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飞跃过中国“驼峰”的盟军飞行员和他写的“必有恩惠和慈爱”诗歌
作者 徐彬
《必有恩惠和慈爱》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唱过这首诗歌的人想必都知道它的歌词是与大卫诗篇23篇那段著名的经文有关。但和其他同类诗歌有所区别的是,它并非是全盘照搬大卫写下的文字,而是根据其核心的信息,十分贴切地加入了我们每个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必会遇到的某些场景,从而使诗歌更加靠近人们的心灵需求和生活实际。而诗歌作者本人的人生故事更是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甚至还与中国抗战时期著名的“驼峰航线”史实有关。他的名字叫约翰·彼特森(John W.Petersen 1921-2006)。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他精彩的人生画卷,了解他的故事和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

约翰·彼特森(以下称约翰)1921年出生在堪萨斯州林兹堡的一个农户家庭。他的父亲生育了七个孩子,约翰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可是就在他四岁时父亲就因病去世,家里全靠母亲一个人的微薄收入来支撑,其艰苦程度可想而知。约翰读书时差点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被迫休学,只因家中发生了一场煤气引起的火灾事故而被学校减免了学杂费,加上他在农场打的那份零工,这才读到中学毕业。
尽管约翰在家中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但他信主的时间却很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在教会回应呼召,成为了一名基督徒。平日里他保持着常年阅读圣经的习惯,从首篇的《创世纪》开始,读到最后的《启示录》,每天阅读十章,读完后再周而复始从头开始;由此也让他早早就在信仰根基上打下了良好基础。
约翰和几个哥哥一样很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但他的天性却比较自卑胆怯,缺乏自信。读中学时有一天他被一名星探相中,参加了当地电台《业余时间》节目所举办的歌唱比赛,并最终获得了冠军;所得的奖励还包括免费参加一门声乐课程培训以及数月上电台演唱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他的声音也逐渐被听众所熟悉,被称之为“那个来自农场的歌唱男孩”;然而他的性格却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的改变。
引导约翰突破瓶颈的人是他的大哥比尔。他不但喜欢唱歌,还十分擅长吹小号;可在平时生活中他却十分放荡不羁,经常酗酒、超车、闹事、闯祸。有一天他终于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一家全美知名乐队录用他的通知;就在这一天神的救恩也同时临到了他。那天回家后,他读到了马太福音11章28节的经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顿时他的心就被圣灵深深地触动;于是他谢绝了乐队的邀请,并马上打电话给镇上最有声望的基督徒波兰特先生,让他带领自己完成了决志祷告。从此他认罪悔改,成了一个新造的人。
比尔信主后又把福音传给了弟弟鲍勃(Bob),接着又邀请了他另一个弟弟肯(Ken),组成了一个男生三重唱的福音乐团,碾转各地去举办音乐诗歌布道会。那时还在读书的约翰只要一有机会就与哥哥们同行。有一天在会议的进行过程中,比尔突然把他拉到台上,让他来带领全场会众合唱诗歌;尽管台下会众给与了他认可的掌声,但约翰仍然缺乏自信,认为自己表现得很差劲。
不久之后一个机会来临了。已婚的哥哥鲍勃因家里搬到科罗拉多的原因决定离开乐团,而那时约翰正好已高中毕业,自然成了替代鲍勃的不二人选。从此他有了频繁的舞台锻炼机会,也终于克服了胆怯的心理障碍,成为大家所喜爱的一名福音歌手。

