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

 

〈申命記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做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做當頭。

閱讀經文:〈申命記〉 24:1-8

很多人想知道,離婚之後可不可以再婚,基督徒也不例外。摩西的說法,似乎是為人開了方便之門:「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但是耶穌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做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5:32)」因此法利賽人問耶穌:「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太19:7)」

在一個男人至上的社會裡,妻子似乎變成丈夫的附屬,可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丈夫不高興就可以把妻子休了。一張休書換來多少眼淚。但是主耶穌說,這是不對的,你們把婚姻的關係弄錯了,在婚姻裡不該如此,「因為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4-6)。」

耶穌指出:起初,神『造男造女』,都是居於公平的原則,就是男不可無女,女也不可無男。尤其在結婚之後,夫妻就是一體,一個身體的關係,怎能說分開就分開呢?有誰覺得自己的手長得不好看,就把它砍掉嗎?有人覺得腳不好看,就把它鋸斷嗎?既然是一個身體,即使有不合理的事或不喜悅的事,就像身體有病,總要想辦法去醫治,怎樣也不會說丟就丟,說鋸就鋸吧。這就是夫妻的關係,二人成為一體,是無法分割的。

夫妻成為一體是因為神在起初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很多人抱怨自己的配偶,看不起對方,覺得他們的結合不是神所配合的,是自己一時的失誤。但是神指的配合,是指用神指定的方法在一起,那就成為夫妻了。不管你是失誤或一時激動,只要你和某人發生了性關係,你們就是一體了。所以保羅說:「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林前6:16) 」就是這個意思。只要發生了性關係,你與對方就是一體了。既是一體,休妻後雙方各再結婚,與別人再發生性關係,就是行淫了。這就是主所說的:「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做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法利賽人拿出摩西的話來反駁,因為在以色列的社會中,摩西五經的地位和教導高於一切。「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摩西說可以的事,耶穌為什麼說不可以?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耶穌指出一個事實,以色列人心地剛硬,若摩西不許他們休妻,可能很多婦人會遭到虐待,甚至殺害。所以讓他們分開,反而可以保住婦人的命,說不定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還能合得來。摩西的退讓是不得已的。但這不是神起初的心意。

因為「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夏娃)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2:15-16)」

有位弟兄與妻子離婚多年,為了以上的原因,堅決不再婚。但是已經再婚的弟兄姐妹也不要心裡為難,因為有的人已蒙神饒恕,再賜下另一位同跑天路的伴侶。有的人離婚不是丈夫主動,而是妻子為了各種原因自求離去;有的離婚是因為有了第三者,有淫亂的問題;誰對誰錯,誰是誰非,天父都知道。最重要的是在再婚之前要釐清第一次婚姻的問題,不要把第一次婚姻中的傷害帶進第二次的婚姻裡。最好要等到心裡得到主的醫治之後,再進入第二次的婚姻。千萬不要急急忙忙開始另一段感情,免得又經歷更深的失望。

神對新娶妻之人相當厚待,我們的社會只有蜜月,神給的是蜜年。有人說第一年是紙婚。紙婚的意思就是一撕就破的婚姻。在談戀愛時,因為彼此牽就,總是覺得彼此很合拍,兩個人在一起甜蜜得不得了。結婚後,各人的生活習慣碰在一起,立刻就覺得怎麼兩個人那麼不一樣,問題就立刻產生了。假如不必為工作煩忙,蜜年之內必有收穫吧,有了孩子一起照顧,兩個人就可以有適應對方的機會。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夫妻在第一年若能有好的開始,相信對將來的生活不無幫助。

當頭,就是借錢的抵押。磨石分上下兩塊,只取上磨石,磨子一樣不能操作,與取去全磨石無異。磨子是以色列人必備的生活工具,因為他們必須用磨石去磨每天的主食麥子,把它磨成麵粉。債主若取磨石作抵押,債戶沒有維生的工具,還怎麼還債呢?現在雖然不一定用磨石了,但表示用以抵押的東西必須合理,不會影響到債戶的生活才行。

神對以色列人極為看重,所以若有人拐帶以色列人,把他當奴才看待,這樣的人必須治死。因為他掠奪了神給那人的人權和正常活命的機會。拐帶人口,造成一個家庭無法醫治的傷痛,也剝奪人在父母蔭庇之下成長,是人間大惡之一。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為何要記念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呢?米利暗偕同亞倫挑釁摩西的權柄,無異於向神挑戰,因為摩西的權柄是神給的;因此挑戰摩西就是向神挑戰了,因而得罪神。因此我們要記得尊重神的僕人,因為他們的主人耶和華神與他們同在。人沒有十全十美的,有時因為某些原因或軟弱,做事不得人心,我們卻不可以用自己的方法去指責。反而要把事情交給神,讓神去處理。我們當記得神怎樣管教祂的僕人米利暗,以及其他的事例。不要因為自己的心裡焦急和自大而得罪神。尊重神的僕人,就是敬畏神了。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

 

〈申命記〉 23:9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

閱讀經文:〈申命記〉23章

神呼召對亞伯拉罕時,對他說:「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於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 12:3)」 這一句話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在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前,神宣佈有一些人不得入耶和華的會。耶和華的會指的是耶和華的會眾,也就是成為以色列人。根據猶太人的條例,外邦人若想成為以色列人,首先要接受摩西五經的教導,並且要脫離奴隸的身份。就像摩西在〈民數記〉十五章15節說的:「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所有的外邦人都可以成為以色列人,除了羅得的子孫摩押人和亞捫人,以及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人。

神的眼中善惡分明,因為摩押人和亞捫人不僅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上,不但不肯幫助他們,還雇了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要害以色列人,因此神不接納他們做祂的子民。反而神記念以東人,雖然以東人害怕以色列人,也沒有幫他們,但是他們的先祖以掃是雅各的兄長,都是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後代,因此若他們願意,他們的第三代子孫就可以加入,變成以色列人。奇妙的是,神也記念埃及人,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四百卅年,雖然其中有四百年做奴隸,但總是在埃及成長壯大了,受過埃及的收留之恩。

