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盲人牧師和他寫的感人詩歌《永不棄我的愛》

作者:徐彬

今天我要介紹的詩歌,無論是它優美的文字,還是其作者感人的人生經歷都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這首詩歌出自十九世紀的一位幾乎是全盲的蘇格蘭牧師之手。詩歌的名字叫《永不棄我的愛》(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 /也有譯成“不忍棄我的愛”或“偉大的愛”),作者是喬治. 麥瑟森(George Matheson (1842–1902)。

父母和學校

1842年3月27日喬治·麥瑟遜出生於蘇格蘭格拉斯哥市的一個富裕人家。他父親年輕時繼承了家族的公司,並娶了自己的表妹為妻;結婚後夫婦倆養育了8個孩子,麥瑟森是其中的第三個。儘管父親是一名商人,但卻是虔誠的基督徒。在他的影響下,麥瑟森很早就確立了基督信仰,並逐漸對神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十五歲那年,麥瑟考進了當地著名的格拉斯哥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在這所名校裏,他 是一個非常活躍的好學生,不但所讀各科成績優秀,而且課餘生活也十分豐富,特別熱衷於戲劇、音樂和文學創作。他寫的一首名為“伯大尼的眼淚”的詩歌,一度在校園裏造成轟動,在同學中間被相爭傳閱。入學五年後,他本科畢業,接著又考上了母校的哲學碩士專業,並在第二年轉到神學院去攻讀神學。

然而就是在大學讀書期間,他面臨了人生的一個重大挑戰。或許是父母近親結婚的緣故,他在年少時期眼睛就出現弱視;到了進入大學後,雙眼視力進一步退化,並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變得越來越嚴重。在學習時他必須戴上高度數的眼鏡,以便看清楚書本上的文字;到課堂上,他只能選擇坐在離窗戶最近的座位上,以獲得最好的光線來看清臺上老師的板書;到後來他的視力已經到了幾乎完全失明的地步。

眼睛失明對麥瑟遜來說已經是一次巨大的打擊,然而幾乎是同時,另一個人生悲劇也在他的生活中上演了。他在大學裏相識相愛的女友,本來打算在畢業後結婚,但看到他的視力惡化程度,最後還是決定離開他。分手前女友留給他的最後一句話是 “我不想成為一個盲人的妻子!”。

上述這雙重打擊給他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尤其是初戀的失敗,讓他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孤獨、無助和失落的狀態之中;從此他將自己的情感世界完全封閉起來,並為之終生未娶。然而儘管這時候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片陰影或模糊的輪廓,但他要服事神的目標和心志卻沒有改變,反而變得越來清晰和強烈。憑著這一信念他以驚人的毅力在1866年終於完成了他的碩士學業。

下圖是全英國歷史最悠久的四所大學之一:格拉斯哥大學的主體建築物▼

教會和事奉

從神學院畢業不久,麥瑟森便如願取獲得了當地長老會的佈道許可。他先是在桑迪福德教區教堂(Sandyford Parish Church) 擔任了助理牧師;兩年後他被教區提名委員會一致通過,授予因內侖教會( Innellan Church)牧師的職位,由此開始了在那裏長達18年的服事。

因內崙是位於阿蓋爾郡克萊德海灣沿岸的一個小村莊,原來這裡只有一個禮拜堂,並沒有專門牧師。但自麥瑟森來擔任牧師後,教會逐步變得興旺起來。在此期間,麥瑟森的講道能力也突飛猛進,不但吸引了當地的眾多民眾,而且還名聲遠傳,在整個蘇格蘭變得家戶喻曉,被人稱為“因內侖的麥瑟森”。每到重要節日,許多人會專門遠道而來,為的就是聽他的講道。他甚至還成了當地部分民眾一個額外的財富來源,因為許多外地人就是因為喜歡聽他講道的原因而在夏季帶著全家人來這裏租房度假。

初次來聽麥瑟森講道的人很難相信,眼前這位有著棕色眼睛的牧師實際上是一名盲人,因為他在臺上常會習慣性地低一下頭,似乎在看助手事先在講壇上給他打開的聖經章節;加上他在臺上極賦感染力和激情的講道,以及伴隨著大幅度手勢的身體語言,給人的印象完全像一個正常的明眼人;殊不知他是靠著提前一個星期的精心準備,借助於他非凡的記憶力來完成每一次佈道。

1879年那年,建於1711年的倫敦皇家法院教會(Crown Court Church in London) 特地邀請麥瑟森前去接替著名的約翰·卡明博士(Dr. John Cummin)擔任該教會的牧師,但被他婉言拒絕,寧願留在自己所在的教會繼續事奉。1885年,因著他的講道名聲,當時的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還特地邀請他前往位於蘇格蘭北部的巴爾莫勒爾皇家城堡(Balmoral Castle),為王室成員和家人證道。事後女王還將他那天以“約伯的信心”為主題的講稿刊印出來,讓更多的人閱讀。

1886年,麥瑟森終於離開了服事多年的因內侖教會,轉去愛丁堡著名的聖伯納德教堂擔任牧師。在這家教會的服事期間,每週在台下聽他講道的會眾都在1500人以上。同時,他的多部神學著作和講道集被公開出版;他創作的一些讚美詩也在各地被人傳唱;愛丁堡大學和阿伯丁大學更是先後授予了他榮譽博士學位。在眾人眼裏,他已經活出了一個令人羨慕的美好人生。

苦痛和詩歌

然而誰也無法想象,在這位知名的牧師心靈深處曾經有過那麼的軟弱。那是完全屬於他個人的,長期以來從來不願對人分享;人們唯有透過他對《但我知道》詩歌創作回憶的字裡行間,隱約看到這一痛處的源頭痕跡。

我們先來看他的回憶:

“我的這首讚美詩是我在四十歲那年(1882年)的6月6日夜晚,在我因內侖的牧師住宅裏寫成的。當時室內只有我孤身一人,因為那天是我姐姐的結婚日子,其他人都在(老家)格拉斯哥過夜了。在某個瞬間,有些事我在身上發生了,那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事,由此給我帶來了至深的心靈傷痛(which caused the most severe mental suffering),而這首詩歌就是那苦痛的結晶。這是我一生中完成得最快的一次創作,我感覺是並非是自己在寫,而像是某個內心的聲音在啟示我創作。我確定只用了短短五分鐘內就完成了這首詩歌,完全沒有再加以任何的潤色或修改。靈感就像是從天而降的一縷晨光,自此之後,我再也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創作激情。”

麥瑟森這裏提到的姐姐是大於他三歲的簡妮(Jane Gray Mathieson 1839–1925),許多文章誤將她寫成是麥瑟森的妹妹。兄弟姐妹中就屬她和麥瑟森關係最好;從麥瑟森視力嚴重退化起,簡妮一直在無微不至地照顧著他的一切。而且簡妮還很有語言天賦,精通希臘文、拉丁語和希伯來文,因此無論是在當年的讀書期間還是多年的教會服事中,簡妮也一直是他的得力幫手。隨著歲月的延續,姐姐的陪伴、照顧和幫助已經成了他個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然而,即便姐姐因為結婚而要離開確實會給麥瑟森今後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不小的影響,但這絕不是引起他那晚如此痛苦的單純原因。姐姐照顧了他那麼多年,如今終於找到了自己愛的歸宿,無論於情於理他都應為姐姐感到高興。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了他如此失態呢?

