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30:17-21

1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8 「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裡盛水。 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這盆裡洗手洗腳。 20 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21 他們洗手洗腳,就免得死亡。這要做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 14:1-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 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痲瘋痊癒了, 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 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 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牠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 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 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只是要在自己的帳篷外居住七天。 第七天,再把頭上所有的頭髮與鬍鬚、眉毛並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潔淨了。

羅馬書6:3-4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來到水槽,打開龍頭,捧水盈手,洗淨面容,是早晨起床最舒服的一件事;明目清新,滿滿精神的感覺,帶來一天的喜樂、更新及盼望。想起泰北短宣回來姊妹分享用黃水洗滌的生活體會,每早晨捧著清水總是有無以言喻的感謝,用水洗淨是我們經常的事,是我們喜歡的事,但我們常常忽視「洗淨」對我們生命的意義。

舊約時代並沒有「洗禮」這個詞,猶太律法只規定祭司進入會幕前,必須先洗手洗腳,以表示潔淨(出埃及記30:17-21),這種「潔淨禮」是屬於祭司的條例。當時律法也規定長大痲瘋的人得醫治,經過祭司查驗後,要舉行「潔淨禮」(利未記14:1-9);民眾若患有不潔淨的規定時,要用水沐浴來表明他已潔淨。

新約時代,施洗約翰在約旦河施洗,呼召人悔改(馬太福音3:1-6);耶穌也「盡諸般的義」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受了洗後,天為祂開了,神的靈彷彿鴿子落在祂身上(馬太福音3:13-17)。

約翰福音3:22提到「耶穌與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裡居住,施洗。」但在4:2則澄清說「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祂的門徒施洗。」福音書並未記載耶穌為人施洗,但是祂交代門徒施洗,耶穌復活後頒布大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隨後,初代教會將洗禮視為信主後的標誌,代表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羅馬書6:3-4)。

彼得前書3:19-21指出舊約時代挪亞藉水得救一事,預表後世的人藉洗禮得救,闡述:「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人喜歡潔淨,喜歡身體表面的潔淨,神也喜歡潔淨,祂喜歡赦免、除罪,喜歡與人有潔淨的關係。「洗禮」是我們得潔淨的第一步,藉著耶穌基督我們被赦免、除罪,因此我們不因著罪與神隔離,我們不因著罪畏懼見神;從此我們帶著無虧的(美善的、好的)良心面見神,不怕見祂,喜歡見祂,同時靠著祂,除掉我們肉體的污穢。

受洗歌


**林大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