在〈以賽亞書〉第十九章裡,神也預言:「當那日,在埃及地中必有為耶和華築的一座壇,在埃及的邊界上必有為耶和華立的一根柱。這都要在埃及地為萬軍之耶和華做記號和證據。埃及人因為受人的欺壓哀求耶和華,祂就差遣一位救主,做護衛者,拯救他們。 耶和華必被埃及人所認識,在那日,埃及人必認識耶和華,也要獻祭物和供物敬拜他,並向耶和華許願還願。 耶和華必擊打埃及,又擊打又醫治,埃及人就歸向耶和華。祂必應允他們的禱告,醫治他們。(賽19:19-22)」埃及人的第三代子孫也可以入耶和華的會,成為以色列人。神要以色列人記得他們和以東人的兄弟之情,記得埃及的收留之恩,不可憎惡他們,要接納他們。

在新約裡,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外邦人不必再等第三代或第十代,只要知道自己是有罪的,願意認罪悔改,相信耶穌,接受祂的救恩,都可以成為神的兒女。不再分羅得的子孫,不再是神所憎惡的人,只要願意,都可以到耶和華神的面前,歡飲於救恩之泉。這就是舊約和新約的不同,耶穌來,除去了所有的咒詛,要把相信祂的人帶進神完全的祝福裡。

再一次,我們看到神教導以色列人有關公共衛生的功課,即使在打戰的時候,也要注意自身和營裡的清潔。夢遺流出的精液若不處理好就會引起感染,因此必須用水洗澡,把自己的身體清理乾淨,方可入營。在野地紮營沒有衛生間,就要定出一個地方做便所,要準備一把鍬,在便溺之後鏟土掩蓋。神若告訴他們這樣才不會惹得蚊蠅滋生,影響健康,他們一定聽不懂。但是神說,我在你們營中行走,所以你們要弄乾淨,他們就懂了。其實我們也會發現,身體的分泌物都會變臭變髒,人若幾天不洗澡,那真是臭氣沖天。所以神要我們注意身體的乾淨和住處的潔淨。

在新約裡,保羅曾經收留了一個逃出來的奴僕阿尼西母,後來更為他向他的主人腓利門求情。保羅正是按著這章裡的教導:「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 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阿尼西母後來信主,在獄中照顧保羅,成為保羅的得力助手。因此保羅希望也信了主的腓利門可以用主的愛接納阿尼西母:「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腓1:16)」這大概是最早的奴僕被當作人看待的例子。在神的眼中,奴僕也是人。

有一次唐崇榮佈道會中,有一位尼姑要奉獻加幣千元。唐牧師婉拒了她的奉獻,因為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神也不是來者不拒的神,神收奉獻也有祂的原則。在以色列人當中,祂不收妓女和孌童的錢。因為他們都是在行淫中得罪神的人。所以我們在性的方面若有得罪神或人的地方,最好認罪悔改之後再奉獻,否則在神的帳簿上,很可能不會記上去。人可能不知道而收下,神卻不會記錄。

借給弟兄的錢不可收利息,借給外邦人的才收利息。我聽聞有些猶太人致富,便是奉行這條規則。他們的子女向父母借錢買房子,無息貸款,自己人幫自己人,很快就還清債務。一個幫過一個,不讓銀行賺他們的利息。很聰明吧,神的方法總是最好的。

向神許願要記得償還,因為神的記憶力比你和我的記憶力更好,免得神向我們追討,那就麻煩了。所以要謹守我們的口舌,能不許願就不要許願。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這條例在溫哥華的果園也適用。我們去採摘藍梅、草莓或其他果子時,可以隨意吃,但是裝在器皿中的都要算錢。在禾稼中,摘穗子吃也行,若用鐮刀割取就不行了,那就形同奪取了。這就是生活的道德。你有沒有發現,神在數千年前所說的話,到我們現在都還在實行照做。神的話何等奇妙,放於諸世代都合用,不會過時。

你們當中誰沒有罪

 

〈申命記〉 22:22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在古老的社會裡對於處理女人是否貞潔的方法,竟然有不約而同之處。這貞潔的憑據指的是在第一天同房的晚上,女人的處女膜破裂所流出來的血,要用一塊布接住,作為貞潔的憑據;倘若沒有血流出來,就會被懷疑為不貞潔。這當然是很不科學的,因為有時意外或劇烈的運動都會引起處女膜的破裂,以此來鑑定,肯定有人被冤枉。

從這個試驗貞潔與否的方法,我們可以連想到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當年的震驚。當天使向馬利亞宣佈她要從聖靈懷孕時,馬利亞的頭會不會嚇得嗡嗡作響,因為未婚而有孕在當時是何等可怕的事,是要被石頭打死的。這也是為何約瑟得知後不想宣揚,而想暗暗把她休了。因而馬太說約瑟是個義人,因為在他誤會時,他依然考慮到馬利亞的處境,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或置她於死地。

這也是為何馬利亞的回應那樣激蕩人心:「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明知前面的道路不好走,明知將會處境艱難,被眾人恥笑,卻毅然而然地接下神的託付。這就是馬利亞的承擔。就像被伊斯蘭國的恐怖子處死的日本記者後滕建二,他原本不必冒著生命的危險去敘利亞,但是為了營救一名被伊斯蘭國關押的日本人質湯川遙菜,而被伊斯蘭國拘捕,終於被殺。基督徒的人生是否以得到神的祝福為目的呢?是否只要平安喜樂而其他都不管呢?有承擔的人生必然面對苦難,卻能因為體會了神的心意,而享受與神共赴使命的神聖感。因此將要面對羞辱的馬利亞才能發出讚美:「我心尊主為大,  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在一個以男人為主的社會裡,神定下了這樣的律法,是為了保護婦女們的權益。一方面提醒女人要持守貞潔,另一方面提醒男人不可始亂終棄。若是有了性關係,就要負責到底。現代人把性關係視為吃飯一樣平常和隨便,但是我們要記得,不管人怎樣看,社會潮流怎樣改變,神的價值觀永遠不會改變。其實社會潮流是用來欺騙一些無知的女人,讓她們以為自己很「前進」,可這「前進」只是讓她們變成男人的玩物,使自已喪失自尊。到最後她們才會發現,自已想要贏得的掌聲,是魔鬼用來燒柴的劈裂聲。她們成了情慾的祭物。

