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飞跃过中国“驼峰”的盟军飞行员和他写的“必有恩惠和慈爱”诗歌

作者 徐彬

《必有恩惠和慈爱》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唱过这首诗歌的人想必都知道它的歌词是与大卫诗篇23篇那段著名的经文有关。但和其他同类诗歌有所区别的是,它并非是全盘照搬大卫写下的文字,而是根据其核心的信息,十分贴切地加入了我们每个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必会遇到的某些场景,从而使诗歌更加靠近人们的心灵需求和生活实际。而诗歌作者本人的人生故事更是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甚至还与中国抗战时期著名的“驼峰航线”史实有关。他的名字叫约翰·彼特森(John W.Petersen 1921-2006)。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他精彩的人生画卷,了解他的故事和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

约翰·彼特森(以下称约翰)1921年出生在堪萨斯州林兹堡的一个农户家庭。他的父亲生育了七个孩子,约翰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可是就在他四岁时父亲就因病去世,家里全靠母亲一个人的微薄收入来支撑,其艰苦程度可想而知。约翰读书时差点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被迫休学,只因家中发生了一场煤气引起的火灾事故而被学校减免了学杂费,加上他在农场打的那份零工,这才读到中学毕业。

 

尽管约翰在家中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但他信主的时间却很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在教会回应呼召,成为了一名基督徒。平日里他保持着常年阅读圣经的习惯,从首篇的《创世纪》开始,读到最后的《启示录》,每天阅读十章,读完后再周而复始从头开始;由此也让他早早就在信仰根基上打下了良好基础。

 

约翰和几个哥哥一样很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但他的天性却比较自卑胆怯,缺乏自信。读中学时有一天他被一名星探相中,参加了当地电台《业余时间》节目所举办的歌唱比赛,并最终获得了冠军;所得的奖励还包括免费参加一门声乐课程培训以及数月上电台演唱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他的声音也逐渐被听众所熟悉,被称之为“那个来自农场的歌唱男孩”;然而他的性格却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的改变。

 

引导约翰突破瓶颈的人是他的大哥比尔。他不但喜欢唱歌,还十分擅长吹小号;可在平时生活中他却十分放荡不羁,经常酗酒、超车、闹事、闯祸。有一天他终于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一家全美知名乐队录用他的通知;就在这一天神的救恩也同时临到了他。那天回家后,他读到了马太福音11章28节的经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顿时他的心就被圣灵深深地触动;于是他谢绝了乐队的邀请,并马上打电话给镇上最有声望的基督徒波兰特先生,让他带领自己完成了决志祷告。从此他认罪悔改,成了一个新造的人。

 

比尔信主后又把福音传给了弟弟鲍勃(Bob),接着又邀请了他另一个弟弟肯(Ken),组成了一个男生三重唱的福音乐团,碾转各地去举办音乐诗歌布道会。那时还在读书的约翰只要一有机会就与哥哥们同行。有一天在会议的进行过程中,比尔突然把他拉到台上,让他来带领全场会众合唱诗歌;尽管台下会众给与了他认可的掌声,但约翰仍然缺乏自信,认为自己表现得很差劲。

 

不久之后一个机会来临了。已婚的哥哥鲍勃因家里搬到科罗拉多的原因决定离开乐团,而那时约翰正好已高中毕业,自然成了替代鲍勃的不二人选。从此他有了频繁的舞台锻炼机会,也终于克服了胆怯的心理障碍,成为大家所喜爱的一名福音歌手。

在那段忙碌的服事日子里,最让他难以忘怀的那件事是发生1940年夏天的一个下午。那天他们三兄弟应邀去林肯市的一家教会参加聚会;到了出发的时间,由比尔开车,驾驶著新买的“德索托”汽车一路顺风地前往目的地。在经过麦弗镇后不久,对面车道驶来的一辆油罐车突然失控,越过马路中线,直接朝他们冲了过来。比尔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那辆车就撞上了他们,造成整辆“德索托”几乎被毁。(右图是1944年生产的“德索托”汽车的式样)

 