能夠破解這一疑問的兩個關鍵字就是“結婚”和“孤獨”。姐姐的結婚讓他打開了封閉了長久的記憶閘門:十幾年前他正是在準備要結婚的幸福時刻卻等來了未婚妻殘忍的拒絕,以致時到今日他仍然還保持著孑然一身;眼下朝夕相處陪伴照顧他的姐姐又要離開,他將再次處於一個人的孤獨狀態。正是這兩種情緒彼此糾纏在一起,讓他陷入到如此痛苦的精神狀態之中….。然而就在這個時候,神的安慰和啟示臨到了他,讓他寫出了這首感動了無數世人的詩歌。

詩歌投到蘇格蘭教會的讚美詩委員會(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後,立刻贏得了編輯們的青睞和好評。在正式出版前他們唯一提出的修改意見是,希望將第三節“我在雨中攀登彩虹”詩句的動詞“climb”換成另一個詞;為此,麥瑟森把其改成了“追尋”(trace)。

▼下方二圖分別為保留至今麥瑟森服事過的因內侖教會和他所住的牧師住宅

曲調和影響

《永不棄我的愛》詩歌發表後為其完成譜曲的是阿爾伯特·皮斯 (Albert L. Peace1844-1912) 。皮斯從小是一名音樂神童,六歲開始學習管風琴,九歲時就成了當地教堂的管風琴琴師。他從未受過正規的音樂教育,後來卻成為蘇格蘭著名的管風琴大師和作曲家。(一些中英文文章誤將其說成是牛津大學畢業的音樂博士)麥瑟森對他的創作有過很高的評價,甚至將這首詩歌之所以成名的原因歸功於他創作的音樂。

皮斯是受蘇格蘭讚美詩委員會(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的邀請而為這首詩歌作曲的。他對具體的創作過程有過以下的回憶:

“那天我坐在克萊德灣阿倫島(Arra Island,Firth of Clyde) 的沙灘上,拿出隨身帶的本子找到了麥瑟森的詩歌原文。我僅僅讀了一遍靈感就由然而生;可以這樣說,當我完成整個譜曲時,連紙上第一個音符的墨水都幾乎還沒有幹… 。”

皮斯創作的曲調完美地契合了麥瑟森在詩歌文字中所承載的內心情感與屬靈內涵。低沉的調性確定了詩歌的禱告基色,淒美的旋律和莊重的內涵緊密交織;在細膩的音色變化和緩慢的音符流動中,人們既可感受到作者如泣如訴的情感脈動,理解到作者那一刻曾有的痛苦、掙扎和呼求,又可領略到其內在綿綿不絕的強大情感張力。正是這種張力引導了作者走出人生歎息和憂患的深淵穀底,抬頭將眼目轉向上帝,去領受父神如同大海般的關愛,及深切的憐憫和應許,從而也把聽者帶入到一場至善至美的心靈淨化洗禮之中。

完成譜曲的詩歌在1883年首發在蘇格蘭教會月刊《生活與工作》上,之後又發表在《蘇格蘭讚美詩》一書中,並迅速傳遍了英語世界,成為聖詩歌壇上又一首經典佳作。

經過皮斯譜曲後的這首詩歌給後人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在麥瑟森的傳記中收錄了許多感人的故事。

有一位南非安普頓的牧師為了得到授權來編輯自己教會的詩歌本而寫信給麥瑟森,裏面提到了他教會詩班中的一位女孩。她是當地一位藝術家的女兒,長得非常漂亮,且極有音樂天賦,但不幸罹患重病。女孩在詩班裏學會了這首詩歌;在病中她一直把吟唱這首詩歌作為自己內心的渴慕和情感的表達,以及心靈的避風港。在病危之際,母親看到她似乎想說話,於是彎下身來接近她的臉龐;接著她聽到女兒口中的最後一句話:“媽媽,再給我唱一遍《永不棄我的愛》。” 幾天後在她的葬禮上唱詩班的同伴們再次唱起了這首讚美詩。

另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基督徒,他在給麥瑟森的信中提到,1904年春季他參加了在耶路撒冷舉行的第四次全球主日學會議,來自26個國家的代表匯聚一堂,分別代表了55個不同的福音組織。會議地點安排在位於耶路撒冷;主辦方在城外各各他山一側的坡地上建了可容納 1800人的巨大帳篷。有一天在牧師佈道結束後,會眾 齊聲唱起了這首《永不棄我的愛》,歌聲頓時席捲了整個帳篷,所有的人都被深深地感動到了。

詩歌與亮光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欣賞麥瑟森的這首詩歌。以下展現的是上世紀二十年代著名基督教學者、《普天頌贊》詩歌集編委會主任劉廷芳先生的譯本。詩歌分成四節:

《永不棄我的愛》

(一)仁愛.永不棄我的愛,疲乏心靈因禰得安; 虛幻殘生我今奉獻,願如溪水流入汪洋, 翻作壯闊波瀾。

(二) 真光,沿路照我的光.將殘燈火攜來挑旺; 我心複得所失光芒.在禰和煦陽光之中, 便覺明亮輝煌。

(三)喜樂,苦中禰來找我,我心豈忍將禰拒絕,我在雨中追蹤彩虹,知道應許不會落空, 天明淚止憂終。

(四)十架,使我抬頭仰望,不歸依禰我複何往 今生榮華猶如塵土.埋葬可讓紅花綻放, 生命永存無疆。

我們首先來看詩歌的名字。它的英文並不複雜,但卻難以言傳,很難找到一個完美的翻譯;如果把它直譯,可翻成 “哦,不願讓我離開的愛”(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但我們一旦了解了詩歌的創作背景,就不難體會到作者那時的特殊心理狀態,即儘管過去所愛的,及今日所依賴的人都離開了他,但神的愛卻是那麼主動地圍繞在他身邊,緊緊抓住他,不讓他離開,繼續陷入在一個人的痛苦和孤獨之中….。

接著我們再來看詩歌的文字。在傳統聖詩的寶庫裡中,這首詩歌的優美程度是少有的,讓人充分感受到詩歌特有的文學魅力。詩歌總共分四節,分別以“愛”(Love)“光”(Light)、“喜樂”(Joy)和“十字架”(Cross)作為各自的讚美主體,每一節的詩句中都充分運用了各種意象和比喻的修飾方法來形容和表達神之愛的浩瀚偉大以及作者對此發自內心的感受和讚美。

如第一節,作者以虛弱的心靈(weary soul)來對應象徵神大愛的海洋(ocean),並用海洋的深度(depths)來形容這份愛的包容萬有和堅定不移。正是這份愛讓作者作者走出了心靈低谷,進而對未來充滿了希望。而第二節則先以“搖曳的燈火”(flickering torch)來象徵個人生命的短暫和脆弱,接著又以“烈焰般的太陽之光(thy sunshine’s blaze)來描繪神作為“世界之光”的榮耀和超越性。

到第三節更是詩歌中最為動人的部分,也是筆者最欣賞的。特別是 “我在雨中追尋彩虹”(I trace the rainbow thru’ the rain)這一詩句,其視覺和意象的優美程度,甚至可以說超越了作者所處的那個時代,即使放在今天也可稱為難得的佳句。“彩虹”在聖經裏是作為神恩典之約的記號,代表著救贖和永恆,而“雨”在詩中則意表著作者的哀傷。彩虹需要光穿透雨滴所產生的折射才能夠形成,同樣作者也用“追尋”(Trace)這一主動性辭彙來表達自己定要突破眼前困境,去追求永恆的盼望和神的應許的心志,並相信神定會擦幹自己的眼淚,在度過漫長黑夜之後,引來充滿喜樂的黎明。

詩歌的最後一節則把焦點放在信仰的核心 ~ “十字架” (Cross)上,並通過“盛開的紅花”(blossoms red)這一具有鮮明色彩和象徵意義的意象將全詩的屬靈亮光推向高潮。因為“紅色”代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和救贖,而花朵的綻放則象徵了復活和永恆的生命,以及神的榮耀。作者借此來進一步強調,人要獲得永恆的生命(life that shall endless be)必須通過擁抱十字架來實現。在這樣充滿屬靈啟示的美好意境中結束了整首詩歌。

 