2013年台灣的法務部為了解國人是否贊成廢除《刑法》通姦罪,曾委託精湛民調公司電話抽訪三天,全台有效樣本一千多份,其中「用《刑法》處罰通姦行為合理嗎?」八 成六受訪民眾認同;對於「通姦罪的處罰是侵犯身體、性自主權?」不認同民眾高達八成五;「是否順應國際潮流廢除通姦罪?」也有八成四民眾不認同(節錄自蘋果日報2013/04/30)。不管國際潮流怎樣變,公道自在人心。不管社會的道德趨勢如何,人們的心裡反應始終一樣。若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與他人有染,不管思想如何開放,心裡的信任都已經被破壞殆盡,無法再擁有美好的婚姻,真實的愛情。

可能有的人覺得為何行淫時,只處理女方,而不處理男性。這章的經文裡指出一個男人做錯事後必須負的責任,以期保護被傷害的女性。律法說得很清楚,行淫時,要將姦夫淫婦一併處死。所以當法律賽人把行淫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時,事實上他們已經觸犯了律法,因為沒有把姦夫一併帶來。所以當耶穌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時,圍觀的人從老到少一個個離開了。在行淫的事件裡,姦夫淫婦的罪都是一樣的。神從來不看輕女性,神的律法都是公平的,也是為了保護女性。

在有關處女被強姦的案子裡,還要分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和尚未許配的;以及女性當負的責任。在十幾年前,若有人與處女發生性關係,後果也是如此,一是賠錢(遮羞費),二是娶為妻子。女人也有保護自己的責任,在有能力抗拒和呼救時,必須盡力保護自己。強姦人的男子必須治死。神的律法在何時何地都適用,雖然社會道德越來越低落,但只要你有女兒,你就不會苟同,總希望保護你的女兒,走跟神同樣觀點的路線。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這條律例的制定,很可能是有的男人在喪妻後,娶了很年輕的妻子而造成的問題。所以人年老要有智慧,自己精力有限,怎能滿足年輕的妻子?年記大想要有個伴,不可厚非,卻要找個年齡相差不太遠的,免得自找麻煩。兒子年齡大了該有自己的伴,去外面獨立生活,留在家裡難免出問題。雅各的長子流便就是犯了這個毛病,以致失去長子的名份。夫妻同房原是神的美意,若把這份禮物與他人分享,就變成犯罪的陷阱。

有的基督徒認為,成年男女只要沒有結婚,就可以在雙方情願的條件下發生性關係,而沒有犯罪之虞,這是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的想法。性,必須在婚姻之內;在婚姻之外的性關係,都是罪。

看見或看不見

 

〈申命記〉 22: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在〈申命記〉22 章1-12節裡,神教導我們一些做人的原則。

在第1-4節裡,神用了三次「不可佯為不見」,也就是說不可以假裝看不到。

在什麼情況下不可假裝看不到呢?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2.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3.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在今天,牛羊或驢都可以改成別的東西,例如:衣服,手機,兒女,腳踏車,雨傘,等等。只要你看到是弟兄姐妹的東西,就不要假裝沒看見,在他人的疏忽上,付出你的關心,使他人不遭損失。

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當然也包括姐妹。你若看見有人忘了或疏忽了他的東西,就要把它收好,或是拿去還給他,或是留著等他來取。這裡所說的是第十誡的延伸:「不可貪戀。」也是主所教導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弟兄是指認識的人,不是不認識的人。當時的人所養的牛羊身上都有自家的記號,因此看了記號就知道是哪家走失的牲畜。看到了之後,不可以佯裝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若是弟兄住得遠,或不知道是誰的,就要牽回家,等失主來認領。天父要我們彼此照顧,讓愛心有切實的行動。

講到服裝,我覺得有點困難做到。因為現在女性的衣著實在跟男性都差不多,也是長褲短褲,只是女性的衣著比較有曲線,男士的衣著曲線比較不明顯。但是我想這句話的主要意思是,女性不要故意裝扮成男的,男人也不要故意扮成女人,讓人家分不出雌雄。神在起初造男造女,便給了男女不同的構造和性情,男有男的天份,女有女的天職。在天父造動物時,都是各從其類。神也希望祂的創造不會被混淆。男人要在裝扮上有男人的氣概,女人要在裝扮上有女人的分寸。那才是造物者的本意。

神把一些鳥類賜給人作為食物,但是在抓鳥時不可抓母鳥。在北美有不少人喜歡釣魚或螃蟹,也有規定不可抓母蟹,而且抓的螃蟹在各個地方都有限定的尺寸,不到尺寸就得丟回海裡,也有限定一次可以抓幾隻。倘若沒有這些規定,人是很貪心的,抓了一大堆,吃不掉,送不完,就扔垃圾桶了,非常浪費。現在有很多動物面臨絕種,就是人的貪心所致。取雛放母,母鳥才能繼續生產小鳥,把母鳥吃了,那麼就很難再有小鳥了。神不是不給我們,但是祂希望我們取之有道,不要貪心,為自己留後路。

在第十九章裡講到逃城時,我們提到殺人者可分四類,其中有一種是出於嚴重的疏忽。在這裡就提到了一個類似的例子,就是造房屋時,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造房子的人。我們在做事時,對別人也要負責任,不可隨隨便便。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存都和他人息息相關,若是別人因為你的疏忽而受傷或死亡,那個罪就算在你的頭上了。所以在冬天時,溫哥華一些超巿的停車場地上都是一點一點的白色,因為商家都要灑鹽,避免有水的地方在氣溫下降時形成黑冰,讓人看不見而滑倒。住家若能各掃門前雪再灑鹽,就可避免得有人跌倒。

