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阿斯迎娶路得

 

〈路得记〉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阅读经文:〈路得记〉4:1-22

每个人都想寻得真正的爱情,而爱情又唯有碰到试验时,才能显露出其本质。甜言蜜语很容易,但若是要用财产去换取,你愿不愿意?波阿斯就受到了这样的考验。在波阿斯所讲的那位至近的亲属眼中,路得是谁?他知道拿俄米,因为他们是至亲,但路得是个摩押女子,与他何干?若是娶了拿俄米,这个老太婆生不出孩子,以利米勒的地就归他了;若是娶了路得,年轻女人总还会生育,生了第一个儿子,地就是这个小家伙的,那他落得两袖清风,何苦?因此他宁可脱鞋。

在〈申命记〉第25章里记载:「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若兄弟不愿意,「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 」。这「弟兄」也包括至近的亲属。

为何有人不愿意为哥哥或至近的亲属建立家室呢?因为于自己的产业有碍。路得于这至近的亲属是一个会影响他产业的负数,所以他不要。但是波阿斯为什么宁可冒着对自己的产业有碍的风险,去娶路得呢?因为路得在他的眼中是个宝。他欣赏路得的品德,他明白路得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性,他宁可损失一些财产,也不愿意失去路得。这就是路得在波阿斯心中的地位,胜过他的财产。

有一些笑话说到,有的男人很喜欢自己的车子,胜过自己的妻子。他们经常为爱车洗澡,却不肯为妻子做任何事情。他们对车子保养顾惜,砸大钱去修理或换零件,但是妻子要花钱,他就不高兴了。在彰化有个人拥有一辆廿岁的古董车,就跟出厂一模一样,原厂、原漆、原配备!车主说:「用爱妻子的心,来爱车子,车子当然水当当(很漂亮)!」但是妻子们会不会想听到:「用爱车子的心,来爱妻子,妻子当然水当当(很漂亮)!」波阿斯懂得这个道理,他宁可为以利米勒建立家室,也要娶路得。大概有许多女人都会期待有这样的白马王子出现,珍惜她胜过自己的马或车子的男人。

波阿斯不仅买以利米勒的,也买路得前夫玛伦的产业,准备将来都过给路得生的第一个儿子。看起来好像很傻,为了一个女人,把身家都摆上了,值得吗?波阿斯得到的,不仅是路得,他还在青史上留名了,留得一个甚好的名声,而且成为大卫王的曾祖父,何等荣耀啊!假如他注重的只是他的财产,那么他就和那位至近的亲属一样,不仅落得一个「脱鞋之家」的恶名,也会没没无闻地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他还成全了律法上的要求,满足了神的心意。

众民和长老用拉结和利亚,又以她玛从犹大生子二事来祝福路得。以法他是伯利恒的另一个名字,他们祝福路得在以法他得亨通,表示因着波阿斯,他们已经接纳路得,把她当自己人。她玛是雅各第四个儿子犹大的长媳,犹大的两个儿子都死了,第三个儿子长成时,犹大却没有让她玛和老三同房,为长子留后。她玛看到没有希望,为了要有后代,便假扮成妓女勾引成了鳏夫的公公犹大。犹大以为她是妓女,后来才晓得是自己的儿媳,便没有再和她亲近。但是犹大家谱的记载,她玛为犹大生下了双胞胎法勒斯和谢拉,便成为犹大的后人。法勒斯得到长子的地位,列在谢拉之先,他的宗族也较为显赫。因为王权和弥赛亚都出自犹大支派,所以这段记载虽短,却非常重要。

波阿斯和路得生了一个儿子,隣居们都来向拿俄米祝贺,因为她有这样爱慕她的儿媳,使她有精神,又愿意奉养她的老。当然,我们都希望有拿俄米这样的福气,所以也要学习拿俄米处处为媳妇着想,体贴媳妇。不要认为对方应该怎么做,而是自己先开始做一个可以令人爱慕的人。有一个这样的儿媳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真是一个很大的赞美。有七个儿子,可能都不及一个路得的忠心。「做他的养母」之意,是指从此拿俄米就负起照顾俄备得的任务。

我想到朋友之中有了孙辈的,每每捧着相片爱不释手,手机上都是孙辈的相片和小电影video,就可以想像拿俄米抱着俄备得时的欢欣和喜乐。终于有了后代,那就是希望。拿俄米回归神所赐之地,也重新回到神的祝福里。

 

拿俄米的计划

 

〈路得记〉  3: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阅读经文:〈路得记〉 3:1-18

在男女交往之间,一直以来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都是凤求凰。因而也有人问,那么就不可以凰求凤吗?当然有凰求凤的例子,而且成功的还不少。当拿俄米向路得提出这个凰求凤的建议时,路得的反应是:「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路得不是以色列人,可能不懂得以色列人的规矩和传统,但是她相信拿俄米。在她要跟着拿俄米回伯利恒时,她已经说了:「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这种信心,就是神向我们要的信心,即使死亡也不能使我们与主分离。

路得不明白以色列人的传统,但是因为相信拿俄米,她就完全顺服。这种顺服也是神所求于我们的,因为相信神,所以不管明不明白,都愿意顺服。拿俄米叫路得去做的事,不是花好月圆那回事。拿俄米是要路得去探探波阿斯心里有什么想法?拿俄米所关心的是路得的终生幸福,不是她自己的利益关系。这样的婆婆殊是难得,人都想养儿防老,没儿了,有个愿紧紧跟随的媳妇,还能不把她抓紧一点,看紧一点?哪里还让她去跟别的男人制造机会?

但是拿俄米心里还有件事,她的丈夫以利米勒和儿子都死了,以利米勒的产业没人去赎回。除非有个至近的亲属,例如拿俄米的丈夫的兄弟再娶拿俄米,为拿俄米的丈夫生个儿子,才能继承以利米勒的产业。但是拿俄米年记已老,即使以利米勒的兄弟愿意娶她,她也无法再生育了。因此她只能寄望于路得,或许她能和他们至近的一个亲属结婚,那么路得和这个亲属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就算是以利米勒的后代,就可以赎回以利米勒的产业,为他留名,这就是以色列人要为亲属尽的本分。但这是个「亏本」本份,有谁愿意这样做呢?