結束語

亲爱的弟兄姐妹,正如主耶稣告诉保罗的:“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哥林多后书 12:9)麦瑟森以他坚韧豐富的生命见证和动人心弦的感人诗歌,向我们展现了他在软弱中所经历的神的大愛和恩典。愿他的经历和这首诗歌成为你我信仰路上的激励,在人生的风雨中去追寻象征着神应许的美丽“彩虹”,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奮力向著標桿直跑,要得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书 3:14),一輩子忠心服事跟随主,直到祂再来的日子降临。

僅把此文獻給正處在人生低谷的弟兄姐妹,也獻給那些在教會中默默承擔關懷與安慰責任的牧者們。我們常常忽略了後者:即使是神最忠心的僕人,他們也會像麥瑟森那樣在孤獨與壓力中遭遇人生的至暗時刻,也會經受因自身或家人的疾病所帶來的痛苦折磨,以及生活中的各樣的坎坷,甚至苦難。因此他們同樣需要神無微不至的愛、憐憫、醫治與安慰,也需要我們真誠的代禱和扶持 …。

注:本文的諸多史料發掘於英文書籍《The Life of George Matheson》(喬治.麥瑟森的一生);作者D.McMillan 是麥瑟森生前同一個教區的牧師,也是麥瑟森姐姐 Jane的好友;該傳記於1907年由 A.C.Armstrong & Son出版社出版,在此鳴謝。

▼以下分別是:(1)麥瑟森在因內侖服事過的教會以及以及附屬的牧師住宅影像;作者就是在這裡寫下了《永不棄我的愛》(2)有中英文字母的詩歌演唱視頻(3)由鋼琴伴奏大提琴獨奏的這首詩歌。

 

 

第一首由美國人所創作的聖誕名曲《東方三博士》

作者: 徐彬

 

又一年的聖誕佳節快到了。回首以往,我在這個專欄上已經寫了五篇和聖誕詩歌有關的文章,歌名包括《以馬內利懇求降臨》、《平安夜》、《哦,聖善夜》、《普世歡騰》,和《小伯利恒》。這些詩歌雖然各自的創作時間、寫作背景、音樂風格,以及作者的人生經歷都有不同,但多數卻是出於歐洲的作者。而今天我要推薦的這首聖誕歌曲卻是第一首詞曲全是由美國人創作的詩歌,那就是《東方三博士》。作者的名字叫約翰·亨利·霍普金斯 (John Henry Hopkins Jr.1820-1891)。

1820年10月28日,一個嬰兒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的一位聖公會牧師家中呱呱落地。他雖然已經是家中的第三個孩子,但卻是第一個男孩,因此也特別受到父母親的寵愛,給他取了和父親一樣的名字,也叫約翰.亨利.霍普金斯。(以下以“老約翰”和“约翰”來區分父子倆)。

說起男孩的父親老約翰,他這一輩子在常人的眼裏可算得上是了不起的人生。他1792年出生在愛爾蘭,17歲那年才隨父母移民到美國。作為一個初來乍到的新移民,他為生計所迫,不能像同齡人那樣按部就班地繼續求學,而必須馬上進入職場養活自己。他先是在一家會計事務所擔任記賬,之後又去做圖書插畫的美工;到21歲時,因心中有一個成為鐵匠大師的夢想而想方設法辦起了一家鑄鐵工廠;數年後生意失敗,只得轉去靠教他人繪畫和音樂為生;24歲時又對法律產生了強烈興趣,通過三年努力一舉考上律師執照,並靠一己之力把他的事務所做到整個匹茲堡規模最大。

就在眾人眼裏已經功成名就之刻,老約翰卻因著讀到一本福音名著而被神光照,生命開始翻轉。信主之後他即根據國教的“公禱書”內容召集親友在家裏舉辦福音聚會;不久便因其出色的帶領和講道能力而被聖公會看中,被授予了特許執照,允許其參與教會相關的服事。進入教會後他又擔任了詩班的指揮和音樂總監;接下來只花了兩個月時間他就通過嚴格的牧師資格考試,並在1824年被正式被任命為賓州西部的三一教會牧師。當牧師期間因會眾人數急劇增長,他親自設計及施工監督新建了一座教堂,其鮮明獨特的建築風格又使他進入美國“哥特式建築”領域權威的行列。1832年他被新成立的佛蒙特州教區會議選舉為主教,而在當時的美國,聖公會僅有17個教區。到1865年他已被提升到僅次於全美聖公會大主教位置的“主持主教”(Presenting Bishop )一職。76歲那年歸於主懷,結束了他傳奇蒙福的一生。

老約翰一生中有過14個孩子,其中有三個幼年夭折,餘下的11個在他精心教育培養之下,長大之後各個成才,分別在牧師、教育、音樂、醫學、保險和新聞界行業中大有建樹。其中的佼佼者又非約翰莫屬。

下方的左右二圖分別是約翰父子▼

從約翰的成長過程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父親在身上的種種影響。他19歲時就大學畢業,又繼續念完了碩士學位,彌補了他父親當年作為新移民無力接受大學教育的缺憾。畢業後因他所學的一直是文學,故先去了紐約時報擔任記者;但那時他的心願還是想去報考哈佛法學院,有朝一日能和他父親一樣成為一名好律師。然而經過兩年下來的思考沉澱,最後他還是下決心放棄去攻讀法律,改為直接在紐約的聖公會總神學院學習神學,以實踐自己一輩子服事神的心志。在這決策的背後,人們似乎又可以看到其父親經歷中的某個縮影。

1850年約翰順利從神學院畢業;接著他就被紐約聖公會名下的一份刊物聘請,擔任了編輯。在這之前他因從小受到父親的影響就一直很喜歡詩歌,在本科和碩士階段除了文學之外又學到了許多音樂知識,加上在神學院系統地完成了神學裝備,因此在他成為編輯之後終於厚積薄發,開始在音樂編輯和詩歌創作領域上嶄露頭角,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績;其影響力之大,以至於他的母校紐約聖公會總神學院還專門聘請他,來學校教授教會音樂;他也因此成了該神學院有史以來的第一位音樂教師。在校任教期間,他不但培養了大批教會未來的音樂領袖,個人的詩歌創作也大有收穫,其中就包括這首在神學院服事最後一年所完成的《東方三博士》。

儘管約翰很早就被聖公會授予了執事和副牧師資格,也一直在自己所在的不同教會參與了各種服事,特別是敬拜音樂的帶領,但他直到1872年52歲時才正式成為教會的全職牧師。之後他分別在紐約州和賓州的幾家教會擔任牧師,忠心服事,直到他退休。71歲那年他因病去世,結束了他作為詩人、音樂家和傳道者的一生。

若以蓋棺論定,作為牧師的約翰,他的服事經歷以及他在聖公會的地位顯然和他父親無法相比;然而就他因著這首《東方三博士》詩歌而在世界上所產生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而言,他還是遠遠超出了父親。

下面我就來介紹這首詩歌創作的具體經過。

故事還是得從他父親講起。老約翰家有一個傳統,即無論子女身在何處,結婚與否,每到耶誕節必要回到位於佛蒙特的父母家,大家一起歡度佳節,並要在節日中按聖經中的聖誕記載表演一個節目。而設計節目的這個任務往往又是非長子約翰莫屬。

1857年較早的日子裏,約翰就開始考慮今年聖誕節家裏要表演的節目。他想到自己的幾個侄子每年這個時刻就躍躍欲試,爭著想要扮演一個角色的需求,於是就根據馬太福音第二章來自東方的幾位博士在那顆星的指引下尋找及朝見新生聖嬰耶穌的記載,創作了一首即有三人分別獨唱又有眾人參與合唱的表演詩歌。