有位牧者說:「神沒有要求我們明白祂的每一句話,祂只要求我們順服。」當我們讀到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時,我們問為什麼?神說,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葡萄園裡,我們也問為什麼?不可穿羊毛和細麻摻雜做的衣服,為什麼?我們想要知道為什麼之後,才肯順服。但是神要我們先順服,再讓我們逐漸明白。現在流行植物基因工程,科學家把植物的基因搞來搞去,他們覺得自己很聰明,但是民眾比科學家更聰明,他們相信吃非基因改造過的食物,對人體比較有益。

在〈馬太福音〉十五章13節,耶穌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這裡說:「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be defiled)」但是be defiled還有一個意思,就是被玷污了。因為玷污了,所以被没收充公。若不按著神看為正的方法去做,那些被「搞過」的農作物,有一天都會被拔出來。所以為何有機的農作物大行其道?因為人們心中的有機的,最好的,就是神起初所造的,對人體一點害處都沒有。但是即使是有機的,也回不到起初神的創造了。所以人不可能進化,一進化就有問題,反而不斷地退化了。

牛和驢不可一起耕地,因為牠們的體力和體型都不一樣。牠們一起耕地,遲早有一隻會受傷。牛的力氣比驢大,體型也比驢大;並且牛是潔淨的動物,驢是不潔淨的動物。猶太古史的作者約瑟夫認為,可能因為祭司穿的衣服是細麻做的;中世紀猶太拉比Maimonides認為神禁止穿這類衣服,因為當時外邦宗教祭司把植物和動物縫在衣服裡作法術。但是這裡的主要意思是「不可摻雜」,要各從其類。因為神要祂的子民從萬民中分別為聖,不可摻雜,免得被玷污了。

第12節說:「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如同現在有些基督徒對舊約的「排斥」,有些以色列人對這節經文也有一點疑惑,現在還需要在外衣的四圍做穗子嗎?假如我們記得主耶穌說,祂來是要成全律法,而不是要廢棄律法。我們就明白這個穗子tassel還是需要的,因為它是一個提醒。這些穗子每一根包括了四個部份,從右到左,第一部份有十個捲,是希伯來字母的Yod;第二部份是五個結代表Heh;第三部份是六個結代表Waw;第四部份有五個結代表Heh,合起來便是耶和華神的名字。神要祂的子民記得祂的同在。做神的兒女必須從世俗中分別出來,不可摻雜,更要記得祂是以馬內利,是時刻與我們同在的神。

 

齊人非福

 

〈申命記〉21 15-17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你可能沒想到,在《聖經》裡居然會談到一個人同時有兩個妻子的事情。可見在神的眼裡心中,祂非常清楚人的情慾所帶來的罪惡及後果。神也明白人的有限,若碰到無法解決的謀殺案,以色列人應當怎樣行。神沒有說,祂會幫我們查清命案,但是神要人在神面前自表清白。

你會覺得很可笑,現在的人特愛說謊,上至美國總統下至平民小販,有誰不說謊?尤其是廣告,更是吹牛撒謊無所不用其極。你覺得神的方法管用嗎?

有很多人喜歡看偵探片,尤其是像這種橫屍在田野裡,不知凶手是誰的凶殺案。若是有福爾摩斯出來,細細把那地上查一查,看看屍體身邊腳印的深淺,來斷定凶手是個左腳或右腳有殘缺的人,然後一直追蹤下去,讓真凶無所遁形,那該是何等引人入勝的小說。只可惜,神並不想滿足人的好奇心。

既然不知道是誰殺的,那麼就到離死者最近的城裡,找頭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牠的頸項打斷,然後在牠上面洗手,表明無辜。其實,神豈有不知道的事嗎?祂一定知道是誰幹的!為何祂不幫忙把真凶找出來呢?只要祂藉著天使把警長或祭司長一直帶到那個真凶面前,把他一抓,繩之於法,看有誰還敢做壞事?或是讓凶手夜不能眠,日不能食,讓他的良心痛苦得不能不去自首,還有誰敢犯罪呢?

但是神的志願不在寫偵探小說。在這樣的謀殺案裡,雖然找不到凶手,卻表明了罪的存在。負責的人必須表明自己的無辜,其他事情神自己會處理。凶手雖然暫時抓不到,但是神放在他裡面的良心,卻會讓他的餘生彷彿在自己圈下的監獄裡度日。因為害怕被發現,他的餘生都會在恐懼和戰兢中消耗掉,也不敢和人建立關係。這樣的生活和在有實體的監獄中度過,有何不同?神沒有叫他們怎樣去追查,反而要先確定在他們當中沒有人直接或間接與凶案有關,再求神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百姓中間。找不到凶手表示人的能力有限,神不追究有限的人無法做到的事。

神卻要管小老百姓的婚姻和家庭瑣事。在以色列人進迦南時會經常有爭戰,所以神為他們立下了一個規矩,若是看到有喜歡的女俘,想娶她為妻。女俘便需要剃頭髮,修指甲,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為她的父母哀哭一整個月,才可以同房。神注意人體的衛生。在頭髮和指甲之間最容易藏污納垢,所以第一要事便是潔淨這個女子的身體,給她穿乾淨的衣服,以免把傳染病帶進以色列人中間。其二,要為她的父母哀哭,在她的情緒尚未穩定前就同房,女子的心理可能很難接受。在這之後,萬一作丈夫的不喜歡她了,就要隨她出去,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把她當婢女。耶和華神的心何等細膩,即使是一個女戰俘,也有她的人權。神也知道有的男人喜新厭舊,因此禁止他們把曾為戰俘的妻子作為物品般地拍賣或人盡其用作婢女。在神的眼中,沒有人卑微到沒有人權;神看重每一個人的人權。

那麼神為何允許以色列人有兩個妻子呢?  瑪拉基先知說,「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夏娃)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2:15)」神的定意是一夫一妻,但是因為有些男人在情慾上無法把持自己,無法做一個忠實的丈夫,使許多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他們的供物,也不樂意從他們手中收納。

神指出一個事實,男人娶第二個妻子時,往往會忘了起初的盟約和妻子。在生活當中,往往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更因而導至想在分產業時,把後妻的兒子立在前妻的兒子之上。因此神也把這事放在律法裡,使作惡的男人不可再惡上加惡,必須承認前妻的兒子為長子。耶和華神的眼目豈只在天上嗎?祂實在是看透了我們生活裡的每一個環節,更明白我們的心思意念,因此要求我們做人要公平,心裡要有義;即使做了神討厭的事,做事也要有良心和原則。

父母有父母的責任,兒女也有當盡的本份。神說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教導和懲治,就要帶到城門的長老那裡,讓眾人用石頭把他打死。可見神對於頑梗悖逆父母之事認為罪大惡極。若不能聽從看得見的父母,怎能聽從看不見的賜生命之主?

