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羅欲殺約拿單
〈撒母耳記上〉 14:45 百姓對掃羅說:約拿單在以色列人中這樣大行拯救,豈可使他死呢?斷乎不可!
閱讀經文:〈撒母耳記上〉 14:24-52
因為約拿單憑著信心和神的印證去攻打非利士人,神就使非利士人大大戰兢,互相擊殺。掃羅看到非利士人軍眾潰散,四圍亂竄,便帶領以色列人去追擊非利士人,直到伯亞文。在這之前掃羅已經查出約拿單和拿兵器的人不在,但他依然下了一道命令,非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仇,什麼東西都不可以吃。這個命令有沒有道理,姑且不論;但是對於不知情的約拿單而言,若是吃了東西,算不算有罪呢?
我們看到這個命令的後果,使百姓甚是疲乏饑餓,以致於饑不擇食,宰了牛羊就血帶肉地吃。設想百姓在追殺非利士人時必然需要補充體力,而掃羅卻不准他們進食,以致於他們饑餓難忍。就像約拿單說的:“我父親連累你們了。你看,我嘗了這一點蜜,眼睛就明亮了。今日百姓若任意吃了從仇敵所奪的物,擊殺的非利士人豈不更多嗎?”可見這是個極為不智的命令。一般禁食是為了預備心或認罪悔改,若要從事大量的體力活,是不應該禁食的。牛在踹穀時,都不可籠住牠的嘴,何況人呢?
掃羅聽到百姓吃帶血的肉,便指責他們有罪,然後為耶和華築壇,讓百姓宰完牛羊可以放血後,在壇上燒了才吃。吃飽後,掃羅還想在夜裡繼續追趕非利士人,直到不留他們一人。但是祭司提醒掃羅,要先求問耶和華。掃羅照做,但是神沒有回答。掃羅得不到神的答覆,明白可能有人犯罪。這個罪是指觸犯了掃羅的誓言。沒想到制籤掣出約拿單。約拿單用杖頭蘸蜜時,根本不知道掃羅下過那樣的命令;是在嚐了蜜之後,百姓才把掃羅的命令告訴他。所以他很驚訝:“用杖頭蘸了一點蜜嘗了一嘗。這樣我就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