拿俄米屡屡关切路得的行踪和波阿斯的作法和反应,便是以此来观察事情的进展和可能性。波阿斯的大度与和善,给了拿俄米一点信心。她相信,即使波阿斯不愿意,也不会让路得难堪,因为他是个有气度的男人。她教导路得沐浴抹膏换衣服,是一种对人对事的尊重,总不能穿着白天拾取麦穗,臭汗淋漓的衣服去,那会让人怎么想呢?

打谷场一般是在高丘上的一大片净光磐石之地,打麦的农夫用一块木板,让牛站在上面,板下有轮;当牛往前动的时候,木板底下尖锐的齿轮 就会自然而然地将麦壳和麦肉分开。麦农们再扬起碾碎的麦杆,将篮中的大麦向空中抛洒,好让糠秕随风而去,把麦子的壳子和麦肉分开。麦农白天忙着收割,晚上才进行脱粒,因此波阿斯和一些麦农在农忙时就在麦场上过夜,一来可防小偷,二来脱粒完已太晚就直接在麦场上过夜了,省得来回奔波。因此拿俄米要路得看准波阿斯睡觉的地方,免得掀错别人脚上的被。这个「被」字是后人加上去的,应是盖著自己的袍子而已。

有位犹太人老师说,其实波阿斯盖著的就是像祷告巾一样的袍子,这种袍子的下摆有以色列人专属的蓝色隧子。所以路得掀起的正像是那位血漏的妇人抓住耶稣祷告巾的蓝色隧子,是一种凭信心的动作。

路得鼓起很大的勇气,在月光的照射下找到了波阿斯睡觉的麦堆旁,她悄悄地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波阿斯睡到半夜要翻身时,才发现有人躺在他的脚下。一知是路得,他的心就明白了。很可能他在心里也想过这件事,因此立刻提起还有一个比他和以利米勒更近的亲属,必需那人放弃尽亲属的本分,波阿斯才可以尽亲属的本分。波阿斯也提及他对路得的看法,路得虽然年记轻,但少年人无论贫富,她都没有跟从。可能当时也有比波阿斯年轻的人喜欢路得,但是路得不予理会。波阿斯对路得这种洁身自好,不随便谈嫁娶的态度相当爱慕,因此相信神将来一定会祝福她。他们的情话绵绵就这么几句了。但却显出波阿斯是个有心人。

波阿斯的诚意不仅显露在言语上,更表现在行为上。他关心路得的名誉,因此在天快亮,人还不能彼此辨认的时候就起来叫路得快快离开,又给了她六簸箕大麦,又帮她扛在肩上。有一些年轻的朋友常常要问,怎样知道对方是一个得信任的人?波阿斯就是一个好样本,他的话句句中肯,不夸大也不凶狠,满有慈爱,十分体贴。更重要的是,他不只是会讲,他在行动上也是一致的。所以姐妹们若要找对象,千万不要找一个只会甜言蜜语的男人,更重要的是要看对方是否言行合一,在行为举止上是否对人尊重。

因此当拿俄米听到路得的汇报后,她就放心了,因为她知道:「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有爱,就有担当。因为「爱」是个动词,当你真正爱一个人时,你就会「动」起来了,为他(她)而「动」。这也是为何神在万世之前,已经计划了人类的救赎大计;而耶稣也「动」了,祂来到人间,传天国的道,直到上了十字架,然后复活。因为「爱」是个动词,所以我们若说爱主,我们也会「动」起来。你「动」了吗?

 

仁慈的波阿斯

 

〈路得记〉   2:12   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

阅读经文:〈路得记〉   2:1-23

路得之所以被世人所称赞,除了她愿意牺牲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去侍候一个年老的婆婆,还有她那善体人意的好心肠。她跟着拿俄米回伯利恒,并不是为了要享福。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的生活,必须承担起照顾婆婆的责任。伯利恒对她而言是块陌生的土地,幸好语言方面并无障碍,她已习惯了和婆婆沟通的方式。回到伯利恒解决了住的问题,其次就是吃的问题。她没有日坐愁城地等待,而是决定成为一个可以供应家庭的人。

有的人喜欢被人侍候,觉得有人侍候才算是上等人,因此宁可什么事都不做,找很多的借口来搪塞。但是神赐给我们的五官四体若是不使用,就会逐渐丧失其功能。最明显的就是骨折之后的手或脚,因为需要时间使骨骼长成,不能使用,因此肌肉就会慢慢消失,骨骼也会僵硬;要逐渐按摩,适当运动之后,才能恢复其功能。所以我们的身体若是越动就越能动,越不动就真的不动啦!所以工作勤快的人,表面看起来好像吃亏,因为做的事比较多,但实际上神已经祝福他了,因为他的身体各方面都能联络得更好。

路得主动提出要去田间拾取麦穗,因为这是最直接可以得到粮食的方法,也是不用钱可以温饱之道。在山东省有个老太太,从小经历了好多次的饥荒,对粮食特别爱惜。儿女长大有了好工作,生活富裕之后,她依然去拾取麦穗和稻米。她说,机器收割粮食掉的多,她一季可拾取100多斤麦穗,有时捡回去的稻米,一家人半个月都吃不完。上帝很公平,勤劳的人饿不死,光是用捡的都可以喂饱一家人。

张文亮教授说,小时候住过台湾乡下的人,可能曾在稻穗尚未成熟前,用手指挤开稻穗,吸取里面白浓的米汁味道;麦穗也有类似的吃法。麦穗成熟前1~2个星期,麦穗的外壳与壳内的核仁开始剥离,这时候用手掐麦穗,就可以将外壳脱离。内核有淀粉与蛋白质,可以食用。早期的穷人没有锅子,没有煮饭的灶,没有点火的木柴,没有干净的水煮饭,就直接进入田里掐麦穗吃。所以把麦穗剥了,或用打的,让麦穗的外壳吹走,就可以把壳内的子仁煮来吃;也可以把穗子直接烘熟来吃。