在〈申命記〉21章22-23節裡說:「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所以當主耶穌被釘那天,猶太人為了要過逾越節而要早早把囚犯的屍體取下來時,他們要求打斷十架上犯人的腳骨,讓他們快點流血至死。但是當他們到了耶穌那裡時,發現祂己經斷氣了,所以耶穌的骨頭一根都沒斷折。祂的屍體也就及時被取下來,埋葬,不必留在木頭上過夜。

23節的最後一句是:「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主耶穌為了世人的罪,甘願成為在神面前被咒詛的,以致要呼喊出:「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 太27:46) 」那是祂在世上為人最傷痛的一刻,神因為祂擔負世人的眾罪而離開祂。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因此,今天的十字架不再是羞辱,而是極大的榮耀,所以我們高舉十字架,因為我們都是被神所愛的人。

以色列的植樹節

 

〈申命記〉 20:19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

在〈申命記〉20章裡講到以色列人作戰的條例,神先宣告祂的同在,但是也宣告若有人沒有準備好,就不要去參戰。這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我們以為只要人多就有氣勢,但是神知道得勝乃在乎耶和華,不在乎人力或軍備,因此祂不要心懷二意的人加入祂的軍隊。

在以色列遭受周圍國家的虎視眈眈和不時的挑釁時,以色列人人皆兵。我們實在很難想像,他們能夠為了結婚或種葡萄園等等原因而拒絕去作戰。但這確實是神的本意,倘若心裡沒有準備好,就不要去作戰;倘若心裡有所掛念,也不要去作戰。因為不能專心去打戰很容易受傷,也會影響到整個團隊。因此,曾經有個人想要跟隨 耶穌,想先去跟家人告別時;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62)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就像心存掛慮的人,別說打仗,連進神國的路也有可能看不清楚而走到歪路上。

在正常情況下,作慣了奴隸的人要學習作戰,真的很不容易。首先是心理上的建設。從前都唯唯諾諾,唯命是從的人,怎能拿起刀去殺人呢?不挨打已經很高興了,哪敢去打人?以色列人在埃及做了四百年的奴隸,一下子變成自由人了,但是他們的心情轉變過來了嗎?摩西一上山,他們就學埃及人拜牛犢;路上缺水或缺糧或碰到困難,就想回埃及。他們完全不像獨立自由的人,心理上一直依附著埃及。所以神要用各種方法去建設他們的心態和思想。

現在神把他們帶到迦南地的邊界了,摩西帶領他們打了幾場戰爭,都打了勝仗。這些戰事都是神在為他們「打底」,要讓他們學習怎樣打仗,讓他們不害怕跟人交鋒。因為進了迦南之後,還有更多的戰事。那些迦南人一站起來,以色列人的心就融化了,覺得自己在他們面前像蚱蜢一樣的渺小。好像華人碰到又高又大的黑人一樣,能閃就快閃,最好不要跟他有過節,更別說要跟他打一場了。

神不僅讓他們打勝仗,並且告訴他們:「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那時的以色列人有什麼兵器嗎?都是最原始的。埃及人有戰車,非利士人會磨鐵作刀,以色列人什麼都沒有,只有神。神就是要他們知道,有神就夠了。有一個神就可以讓他們打勝仗了,因為「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箴21:31)」人生有各種不同的仗,我們經常面臨考驗,我們需要做周全的準備,但要記得得勝乃在乎耶和華。準備是我們的本份,祝福來自於神。以色列人有祭司為他們宣告,神的同在,不要膽怯。我們自己可以為自己禱告,求神與我們同在,除掉我們的膽怯。

神也教導以色列人攻任何城池以先,要先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以避免不必要的傷亡。講到要滅絕淨盡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這是神的審判。因為他們行可憎的事,和邪靈相交,與人行淫亂,玷污了地。神不要以色列人學到任何可憎惡的事,但是很難,以色列人就像所有充滿好奇心的小孩,很容易學壞。孟母三遷也是基於同樣的心情,不想孟子學壞,看到孟子學人家送葬哭哭啼啼,學人家殺豬聲;小販叫賣,她只好一直搬家。神愛以色列人,但是祂沒有用大東風把那些迦南居民吹走,祂要以色列人親自明白罪惡,去除罪惡。

若不是讀到這一章,我們可能不知道原來神這樣重視樹木,而且猶太人也很注重植樹。猶太曆裡有四個新年,植樹節(Tu B’Shvat)是其中之一,Tu B’Shvat的希伯來語意指「樹木的新年」,意指樹木年齡從這節期開始算起。由於這也代表果樹成長季節的開端,因此傳統習俗上,人們會在植樹節享用乾果,包括麥子、大麥 、葡萄、無花果、石榴、橄欖和棗子等。在節氣上,植樹新年象徵由冬天轉換為春天的時刻,也提醒人們要多多播種栽植,以讚美上帝恩典。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種樹。猶太國家基金會Jewish National Fund 也提供在以色列認養種樹的活動。

每年的一月28日是以色列的植樹節。在幾千年前,神就教導以色列人,攻城時不可砍伐果樹,因為樹上的果子可以做食物。唯獨不結果子的樹才可以砍伐,用來修築營壘或打仗用。現在我們都知道,樹木是神賜給人的獨特禮物。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樹木,樹木不僅調節空氣,供應人類生活各樣所需,連偶像都是樹木造的。因為人的貪心,沒有限制地砍伐樹木,造成許多動物、鳥獸流離失所,無處可歸;又造成許多地方的土石流、坍方及各樣的災害。神提醒我們,樹木是為了人類的需要而存在的,砍掉它們等於砍掉我們自己的立足點。

