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8: 18-22_你跟從我吧!

18 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 19 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 20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21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22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跟從,英文是follow, 也有跟隨,跟著的意思。當你要跟從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有怎樣的選擇和決定呢?大陸有個相親(或新相親)的節目,當女方或男方決定要跟一個人走之前,都要問清楚對方的愛好、家庭、事業,等等,刨底得差不多了,再問幾個問題讓自己安心,才會跟著心儀的人走。有很多男性在表白時,說自己很會煮飯作菜,會一心一意愛未來的伴侶,還要讓雙方父母表白一下,讓女方可以放心地跟隨。總之,就是保證會把她當女兒,會寵她愛她,等等。當你選擇工作時,有可能無法選擇你的上司,但是一旦被錄取,你就得跟隨上司的要求去做事,再無理的要求也得去做。有一位朋友很性格,在考慮要不要當博士生時,認為當博士生都被教授當作工人,所以後來他放棄了。

當耶穌講完登山寶訓,又醫治好許多病人時,就有人想跟隨耶穌。每一種跟隨都有個憧憬。在相親時,男女都希望找到合適的伴侶成立溫暖的家庭;在工作時,都希望跟隨上司賣力做事,可以得到升遷或加薪;在學習時,跟隨導師,希望可以更上一層樓。每個人都在為自己打算。那麼這個文士想要跟隨耶穌,他有什麼想法?文士是當時飽讀經書的人,也是律法的教師。一般在宗教界的人,都會希望自己有更多的靈力可以吸引人來跟隨吧。耶穌,就給人有這樣的盼望。

但是耶穌打破了文士的幻想,祂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意思就是祂很窮,連房子都買不起,這樣的生活你要嗎?另一個門徒想跟隨耶穌,但是父親剛過世,需要回去處理一下。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根據考古學的發現,按當時的文獻,第一世紀猶太人葬禮儀式,共分成四段時期:

1. 埋葬:葬儀的第一個階段是埋葬屍體,當家人死後,通常會立刻(甚至在同一天)埋葬。第一世紀的墳墓,不少是從石山挖掘出來的。進到墳墓或山洞內,首先是一個內室,裡面會有挖掘出來的石桌,石桌可用來預備屍體(如抹上沒藥和沉香等),預備好的屍體便會停放進旁聽的長洞穴,這些長洞穴希伯來文叫kokh (眾數kokhim),所以這種墓穴又稱Kokhim墳墓。當時的墳墓一般都由家族世世代代使用的。

2.七日極度哀悼期:安葬之後,死者的家屬便開始七日極度哀悼期,他們會與社會暫時隔離,停止工作,蒙頭,甚至在家中也要坐較低的椅子,只接受親友的慰問。

3.三十日哀悼期:然後便是三十天的哀悼期,在這期間,家人不得離城,不可剪髮,不得出席社交聚會(如飲宴)。但如果死者是父母,這段時間可長達十二個月,以表孝道。

4.撿骨禮:哀悼期完了,家屬恢復正常工作。但一年之後,等到屍體的肉和根在墓穴中完全腐化,便要舉行第二次葬禮,後世以拉丁文俗稱為「撿骨禮」。家人回到墓穴,將遺骨撿拾,安放在石骨盒內。拉比文獻聲明,第二次埋葬父親是每一個兒子的責任。尤其是長子,這項責任是天經地義,是社會上的尊榮。

有了當時背景,我們便明白耶穌所講的說話,帶著何等的震撼。在聖經當中,只有一個人的地位,可以高過父母的權威,那就是耶和華神自己。耶穌的回答,意味著他擁有的不是普通拉比的地位,而是擁有神的地位。耶穌的挑戰就是英文所說: “Either Christ is Lord of all, or he is not Lord at all.” 「要麼基督是一切之主,不然他根本不是主。」

按第一世紀猶太人葬儀文獻和石骨盒的考古發現,我們可以推斷這段經文中的門徒來見耶穌時,他的父親早已去世,因為人死後,屍身立刻會被埋葬,之後家人立刻開始為期37天的哀悼期,這位門徒不能在這段時間出來會見耶穌的。所以,這個門徒來見耶穌時,已完成了37天的哀悼期。他要求主讓他「回去安葬我的父親」,必定指一年之後的撿骨禮。他要求主給他更多時間,希望完成一年後的第二次葬禮,才來跟隨主。

然而,這時耶穌出來傳道已有一段時間,剩下不夠一年,耶穌便要去耶路撒冷受死。所以,這位門徒若不當機立斷,立即跟隨主,根本沒有剩餘時間和機會。耶穌的意思是,你已經完成了第一次葬禮和哀悼期,己經盡了人子的禮儀。第二次葬禮雖然是大事,但是跟隨耶穌是最重要的事。人若要跟從主,就要在今天,免得錯失機會。(資料錄自聖經考古)

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感謝祢告訴我們,若要跟隨祢就不要希冀世上的享受,也要把握今天,不要讓世俗的禮儀影響我們跟隨祢的機會。奉耶穌聖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