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禍秘笈
〈申命記〉 28:58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
閱讀經文:〈申命記〉 28:15-68
有一則新聞說韓國最有錢的女人,也就是韓航老板的千金,雖然已經四十歲了,但是竟然為了服務員給她的夏威夷豆是裝在袋子裡,而不是裝在盤子上,大發怒火。在2014年的12月5日命令機師一定要飛回機場。結果被判坐牢一年。相片上她淚水滂沱,據說後悔不已。經常會聽到有些人因為有一點錢,就這裡鬧事,那裡擺闊,結果都是自己吃虧。可見有錢不一定是福,倘若有錢令人驕傲,且變得無知,那麼錢就是禍水了。倒不如少一點錢,可以學習謙卑,避過因驕傲自大引起的大禍。
蒙福的原則很簡單,就是順服並遵行神的律法。遭咒詛的原則更簡單,只要不聽話,不順服即可。年過半百有加,我越來越發現神的律法實在太美妙,太完備。人是不怎麼有智慧的,往往被情緒和慾望控制,被個性和背景所影響;倘若不是有聖靈在我們心中,一旦順著情慾行事為人,後果堪虞。不但無法有平安喜樂,後悔和憂慮必然緊緊跟隨。總是要事後才知道說錯話,做錯決定,吃了一蘿筐的後悔藥。
咒詛便是蒙福的反面。不聽從神的話和誡命,會有這樣的後果:
你在城裡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受咒詛。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咒詛。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申28:16-18)
蒙福時,事事有神的祝福;被咒詛時,做什麼事都不順利。好像一天到晚,有人在跟你作對似的。在城裡諸事不順,在家裡孩子跟你對著幹,連出入都不順。神要跟行惡的人作對,行惡的意思是指不聽從神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