有位猶太拉比解釋,為何在春寒料峭時慶祝植樹呢?因為在樹心裡的新生命正在甦醒成長,樹裡的汁液也開始湧升上來,樹的復甦讓我們明白生命的循環。有時我們會覺得生命彷彿停滯或是無法按著自己的心意去發揮時,樹的復甦讓我們明白,在這種低潮期時不要著急,安靜在神的手裡,神會讓我們的生命有再一次成長的機會。耶和華神造人也造樹,祂明白我們需要彼此照顧,才能雙方都得到最大的利益。

 

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

 

〈申命記〉 19:2-3 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要將耶和華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從該隱殺亞伯開始,人類就不斷地自相殘殺。在挪亞生了三個兒子之後,神看到世界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就像該隱的子孫拉麥,對他妻子說:「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因為人屬乎血氣,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因此神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創6:3)」從那時開始,人類的壽命就越來越短了。神的靈雖然不要永遠住在人的裡面,但是神的靈依然要住在人的裡面一百廿年。假如你討厭一個人時,就會想盡辦法不要和他在一起;但是即始年日縮短,神的靈依然要和祂所賜予生命氣息的人在一起一百廿年。當然,為了某些原因,我們不能活到一百廿歲,那也沒有辦法。

神的愛是如此堅定。即使看到人心裡思想的盡都是惡,也要想辦法幫助他。猶太人的拉比認為,逃城的用意不是為了庇護,而是為了贖罪。因為在〈出埃及記〉廿一章13節說:「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拉比Philo認為,神不會挑選一個無罪的人去執行奪取他人性命的任務,因此在神把某人的性命交在肇事者手中時,肇事者之前很可能已犯了某些罪,所以神才會挑選他成為取他人性命的「工具」。例子:「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至於死。」因此,肇事者的流亡就是他的贖罪祭。

倘若肇事者在未到逃城之前就死掉,他們的屍體還是要送到逃城,埋在那裡。倘若肇事者比大祭司早死,那麼他的屍身也必須葬在城,直到大祭司死掉才可搬走。即使肇事者能活到當時的大祭司死去,得到自由,此後也不可以作官。倘若該城巿的居民要頒獎給肇事者,他應該推辭不受,除非大家非常堅持。肇事者若在大祭司未死之前就離開逃城,被報仇者在逃城之外殺死,報仇者就不算有罪了。

神為過失殺人者設立逃城,表明了神的公義。雖然殺人是不對的,但對於無心之過,神採取了赦免和寬恕。神要求建三座逃城,但是希望猶太人能主動增加三座,學習神對人的憐憫。逃城都設在利未人住的城裡,到逃城的路上不僅要設立很清楚的指標,並且馬路要加寬一倍,要舖得平坦,使人容易找到地方。肇事者進逃城後,要接受審判,看他是過失殺人或是謀殺,若是謀殺就要把他送回肇事的地方,讓他接受死刑,還給死者一個公道。逃城的設立不僅為以色列人,也為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和寄居的。逃城不是為著故意殺人的,而只為著誤殺人的。

殺人致死大約有四種分法:第一種是完全無辜。例如砍樹時,斧頭脫掉,打到旁邊的人而致死。或是在行體罰時,例如杖刑時,還沒打完該打的杖數,犯人就死了。第二種是疏忽致死。例如有人食物或藥物過敏,因為沒有先問清楚,以致服用者死去。這種人也必須流亡到逃城。第三種是嚴重的大意。例如店家沒有把地板擦乾淨,以致客人摔倒撞到頭死去。這種人即使流亡到逃城,可能還要賠償。第四種就是有計劃的謀殺,不能到逃城,唯有死刑。到了逃城也要把他送回原地受刑。

所以審判的過程對肇事者很重要,他必須有見證人;審判者也不可以隨便定罪,要聽兩三個見證人的見證才可定案。人若做假見證便是故意設計害死人,等同謀殺,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使聽見的人不敢再行惡。在歷史上有許多冤案冤獄都是假見證造成的,有的人根本沒看清楚,卻一口咬定。等幾十年後再找到新證據洗盡冤情,人家的一生都已經完蛋了。所以作假見證是很可惡,包藏禍心之舉,是一定要處罰的罪。

「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的作法,在西方被稱為「報復的例」。從字義上看,彷彿鼓勵人去報復,實際上是為了保護犯人免受酷刑,不會受過於所當受的。最近有新聞說,在台灣有個女學生被覇凌,有一群人欺負她。後來有人去找那群人報負,把第一個扇女學生耳光的那人的右手砍了下來。這就是人的基本反應,一旦受到傷害或損失,報復起來一定是加倍的,二來為了洩忿,三來則要給對方顏色瞧瞧,讓他們不敢造次。所以「報復的例」限定人們只能按其損失去討回公道,不可加倍報仇。

我們都是罪人,但是神憐憫我們,只要逃進了耶穌的救恩裡,魔鬼就再也不能控訴我們。耶穌就是我們最安全的逃城,永遠的逃城。在這個逃城裡,耶穌教導我們世界最高的標準,就是愛你的仇敵。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5:38-42)」這段話感動了許多人信主,因為這不是人可以想出來的教導。耶穌不要我們單愛對我們好的人,還要去愛那些不愛我們,對我們不好的人。祂要我們像天父一樣完全,因為祂讓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從設立逃城到愛我們的仇敵,神希望祂的兒女像祂一樣,不只是憐憫,不只是忍耐,更要有恩慈;不管對方如何,都主動地去愛。

耶穌與摩西

 

〈申命記〉 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在《聖經》裡,這是一句很重要的預言。因為這句預言,伊斯蘭教(回教)認定穆罕默德就是摩西預言的那位先知,但事實上是否如此?

