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我嗎?
創世記 22章16-18節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便叫亞伯拉罕帶著以撒到摩利亞山上,把他獻為燔祭。燔祭的意思便是全然獻上,要把祭牲殺了,放到柴上,全部燒在祭壇上,只留下一堆灰燼的祭(利1:3-9)。
在亞伯拉罕住的迦南地,便有獻嬰的習俗。為了向天上的神明求助,獻祭者要獻上自己最重要的倚靠,也就是長子,因為長子是人老了以後的倚靠,表明他單單信賴神明。因為在他們的看法裡,兒子是神明所賜,所以神明有權取回。考古學家在巴勒斯坦一帶挖掘,在異教神壇附近的墓地發現大量新生嬰兒的骸骨和骨灰,可見以兒童為祭這種殘酷的宗教儀式十分普遍。可能因為受到當地習俗的影響,因此亞伯拉罕對神的這要求,並沒有作出任何抗議。
〈希伯來書〉11章記載:「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的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