路得很「恰巧」地走到以利米勒本族,也就是她夫家本族的人,一个名叫波阿斯的大财主田里,开始捡麦穗。从波阿斯和收割的人之间的对话,可以看出他是个敬虔的人。所以即使在各人任意而行的士师记时代里,也有敬虔的以色列人。波阿斯原来已经风闻路得的孝行,一旦知道那是路得,便充满善意地叫她在他的田里拾取麦穗,给她水喝,给她饼吃,以仆人的待遇待她;并且要仆人善待路得,要故意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从波阿斯的吩咐里,我们看到他不仅有付好心肠,或者说很谨守律法的教导;他在助人之时,还会顾到路得的自尊心。不是叫人拿麦捆给路得,而是故意留在地上,让她觉得是自己好运气捡到的,没有被施舍的羞耻。因此主耶稣叫我们施舍时,左手做的,不要让右手知道。因为神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6:3)。供给穷人,就是借给主。因此要做得美,做得合神心意。不要觉得自己拿出来多少就很了不起,让人感到受惠,亏欠了你很多似的,这样就不好。波阿斯虽然有钱,却能顾到被助者的尊严和脸面,更让人觉得他的品格高超。

一伊法大麦大约是多少呢?伊法是干物或流质的量器,约9加仑,合20公升。这样的份量表示路得十分殷勤地工作所得。她很高兴地拿回去给拿俄米看,又把她在午餐吃饱所剩的,或许是故意留下来的,给婆婆吃,又把一天所遇见的都告诉拿俄米。这是路得对拿俄米的尊重。有的晚辈以为给长辈有吃有喝即可,好像养鸡养鸭,只要给了吃的就好,和长辈多说一句话都嫌烦。但人非鸡鸭,又岂能只以饮食为满足。人总是需要有一点心灵上的沟通,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才能感到活得舒畅。像路得这样愿意把一天所见所闻都告诉拿俄米,后者听了何等开心。虽然她年事已大,不能再去做那样的粗工,但也可以分享路得的喜悦和担当,并给路得恰当的指导。

拿俄米给路得的劝告是,既然波阿斯对她那么好,就不要再去别人的田里,免得波阿斯知道了,以为路得嫌他没有照顾她。因为他们是路得夫家至近的亲属,免得人家说波阿斯不照顾本家的亲人。在〈路得记〉里充满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人情味,以及如何相待的道理。年轻人的心海濶天空,总想有多一点见识见闻,但却不能忘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若能先处理好人际关系,彼此之间有多一份的尊重,就等于在人生的旅程上又多舖了一条道路,路就越走越宽了。愿所有来投靠耶和华神的人,都能满得祂的赏赐。

拿俄米的回归

 

〈路得记〉  1:16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阅读经文:〈路得记〉 1:1-22

〈路得记〉是发生在士师秉政时期的一个温馨感人的故事,也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人若有对耶和华神的信心,神的祝福是何等地大。从亚伯拉罕到迦南地开始,我们就不时看到迦南地有饥荒。亚伯拉罕曾因而下埃及、到非利士地去躲避饥荒;以撒也曾经想去埃及,但是神叫他留在基拉耳,非利士人之地。在士师秉政时,迦南地又有饥荒,伯利恒素来称为「鱼米之乡」,阿拉伯语的意思是「肉篮子」,希伯来文之意是「面包之家」,面包是指各样的粮食,所以又称「粮仓」,主要都在形容她的富庶。现在她以耶稣诞生的圣地闻名于世,生产以橄榄木和珍珠贝为原料的宗教记念品、刺绣工艺品,也是农产巿场和贸易中心。

这样一个以生产粮食著称的地区,竟然发生饥荒,有的人就会想外出找粮食了。当拿俄米回去伯利恒时,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那么,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把全家迁到摩押地,是否是个明智的决定呢?那些没有迁移的人,留在伯利恒都得到了神的祝福,「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于他们」。假如以利米勒跟其他人留在伯利恒,那么后果是否会完全不一样?以利米勒把全家都迁到摩押地,其结果是他和两个儿子都客死异乡,留下三个孤苦的女人。这种后果,让人想到,当我们离开神的应许之地时,那结果必然可悲。亚伯拉罕两次离开迦南地,都害怕被人所害,因而说谎,置妻子于险地。最后他还是回到迦南地。

人生难免遇到困难,但我们若坚定地与神同行,神必带领我们走出黑暗,进入光明。有的人信主后,觉得屡次祷告,生活却没有改善,依旧困难重重,就感到很沮丧,不知道自己是否信对了神。我们相信耶和华神,不是因为祂是否一次两次听我们的祷告,而是因为祂是创造宇宙,又赐我们生命的神,所以我们凭信心来倚靠祂,而不是看祂有没有按我们的心意去做才相信祂,那是本末倒置的。神已经差遣耶稣来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又为我们复活,使我们罪得赦免又有永生,相比较于生活中的一些难处,岂不能凭信心去倚靠祂?我们总希望神能立刻解决我们的问题,但是神要求我们凭信心去与祂同行,所以即使你的困难尚未解决,只要你行在神的光中,按著神的话去做,神便会帮你逐渐地解决那些困难。等你回头看时,就会发出满心的欢呼。

拿俄米愿意离开摩押回伯利恒,是她蒙福的第一步。我们的人生也是一样,离开自己所选的道路,转向神为我们所预备的,回归到神的应许里,便是我们蒙福的第一步。拿俄米是一个很好的婆婆,因为能够让媳妇舍不得离开的婆婆,真的很难找,何况是异族媳妇。从路得的话里:「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我们相信,拿俄米在摩押地依然敬拜神,因此她的媳妇们也认识她所敬拜的神。虽然媳妇们愿意跟她回伯利恒,但是拿俄米一心为媳妇们着想,因为她希望媳妇们还能成家。在华人的思想里,都巴不得媳妇能拿到贞节牌坊,有谁希望守寡的媳妇能有一个幸福的人生呢?