在以色列人要進迦南之前,摩西有太多話要交待。他帶領以色列人四十年,有時生氣,有時憤怒,有時委屈,有時焦急。但是他最害怕的還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後忘記神的話,得罪神。因為他明白神的心意,也明白百姓的反覆無常。人對神的信心不足,往往是因為自己的短視,以及不相信神對他們的愛。其實從神的教導裡,就可以明白耶和華是一位怎樣的神,從而產生信心。在這章裡摩西講到三方面的事,第一方面是照顧利未人

在舊約裡,神要求利未人服侍祂,也要求以色列人供應利未人的需要;在新約裡,神呼召人事奉祂,也要求信徒供應那些蒙召之人的生活需要。因為他們都是放下了地上的工作,不再為自己積存產業,都是在世界上無份無業之人。現在有一些教會也注意到傳道人退休之後的問題,因為教會沒有退休金的作法,有些傳道人退休之後,生活十分困苦。在舊約裡,當猶大王離開神去拜偶像時,往往神的祭司就會缺乏供應;要等到有敬畏神的王重修聖殿後,祭司的生活才又得到供應。

從神對祭司的預備,我們可以看到神對服侍祂之人的關懷。「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倘若每個百姓都這樣做,祭司們的生活何用愁呢?神並沒有向我們要求很多,祂只要我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因此我們應當把十分之一的奉獻給平時去敬拜的教會,以支持教會的聖工和工作人員的生活所需。 若是有感動支持其他事工,就是十分之一之外的。這是一件神唯一允許我們試試祂的事情,我們若敢按著神的要求去奉獻,神就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我們,其至無處可容。你若眷顧神的僕人,神也必眷顧你。

第二方面是不可學傚外邦人去占卜、用火燒死兒女獻給假神、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都不可以。這些事對單純的以色列人都是很有趣的,我們當中有許多人對這類事也都很好奇。但是這些事都和邪靈有關,我們一旦去接觸,就等於自己跳進魔鬼的網羅裡。例如,最簡單的算命,若是算命的說你的命好,你可能就沾沾自喜,不再努力;說你命不好,你會自哀自憐,無法振作。所以不管他說你好或不好,你的信心都已經轉移,無法再享受到從神那裡的平安和喜樂。因為你以人的話代替了神的話,出賣了自己。這些事的背後都是邪靈在導演,好奇的人很容易就中計了。求神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寧可活在神的光中,不去尋求暗地裡的把戲。

第三方面講到神要興起一位像摩西一樣的先知。這個先知是誰呢?回教徒以為這句話指的就是穆罕默德,因此他們對他的話篤信不疑。但是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一,這位先知必須從以色列人當中興起,是他們的弟兄之一,所以必須是猶太人。據傳穆氏出生於麥加,現代麥加是沙烏地阿拉伯麥加省的省會。他不是猶太人。第二,神要將祂的話傳給他。主耶穌當年一再強調:「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唯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 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12:49-50)」第三,神說,「誰不聽祂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耶穌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8)」 第四,那位先知所說的話必須都應驗。耶穌的話到目前為止,除了再臨,都已經應驗了。

因此,在〈約翰福音〉第五章45-47節裡,主親自說明:「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在〈使徒行傳〉第三章第3節裡,彼得提到摩西在此說的話:「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在〈使徒行傳〉第七章裡,當司提反申訴時,他也提到同樣的事情。在上一章裡,我們提到要有兩三個見證人才能確定事情的真假,這裡除了耶穌自己的見證,還有門徒們的見證。讓我們明白,耶穌就是當時摩西所說,神要興起的那位先知。

當然,耶穌是彌賽亞,祂的身份絕對比先知尊貴。但那只是當時摩西可以想到的名詞,來形容一位神差遣的人。耶穌怎樣像摩西呢?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奴隷生涯,得以做自由人,神的選民。耶穌彌賽亞則帶領所有相信祂的人,脫離罪惡和死亡的權勢,使他們不再做魔鬼的奴隷,得到真正的自由,成為神的兒女。摩西讓以色列人可以進入應許之地,主耶穌也帶領相信祂的人進入神的國度。摩西的工作預表神的救恩,耶穌的工作則完成神要給人類的全備救恩。因此,耶穌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約12:44-45)」

立王的規矩

 

〈申命記〉 17: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在〈申命記〉 17章裡,摩西談到了一些神所憎惡的事。神最憎惡的事就是祂的子民或兒女遠離神去敬拜事奉別神,以及審判中要按神的律法,並聽從神的判語。比較特別的一點,便是教導以色列人要怎樣立他們的王。

有位在查經班學習了一段時期的慕道友問過一個問題:「假如神設定了一夫一妻制,那為什麼以色列人的王都娶了那麼多老婆?」他從大衛開始到所羅門,如數家珍。可見有很多慕道友對《聖經》的知識並不差。

在這章經文裡,神提到以色列人立王和做王的規矩。

  • 1. 立王的時候,要立神所揀選的人為王,這人必定是以色列人,他們的弟兄,而不是外邦人。在美國想競選總統也要在美國本地出生才行。不曉得有沒有哪個國家選領袖時,會去找一個外國人來當?除非是被壓迫,否則大概都不會這樣做吧。
  • 2.神說,這個王不可以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以為要添馬匹而帶百姓回埃及。馬匹只是君王想要的財富之一。有了馬匹可以增強作戰的能力,但是即使為了增強戰鬥力,也不可回埃及。因為馬雖然是為作戰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因此,大衛說:「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20:7)」 神所要求的便是王對神要有信心。
  • 3.「王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這句話應驗在大衛和所羅門王身上,一點都不差。多立妃嬪是情慾的引誘和陷阱,因為注重情慾便忘了神的律法。以致大衛為了拔示巴犯下謀殺烏利亞的大罪,所羅門更跟著妃嬪去拜偶像。神對他們兩人的審判,一是刀劍永不離開大衛的家,骨肉之間再沒有和平!二是興起敵人攻擊所羅門,並從他的兒子手中奪去十個支派,以色列分裂成南北兩國。想想看犯罪的後果,或許可以幫助我們不要輕易以身相試。
  • 4.王「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可能很多人都想利用做王或做官時大撈一筆,但是神說:「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出23:8)」〈傳道書〉第七章也說:「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傳7:7)」假如一個做領導的人為了多積金銀而顛倒義人的話,變瞎不能看清事實,他的智慧都敗壞,變得愚妄了。這樣的領導者,這樣的王,對人民還有何用?
  • 5.神要那些作王的人,一登國位就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要經常誦讀,又遵行神的誡命,才有可能不心高氣傲,也能在位長久。可惜這樣的王真的是鳳毛麟角,雖然有一兩個遵行律法的王,但就像曇花一現,令人驚豔,以致南北兩國都很快就滅亡了。