当时肇事的司机吓得瘫坐在地上,以为车里的人肯定都死了,根本不敢上前查看。可是当赶来救援的人们拆开车身,将三人拉出来时,却发现他们各自仅在不同部位受了些轻伤。当晚他们甚至还仍然被接到那个教会,参加完了整场聚会。约翰深信奇迹背后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让他们平安度过了这次的死荫幽谷;从此“奇迹”(Miracle )这个词也成为他生活和赞美中离不开的主题。

 

尽管约翰已经成了一名成熟的福音歌手,但他内心真正渴望的却是诗歌的创作和谱曲 ,并曾多次尝试过将自己的作品投给不同的出版社,可却一次都没有成功。 19岁那年他将新写的两首诗歌,寄给田纳西州代顿的出版商温塞特。当后者表示有兴趣买下其中那首“还有空间”诗歌并为此问价时,约翰喜出望外,唯恐对方会出尔反尔,只报了八美元的低价,双方因此成交。可在诗歌正式出版后,约翰却发现自己的名字竟然都被印得不正确,让他惆怅了好些日子。

 

就在约翰准备进一步在创作上有所作为时,1941年12月7日爆发了珍珠港事件,美国因此卷入到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之中。次年的秋天,还不到21岁的约翰应征入伍。

约翰服役的是空军,因此他要先在俄克拉荷马的阿尔特斯基地(Altus Base)完成长达两年多时间的严格训练。到1944年,他终于成了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在和相识多年的女友玛丽结婚后,他被派往亚洲战场,投身到与日寇作战的硝烟之中。

 

约翰刚抵达位于印度阿萨姆谷附近的空军基地不久,就作为“柯蒂斯C-46”军用运输机的副驾驶参加了第一次飞行任务,冒着日军的炮火给战场上的地面部队空投武器和物资。战争的残酷也立刻接踵而至。曾经与约翰在一个基地受训,同样也是诗歌写作爱好者的战友奥尔(Orr)就在他本人的首次飞行中不幸牺牲。

 

不久之后,约翰所在的部队转场来到位于缅甸伊洛瓦底江的另一个基地。就在那里,他有幸参与了举世闻名的飞跃“驼峰”,为中国抗战运送远征军部队及军用物资的重要任务,在他生命经历中留下了厚重的一笔。

 

所谓的“驼峰航线”(The Hump)是1941年盟军因中国接受外援唯一的通道滇缅公路被日军切断,而被迫开辟的穿越喜马拉雅山脉,从缅甸到云南昆明的飞行路线。该航线长约800公里,途中除了要面对日军战斗机的围追堵截外,还要穿越无数个海拔4000到5000米的起伏山峰;而那时的螺旋桨运输机受高度的性能限制,只能紧贴著各个山峰起伏飞行,“驼峰”的名字因此而成。这条抗战的生命线也被称为“死亡航线”,因为驾驶员随时会遇上因强气流、低气压、暴风雪、冰雹和霜冻等恶劣气候条件,造成飞机坠落和撞山的危险。在整个驼峰空运过程中,盟军总共损失了近千架飞机和大量飞行员。

 

尽管约翰飞跃“驼峰航线”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但他还是经历了许多难忘的危险时刻。那时他已经成了运输机的正驾驶。因战事紧迫的需要,所有飞行员都必须执行全天候的飞行任务,即无论气象条件如何,每天都要起航,因此各种危险也和他们如影相随。

 

在穿越“驼峰”的过程中,约翰最可怕的一次经历是来自那一天的遭遇。他的自传《奇迹继续》(Miracle Goes  On)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这一过程。

当时约翰驾驶的飞机在途中遇到了他平生所见最大的一次暴风雨。他根本无法按照飞行手册所指的找到一条能够穿出风暴的“马鞍”形通道(saddle)。飞机在黑色云团和气流中不断地颠簸,像火柴棍一样被抛来抛去,上上下下;驾驶舱的高度计量盘在他眼前旋转;因雷暴而产生的”圣艾尔摩火焰”(一种在雷暴天气因强大的电磁场所造成的冠状强光放电现象,见左上图的图示)在舱内四处可见。正当他试图返回基地时,突然一道闪电击中了机头,所有的电气设备瞬间被损,死亡的恐怖气息立刻笼罩了整个机舱…。 可就在这绝望之刻,飞机突然穿出了雷暴区域;更让约翰惊喜的是在失去导航的条件下,下方竟然就是他们的基地。走下飞机的约翰跪在地上亲吻大地,感谢上帝引导他穿过了雷电和风暴,平安返回。这是约翰生命中又一次莫大的奇迹。