拿俄米的媳妇俄珥巴在婆婆的劝说下,打消了跟她回去伯利恒的念头。但是另一个媳妇路得却有不同的想法,她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于我!」路得这些话回荡在时空里,使许多人受感动,何况是她的婆婆。现在可能有的人会这样跟男朋友、未婚夫或老公说这些话,但是会跟婆婆说这些话的,看来也是凤毛麟角。可能做婆婆的都会说:「那怎么可能呢?」拿俄米一定也没想到路得会这样说吧。

有这个媳妇便是拿俄米蒙福的第二步,因为有人陪伴她回伯利恒了。此时的拿俄米可能有五六十岁了,一个人在旅途上会何等孤单危险,有个媳妇在身边,多好啊,何况这个媳妇是如此地爱她。有孝顺的儿子已经是人生之大幸,更何况有个孝顺的媳妇,那真是福上加福。但是有孝顺的媳妇的前题也要有个好婆婆,这个好婆婆感动了她的媳妇,以致于有这样美好的关系,实在不是偶然的。

有个真实故事说到有个智慧婆婆,她去儿子的家时,看到客厅乱七八糟,她赞美孙子的活动力强;看到碗槽里堆满了待洗的碗筷,二话不说就开始洗,并且赞美媳妇煮好吃的食物给一家人吃;以此类推,她能看到媳妇的长处和优点,在需要时予以帮忙。可以想像,他们之间的婆媳关系非常地和谐美好。因为她不给媳妇一点压力,反而处处给她鼓励和赞美,媳妇的防卫之心就降低了,也开始感受到婆婆时时传递过来的爱。所以言语的表达很重要,能不批评就别批评,尽量说鼓励和赞美的话,你就会发现你的人际关系一天比一天更美好。我们不要要求别人,先要求自己;我们自己改变,别人也会改变。就像有人说的,你对着别人微笑,世界也会回你以微笑;你若喜欢批评别人,世界还给你的也是无情的批判。拿俄米处处为媳妇着想,难怪媳妇也会为她着想,而且愿意牺牲自己的幸福去服侍她。

拿俄米回到伯利恒,她对那些来看她的妇女说:「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玛拉,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满满地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地回来。耶和华降祸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拿俄米这名字在希伯来文是「我的喜悦、甘甜」,玛拉是「苦」的意思。拿俄米向亲人发唠骚,把一切责任都推到神那里。事实上,带她离开伯利恒的是谁呢?这就是人的本性,有什么坏事都推到神的头上,有什么好事,就说自己好幸运。但是不管怎样,拿俄米回到神的应许之地了,那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这是拿俄米回归的第三个蒙福之处,再不怕饥饿了。神的供应正摆在她的面前啊!

 

任意而行的人生

 

〈士师记〉    21: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阅读经文:〈士师记〉   21:1-25

在〈士师记〉   的初期,以色列人还可以为了征讨不法之人而同心敌忾;在底波拉时,有的支派各自营生,已经无法同心;到了参孙时,神只能用他单打独斗非利士人。在〈士师记〉   里,以色列人犹如一盘散沙,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以色列人攻打便雅悯人时,正是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做大祭司的时候,所以这场内战应发生在〈士师记〉的早期。以色列人在米斯巴集合,如同一人去攻打便雅悯人,但是他们打胜仗之后,却痛哭不止,为什么?

打胜仗不是应该欢呼庆祝吗?以色列人得胜了,但是他们很痛苦,因为这是一场内战,是他们在惩治自己的弟兄。他们原本以为给他们下马威,只要他们交出犯罪的人即可。没想到便雅悯人不肯,因此他们就发动战争了。这些作法从人的眼光来看,似乎理所当然,但是他们对自己处理的后果并不满意,反而很痛心,因为死伤了太多人,都是自己人,便雅悯人几乎都被杀光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中有一支派被自己人几乎灭绝了。在人的意气用事之下,虽然理直气壮,没想到后果竟如此严重。

这就是人的本相,我们有时看到不法之事就怒气填胸,立刻用自己的方法去解决,往往两败俱伤。但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倘若我们可以在生气时学会祷告,让神来负责整件事,后果必然完全不一样。有位姐妹作见证,有次有位同事对她很不客气,她本想立即反击。但是她立刻安静下来,在心里祷告,圣灵立刻给她一节经文:「要爱你的仇敌」。此时姐妹一抬头,那位同事正好也在看她,姐妹冲她微微一笑。同事整个人都傻住了。可想而知,这位姐妹不但没有竖敌,反而多了一个朋友。当我们看不法之事时,都会有意气之争。我们很可能有道理,理都在我们这边,但是我们解决事情的方法是否高明,那就不一定了。

以色列人集中在米斯巴时,他们发下了两个大誓,一不把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二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的必治死。因为发了誓,就不能不执行,现在他们为便雅悯人伤心时,他们一定希望自己没有发过那样的誓言,把自己绑住了。这就是为何主教导我们不可随便起誓(太5:33-37)。因为起誓通常是在缺乏理性、情绪不稳定时说的话,怎能不懊悔?

以色列人从米斯巴回到伯特利。伯特利的意思是「神的殿」或「神的家」,雅各去巴旦亚兰时,曾在此梦见天梯,这是神向雅各显现的地方。伯特利在基比亚以北约12公里。以色列人经过激烈的内战之后,现在情绪已经平稳下来,发现便雅悯人只剩六百个男人,而且都躲起来了。他们开始懊悔自己做得过头,以致于以色列中要少一个支派了,他们必须弥补这个过错。同时,他们想到曾经起的另一个大誓:「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来的,必将他治死」。

