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罗欲杀约拿单
〈撒母耳记上〉 14:45 百姓对扫罗说:约拿单在以色列人中这样大行拯救,岂可使他死呢?断乎不可!
阅读经文:〈撒母耳记上〉 14:24-52
因为约拿单凭著信心和神的印证去攻打非利士人,神就使非利士人大大战兢,互相击杀。扫罗看到非利士人军众溃散,四围乱窜,便带领以色列人去追击非利士人,直到伯亚文。在这之前扫罗已经查出约拿单和拿兵器的人不在,但他依然下了一道命令,非等到晚上向敌人报完仇,什么东西都不可以吃。这个命令有没有道理,姑且不论;但是对于不知情的约拿单而言,若是吃了东西,算不算有罪呢?
我们看到这个命令的后果,使百姓甚是疲乏饥饿,以致于饥不择食,宰了牛羊就血带肉地吃。设想百姓在追杀非利士人时必然需要补充体力,而扫罗却不准他们进食,以致于他们饥饿难忍。就像约拿单说的:“我父亲连累你们了。你看,我尝了这一点蜜,眼睛就明亮了。今日百姓若任意吃了从仇敌所夺的物,击杀的非利士人岂不更多吗?”可见这是个极为不智的命令。一般禁食是为了预备心或认罪悔改,若要从事大量的体力活,是不应该禁食的。牛在踹谷时,都不可笼住牠的嘴,何况人呢?
扫罗听到百姓吃带血的肉,便指责他们有罪,然后为耶和华筑坛,让百姓宰完牛羊可以放血后,在坛上烧了才吃。吃饱后,扫罗还想在夜里继续追赶非利士人,直到不留他们一人。但是祭司提醒扫罗,要先求问耶和华。扫罗照做,但是神没有回答。扫罗得不到神的答复,明白可能有人犯罪。这个罪是指触犯了扫罗的誓言。没想到制签掣出约拿单。约拿单用杖头蘸蜜时,根本不知道扫罗下过那样的命令;是在尝了蜜之后,百姓才把扫罗的命令告诉他。所以他很惊讶:“用杖头蘸了一点蜜尝了一尝。这样我就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