例子裡學習到「求神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90:12)」求主引導我們,在做每一個選擇時,有從神來的智慧。

隱哈歌利之泉

 

〈士師記〉 15:19 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閱讀經文:〈士師記〉15:1-20

從參孫處理事情的方法,你會發現他和其他的士師不一樣。其他的士師在神呼召他們之後,就登高一呼,大家就來跟隨他,一起打戰。但是參孫不同,參孫好像都是為了自己的事情在忙,為了自己的事復仇。神就是這樣使用他,讓他一人去打擊非利士人。使非利士人不敢侵犯以色列人,因為參孫會報仇,而且殺戳絕不留情。神給參孫有超人的神力,他就像是現代美國電影中的超人,凡事一腳踢,都不需要別人幫忙。

當參孫發現他的岳父竟把他的妻子給了他的陪伴(或說:他的伴郎),他生氣極了。他覺得自己有足夠的理由去殺害非利士人。他活捉了三百隻狐狸。狐狸有很靈敏的聽覺和嗅覺,牠有修長的腿,最快可以一小時跑五十公里。所以要捉到三百隻狐狸,又不讓牠們逃走,不是很容易的事。除了力氣之外,還要有十分敏捷的身手和智慧才行。參孫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己收割好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非利士人問清楚原委後,也用火燒死參孫的妻和她的父親。參孫知道之後,就再去殺非利士人。從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的對話裡,我們可以稍微明白,為何在此時,神只用參孫一人去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因為非利士人認為那些事都是參孫做的,所以他們不會對以色列人進行報復,以色列人的生活就不致受到影響。

從前來騷擾以色列人的大多是外族人,例如:摩押、亞捫、亞蘭,等等,都不會留在本地生活。但是非利士人住在迦南地的沿海一帶(現在的加沙走廊),以色列人既然趕不走他們,就必須有一個中間的生存之道。我想這有可能是神讓參孫單打獨鬥的原因。這樣非利士人就不會去殺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也可以繼續去非利士地磨農耕器械,並且有太平的日子。

所以非利士人安營在猶大地時,猶大人就問他們,為何來攻擊他們?非利士人直接了當回答,他們要的只是參孫。這時猶大人面臨一個抉擇:把他們的士師,他們的領袖,交給非利士人。而參孫怕的不是非利士人,而是猶大人,自己人。因為猶大人若要害死他,他怎能甘心?但有時候,自己人更難防備,假如他們笑裡藏刀,參孫怎能殺他們?他出生之後,他的父母很可能不斷地告訴他,神的使者之預言,「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他是第一個要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之手的,但不是最後一個。以後我們也會看到,非利士人不斷成為以色列人肋下的荊棘。

參孫殺了非利士人之後,躲到瑣拉城附近的一條旱溪裡的一個磐石洞穴裡,那個地方稱為以坦磐,現在那地區稱為以坦鎮。猶大人去找他,談妥條件後,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用兩條,因為參孫太有力了;用新繩,他們以為比舊的耐用吧。猶太人把參孫帶到了利希。這個情景多麼像主耶穌被猶太人送到彼拉多面前。非利士人的喧嚷,猶如當時的人大喊要釘死耶穌。耶穌有能力,但是祂放棄了那個權柄。而耶和華的靈卻感動參孫,為以色列人一戰。神讓我們活,而祂自己卻走上十字架。

參孫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綁不住他。他順手撿起一塊未乾的驢腮骨,擊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這時體力再好,他也覺得快不行了,尤其口渴難當。他求告神,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這泉後人稱之為隱哈歌利,直到今日還在利希。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做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有位弟兄曾分享在一個啟發課程發生的事情。他說那天晚上教會的啟發課程來了特別多人,增加了廿幾個新朋友,新舊朋友一共約有八十幾人。雖然飯菜夠用,但是甜品不夠,要去買也來不及。 正在大家不知如何是好時,有人拿來幾盒新朋友帶來的糕點,加在一起分配,正好夠用。這就是我們的神,往往在我們尚未求告時,祂已預備。神使用參孫,神也知 道參孫的需要。當我們知道神與我們同在,祂眷顧我們的每一個需要時,與神同工何等甘美!我們時時會經歷到隱哈歌利的泉水,它時時湧流在信主之人的生活裡。

 

感動參孫的靈

 

〈士師記 〉14:6 a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

閱讀經文:〈士師記〉  14:1-20

以色列人的新士師誕生了,可能沒有太多人知道,他就是神所指定,要為以色列人制服非利士人的領袖。神祝福參孫,讓他成長順利。但是直到瑪哈尼坦,神的靈才感動他。這是參孫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在這之前,他和其他小孩一樣,無憂無慮地成長,看到非利士人來,可能就躲得遠遠地。對於非利士人擁有的東西,可能也有點羨慕。就像二戰時期,華人的小孩看到洋人的一切都感到十分好奇。那時但的支派尚未找到他們要定居的地方,他們渴望像其他支派一樣也能安定下來。

瑪哈尼坦的意思就是「但的軍營」或是「但部族的營」。在他成長時期的某一天,他去瑪哈尼坦參觀,當他在但的營中走動時,神的靈感動他。我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營裡的殘敗不堪,或是軍人的士氣不高昂,或是眾人在非利士人的高姿態之下,覺得很沒有希望。但是在這裡,神的靈感動他要為以色列人做些事情。神的靈開始準備他將來要做以色列人的士師和領導者的心思意念。瑪哈尼坦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這兩城相距才三公里。神曾經在什麼地方感動你,讓你看到事奉的方向嗎?