他们一查,发现基列雅比人没有出来。基列雅比人是玛拿西的后裔,与便雅悯人有比较近的血缘关系,他们都是拉结的后裔。所以他们又出兵杀基列雅比人,只留下他们的处女,给便雅悯人为妻。在这里作者说:「百姓为便雅悯人后悔,因为耶和华使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这句话是有欠公平的,因为以色列人并没有先求问神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只是集合了要打战后,才问谁该先上去。所以在前两次,他们凭著自己的血气去打就打败了,直到他们谦卑在神面前,神就教他们战略了。但是他们一打起仗来已经忘了打仗的目的是警戒,反而到最后「又转到便雅悯地,将各城的人和牲畜并一切所遇见的,都用刀杀尽,又放火烧了一切城邑」,殃及无辜。

太多的战争以神为借口,其实是因为人的自我中心太强,只凭血气和冲动行事,不肯安静等候神的带领,却又把罪名往神的头上扣。人,应该学会担当自己做恶的结果,承担自己莽撞的责任。

以色列人后悔了,就去临磐石那里跟那躲起来的六百个便雅悯人说好话。他们回来了,就把基列雅比的处女分给他们为妻,却还缺少两百个。因为以色列人己经起誓不把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所以便雅悯人必须用抢的,这样起誓的咒诅就不会落在他们的头上。所以就在示罗有耶和华的节期时,示罗的女子若出来跳舞,他们就可以各自抢一个回去为妻。以色列人自己做王的后果,就像剪一块布去补一个大洞,结果越补洞越大,只好又剪另外的布去遮又破了的大洞。

没有神的人生,就是不断在修补的人生。因为一直无法把洞(过犯)补好。补了一个,另一个洞又出来了。总是缝缝补补地在过日子,好不痛苦。便雅悯人有了妻子就回他们的本地,重修城邑居住;其他以色列人也离开那里,各归本支派、本宗族、本地业去了。但是事情真的解决了吗?没有解决,因为作者的总结是:「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任意而行的人生,听起来似乎就是许多人追求的自由,实际上,它的结果就是充满一连串懊悔的人生。

以色列人的内战

 

〈士师记〉   20:46 那日便雅悯死了的共有二万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

阅读经文:〈士师记〉  20:1-48

「但」是指但族人定居的拉亿。「别是巴」这名字的意思是「七之井」(七是指七只母羊羔)。亚伯拉罕和以撒都曾居住于此地,亚伯拉罕与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曾在别是巴井旁起誓,所以又解作「盟誓的井」(创21:31),位于耶路撒冷的西南边77公里,是现今以色列南区的行政中心。南地就是指别是巴和其附近的地区。别是巴的居民在波斯时代迁离原址,定居在它东边之地,开发了另一个别是巴城,就是今日别是巴的所在。教会史之父优西比乌描绘它为一个位于希伯仑南边40公里的大乡村。旧约描绘以色列的国界,一般都说「从但到别是巴」,意思即全以色列。「基列地」从广义来说,可以包括整个(属以色列)的外约但地区,也就是约但河东的以色列人地区。

米斯巴是便雅悯人的一座城。以色列四十万拿刀的步兵和领及军长,都如同一人来到米斯巴,同心一意要求便雅悯人将作恶的基比亚人交出来接受审判,但是便雅悯人不肯。我们不知道为何便雅悯人不肯交出那些作恶的基比亚人,可能他们之间有姻亲关系,或是因为基比亚人一直居住在他们中间,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是这次内战的后果,便雅悯人只剩六百个男人,可见包容罪恶的代价十分惨重。便雅悯人执意不肯交出犯罪的人,可能也是仗着自己有能力吧。他们拿刀的共有二万六千,基比亚人也有七百精兵;在众兵之中还有七百精兵,都是用左手的,能用机弦甩石打人,毫发不差。所以他们丝毫不在乎要打仗,很可能还想借机会试试身手。

以色列人此时面临僵局,便雅悯人不肯交出恶人,那他们真的要向自己人开战吗?这时他们才想到要求问神。他们不像摩西求问,是把主权交给神,让神告诉他怎样做。以色列人是已经自己决定要打仗了,才问神,谁让先出去打,因为这时谁都不想先出去,所以只好求问神了。我们看到这样的结局有很大的不同。当神做以色列军队的元帅时,神会把作仗的方法告诉约书亚,约书亚就按著神的计划去做。这里的以色列人不是,他们并没有求神作他们的元帅,他们做自己的元帅,一出阵就死了二万二千人。打输了之后,再去神面前哭号。

假如我们也是凡事自己拿主意,碰到僵局才祷告,可能也会碰得头破血流,哭号不止。我们应当学习摩西,尊主为大,凡事先祷告,这样可以减少走弯路的机会。以色列人第二日又上阵,这次死了一万八千人。这次不止在神面前哭号,还禁食到晚上。那时他们也把约柜和祭司都请来了,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那时当大祭司,可见这事发生在〈士师记〉  的早期。因为在约书亚记最后一章的最后一节记载,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也死了,所以非尼哈就成了〈士师记〉第一任的大祭司。所以这些例子是形容以色列人在〈士师记〉  里没有王管理的一种混乱的状况,并不是指到了〈士师记〉  的末期才是如此。也因为是在〈士师记〉  的初期,所以还能集合所有以色列人:「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万人挑取千人,为民运粮」,然后再一起征伐基比亚。

神终于回应以色列人的问话:「你们当上去,因为明日我必将他们交在你们手中」。有了这句话,以色列人才敢再次上战场。但是他们中间已经死了四万人,还剩卅六万人。这次以色列人也有了比较好的战略。或说,神赐下战略,使以色列人得胜,是否更合适?第三天里,便雅悯人一共死了二万五千一百人。以色列人死了卅个人。便雅悯人只剩六百个拿刀的男人。他们逃到耶路撒冷以北的旷野中的一个大山洞里。这山洞称为临门磐,是今日名叫 Rammun 一个小村,位于伯特利之东约 5 公里,示罗之南约 14 公里。他们在山洞里住了四个月不敢出来,也不敢回到自己的家园,因为都被烧光了。

俗语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只要兄弟同心,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到,连金子那么硬的东西,也能一起把它切断。但兄弟若不能同心,其伤害可大了。主耶稣在最后的晚餐里,告诫门徒要彼此相爱合一,因为唯有如此,别人才能知道我们是主的门徒。可是现在即使手捧著《圣经》,也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要谈合一,真是难啊!求主帮助我们,也求圣灵在我们的心中运行,让我们在主的爱里,能真正的合一。