接下來就到了聖誕節的前夕。還在紐約聖公會總神學院擔任音樂老師和指揮的約翰正在為學院一系列的聖誕慶典活動籌畫節目,但紀念1月6日“主顯節”的安排卻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詩歌。這裏所說的“主顯節”是聖公會紀念耶誕節日的一個組成部分,時間是每年的1月2日,即耶誕節之後的第8天,為的是紀念當年那幾位東方博士作為外邦人的代表,朝見聖嬰新生王的重要日子。這時候約翰想到了他為家人寫的這首詩歌。經過他進一步的修改完善以及排練,這首詩歌終於在主顯節這一天,正式登上了神學院的碩大舞臺。

與此同時,這首詩歌也在約翰的父親家給那年的聖誕帶來了歡樂,並且還成了他們家每年慶祝聖誕的保留節目;隨著節日裏的人來人往,詩歌先在老約翰的朋友圈裏流傳了開來。在這之後,隨著1862年約翰將其公開發表在自己編輯的《頌歌、聖詩和歌曲》專集之中,詩歌進而流傳到世界各地,成了各國慶祝聖誕歌曲寶庫中必不可少的經典之一。由於它是聖誕詩歌中第一首完全由美國人完成詞曲創作的歌曲,也從此也改寫了傳統經典聖誕詩歌皆出於歐洲作者的歷史;而約翰本人也因此詩歌而進入了世界聖詩名人的行列。

現在我們一起來欣賞這首詩歌。

  《东方三博士》(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

(一)博士三人來自東方,攜帶禮物獻新生王,
跟隨景星在前引領,跋涉河流山崗。
(二)新王誕生伯利恒城,我攜黃金恭敬獻呈,
祂掌王權統治萬邦,直至永世無疆。
(三)謹將乳香歡然獻陳,臨格君王配受此香,
但願萬民禱告頌贊,崇拜至高君王。
(四)獻上沒藥苦味至濃,表示我主將受傷痛,
憂愁歎息流淚死亡,被葬孤寂墓中。
(五)基督復活榮耀輝煌,被殺羔羊救主我王,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聲震天地四方。
    副歌
啊!奇妙明星放光芒,閃爍燦爛真煇煌,
一直照亮,引向西方,領我們就主真光。 

大家可能已經注意到,這首優美的英文詩歌中它的歌名是“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也就是說,在約翰的筆下,這三個憑著那個晨星指引前來朝拜聖嬰的東方人,其身份並不是“博士”(The Wise Men),而是“國王”(The Kings)。可是在英文馬太福音的第二章中,卻明白寫的是“The Wise Men”,即“博學之士”。(聖經並沒有明確寫那些東方博士有幾位)那麼為什麼受過嚴格神學院教育的約翰要將他們寫成是國王呢?

這就要回溯到西元三世紀,羅馬一位叫特土良(Tertullian)的著名神學家在解釋《馬太福音》相關經文時所提出的一個觀點。是他最早提出,這幾個朝聖者很可能是君王;理由是在那時的東方各國,天文學和占星術的使用必與君王相關;而且在《舊約》詩篇第72篇裏也有當彌賽亞來臨時,各國列王要前來獻上禮物並叩拜祂的預言。特士良的這一見解在中世紀得到了歐洲天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普遍接受並一直流傳下來。而約翰在創作時根據詩歌內容的需要就沿用了這一說法。不過為了尊重聖經的權威性,許多這首詩歌的中文譯者仍然將這首詩歌翻譯成《東方三博士》。

接著我們再來看這首詩歌所呈現的音樂風格和特點。初聽這首詩歌,也許你會覺得約翰的創作似乎並沒有特別的高深大雅之處,它的旋律不但十分穩定,而且基本還是在低音區徘徊,各音節的曲譜又使用了較多的重複。這固然可能與作者要借此來襯托這幾位神秘的東方人騎著駱駝,經歷了艱難曲折的長途跋涉前來朝聖的背景需要有關;但更為重要的是,這些風格特點恰恰是中世紀教會傳統詩歌的一個顯著特點,即借著詩歌來彰顯敬拜神時所應有的莊嚴、虔誠、敬畏和神聖。而精通聖詩歷史的約翰之所以將這些風格引用到詩歌的旋律創作之中,正是為了反映這幾位朝聖者前來拜見聖嬰耶穌時那種特定的場景和氛圍。

以上的這些旋律特點到了近現代又成了這首詩歌受到教會會眾普遍歡迎的一個原因,因為它同時又十分易學上口,特別適合於大眾傳播。除此之外,筆者認為這首詩歌成為聖誕名曲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它容納了許多通常只有音樂舞臺劇表演才有的風格特點,即具有敘事性和儀式感,可作獨唱和合唱的組合,以及可以有不同的角色分配和動作搭配等元素。而這些在其它聖誕詩歌中是比較少見的。

事實上,這一分析也符合了約翰創作時的初衷。正是他安排了詩歌第二、三、四節的獨唱環節,還根據傳說中的三王來歷,分別在這三節的曲譜上加注了送上黃金的梅爾基奧爾(Melchior),贈送乳香的加斯帕(Caspar,也稱Gaspard),以及獻上沒藥的巴爾薩澤(Balthasar)的名字。同時,對詩歌一、五兩節以及副歌部分的處理,約翰也賦予了類似音樂劇中的主題合唱模式,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至今仍然可以藉著視頻,觀看到一些西方教會由三位穿扮成國王盛裝的演員通過獨唱、合唱和相關的動作來演唱這首詩歌的場面。

當然作為一首聖誕讚美詩歌最為重要的部分是它所包含的屬靈亮光,那就是通過朝聖者所獻上的這三種象徵性禮物、來彰顯聖嬰耶穌的降生將帶給世人的重大意義。

說到這三種禮物,黃金和乳香的象徵性人們會比較容易理解,因為眾所周知黃金歷來就是財富、權力和榮耀的象徵;而乳香作為一種焚香材料則常在古代的宗教儀式上,用來敬拜天上的神明。東方朝聖者之所以獻上黃金和乳香是表明外邦人也承認這位聖嬰將來的王權和神性,就像詩歌所頌贊的,“祂掌王權統治萬邦,直至永世無疆”、“但願萬民禱告頌贊,崇拜至高君王”。

然而沒藥作為禮物卻是人們所難以理解的,因為沒藥在那個時代的最大用途是用作死者屍體的防腐。放眼古今中外,有誰會給新生嬰兒送上這一“禮物”?!這豈非是對這位新生王的詛咒!又怎能與前面象徵王權和神性的黃金河乳香搭配和相稱?!然而上帝偏要讓朝聖者送上了沒藥,其用意就是向世人預表,這位嬰孩將來註定要將承擔世上所有人的罪孽,被殘酷地釘死在十字架上,以此來完成上帝賦予祂的神聖使命,即通過祂的流血和死亡救贖萬民,並在將來“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5)。

儘管就像第四節詩歌所示的,送給聖嬰的沒藥是那麼的“苦味至濃”,經歷了“憂愁歎息流淚死亡”的主耶穌,被埋葬在“孤寂的墓中”,是那麼的淒涼,然而,接下來的第五節詩歌就告訴我們,三天後這位“被殺羔羊”“榮耀”地“復活”了,因此“哈利路亞”的歡呼“聲震天地四方”,人類從此進入了一個新紀元。

這就是約翰這首詩歌要帶給我們的啟示,也是我們每年紀念、慶祝耶誕節應該銘記的意義和目的。

結束語

親愛的慕道朋友,願這首詩歌如同兩千多年前那顆引領朝聖者的晨星一般,照亮你未來的心靈求索之路。當年他們憑著信心去追隨星光,歷經了曲折和挫折,走過了漫長的路途,終於在伯利恒找到了那位聖嬰。而時至今日,神的大光也一直在照耀著大地,要指引你去尋找能夠給你帶來永恆生命的救贖之主。您,願意前行嗎?