但是出人意外的,被神感動之後的參孫,竟愛上了一個非利士人的女子。他的父母感到很難為,作為以色列人是不可以和異族通婚的,更何況是拿細耳人。一個已經屬神的人,怎麼可以做出神所不允許的事呢?他的父母一定覺得自己的教育太失敗了。多少時候,當兒女的決定和父母的想法相悖時,父母的心真是很難接受這樣的狀況。有的兒女在成長後決定離開教會,更使父母覺得自己徹底失敗。但是接下來的這句話「這事是出於耶和華」,使我們明白掌管兒女的是耶和華神,只要我們盡力教導他們,他們的決定就不在我們能管的範圍之內了。有的人需要繞一圈才能明白神的愛,像林語堂一樣年輕時還會講道,卻直到晚年才悔改信主,有什麼辦法?

作者在這裡有一個靈裡的看見:參孫之所以愛上非利士人的女子,是因為神要找機會讓參孫攻擊非利士人。他的父母禁不住參孫的要求,就去亭拿提親了。在亭拿的葡萄園,神利用一隻獅子讓參孫施展他的超人力量,他在手無寸鐵的情況下,撕裂一隻少壯獅子。神的靈再次感動他,使他知道自已力大無窮。在他們從亭拿回家時,有一群蜜蜂在獅身內築巢,已有了蜂蜜,參孫用手取蜜,又給父母吃。

這是修訂版的譯文,節錄一些給大家欣賞:參孫按照當時年輕人的習慣,在那裏辦婚宴。非利士人看見參孫,就派三十個人陪他。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如果你們能在這七天婚宴期間猜出來,我給你們每人一件上等麻紗衣和一套禮服;如果你們猜不出,你們每人要給我一件上等麻紗衣和一套禮服。」 參孫說:「食物出自食者;甜蜜出自強者。(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 」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子說:「你要用計向你丈夫探出謎底來,不然,我們要放火燒你父親全家,連你也燒掉。你們兩人請我們來是要搶我們嗎?」

他妻子在七天婚宴期間,一直為這件事哭鬧。第七天,參孫經不起妻子糾纏就把謎底告訴了她,她就去告訴非利士人。七天後,參孫進臥房以前(參孫進臥房以前:希伯來文是『在太陽還沒下山以前』),城裏的人去見參孫,說:還有甚麼比蜂蜜更甜?還有甚麼比獅子更強?參孫回答:「如果不用我的母牛犁地,你們絕對猜不出謎底!」神的靈突然臨到參孫,使他強壯,他就到亞實基倫,殺了三十個人,把他們剝光,拿卅套裡衣和外衣給猜出謎語的那些人。事後,他非常生氣,就回父親家裏去。他的岳父把他的妻子給了他的伴郎。

換了一本《聖經》的譯文,就清楚得什麼也不用解說了。從參孫在瑪哈尼坦開始,神的靈就不同的時刻臨到他,感動他。在瑪哈尼坦時,神的靈感動他,給他有一種使命感,也給他力量;遇到少壯獅子時,神的靈感動他,讓他知道自己的恩賜在哪一方面;到亞實基倫時,神的靈幫助他發揮他已有的恩賜,開始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表面上似乎與神無關,事實上每一個環節都有神的手在推動。我們的生命也是如此,一旦歸向神,聖靈就會在我們的生命中感動我們去完成神的旨意。

神使用參孫的方法和使用其他士師的方法不一樣,因此可能有的人會覺得他不該這樣,不該那樣。但是對參孫而言,他只是神的僕人。我們對於神怎樣感動祂的僕人去完成其使命,實在也沒有批評的權柄。在教會裡,每位弟兄姐妹對事奉的看法和心態可能也都不一樣,因此我們只要彼此尊重,以接納的心去欣賞,並為其感謝神,不要批評,只要鼓勵,多為其禱告,在主裡合一,才可以減少分裂。

亞實基倫是當時非利士人的五大城之一,有最古老的維納斯廟,是個美麗的海港,也是大希律出生的地方。目前亞實基倫是一個繁榮的城市,有一個新建的體育場館群和一個文化大廳,名列以色列第13大城市。亞實基倫是縱貫以色列輸油管的北端終點,這條輸油管將石油產品從埃拉特輸送到港口的轉運油庫。2005年,在亞實基倫建立了當時世界最大的海水淡化工廠,每天生產能力達到330,000立方米的水。這是神曾經感動參孫去殺非利士人的地方,也是神賜下智慧讓以色列人在沙漠地有水飲用的地方。神的靈在祂的轄地上運行,讓人不斷地看到祂奇妙的作為,奇哉,異哉,耶和華神,奇妙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