利未人和他的妾

 

〈士师记〉 19:30凡看见的人都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现在应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样办理。」

阅读经文:〈士师记〉 19:1-30

「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士师记〉作者列举一些发生过的事情,让我们明白,在心中没有王的年代里,人可以做出何等无道之事。有一个住在以法莲山地的利未人,他娶了一个妾。没想到这个妾与人行淫,可能因而被赶回伯利恒的父家。按照律法,行淫之人当用石头打死,但是这个利未人可能对他的妾还有感情,所以不但没让人用石头把她打死,还要亲自去她的父家把她迎接回来。

没想到他的亲家十分热情,天天留请他吃饭。住到第五天,吃完饭,这人就坚持要走了。虽然行夜路十分危险,他还是去意已决。那时耶路撒冷尚未成为以色列人的地方,还是由耶布斯人所住,名字也还是叫做耶布斯。这个利未人对外邦的耶布斯人有忌讳,选择到以色列人居住的基比亚和拉玛。基比亚是便雅悯支派所得为业的十四座城之一,在耶路撒冷以北约五公里;拉玛在耶路撒冷北方约九公里处。他以为这是以色列人住的地方,应当比较安全。

他们进到基比亚,就坐在城里的街上。当时好像没有旅馆,都像亚伯拉罕那样,看到有外人,就去迎接他们到家里住宿,这是犹太人一种不成文的礼节。他们相信,像亚伯拉罕那样好客,也会像他那样,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待了天使,那是何等的福气啊!但是利未人在城里的街上坐了半天,太阳都下山了,竟然没有人来理会他们。这里说的「街上」,其实是「广场」,指的是进入城门之后的那块空地,那块空地也是当时社交和商业交易的地方。他们是外人,对城里不了解,不能乱闯,所以等在广场上,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接待他们。

到了晚上,终于有一个老人向他们走来,问候他们,且领他们回家,喂了他们的驴,又给他们洗脚吃喝。没想到就在高兴有了休憩之处时,有人来叩门,且要老人把那利未人交出来。假如大家还记得,当年天使去所多玛城看罗得时,那城里的人也要罗得把天使交出来,天使看起来就像外来的男人。后来天使让外面的人摸不著罗得的家门。但是利未人不是天使,他也没想到在以色列人的城里,也有人做这种事(男与男发生性关系)。房主原本要交出女儿和利未人的妾。后来利未人可能觉得自己的妾已经是不洁净的人了,就把妾拉出去交给他们。

第二天早上利未人的妾仆倒在门前,利未人跟她说话,她没有回答,利未人将她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地。这写法暗示这妇人已经死了。所以利未人到了家里,就将她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这利未人所做的肢解跟我们看到新闻,谋杀后再肢解的事情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在谋杀之后,为了泄恨或为了隐藏罪行而把尸体肢解,东丢一块西丢一块,让办案的人无法查出究竟谁是被害者。但是利未人肢解他的妾是为了传递信息。就好像扫罗被撒母耳膏作王之后,亚扪人侵略基比亚,扫罗便将一对牛切成块子,其实也是肢解,不过不是人。这些肢解后的牛块就传递信息,要大家出来跟随扫罗去打亚扪人(撒上11)。

利未人把妾切成十二块,每一块分到一个支派,让他们看看,在便雅悯的土地上,竟然发生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果然得到了他预期的反应,看到的人都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现在应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样办理。」以前摩西和约书亚碰到要审判的事情,你还记得他们的反应吗?他们都在第一时间里呈到耶和华神那里,然后神告诉他们应当如何处理。但是现在以色列人义愤填胸,大家都同心要去处理这事。家门不幸,怎么办?以色列人中,怎么有些人的道德会堕落到这个地步,和被毁灭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呢?

你认为呢?从出埃及到现在,神视以色列人为自己眼中的瞳仁,那般的珍贵和爱惜;他们也曾经定意遵行律法,为何有的人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来?好像现在有的教会接受了同性恋的定义和婚姻,有的人认为《圣经》里根本没有反对同性恋的说法,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样的地步?我们要怎样才能生活在起初神呼召我们的爱里,永不改变,有可能吗?

但族和拉亿

 

〈士师记〉  18:31 神的殿在示罗多少日子,但人为自己设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

阅读经文:〈士师记〉  18:1-31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这句话在〈士师记〉中一共出现了四次(17:6/18:1/19:1/21:25),表示作者在写此书时,以色列中已经有王治理。所以他认为,以色列人的问题,是因为以色列中没有王的原因。其实「王」只是领导者的代名词,但是以色列人想的并不是这样,他们渴望的是像外邦人一样有个耀武扬威的王,使人产生敬畏的王。因为摩西、约书亚和一些士师,其实都起了很好的带领作用,使他们远离偶像,敬拜耶和华,在许多方面蒙福。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以色列人一直没有找出他们得罪神和失败的根源。

在约书亚为以色列人分地时,但支派似乎没有像其他支派那样,得到又大又美的地界。他们分到了十七个城邑,散住在迦南各地(地图上有红点的便是但人原分得的城)。在〈士师记〉第一章34 节说:「亚摩利人强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们下到平原」,加上在参孙做士师前后受到非利士人的压迫,所以但支派的人一直在为寻找一个可以定居的地方而努力。从约书亚死后到参孙做士师的时期结束,可以算出的大约是410年,当然其中有一些年数是我们无法统计的,因为作者没有把它们列出来。但支派找到拉亿定居是否是在参孙死后,因为无法抵抗非利士人,所以更积极地寻找长久的定居之地呢?因为参孙被耶和华的灵感动时,但的军营或者说但的营地,尚在玛哈尼但,琐拉和以实陶之间。