 

 

請欣賞此歌演唱的中英文視頻▼

 

 

曾經飛躍過中國“駝峰”的盟軍飛行員和他寫的“必有恩惠和慈愛”詩歌

作者 徐彬

《必有恩惠和慈愛》是我個人非常喜歡的一首詩歌。唱過這首詩歌的人想必都知道它的歌詞是與大衛詩篇23篇那段著名的經文有關。但和其他同類詩歌有所區別的是,它並非是全盤照搬大衛寫下的文字,而是根據其核心的信息,十分貼切地加入了我們每個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必會遇到的某些場景,從而使詩歌更加靠近人們的心靈需求和生活實際。而詩歌作者本人的人生故事更是帶有鮮明的時代特徵,甚至還與中國抗戰時期著名的“駝峰航線”史實有關。他的名字叫約翰·彼特森(John W.Petersen 1921-2006)。下面,我就來一一展開他精彩的人生畫卷,瞭解他的故事和這首詩歌的創作經過。

約翰·彼特森(以下稱約翰)1921年出生在堪薩斯州林茲堡的一個農戶家庭。他的父親生育了七個孩子,約翰是其中最小的一個。可是就在他四歲時父親就因病去世,家裏全靠母親一個人的微薄收入來支撐,其艱苦程度可想而知。約翰讀書時差點因為交不起學費而被迫休學,只因家中發生了一場煤氣引起的火災事故而被學校減免了學雜費,加上他在農場打的那份零工,這才讀到中學畢業。

 

儘管約翰在家中是最小的一個孩子,但他信主的時間卻很早;在十二歲那年他就在教會回應呼召,成為了一名基督徒。平日裏他保持著常年閱讀聖經的習慣,從首篇的《創世紀》開始,讀到最後的《啟示錄》,每天閱讀十章,讀完後再周而復始從頭開始;由此也讓他早早就在信仰根基上打下了良好基礎。

 

約翰和幾個哥哥一樣很喜歡唱歌,也很有天賦,但他的天性卻比較自卑膽怯,缺乏自信。讀中學時有一天他被一名星探相中,參加了當地電台《業餘時間》節目所舉辦的歌唱比賽,並最終獲得了冠軍;所得的獎勵還包括免費參加一門聲樂課程培訓以及數月上電臺演唱的機會。在這一過程中他的聲音也逐漸被聽眾所熟悉,被稱之為“那個來自農場的歌唱男孩”;然而他的性格卻並沒有因此得到根本的改變。

 

引導約翰突破瓶頸的人是他的大哥比爾。他不但喜歡唱歌,還十分擅長吹小號;可在平時生活中他卻十分放蕩不羈,經常酗酒、超車、鬧事、闖禍。有一天他終於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一家全美知名樂隊錄用他的通知;就在這一天神的救恩也同時臨到了他。那天回家後,他讀到了馬太福音11章28節的經文:「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頓時他的心就被聖靈深深地觸動;於是他謝絕了樂隊的邀請,並馬上打電話給鎮上最有聲望的基督徒波蘭特先生,讓他帶領自己完成了決志禱告。從此他認罪悔改,成了一個新造的人。

 

比爾信主後又把福音傳給了弟弟鮑勃(Bob),接著又邀請了他另一個弟弟肯(Ken),組成了一個男生三重唱的福音樂團,碾轉各地去舉辦音樂詩歌佈道會。那時還在讀書的約翰只要一有機會就與哥哥們同行。有一天在會議的進行過程中,比爾突然把他拉到臺上,讓他來帶領全場會眾合唱詩歌;儘管台下會眾給與了他認可的掌聲,但約翰仍然缺乏自信,認為自己表現得很差勁。

 

不久之後一個機會來臨了。已婚的哥哥鮑勃因家裏搬到科羅拉多的原因決定離開樂團,而那時約翰正好已高中畢業,自然成了替代鮑勃的不二人選。從此他有了頻繁的舞臺鍛煉機會,也終於克服了膽怯的心理障礙,成為大家所喜愛的一名福音歌手。

在那段忙碌的服事日子裏,最讓他難以忘懷的那件事是發生1940年夏天的一個下午。那天他們三兄弟應邀去林肯市的一家教會參加聚會;到了出發的時間,由比爾開車,駕駛著新買的“德索托”汽車一路順風地前往目的地。在經過麥弗鎮後不久,對面車道駛來的一輛油罐車突然失控,越過馬路中線,直接朝他們衝了過來。比爾根本來不及作出反應,那輛車就撞上了他們,造成整輛“德索托”幾乎被毀。(右圖是1944年生產的“德索托”汽車的式樣)

 

當時肇事的司機嚇得癱坐在地上,以為車裏的人肯定都死了,根本不敢上前查看。可是當趕來救援的人們拆開車身,將三人拉出來時,卻發現他們各自僅在不同部位受了些輕傷。當晚他們甚至還仍然被接到那個教會,參加完了整場聚會。約翰深信奇跡背後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讓他們平安度過了這次的死蔭幽谷;從此“奇跡”(Miracle )這個詞也成為他生活和讚美中離不開的主題。

 

儘管約翰已經成了一名成熟的福音歌手,但他內心真正渴望的卻是詩歌的創作和譜曲 ,並曾多次嘗試過將自己的作品投給不同的出版社,可卻一次都沒有成功。 19歲那年他將新寫的兩首詩歌,寄給田納西州代頓的出版商溫塞特。當後者表示有興趣買下其中那首“還有空間”詩歌並為此問價時,約翰喜出望外,唯恐對方會出爾反爾,只報了八美元的低價,雙方因此成交。可在詩歌正式出版後,約翰卻發現自己的名字竟然都被印得不正確,讓他惆悵了好些日子。

 

就在約翰準備進一步在創作上有所作為時,1941年12月7日爆發了珍珠港事件,美國因此捲入到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之中。次年的秋天,還不到21歲的約翰應徵入伍。

約翰服役的是空軍,因此他要先在俄克拉荷馬的阿爾特斯基地(Altus Base)完成長達兩年多時間的嚴格訓練。到1944年,他終於成了一名合格的飛行員。在和相識多年的女友瑪麗結婚後,他被派往亞洲戰場,投身到與日寇作戰的硝煙之中。

 

約翰剛抵達位於印度阿薩姆穀附近的空軍基地不久,就作為“柯蒂斯C-46”軍用運輸機的副駕駛參加了第一次飛行任務,冒著日軍的炮火給戰場上的地面部隊空投武器和物資。戰爭的殘酷也立刻接踵而至。曾經與約翰在一個基地受訓,同樣也是詩歌寫作愛好者的戰友奧爾(Orr)就在他本人的首次飛行中不幸犧牲。

 

不久之後,約翰所在的部隊轉場來到位於緬甸伊洛瓦底江的另一個基地。就在那裏,他有幸參與了舉世聞名的飛躍“駝峰”,為中國抗戰運送遠征軍部隊及軍用物資的重要任務,在他生命經歷中留下了厚重的一筆。

 

所謂的“駝峰航線”(The Hump)是1941年盟軍因中國接受外援唯一的通道滇緬公路被日軍切斷,而被迫開闢的穿越喜馬拉雅山脈,從緬甸到雲南昆明的飛行路線。該航線長約800公里,途中除了要面對日軍戰鬥機的圍追堵截外,還要穿越無數個海拔4000到5000米的起伏山峰;而那時的螺旋槳運輸機受高度的性能限制,只能緊貼著各個山峰起伏飛行,“駝峰”的名字因此而成。這條抗戰的生命線也被稱為“死亡航線”,因為駕駛員隨時會遇上因強氣流、低氣壓、暴風雪、冰雹和霜凍等惡劣氣候條件,造成飛機墜落和撞山的危險。在整個駝峰空運過程中,盟軍總共損失了近千架飛機和大量飛行員。

 