在那段忙碌的服事日子里,最让他难以忘怀的那件事是发生1940年夏天的一个下午。那天他们三兄弟应邀去林肯市的
一家教会参加聚会;到了出发的时间,由比尔开车,驾驶著新买的“德索托”汽车一路顺风地前往目的地。在经过麦弗镇后不久,对面车道驶来的一辆油罐车突然失控,越过马路中线,直接朝他们冲了过来。比尔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那辆车就撞上了他们,造成整辆“德索托”几乎被毁。(右图是1944年生产的“德索托”汽车的式样)
当时肇事的司机吓得瘫坐在地上,以为车里的人肯定都死了,根本不敢上前查看。可是当赶来救援的人们拆开车身,将三人拉出来时,却发现他们各自仅在不同部位受了些轻伤。当晚他们甚至还仍然被接到那个教会,参加完了整场聚会。约翰深信奇迹背后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让他们平安度过了这次的死荫幽谷;从此“奇迹”(Miracle )这个词也成为他生活和赞美中离不开的主题。
尽管约翰已经成了一名成熟的福音歌手,但他内心真正渴望的却是诗歌的创作和谱曲 ,并曾多次尝试过将自己的作品投给不同的出版社,可却一次都没有成功。 19岁那年他将新写的两首诗歌,寄给田纳西州代顿的出版商温塞特。当后者表示有兴趣买下其中那首“还有空间”诗歌并为此问价时,约翰喜出望外,唯恐对方会出尔反尔,只报了八美元的低价,双方因此成交。可在诗歌正式出版后,约翰却发现自己的名字竟然都被印得不正确,让他惆怅了好些日子。
就在约翰准备进一步在创作上有所作为时,1941年12月7日爆发了珍珠港事件,美国因此卷入到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之中。次年的秋天,还不到21岁的约翰应征入伍。

约翰服役的是空军,因此他要先在俄克拉荷马的阿尔特斯基地(Altus Base)完成长达两年多时间的严格训练。到1944年,他终于成了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在和相识多年的女友玛丽结婚后,他被派往亚洲战场,投身到与日寇作战的硝烟之中。
约翰刚抵达位于印度阿萨姆谷附近的空军基地不久,就作为“柯蒂斯C-46”军用运输机的副驾驶参加了第一次飞行任务,冒着日军的炮火给战场上的地面部队空投武器和物资。战争的残酷也立刻接踵而至。曾经与约翰在一个基地受训,同样也是诗歌写作爱好者的战友奥尔(Orr)就在他本人的首次飞行中不幸牺牲。
不久之后,约翰所在的部队转场来到位于缅甸伊洛瓦底江的另一个基地。就在那里,他有幸参与了举世闻名的飞跃“驼峰”,为中国抗战运送远征军部队及军用物资的重要任务,在他生命经历中留下了厚重的一笔。
所谓的“驼峰航线”(The Hump)是1941年盟军因中国接受外援唯一的通道滇缅公路被日军切断,而被迫开辟的穿越喜马拉雅山脉,从缅甸到云南昆明的飞行路线。该航线长约800公里,途中除了要面对日军战斗机的围追堵截外,还要穿越无数个海拔4000到5000米的起伏山峰;而那时的螺旋桨运输机受高度的性能限制,只能紧贴著各个山峰起伏飞行,“驼峰”的名字因此而成。这条抗战的生命线也被称为“死亡航线”,因为驾驶员随时会遇上因强气流、低气压、暴风雪、冰雹和霜冻等恶劣气候条件,造成飞机坠落和撞山的危险。在整个驼峰空运过程中,盟军总共损失了近千架飞机和大量飞行员。