 

在那段日子里约翰认识了许多中国远征军的战友,并视他们为彼此心灵相通的最好朋友,经常把自己所写的诗歌与他们分享。1945年5月底他的第一个孩子在美国出生;两个多月后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随后约翰随部队飞到了中国上海;一到那里他就找到一家能讲英文的教会,并上台领唱赞美诗歌,其中就包括他写的那首受到许多中国战友欢迎的诗歌“主正在为我再来”(He is coming again for me)。

下二图是约翰在自传书中使用的两张服役时期所摄的照片▼

1945年12月约翰终于平安回到了美国,和亲人团聚;第二年的年初他办理了退伍手续。即使在战争期间他也没有停止过创作诗歌;如今为了实现他以往的理想,将创作当作为自己终生职业,他决定利用刚颁布的“退伍军人法案”所提供的优惠条件,首先装备好自己。为此他花了六年时间先后在芝加哥的穆迪圣经学院和美国音学学院完成了深造。毕业后,他终于如愿被一家名叫《灵歌社》(Sing spiration)的福音出版公司聘用,成了一名专业的音乐编辑和创作者。

 

在这家出版社他一直工作到1967年;期间公司被当时全球最大的一家福音出版公司收购,他因此还被收购方委以重任,担任了“灵歌社”的公司总裁及音乐总编。这段时期也成了他诗歌创作的丰收期。扎实雄厚的神学及音乐基础,加上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成了他创作的源泉,许多优秀作品发表后便成为大众经典,深受读者喜爱。其中就包括这首《必有恩惠和慈爱》。

 

离开《灵歌社》后,约翰又专门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出版公司,继续在音乐和诗歌领域大展身手,直到年迈退休。85岁那年他因病去世。回顾其一生,他总共创作了一千多首赞美诗歌和三十余部清唱剧,被后人公认为美国现代最伟大的圣乐作曲家之一。1967年,国家福音电影基金会授予他神圣音乐奖,以表彰他在这一领域中的杰出成就。有三家大学先后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1976年,他的自传《奇迹继续》(The Miracle Goes On) 一书正式出版,并被福音电影公司(Gospel Films) 改编成同名电影。1986年,他的名字荣登福音音乐名人堂。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首创作于1958年的诗歌《必有恩惠和慈爱》。在约翰.彼特森(以下称“彼特森”)的作品中,这首诗歌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与他人合作创作诗歌,而造成合作的因缘又与另一个人小时候的某个经历有关。这位合作者就是作为《灵歌社》的创始人之一的阿尔弗雷德·史密斯(Alfred B. Smith)。

 

史密斯比彼特森大五岁,1916年出生在新泽西州。他从小就学会了拉小提琴,15岁起就经常在广播电台及各地音乐会上演出。在《灵歌社》工作之前他还曾在一家教会里担任过副牧师。

 

诗歌的创作经过是这样的。那天彼特森正在自己的工作室即兴弹奏这钢琴,史密斯走了进来。两人交谈中史密斯提到了他从一份读者来信了解到的趣事。写信的主人是已故著名音乐家,曾经为《我心灵得安宁》《祷告良辰》等经典诗歌谱曲的菲利普. 布利斯家的一位后代。信中提到了自己小时候的一件往事。那时他刚进国民小学不久,还没有学会读书识字;有一天他特别喜欢的那位名叫墨菲的年轻女老师教他们背诵《诗篇》的第二十三篇。当老师读到第6节的“我一生一世必有(你的)恩惠、慈爱随着我”(Surely your goodness and love will follow me all the days of my life)时,男孩以为这句话英文中的“Your”就是指女老师,而“me”就是自己,于是就理解成那位墨菲小姐将会陪伴他的一生,… 。

 

彼特森听完这个故事之后,立刻敏锐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这句经文与信徒的个人关系上;接下来两人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歌词的创作,并由彼特森谱上了曲调。诗歌的主题和名字就叫“必有恩典和慈爱随着我”。

 

整首诗歌分三段,歌词内容如下:

(1)我是客旅我是流浪者,在黑暗罪恶中徘徊; 那时慈牧耶稣找到我,我今正向父家归回。
(2)我疲倦时祂使我苏醒,每日祂赐力量给我;祂领我到安静的水边,保守我每一步稳妥。
(3)当我走过寂寞的幽谷,救主必与我行一路; 祂大能手保护引领我,到为我预备的居处。
     副歌: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与慈爱随着我,直到永永远远;
     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到永远,敌人面前祂为我摆设筵席;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与慈爱随着我,直到永永远远,到永远直到永永远远。

区别于大卫诗篇23章的内容,作者在诗歌的第一段刻意增加了一个信徒在得救前的场景,以更全面地体现主耶稣在我们生命每一个阶段的带领和保守。在那个阶段信徒如同迷失的羔羊,在象征著罪恶的凄苦黑暗之夜苦苦挣扎徘徊,试图找到人生的目的和意义而不可得;最后是主耶稣像牧人那样亲自找到了我们,把我们带回到前往天父家的路上。

 

诗歌的第二段作者反映的是信徒在得救之后属灵生活的日常体验。即任何一个信徒,在奔走天路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磨难和试探,因而“疲乏无力”、软弱不堪;那时又是主耶稣主动将我们领到“可安歇的水边”,赐给我们丰富的供应和力量,让我们的灵性得到滋养,并继续“保守”我们前行道路中的步伐“安稳”。

 

到诗歌的第三段,作者将我们带到更深切的属灵体验,也就是《诗篇》23:4所提到的“死荫幽谷”;那时候我们难免会陷入特别孤独无助的境遇,全靠主耶稣与我们一路同行,用祂的大能的臂膀保护我们,并最终引领我们抵达天父为我们预备的永恒居处。

 

诗歌的副歌则是全诗歌的总结,即我们的一生必有恩惠和慈爱随着我们,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永远远。

 

在诗歌的配曲方面,更是呈现了作者高超的音乐素养。主歌部分的旋律和节奏相对低沉、缓慢和柔和,为歌唱者提供了有利于专注和思考的良好氛围;各音节的起伏仿佛是模仿了人的平稳呼吸,十分自然地将人引领到蒙主怜悯、保守,及有主同在的美好境界之中。进入副歌阶段后,诗歌在节奏和强度上开始逐步加快变强,标志着信徒从宁静的享受和沉思到信心的高涨这一转变,更反映出子民对必有上帝恩惠和慈爱一路伴随的欢乐之情;到了“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到永远,敌人面前祂为我摆设筵席”音节处,诗歌抵达整个旋律的最高潮,突出彰显了子民愿意一生愿意跟随主的强大信心意愿,以及对赢得属灵争战最后胜利的高度确定性,从而完美展现了整首诗歌的敬拜效果。

 

整首诗歌又何尝不是彼特森自己在生命中所经历了种种奇迹和见证发出的赞美和心声!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最后我想进一步和大家分享的是:“必有恩惠和慈爱随着我”这句经文中“慈爱”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具有“拣选、委身、信实不变”的意思;“随着”这一动词,更是带有炽烈的感情色彩,通常是用于形容亲密爱人关系中的一方的主动行为。在我们的生命中,能有这位创造天地宇宙的主,愿意那么主动和迫切地将祂的恩惠和慈爱紧紧跟随围绕我们,保守我们奔走天路的每一段历程,这是何等大的福分!

 

愿这首诗歌和背后的故事激励你我今后的路程,直到再见主面的那日!

(本文主要素材引自于彼特森本人的自转《The Miracle Goes On》,Th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6)

 

 

 

 

一首震撼人心,敲打灵魂的诗歌:《我曾舍命为你》

作者:徐彬

 

引言:前些日子在为教会的姐妹团契准备《十九世纪欧美女性诗歌代表人物的人生故事》分享的过程中,有一位名叫弗朗西丝·雷德利·哈弗加尔(Francis Ridley Havergal 1836-1879)的英国女诗人进入了我的眼帘。吸引我注意力的是首先是她写的那首代表作《我曾舍命为你》的名字,因为它非常与众不同。通常来说,大凡是赞美诗歌,歌词中的“你”都是指主耶稣,而“我”则是指作者本人或泛指每一个信徒。但这首诗歌是倒过来的。歌中的“我”是指主耶稣,而“你”是指作者本人或所有信徒。更让我吃惊的是,这首震撼人心、敲打灵魂的传世经典佳作竟然还是作者的处女作。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她的人生故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作者的父亲,因为他在弗朗西斯的成长过程中起过重要的影响。他叫威廉.哈弗加尔(William Henry Havergal, 1793-1870),是圣公会的一名牧师。