儘管約翰飛躍“駝峰航線”只有一年左右的時間,但他還是經歷了許多難忘的危險時刻。那時他已經成了運輸機的正駕駛。因戰事緊迫的需要,所有飛行員都必須執行全天候的飛行任務,即無論氣象條件如何,每天都要起航,因此各種危險也和他們如影相隨。

 

在穿越“駝峰”的過程中,約翰最可怕的一次经历是來自那一天的遭遇。他的自傳《奇跡繼續》(Miracle Goes  On)書中真實地描述了這一過程。

當時約翰駕駛的飛機在途中遇到了他平生所見最大的一次暴風雨。他根本無法按照飛行手冊所指的找到一條能夠穿出風暴的“馬鞍”形通道(saddle)。飛機在黑色雲團和氣流中不斷地顛簸,像火柴棍一樣被拋來拋去,上上下下;駕駛艙的高度計量盤在他眼前旋轉;因雷暴而產生的”聖艾爾摩火焰”(一種在雷暴天氣因強大的電磁場所造成的冠狀強光放電現象,見左上圖的圖示)在艙內四處可見。正當他試圖返回基地時,突然一道閃電擊中了機頭,所有的電氣設備瞬間被損,死亡的恐怖氣息立刻籠罩了整個機艙…。 可就在這絕望之刻,飛機突然穿出了雷暴區域;更讓約翰驚喜的是在失去導航的條件下,下方竟然就是他們的基地。走下飛機的約翰跪在地上親吻大地,感謝上帝引導他穿過了雷電和風暴,平安返回。這是約翰生命中又一次莫大的奇跡。

 

在那段日子裏約翰認識了許多中國遠征軍的战友,并視他们為彼此心靈相通的最好朋友,經常把自己所寫的詩歌與他們分享。1945年5月底他的第一個孩子在美國出生;兩個多月後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隨後約翰隨部隊飛到了中國上海;一到那裏他就找到一家能講英文的教會,並上臺領唱讚美詩歌,其中就包括他寫的那首受到許多中國戰友歡迎的詩歌“主正在為我再來”(He is coming again for me)。

下二圖是約翰在自傳書中使用的兩張服役時期所攝的照片▼

1945年12月約翰終於平安回到了美國,和親人團聚;第二年的年初他辦理了退伍手續。即使在戰爭期間他也沒有停止過創作詩歌;如今為了實現他以往的理想,將創作當作為自己終生職業,他決定利用剛頒佈的“退伍軍人法案”所提供的優惠條件,首先裝備好自己。為此他花了六年時間先後在芝加哥的穆迪聖經學院和美國音學學院完成了深造。畢業後,他終於如願被一家名叫《靈歌社》(Sing spiration)的福音出版公司聘用,成了一名專業的音樂編輯和創作者。

 

在這家出版社他一直工作到1967年;期間公司被當時全球最大的一家福音出版公司收購,他因此還被收購方委以重任,擔任了“靈歌社”的公司總裁及音樂總編。這段時期也成了他詩歌創作的豐收期。扎實雄厚的神學及音樂基礎,加上如此豐富的人生經歷成了他創作的源泉,許多優秀作品發表後便成為大眾經典,深受讀者喜愛。其中就包括這首《必有恩惠和慈愛》。

 

離開《靈歌社》後,約翰又專門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出版公司,繼續在音樂和詩歌領域大展身手,直到年邁退休。85岁那年他因病去世。回顧其一生,他總共創作了一千多首讚美詩歌和三十餘部清唱劇,被後人公認為美國現代最偉大的聖樂作曲家之一。1967年,國家福音電影基金會授予他神聖音樂獎,以表彰他在這一領域中的傑出成就。有三家大學先後授予他榮譽博士學位。1976年,他的自傳《奇跡繼續》(The Miracle Goes On) 一書正式出版,並被福音電影公司(Gospel Films) 改編成同名電影。1986年,他的名字榮登福音音樂名人堂。

現在讓我們回到這首創作於1958年的詩歌《必有恩惠和慈愛》。在約翰.彼特森(以下稱“彼特森”)的作品中,這首詩歌有一定的特殊性,因為這是他第一次與他人合作創作詩歌,而造成合作的因緣又與另一個人小時候的某個經歷有關。這位合作者就是作為《靈歌社》的創始人之一的阿爾弗雷德·史密斯(Alfred B. Smith)。

 

史密斯比彼特森大五歲,1916年出生在新澤西州。他從小就學會了拉小提琴,15歲起就經常在廣播電臺及各地音樂會上演出。在《靈歌社》工作之前他還曾在一家教會裏擔任過副牧師。

 

詩歌的創作經過是這樣的。那天彼特森正在自己的工作室即興彈奏這鋼琴,史密斯走了進來。兩人交談中史密斯提到了他從一份讀者來信了解到的趣事。寫信的主人是已故著名音樂家,曾經為《我心靈得安寧》《禱告良辰》等經典詩歌譜曲的菲利普. 布利斯家的一位後代。信中提到了自己小時候的一件往事。那時他剛進國民小學不久,還沒有學會讀書識字;有一天他特別喜歡的那位名叫墨菲的年輕女老師教他們背誦《詩篇》的第二十三篇。當老師讀到第6節的“我一生一世必有(你的)恩惠、慈愛隨著我”(Surely your goodness and love will follow me all the days of my life)時,男孩以為這句話英文中的“Your”就是指女老師,而“me”就是自己,於是就理解成那位墨菲小姐將會陪伴他的一生,… 。

 

彼特森聽完這個故事之後,立刻敏銳地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句經文與信徒的個人關係上;接下來兩人在很短時間內就完成了歌詞的創作,並由彼特森譜上了曲調。詩歌的主題和名字就叫“必有恩典和慈愛隨著我”。

 

整首詩歌分三段,歌詞內容如下:

(1)我是客旅我是流浪者,在黑暗罪惡中徘徊; 那時慈牧耶穌找到我,我今正向父家歸回。
(2)我疲倦時祂使我甦醒,每日祂賜力量給我;祂領我到安靜的水邊,保守我每一步穩妥。
(3)當我走過寂寞的幽谷,救主必與我行一路; 祂大能手保護引領我,到為我預備的居處。
     副歌: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與慈愛隨著我,直到永永遠遠;
     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到永遠,敵人面前祂為我擺設筵席;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與慈愛隨著我,直到永永遠遠,到永遠直到永永遠遠。

區別於大衛詩篇23章的內容,作者在詩歌的第一段刻意增加了一個信徒在得救前的場景,以更全面地體現主耶穌在我們生命每一個階段的帶領和保守。在那個階段信徒如同迷失的羔羊,在象征著罪惡的淒苦黑暗之夜苦苦掙扎徘徊,試圖找到人生的目的和意義而不可得;最後是主耶穌像牧人那樣親自找到了我們,把我們帶回到前往天父家的路上。

 

詩歌的第二段作者反映的是信徒在得救之後屬靈生活的日常體驗。即任何一個信徒,在奔走天路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磨難和試探,因而“疲乏無力”、軟弱不堪;那時又是主耶穌主動將我們領到“可安歇的水邊”,賜給我們豐富的供應和力量,讓我們的靈性得到滋養,並繼續“保守”我們前行道路中的步伐“安穩”。

 

到詩歌的第三段,作者將我們帶到更深切的屬靈體驗,也就是《詩篇》23:4所提到的“死蔭幽谷”;那時候我們難免會陷入特別孤獨無助的境遇,全靠主耶穌與我們一路同行,用祂的大能的臂膀保護我們,並最終引領我們抵達天父為我們預備的永恆居處。

 

詩歌的副歌則是全詩歌的總結,即我們的一生必有恩惠和慈愛隨著我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永遠遠。

 

在詩歌的配曲方面,更是呈現了作者高超的音樂素養。主歌部分的旋律和節奏相對低沉、緩慢和柔和,為歌唱者提供了有利於專注和思考的良好氛圍;各音節的起伏仿佛是模仿了人的平穩呼吸,十分自然地將人引領到蒙主憐憫、保守,及有主同在的美好境界之中。進入副歌階段後,詩歌在節奏和強度上開始逐步加快變強,標誌著信徒從寧靜的享受和沉思到信心的高漲這一轉變,更反映出子民對必有上帝恩惠和慈愛一路伴隨的歡樂之情;到了“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到永遠,敵人面前祂為我擺設筵席”音節處,詩歌抵達整個旋律的最高潮,突出彰顯了子民願意一生願意跟隨主的強大信心意願,以及對贏得屬靈爭戰最後勝利的高度確定性,從而完美展現了整首詩歌的敬拜效果。

 

整首詩歌又何嘗不是彼特森自己在生命中所經歷了種種奇跡和見證發出的讚美和心聲!

