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門徒的代價
路加福音14:16-24 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17 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18 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19 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20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21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22 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23 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24 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路加福音14章後段記載了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於是,耶穌用蓋樓與打仗的比喻,提醒他們要估算跟隨主、作門徒的代價。路加用了25-27節當作楔子,銜接前段筵席的比喻(路14:16-24)和後段蓋樓與打仗的比喻(路14:28-33)。
福音書記載有一個富有的少年人來問耶穌要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回應他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主(太19:16-22,可10:17-22,路18:18-23)。接著,彼得問耶穌:「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太19:25-27)
耶穌回應彼得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太19:29,可10:29-30,路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