即使我们用现代的眼光看,威廉·哈弗加尔也可算得上是一名才华横溢的牧者。他从小就特别喜欢音乐,到十四岁时已能在教会演奏管风琴。中学毕业后他原本想去医学院学医来实现治病救人的理想,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旨在救人灵魂的神学,并在牛津大学先后完成了学士和硕士学位。毕业之后,他先后在几家教会担任圣职,并因其出色的讲道能力而曾担任过伍斯特圣尼古拉斯教区的教区长,以及著名伍斯特大教堂的“荣誉正典”( Honorary Canon)。但他的音乐才华并没有就此淹没。1829年6月的一天,他乘马车外出,不幸在途中翻了车,导致他整个人被抛出车外,造成了严重的脑震荡。就在这养病的过程中,他的音乐才华得以爆发,开始了他的作曲生涯;而他发表的第一首作品即扬名于世,那就是为雷金纳德·希伯主教的宣教诗歌名作《来自格陵兰的冰山》(From Greenland’s Icy Mountains;也有译作《要传遍福音》或《传扬救恩》)配曲。他一生中曾出版过多部诗歌及音乐作品专集,并数次荣获“格雷欣奖”(Gresham prize medal)。他将作品的所有收入都捐给了英国圣公会的“非洲和东方传教士协会”(CMS),用于支持他们的海外宣教事工。

▼以下是弗朗西斯父亲的画像和他曾服事过的伍斯特大教堂内外照片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女”。出生于1836年12月14日的弗朗西斯,是威廉·哈弗加尔六个子女中的老么,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孩子。在父亲百般呵护陪伴下长大的弗朗西斯显然会潜移默化,受益匪浅,得到许多父亲的言传身教。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在信仰方面。

在父亲的引导之下,弗朗西斯三岁就学会阅读,四岁时能读《圣经》,并学会了写字。到九岁时,她甚至还在父亲教会的主日学校里帮忙教过孩子们。11岁那年母亲去世,二年后父亲送她进了一家有着良好口碑的寄宿学校去学习。这家学校的校长蒂德太太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在她的影响带领之下,学校里的许多孩子都经历了生命的“复兴”(revival),归信了救主耶稣;以至于到耶诞节回家时,每个女孩的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就在这家学校就读的第二年,她兴奋地写道:“我决定把我的灵魂交给了救世主……,从那一刻起,天地都变得更加光明。

弗朗西斯成人之后,因环境和身体的原因无法使她去国外成为一名宣教士,但她还是找到了替代的方法,即通过在家开班授学来教穷人学习圣经。她曾经这样写道:“我不知道谁会来,也不知道来的人是多还是少,但只求神领人悔改的恩典能够浇灌下来,让我有能力来传讲耶稣,使人归向祂。”同时,她也像父亲那样尽力去支持海外宣教使团,甚至为此捐出了她所有的首饰。

除此以外,在语言和音乐领域弗朗西斯也继承了父亲的天赋,表现非凡,特别是在诗歌领域。她从小就受父亲的影响,对大卫的《诗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了能够更好的读懂理解诗歌中的精意,她先后在父亲和姐夫的指导下初步学习了希腊语和希伯来语。1852年至1853年间,她利用陪同父亲去德国杜塞尔多(Düsseldorf)医治眼疾的机会,先后在塞尔多夫的路易森学校(The Louisenschule)和奥伯卡塞尔大学(Oberkassel Havergal’s scholastic) 接受了包括德语、希腊语、希伯来语及拉丁语在内的正规教育,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在路易森学校的一次德语考试中她还超过的所有的本地学生,得了第一名。她在钢琴演奏和声乐歌唱方面的才华也远超过一般的同龄人。