結束語

親愛的弟兄姐妹,最後我想進一步和大家分享的是:“必有恩惠和慈愛隨著我”這句經文中“慈愛”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具有“揀選、委身、信實不變”的意思; 而“隨著”這一動詞,更是帶有熾烈的感情色彩,通常是用於形容親密愛人關係中的一方的主動行為。在我們的生命中,能有這位創造天地宇宙的主,願意那麼主動和迫切地將祂的恩惠和慈愛緊緊跟隨圍繞我們,保守我們奔走天路的每一段歷程,這是何等大的福分!

 

願這首詩歌和背後的故事激勵你我今後的路程,直到再見主面的那日!

(本文主要素材引自於彼特森本人的自轉《The Miracle Goes On》,Th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6)

 

 

 

 

一首震撼人心,敲打靈魂的詩歌:《我曾捨命為你》

作者:徐彬

 

引言:前些日子在為教會的姐妹團契準備《十九世紀歐美女性詩歌代表人物的人生故事》分享的過程中,有一位名叫弗朗西絲·雷德利·哈弗加爾(Francis Ridley Havergal 1836-1879)的英國女詩人進入了我的眼簾。吸引我注意力的是首先是她寫的那首代表作《我曾捨命為你》的名字,因為它非常與眾不同。通常來說,大凡是讚美詩歌,歌詞中的“你”都是指主耶穌,而“我”則是指作者本人或泛指每一個信徒。但這首詩歌是倒過來的。歌中的“我”是指主耶穌,而“你”是指作者本人或所有信徒。更讓我吃驚的是,這首震撼人心、敲打靈魂的傳世經典佳作竟然還是作者的處女作。下面我就來一一展開她的人生故事。

我們先來瞭解一下作者的父親,因為他在弗朗西斯的成長過程中起過重要的影響。他叫威廉.哈弗加爾(William Henry Havergal, 1793-1870),是聖公會的一名牧師。

即使我們用現代的眼光看,威廉·哈弗加爾也可算得上是一名才華橫溢的牧者。他從小就特別喜歡音樂,到十四歲時已能在教會演奏管風琴。中學畢業後他原本想去醫學院學醫來實現治病救人的理想,但最終還是選擇了旨在救人靈魂的神學,並在牛津大學先後完成了學士和碩士學位。畢業之後,他先後在幾家教會擔任聖職,並因其出色的講道能力而曾擔任過伍斯特聖尼古拉斯教區的教區長,以及著名伍斯特大教堂的“榮譽正典”( Honorary Canon)。但他的音樂才華並沒有就此淹沒。1829年6月的一天,他乘馬車外出,不幸在途中翻了車,導致他整個人被拋出車外,造成了嚴重的腦震盪。就在这養病的过程中,他的音樂才華得以爆發,開始了他的作曲生涯;而他發表的第一首作品即揚名於世,那就是為雷金納德·希伯主教的宣教詩歌名作《來自格陵蘭的冰山》(From Greenland’s Icy Mountains;也有譯作《要傳遍福音》或《傳揚救恩》)配曲。他一生中曾出版過多部詩歌及音樂作品專集,並數次榮獲“格雷欣獎”(Gresham prize medal)。他將作品的所有收入都捐給了英國聖公會的“非洲和東方傳教士協會”(CMS),用於支持他們的海外宣教事工。

▼以下是弗朗西斯父親的畫像和他曾服事過的伍斯特大教堂內外照片

正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女”。出生於1836年12月14日的弗朗西斯,是威廉·哈弗加爾六個子女中的老麼,也是他最寵愛的一個孩子。在父親百般呵護陪伴下長大的弗朗西斯顯然會潛移默化,受益匪淺,得到許多父親的言傳身教。而首當其衝的就是在信仰方面。

在父親的引導之下,弗朗西斯三歲就學會閱讀,四歲時能讀《聖經》,並學會了寫字。到九歲時,她甚至還在父親教會的主日學校裏幫忙教過孩子們。11歲那年母親去世,二年後父親送她進了一家有著良好口碑的寄宿學校去學習。這家學校的校長蒂德太太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在她的影響帶領之下,學校裏的許多孩子都經歷了生命的“復興”(revival),歸信了救主耶穌;以至於到耶誕節回家時,每個女孩的精神面貌都煥然一新。就在這家學校就讀的第二年,她興奮地寫道:“我決定把我的靈魂交給了救世主……,從那一刻起,天地都變得更加光明。”

弗朗西斯成人之後,因環境和身體的原因無法使她去國外成為一名宣教士,但她還是找到了替代的方法,即通過在家開班授學來教窮人學習聖經。她曾經這樣寫道:“我不知道誰會來,也不知道來的人是多還是少,但只求神領人悔改的恩典能夠澆灌下來,讓我有能力來傳講耶穌,使人歸向祂。”同時,她也像父親那樣盡力去支持海外宣教使團,甚至為此捐出了她所有的首飾。

除此以外,在語言和音樂領域弗朗西斯也繼承了父親的天賦,表現非凡,特別是在詩歌領域。她從小就受父親的影響,對大衛的《詩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為了能夠更好的讀懂理解詩歌中的精意,她先後在父親和姐夫的指導下初步學習了希臘語和希伯來語。1852年至1853年間,她利用陪同父親去德國杜塞爾多(Düsseldorf)醫治眼疾的機會,先後在塞爾多夫的路易森學校(The Louisenschule)和奧伯卡塞爾大學(Oberkassel Havergal’s scholastic) 接受了包括德語、希臘語、希伯來語及拉丁語在內的正規教育,並取得優異的成績。在路易森學校的一次德語考試中她還超過的所有的本地學生,得了第一名。她在鋼琴演奏和聲樂歌唱方面的才華也遠超過一般的同齡人。

▼以下是弗朗西斯從少年到中年的三幅畫像

對聖經的熟悉以及在語言方面的天賦和實力,很快就體現在她詩歌的創作成果中。弗朗西斯寫的這首《我曾捨命為你》,就是她在23歲那年即1859年的1月5日,因為參觀了杜塞爾多夫的一家博物館,看到館藏的一幅畫和相關的解釋文字而寫下的。這幅油畫的作者是 斯特伯格(Sternberg),畫的主題是取自約翰福音19:5所記載的彼拉多審判耶穌時所說的一句話 ,拉丁文是“Ecce Homo”,即“看那,這個人!”。畫面中,耶穌頭戴著荊棘冠冕站在彼拉多和猶太人面前,用深邃和痛苦的目光注視著眾人。畫像的下邊寫著「我曾捨命為你,你舍何事為我?」

▼以下是收藏在杜塞爾多夫藝術博物館內同樣名為“Ecce Homo”的油畫,但作者是另一位名叫Mihály Munkácsy( 1844-1900) 的畫家

當弗朗西斯看到眼前的這幅畫和那些文字後整個人一下子就被怔住了。她懷著一顆敬畏的心默默地站在畫前,好久轉不過神來。幾年後弗朗西斯在回復一封讀者相關來信時親自講述了這首詩歌的創作過程以及後來曾經發生的事情:

「這首詩歌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寫出來的。記得當時我只花了幾分鐘,就用鉛筆把心中的感動草寫在了一張傳單的背面。然而當我將它寫完再讀了一遍後,又覺得 “這無論如何也不能算是一首詩啊!好吧,我也無須再自找麻煩地將它重新謄寫出來。” 回到家後,我就順手把這張紙扔進了火爐!但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有一種下意識的衝動讓我將它從火爐裏搶了回來,然後把這張已經被揉皺還有些燒焦的紙張疊好重新放入口袋。不久之後,我到一家濟貧院去看望一位老婦人。她看到我後像往常一樣又熱心談論起她親愛的救主耶穌。我突發萌想,想看看這樣一位簡單又虔誠的老人是否會喜歡這首我認為沒有人會欣賞的詩。於是我就讀給了她聽,沒想到她聽了非常喜歡,….。回去後我就將它重新抄了一遍,保存了起來。後來,是主讓它走進了千家萬戶….。」

1860 年這首經弗朗西斯父親編曲的詩歌首先被刊登在文學期刊《Good Words》上,由此很快就傳播開來,受到了讀者的廣泛好評。(如今我們所唱的則是著名作曲家菲利普·布利斯 (Philip P. Bliss) 創作的曲調)

弗朗西斯寫下《我曾為你捨命》這首詩歌時才23歲。如果從這一年開始算起,到1879年她因患腹膜炎而不幸去世,前後只有短短的20年。然而她的生命就像一颗璀璨的流星,虽然短暂却光芒四射,在天际中留下了永恒的光辉,也給後人留下了豐富的遺產。

在福音文字寫作上,她著述甚多,被後人讚譽為“天路歷程的神學”。其中影響甚大的是她寫的那套“國王”系列。自1870年起,她將自己的每日的靈修所得彙集成書,以“My King”(我的君王)作為第一本書的書名,前後寫了五本。這些被她稱為“Royal Books”(皇家讀物)的書籍出版後,影響激勵了許多信徒的靈命成長。連英國十九世紀最著名的宣教士、佈道家司布真牧師(Charles H|.  Spurgeon)都在1879年舉辦的一次會議上,向與會的三百名牧師專門推薦了這套書籍,並對每人贈送了其中的兩本。

在讚美詩歌創作上,她更是給後人留下了許多優秀作品。其中比較重要的包括“金豎琴在鳴響”,“我曾捨命為你”,“耶穌,主啊,我是誰的?”,“主對我說話”,“啊,主,在你腳邊”,“獻己與主”等。如今幾乎所有的歐美各大聖詩歌集都收有她的名作。

弗朗西斯對讚美詩歌創作的態度是極其敬虔和認真的。每當寫一首詩歌,她都會先認真禱告。對此她是這樣描述的:「寫作是我的祈禱,因為我似乎從來沒有自己寫過一首詩,感覺自己在寫作時像個小孩子; 你知道小孩子在寫作的時候都會抬頭思想:“接下來我該說什麼呢?” 我就是這麼做的。我祈求主不僅給我思路和力量,而且給我每一個文字,甚至押韻。”」因此,儘管她長期受疾病的折磨,但她的筆下卻沒有任何的傷感,或以自我為中心,而把寫作的中心全都集中在基督和祂的聖工上,全力去讚美上帝的愛和救贖之功。評論家說她“在每一行的詩歌中生活和說話”。

在對待傳統聖詩的態度上,她也有特別的認識。就像她勸勉他人所說的:「我勸你們徹底要熟練一首詩,使它成為你自己的一部份,然後求神使它成為你的資訊。」這句話也成了筆者在寫作“經典詩歌故事”專欄時的自勉和禱告。

弗朗西斯在歌唱和鋼琴演奏上的天賦和恩賜也無保留地用在福音上。她曾經為利物浦的“基督教女青年協會”(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 主持過讚美詩歌聚會,並且常常在一些社交聚會場合上,通過演奏和歌唱亨德爾、貝多芬和門德爾松等人的聖樂名作及詩歌來引導他人歸向耶穌。有一次在法國的旅行期間,她先為一位當地的天主教徒演唱了一首她自己寫的讚美詩《只為你》;因對方非常喜歡,她又專門用法語重寫了這首讚美詩,有針對性地加入了強調“唯獨借著耶穌才能來到天父面前”的內容,然後再唱給她聽。另一次,她在一家天主教堂經營的臨終關懷醫院演奏鋼琴,受到聽眾的交口稱讚;於是她又分別用法語、德語和義大利語來唱了亨德爾《彌賽亞》中的“安慰你們”和“祂會餵養他的羊群”等歌曲來安撫那些已面臨生命垂危的病人們。

總而言之,在這短短的二十年中,她將自己的一切全然都奉獻給了主,真正實踐了她在另一首名作《獻己與主》(Take myself, and I will be ever, only, all for Thee)詩歌中所表達的誓言,即要將自己的“時間”、“手”、“腳”、“聲音”、“嘴唇”、“財富”、“智慧”、“情感”、“心”和“愛”(time, hands, feet, voice, lips, possessions, intellect, will, heart, and love)都獻給主。詩歌最後的那句話: “獻上我自己,我永遠只為主而活!”(Take myself, and I will be ever, only, all for Thee),正是她一生最真實、最貼切的寫照!

在她生命結束的那一天,她的幾個哥哥姐姐都來到了她的身邊。據為她寫傳記的姐姐瑪麗亞(Maria V.  Havergal ) 所記,那一刻她問醫生是否“今天”她就要走了;醫生回答說“Maybe”(可能)。她聽後安靜地說:“離天堂之門這麼近,真是太好了!” 她的另一位姐姐給她讀起了《以賽亞書》的43:2節經文:“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她回應道: “祂必遵守諾言。”已是聖公會牧師的哥哥對她說:“你說了很多關於國王(The King)的事,也寫了很多關於國王的書,現在你將很快就能看到祂的榮面。” 接著,在哥哥的禱告聲中弗朗西斯閉上了雙眼。“我們看著她平靜喜樂的臉龐,似乎看到她已與國王見面….。”

儘管這位集美麗、才華、敬虔、奉獻於一身的女性只活了不到43歲,但人們從來沒有忘記她。在她身後,她的作品發行了數百萬冊之巨。如今整整150年過去了,世上還有無數人還在唱她寫的詩歌。

就筆者而言,每次讀這首《我曾捨命為你》就像一次心靈的洗禮。特別是詩句中的那幾個提問:“我曾捨命為你,我血為你流出,你舍何事為我?” “我更舍父家庭,並我榮光寶座,你舍何福為我?” “我曾受大苦難,臨刑身同罪犯,你舍何物為我?” “現今在父右邊  時常祈求為你,你心願否獻上歸我?”,句句都在震撼、敲打、呼喚著我的靈魂,催我淚下,使我感恩,令我慚愧,逼我自省,並進而鞭策我在事奉道路上更加奮勇,努力朝著標杆直跑向!

是的,我們的主耶穌“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祂甚至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馬書5:8),”人間的愛沒有比這更偉大的了。”(約翰福音15:13,現代譯本)不但如此,即使主耶穌回到了天上,祂還在天父右邊不斷為我們代求;祂所希望的就是我們能夠效法祂,背起十字架跟隨祂,成為祂的子民,和祂一起進入永恆的國度。面對這樣永無止息的愛,我們在世上又有什麼不可放棄,去回應這份大愛呢?!

親愛的弟兄姐妹,當您讀完或聽了這首詩歌及作者的人生故事有什麼感想?您,是否願意像弗朗西斯一樣,為我們的主耶穌獻出我們的一切?!

讓我們再次來聆聽這首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