作者也点出米迦所邀请作为祭司的利未人,原来是「摩西的孙子、革舜的儿子约拿单和他的子孙」。所以摩西的子孙做但支派的祭司,并且设立(敬拜)米迦所雕刻的像,直到那地遭掳掠的日子。这「遭掳掠的日子」有三种说法,一是指在祭司以利执政的末期,他的儿子们带着约柜去迎战非利士人,结果约被非利士人抢去,示罗的会幕形同虚设。二是指扫罗死后,大卫尚未作王之时,以色列人在迦南的地大部份都被非利士人占据了。三是指〈列王记下〉,北国以色列被亚述人毁灭的时候。但是〈士师记〉的作者很可能是撒母耳,他在扫罗被杀之前去世,也不知道北国以色列灭亡之事,所以第一种解释比较有可能。在撒母耳记一章时,约柜和会幕都还在示罗,非利士人送还约柜之后,约柜就留在基列耶琳至少有廿年。

假如摩西的子孙都那样糊里糊涂的作起祭司来,那更别说普通的以色列人了。因为按照神的分配,只有亚伦的子孙才可做祭司,摩西的子孙是负责管理会幕工作,是不能当祭司的。不过可能因为糊口困难,以色列人若不敬拜神,不奉献十分之一,就没有人供养利未人,所以有这个好机会,在米迦的家里做祭司,何乐不为?

但支派的人从琐拉和以实陶派了五个勇士去仔细窥探那地,那么巧合,正好住到了米迦的家里。他们听出那利未人的口音,就跟他问了个详细,知道他是利未人,便请他向神求问前途。这个利未人给了他们一个祝福的回答。那五个人去看了拉亿之后,便找了同族的人上去占领那地。占领之后,便想起米迦的祭司曾经给他们的祝福。于是不但抢走了祭司,连米迦的神像和以弗得通通带走。并且出语恐吓米迦,使他不敢再追赶。

从但支派和米迦的作法,我们可以看出他们都希望得到耶和华神的祝福,但是他们己经失去了正确的引导,所以看到这个利未人和米迦做的神像和以弗得,就觉得非常宝贵,以这个利未人为他们的精神领袖。这就是主耶稣讲的一种情况: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已路。我们希望得到心灵的饱足和带领,但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好像落海的人看到有一根草,都会去抓住,希望能得以救命。这就是信仰于人之重要,我们都需要神的带领和保守,但是怎样才能找对一个真的神去信靠祂,这就是人要面对的问题。你怎样才能知道自己所信的是对的?

原住在拉亿,安居无虑的民,平白遭到灭族之祸,实在可怜。在那个弱肉强食的世代,这种事似乎很平常,其实在现在也依然有这种事。好像恐怖份子伊斯兰国到处肆虐,有谁能够去救那些被他们杀害的人呢?但族为了他们的需要而杀掉拉亿的原住民,为了他们的需要而抢走了米迦的祭司和神像。在「需要」面前,人总是想出各种方法来满足自己,把道德踩在脚下,把原则丢到背后,这就是人类的历史。我们怎能不相信,在神面前,我们都是罪人呢?为了一己之需,一己之利,有多少人巧取横夺,且认为理所当然!

根据钟鹏章牧师提出的考古学资料,拉亿(Laish) 就是现在的 Tell el-Qadi,在约但河的源头附近。他说,从考古的断层分析,可以肯定在主前 1190 – 1180,这个城市被毁,犹如〈士师记〉17-18章和〈约书亚记〉19章47 节所描述的:「但人的地界越过原得的地界,因为但人上去攻取利善,用刀击杀城中的人,得了那城,住在其中,以他们先祖但的名将利善改名为但」。然后主前十一世纪中叶(约 1060年),当非利士人在示罗(耶路撒冷以北约 18哩)毁掉祭坛时(撒上4:1 – 11),他们也上来攻击拉亿;后来但人再重建拉亿,直到王国时期。

米迦和他的偶像

 

〈士师记〉   17:6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阅读经文:〈士师记〉  17:1-13

虽然〈士师记〉  里参孙是最后一个士师,但是真正最后的一个士师是撒母耳。在〈士师记〉  里最后几章都是描写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几个例子,让我们明白在一个心中没有王的社会里,会产生的奇怪现象和许多悲剧。

第一个例子说到有一个叫做米迦的人的家中所发生的事情。有一天,米迦的母亲丢了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米母(简称)非常生气,可能大骂小偷无耻无道,又咒诅他绝子绝孙的。假如你丢了那么多钱,你会怎样骂小偷,你想得到的,她可能都骂出来了。

没想到偷她钱的小偷听到了,这个小偷天天听她咒诅,越听越不是滋味,更深怕那咒诅在自己身上应验。于是他自首了。迦母没想到偷钱的是自己的儿子,立刻改口:「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于你!」那时她多么希望能收回那些咒诅的话啊!怎能让那些咒诅落到至爱的儿子身上呢?只好求神赐福,希望可以盖过那些咒诅。别人偷钱该死,自己儿子偷钱骂两声也够了。这就是人的标准,别人做错事,就要下十八层地狱,若是自己人,陪个不是就可以了。

为了消除自己的咒诅,米母就想为儿子雕个神像,她以为这样可以讨耶和华神的高兴。她虽然知道耶和华神,对于律法却一无所知。以为雕像当作神来拜,就是在敬拜耶和华了,却没想到她的作法正好与神的教导相悖,她做了神最讨厌的事。我们会不会这样呢?有时凭著一股热心,要为神做这个做那个,却没想到反而得罪神。

真正敬拜耶和华神,不是为祂做什么,而是做祂要我们做的,说祂要我们说的,像耶稣一样,顺服至死。耶稣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6:38)」。又说:「因为我没有凭著自己讲,唯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约12:49)」。「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著自己做的(约8:28)。」这就是敬拜和事奉神的原则。不是看我们的意思,乃是看神的意思。祂就是我们心中的王。假如我们心中有王,有耶和华神,我们就会顺服王的带领。