▼以下是弗朗西斯从少年到中年的三幅画像

对圣经的熟悉以及在语言方面的天赋和实力,很快就体现在她诗歌的创作成果中。弗朗西斯写的这首《我曾舍命为你》,就是她在23岁那年即1859年的1月5日,因为参观了杜塞尔多夫的一家博物馆,看到馆藏的一幅画和相关的解释文字而写下的。这幅油画的作者是 斯特伯格(Sternberg),画的主题是取自约翰福音19:5所记载的彼拉多审判耶稣时所说的一句话 ,拉丁文是“Ecce Homo”,即“看那,这个人!”。画面中,耶稣头戴着荆棘冠冕站在彼拉多和犹太人面前,用深邃和痛苦的目光注视著众人。画像的下边写着「我曾舍命为你,你舍何事为我?」

▼以下是收藏在杜塞尔多夫艺术博物馆内同样名为“Ecce Homo”的油画,但作者是另一位名叫Mihály Munkácsy( 1844-1900) 的画家

当弗朗西斯看到眼前的这幅画和那些文字后整个人一下子就被怔住了。她怀着一颗敬畏的心默默地站在画前,好久转不过神来。几年后弗朗西斯在回复一封读者相关来信时亲自讲述了这首诗歌的创作过程以及后来曾经发生的事情:

「这首诗歌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写出来的。记得当时我只花了几分钟,就用铅笔把心中的感动草写在了一张传单的背面。然而当我将它写完再读了一遍后,又觉得 “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首诗啊!好吧,我也无须再自找麻烦地将它重新誊写出来。” 回到家后,我就顺手把这张纸扔进了火炉!但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有一种下意识的冲动让我将它从火炉里抢了回来,然后把这张已经被揉皱还有些烧焦的纸张叠好重新放入口袋。不久之后,我到一家济贫院去看望一位老妇人。她看到我后像往常一样又热心谈论起她亲爱的救主耶稣。我突发萌想,想看看这样一位简单又虔诚的老人是否会喜欢这首我认为没有人会欣赏的诗。于是我就读给了她听,没想到她听了非常喜欢,….。回去后我就将它重新抄了一遍,保存了起来。后来,是主让它走进了千家万户….。」

1860 年这首经弗朗西斯父亲编曲的诗歌首先被刊登在文学期刊《Good Words》上,由此很快就传播开来,受到了读者的广泛好评。(如今我们所唱的则是著名作曲家菲利普·布利斯 (Philip P. Bliss) 创作的曲调)

弗朗西斯写下《我曾为你舍命》这首诗歌时才23岁。如果从这一年开始算起,到1879年她因患腹膜炎而不幸去世,前后只有短短的20年。然而她的生命就像一颗璀璨的流星,虽然短暂却光芒四射,在天际中留下了永恒的光辉,也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遗产。

在福音文字写作上,她著述甚多,被后人赞誉为“天路历程的神学”。其中影响甚大的是她写的那套“国王”系列。自1870年起,她将自己的每日的灵修所得汇集成书,以“My King”(我的君王)作为第一本书的书名,前后写了五本。这些被她称为“Royal Books”(皇家读物)的书籍出版后,影响激励了许多信徒的灵命成长。连英国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宣教士、布道家司布真牧师(Charles H|.  Spurgeon)都在1879年举办的一次会议上,向与会的三百名牧师专门推荐了这套书籍,并对每人赠送了其中的两本。

在赞美诗歌创作上,她更是给后人留下了许多优秀作品。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金竖琴在鸣响”,“我曾舍命为你”,“耶稣,主啊,我是谁的?”,“主对我说话”,“啊,主,在你脚边”,“献己与主”等。如今几乎所有的欧美各大圣诗歌集都收有她的名作。

弗朗西斯对赞美诗歌创作的态度是极其敬虔和认真的。每当写一首诗歌,她都会先认真祷告。对此她是这样描述的:「写作是我的祈祷,因为我似乎从来没有自己写过一首诗,感觉自己在写作时像个小孩子; 你知道小孩子在写作的时候都会抬头思想:“接下来我该说什么呢?” 我就是这么做的。我祈求主不仅给我思路和力量,而且给我每一个文字,甚至押韵。”」因此,尽管她长期受疾病的折磨,但她的笔下却没有任何的伤感,或以自我为中心,而把写作的中心全都集中在基督和祂的圣工上,全力去赞美上帝的爱和救赎之功。评论家说她“在每一行的诗歌中生活和说话”