在〈申命記〉十六章18-20節說:「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這裡是講到審判官和官長要按公義審判。」在十七章是個呼應,百姓若有爭訟時,要去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當時的祭司及判官,並且要遵行他們的判語。

不服從祭司或審判官的人要被治死,因為權柄是從神來的。拜日頭、月亮或天象,經過細細地探聽後,確定是實,便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因為拜神所造之物而不敬拜神,是神最憎惡的事情。神一而再,再而三地警誡以色列人不可拜天象和偶像,因為那是邪靈的陷阱。但是在做這些審判之前,一要仔細地去探查事情的原委,二要有兩三個見證人。不可道聽途說就把人給宰了。人與人之間的誤會往往就是因為一面之詞而產生,若是能在聽到傳言就去細查,可能就會發現有的狗仔隊在造謠。有位粵劇名伶在信主後坦承,曾經為了打知名度而造出一些緋聞或家變的假新聞。

奉獻給神的牛羊不可有惡病或殘疾,這是對神最基本的尊重。就好像你送禮物給人時,也不可拿骯髒或破爛的東西給人,那是非常輕蔑人的行為。現在我們不必奉獻牛羊,但是當我們奉獻時,是否甘心樂意地,把預備好的奉獻出去呢?讓我們在預備奉獻時,好好地準備一下。千萬不要把神當乞丐,在奉獻袋傳到面前時,才急急忙忙掏出一塊錢丟進去。神是萬有的主,祂豈在乎你的奉獻?但祂在乎你的心意。

但願我們明白耶和華神所憎惡之事,從平常就學習尊重神,有一天神給你坐高位了,你才知道應該如何行,才能做得長久。

神命定的三個節期

 

〈申命記〉 16: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 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華人過節和以色列人過節有何不同呢?為何我們必須認識這些節日,這些節日對華人信徒有何意義?

華人過節,除了吃,還是吃,主題就是:吃,聚在一起,吃! 可能有時候小朋友會問過春節的意義,吃元宵,吃粽子的意義,對於那些故事和傳說,很可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說法,不同的流傳形成不一樣的故事。

但是以色列人的節日很特別,是神定的,不是人訂的。所以每一個節日都有不同的歷史意義,使以色列人記得他們和神的關係。

逾越節、七七節(五旬節)、住棚節,是耶和華神指定以色列成年男子要上耶路撒冷的三大重要節日之一。

逾越節,本是神定的以色列的新年,一年之首,因為神在這個月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為奴的生涯。後來因為以色列國和猶大國都被滅亡,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回到耶路撒冷後,加上好幾個原因,逐漸把新年和吹角節放在一起了。

逾越節的隔天便是除酵節的開始,除酵節一共有七天。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除酵節的第二天定為初熟節。初熟節便是耶穌復活的日子,所以復活的主耶穌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林前 15:20),第一個從死裡復活、不再死的人。在《聖經》裡,從舊約到新約都有人從死裡復活,包括先知以利亞、以利沙救活的童子,耶穌救活的拉撒路,這些人的肉體都從死裡活過來,但後來又都死了。唯有耶穌是從死裡復活,不再死亡的第一個。耶穌的復活使我們明白了永生的真實,也使人脫離死亡的轄制,所以這些節期都表明神和人相互的關係,不只是和以色列人的關係。

逾越節喻表耶穌的受難節,都是在春天,何等合宜。好像經過了死亡般的嚴冬,人的生命重新有了希望。在上帝的恩典裡又開始萌芽生長。春節時掛的春聯和逾越節用血塗門眉門框也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是為了「保命」。但願想保命的人都能在耶穌的救恩裡得到永遠不死的新生命。

七七節是由逾越節第二天 (即獻禾捆為搖祭的初熟節那日),數七星期,到第七個星期的次日就是了,所以稱為七七節。 因為是第 50 天 (七星期共 49 日,七星期的次日就是第 50 日),十天為一旬,所以又稱為五旬節。這個節日也是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才守的。 這個節日是在小麥收割結束時,獻上從剛收成的小麥作成的第一批餅 (所以又稱為收割節)。

初熟節慶祝大麥收成,七七節慶祝小麥收成。 這天有聖會,只要守節一天,不可作工,百姓要到會幕(聖殿)前聚集,為收成獻上感恩,也是為了記念神在西乃山上頒佈律法。

〈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了在主復活後的第一個五旬節,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五旬節是唯一用有酵餅獻祭的節日。 這是非常特別的做法, 因為酵代表著假冒、不潔、罪惡。 因此,有人認為五旬節奉上的有酵餅,代表有罪的人歸向神。門徒在第一個五旬節時被聖靈充滿,彼得傳講信息,那天有約三千人受洗成為信徒。五旬節提醒我們要領受聖靈的能力,好好去傳福音,帶領人歸向神。

神在五旬節賜下聖靈,和三千年前在西乃山賜下律法,遙遙相呼應。以色列人沒有能力遵行律法,神就賜下聖靈,讓己經接受耶穌救恩的人,擁有新的生命,把石心換成肉心,可以按著神的心意去生活。以前死在律法之下的人沒有盼望,但我們則是在主裡重生,有盼望的一群人,何等有福。

住棚節是在秋天收割的時候,和洋人的感恩節類似,記念神帶領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的供應和保守,也提醒他們因為不信神,以致要多走卅八年的曠野。我們也正好數算恩典,記念神在我們身上所行的一切奇妙的作為。

所以猶太人的節日和我們在教會過的節日息息相關,提醒我們和神的關係。過節不是為了吃火雞大餐,而是為了記念神對我們的愛和帶領,提醒我們要以信心一生跟隨神;且因為神的賜福,我們便可以在祂面前過著充滿喜樂平安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