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仇敵
馬太福音5:38-47_愛仇敵
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最近正好有一則打人的新聞。在今年1月22日,有位台灣資深藝人因為心裡懷著對某些事的怨恨和不滿,在關懷演藝人員春節餐會裡,掌摑在場問候的文化部長。文化部長當然嚇了一大跳,忘了把另一邊臉也轉過去給藝人再打一次。不過她默默回到自己的桌上,連同桌的人都不知道發生此事。她雖然不說,但是當場那麼多人,這事一下子就成了頭條新聞。假如你是那位文化部長,你會不會把左臉也轉過去由她打?在這條新聞的下面,有很多人回應該提告,免得邪風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