在对待传统圣诗的态度上,她也有特别的认识。就像她劝勉他人所说的:「我劝你们彻底要熟练一首诗,使它成为你自己的一部份,然后求神使它成为你的资讯。」这句话也成了笔者在写作“经典诗歌故事”专栏时的自勉和祷告。

弗朗西斯在歌唱和钢琴演奏上的天赋和恩赐也无保留地用在福音上。她曾经为利物浦的“基督教女青年协会”(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 主持过赞美诗歌聚会,并且常常在一些社交聚会场合上,通过演奏和歌唱亨德尔、贝多芬和门德尔松等人的圣乐名作及诗歌来引导他人归向耶稣。有一次在法国的旅行期间,她先为一位当地的天主教徒演唱了一首她自己写的赞美诗《只为你》;因对方非常喜欢,她又专门用法语重写了这首赞美诗,有针对性地加入了强调“唯独借着耶稣才能来到天父面前”的内容,然后再唱给她听。另一次,她在一家天主教堂经营的临终关怀医院演奏钢琴,受到听众的交口称赞;于是她又分别用法语、德语和义大利语来唱了亨德尔《弥赛亚》中的“安慰你们”和“祂会喂养他的羊群”等歌曲来安抚那些已面临生命垂危的病人们。

总而言之,在这短短的二十年中,她将自己的一切全然都奉献给了主,真正实践了她在另一首名作《献己与主》(Take myself, and I will be ever, only, all for Thee)诗歌中所表达的誓言,即要将自己的“时间”、“手”、“脚”、“声音”、“嘴唇”、“财富”、“智慧”、“情感”、“心”和“爱”(time, hands, feet, voice, lips, possessions, intellect, will, heart, and love)都献给主。诗歌最后的那句话: “献上我自己,我永远只为主而活!”(Take myself, and I will be ever, only, all for Thee),正是她一生最真实、最贴切的写照!

在她生命结束的那一天,她的几个哥哥姐姐都来到了她的身边。据为她写传记的姐姐玛丽亚(Maria V.  Havergal ) 所记,那一刻她问医生是否“今天”她就要走了;医生回答说“Maybe”(可能)。她听后安静地说:“离天堂之门这么近,真是太好了!” 她的另一位姐姐给她读起了《以赛亚书》的43:2节经文:“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她回应道: “祂必遵守诺言。”已是圣公会牧师的哥哥对她说:“你说了很多关于国王(The King)的事,也写了很多关于国王的书,现在你将很快就能看到祂的荣面。” 接着,在哥哥的祷告声中弗朗西斯闭上了双眼。“我们看着她平静喜乐的脸庞,似乎看到她已与国王见面….。”

尽管这位集美丽、才华、敬虔、奉献于一身的女性只活了不到43岁,但人们从来没有忘记她。在她身后,她的作品发行了数百万册之巨。如今整整150年过去了,世上还有无数人还在唱她写的诗歌。

就笔者而言,每次读这首《我曾舍命为你》就像一次心灵的洗礼。特别是诗句中的那几个提问:“我曾舍命为你,我血为你流出,你舍何事为我?” “我更舍父家庭,并我荣光宝座,你舍何福为我?” “我曾受大苦难,临刑身同罪犯,你舍何物为我?” “现今在父右边  时常祈求为你,你心愿否献上归我?”,句句都在震撼、敲打、呼唤着我的灵魂,催我泪下,使我感恩,令我惭愧,逼我自省,并进而鞭策我在事奉道路上更加奋勇,努力朝着标杆直跑向!

是的,我们的主耶稣“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以赛亚书53:5)祂甚至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马书5:8),”人间的爱没有比这更伟大的了。”(约翰福音15:13,现代译本)不但如此,即使主耶稣回到了天上,祂还在天父右边不断为我们代求;祂所希望的就是我们能够效法祂,背起十字架跟随祂,成为祂的子民,和祂一起进入永恒的国度。面对这样永无止息的爱,我们在世上又有什么不可放弃,去回应这份大爱呢?!

亲爱的弟兄姐妹,当您读完或听了这首诗歌及作者的人生故事有什么感想?您,是否愿意像弗朗西斯一样,为我们的主耶稣献出我们的一切?!

让我们再次来聆听这首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