以色列人心中没有王,自己做王,所以自己在做什么,自己都不晓得,得罪了神也不知道。在这里我们看到基甸留下的遗祸,米迦有了神像,又制造以弗得,这以弗得就是基甸做给以色列人拜的,所以他们也不知道那是坏事。米迦自己分派他一个儿子做祭司。好像有的人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当和尚,为家里求福。在人所设立的宗教如是,在神所立的信仰里却不能如此,因为神已经设立亚伦的后裔为祭司,其他人即使称之为祭司,也不算是祭司。一片枉然的热心。

犹大族的利未人,听起来很奇怪吧,因为在犹大地里也有利未人住的地区,那些住在犹大支派的利未人城里的,就叫做犹大族的利未人,其实是指住在犹大地的利未人。在乱世时没有人奉献,所以很多利未人没得吃,只好出去讨生活。他来到了米迦的家。米迦可高兴了,这个利未人好像从天而降,真是求之不得。他儿子是假祭司,现在来了个真正的利未人,当然让利未人做祭司了。有的利未人想做祭司而不可得,现在有人要供他为祭司,何乐不为?反正敬拜献祭的事,他也看过,依样画葫芦不就得了?有人说这个利未人是摩西的一个孙子。若果真如此,就更可明白当时的利未人真的很可怜,到处流浪。

米迦这时好开心,他觉得有一个利未人做祭司,就可以得到神的赐福了。你觉得这是神赐福的原则,是蒙福之道吗?每个人都希望蒙福,但是若不明白神的道,只是一知半解,按自己的想法去求,又从何蒙福呢?米迦的美梦像一个自己吹出来的泡泡,这个泡泡可以维持多久呢?

参孙与大利拉

 

〈士师记〉 16:28 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

阅读经文:〈士师记〉 16:1-31

在这一章的经文里,我们看不到「耶和华的灵感动参孙」这句话了。有的人质疑,参孙身为士师,竟然去找妓女,而且爱上妓女,难道也是出于神的旨意吗?〈士师记〉的作者在写书时,一点不含糊,在这些事上,完全没有神的灵在作工的迹象,参孙被情欲所操纵了。参孙出生时的身份是拿细耳人,但是他破坏了所有拿细耳人的规矩,这就是参孙失败的真正原因。

拿细耳人的律例有三个方面:1.禁戒各种酒类,以及酒作的醋、葡萄、葡萄干,乃至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作的各种物品。2. 不可剃去头发,任由发绺长长。3.不可靠近人或动物的尸体,甚至是亲人的尸体。这也是为何当参孙拿死狮体内的蜂蜜给父母吃时,不告诉他们是从哪里取得的。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告诫过他,不可以碰任何死尸。他若说了,父母可能不吃,他还要挨骂。当他在非利士人之地摆设婚宴时,又岂能滴酒不沾?三方面的禁忌,他破了两方面,在最后一项,他能把持得住吗?

失去了妻子的参孙心情上可能十分沮丧,但是他跑去找非利士的妓女时,作者再没有写耶和华的灵感动他。因此,我们知道这是参孙自己的选择,他放纵自己的情欲。可能有的人觉得参孙在出世之前,神已经拣选他,赐恩给他,他就应该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是出生在教授家庭的孩子就一定知书达礼吗?那也不竟然。只能说,神拣选了参孙,但是神赐给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参孙也有。神拣选人,但是神不强迫人,可是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神知道一切,祂知道我们做每一个选择的后果会如何。我们不能把什么责任都推给神,正如孩子不能把失败的责任都归咎于父母。

参孙明知非利士人要害他,却还去找非利士人的妓女。非利士人在城门埋伏,以为把他团团围住,便可万无一失。没想到参孙半夜起来,可能人家不放他出城,他就将城门的门扇、门框、门闩一齐拆下来,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仑前的山顶上。我想那些人以为可以等到天亮,可能在半夜时也睡着了,迷迷糊糊感觉天摇地动,没想到是参孙在拆城门,看到这样的架势也该吓醒了几分,哪里还敢上去跟他打?只怕他把城门丢到自己身上,自己就身首异处了。从加沙到希伯伦大约有六十公里,并且希伯伦比加沙高出一千公尺,参孙就这样背着城门走了六十公里上坡路。想减肥的人会不会很羡慕?负重而行,效果加倍。

梭烈谷 Valley of Sorek ,是非利士地的一个山谷,靠近参孙出生的琐拉地,自犹大山地(以耶路撒冷为起点)经过非利士平原,通往地中海的重要通道,沿谷有亭拿、伯士麦、琐拉、以实陶等重镇。参孙在这里迷上了一个妓女大利拉。非利士人得到了这个讯息,就去贿赂大利拉。大利拉爱钱不爱参孙,他只是她的一个恩客,因此千方百计要套出参孙力量的秘密,以及制服参孙的方法。参孙也知道他的秘密不能泄露,因此骗了大利拉三次。大利拉使出所有的媚功和撒娇的招数,死缠乱求,终于使参孙抵挡不住,把他能力的来源告诉了大利拉。这就是超人变笨人的过程。以前当参孙想制服非利士人时,「耶和华的灵会感动他」,这次是「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两种后果何等不同。前者使他得胜,后者使他成为阶下囚。他的眼睛被挖出来,被当作驴子一样地,在监狱里推磨。

但是在最深的黑暗里,神依然赐下希望:「然而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渐渐长起来了。」这是非利士人没有注意到的。参孙却感觉到了,他渐渐又有了力气。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祢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参孙知道他做错了,但是他也知道,只有神才能重新给他得胜的力量。他求告神,神就再次应允他。

非利士人聚集在大衮庙里,在欢庆的高潮里,他们想戏弄参孙,参孙却抱住托著庙的两个柱子,尽力屈身,把柱子弄倒,整座庙都塌了。一座可以容得下三千人的庙,不是小庙,但是借着神的大能,参孙做到了。「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他的家人去把他的尸首取回,放在他父亲的坟里。参孙做士师廿年。

很多人为他惋惜,倘若他不迷上大利拉,是否能更有效地制服非利士人,做更长久的士师?人生没有后悔药,但我们可以从参孙的例子里学习到「求神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诗90:12)」求主引导我们,在做每一个选择时,有从神来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