尽管约翰飞跃“驼峰航线”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但他还是经历了许多难忘的危险时刻。那时他已经成了运输机的正驾驶。因战事紧迫的需要,所有飞行员都必须执行全天候的飞行任务,即无论气象条件如何,每天都要起航,因此各种危险也和他们如影相随。
在穿越“驼峰”的过程中,约翰最可怕的一次经历是来自那一天的遭遇。他的自传《奇迹继续》(Miracle Goes On)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这一过程。
当时约翰驾驶的飞机在途中遇到了他平生所见最大的一次暴风雨。他根本无法按照飞行手册所指的找到一条能够穿出风暴的“马鞍”形通道(saddle)。飞机在黑色云团和气流中不断地颠簸,像火柴棍一样被抛来抛去,上上下下;驾驶舱的高度计量盘在他眼前旋转;因雷暴而产生的”圣艾尔摩火焰”(一种在雷暴天气因强大的电磁场所造成的冠状强光放电现象,见左上图的图示)在舱内四处可见。正当他试图返回基地时,突然一道闪电击中了机头,所有的电气设备瞬间被损,死亡的恐怖气息立刻笼罩了整个机舱…。 可就在这绝望之刻,飞机突然穿出了雷暴区域;更让约翰惊喜的是在失去导航的条件下,下方竟然就是他们的基地。走下飞机的约翰跪在地上亲吻大地,感谢上帝引导他穿过了雷电和风暴,平安返回。这是约翰生命中又一次莫大的奇迹。
在那段日子里约翰认识了许多中国远征军的战友,并视他们为彼此心灵相通的最好朋友,经常把自己所写的诗歌与他们分享。1945年5月底他的第一个孩子在美国出生;两个多月后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随后约翰随部队飞到了中国上海;一到那里他就找到一家能讲英文的教会,并上台领唱赞美诗歌,其中就包括他写的那首受到许多中国战友欢迎的诗歌“主正在为我再来”(He is coming again for me)。
下二图是约翰在自传书中使用的两张服役时期所摄的照片▼


1945年12月约翰终于平安回到了美国,和亲人团聚;第二年的年初他办理了退伍手续。即使在战争期间他也没有停止过创作诗歌;如今为了实现他以往的理想,将创作当作为自己终生职业,他决定利用刚颁布的“退伍军人法案”所提供的优惠条件,首先装备好自己。为此他花了六年时间先后在芝加哥的穆迪圣经学院和美国音学学院完成了深造。毕业后,他终于如愿被一家名叫《灵歌社》(Sing spiration)的福音出版公司聘用,成了一名专业的音乐编辑和创作者。
在这家出版社他一直工作到1967年;期间公司被当时全球最大的一家福音出版公司收购,他因此还被收购方委以重任,担任了“灵歌社”的公司总裁及音乐总编。这段时期也成了他诗歌创作的丰收期。扎实雄厚的神学及音乐基础,加上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成了他创作的源泉,许多优秀作品发表后便成为大众经典,深受读者喜爱。其中就包括这首《必有恩惠和慈爱》。
离开《灵歌社》后,约翰又专门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出版公司,继续在音乐和诗歌领域大展身手,直到年迈退休。85岁那年他因病去世。回顾其一生,他总共创作了一千多首赞美诗歌和三十余部清唱剧,被后人公认为美国现代最伟大的圣乐作曲家之一。1967年,国家福音电影基金会授予他神圣音乐奖,以表彰他在这一领域中的杰出成就。有三家大学先后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1976年,他的自传《奇迹继续》(The Miracle Goes On) 一书正式出版,并被福音电影公司(Gospel Films) 改编成同名电影。1986年,他的名字荣登福音音乐名人堂。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首创作于1958年的诗歌《必有恩惠和慈爱》。在约翰.彼特森(以下称“彼特森”)的作品中,这首诗歌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与他人合作创作诗歌,而造成合作的因缘又与另一个人小时候的某个经历有关。这位合作者就是作为《灵歌社》的创始人之一的阿尔弗雷德·史密斯(Alfred B. Smith)。
史密斯比彼特森大五岁,1916年出生在新泽西州。他从小就学会了拉小提琴,15岁起就经常在广播电台及各地音乐会上演出。在《灵歌社》工作之前他还曾在一家教会里担任过副牧师。
诗歌的创作经过是这样的。那天彼特森正在自己的工作室即兴弹奏这钢琴,史密斯走了进来。两人交谈中史密斯提到了他从一份读者来信了解到的趣事。写信的主人是已故著名音乐家,曾经为《我心灵得安宁》《祷告良辰》等经典诗歌谱曲的菲利普. 布利斯家的一位后代。信中提到了自己小时候的一件往事。那时他刚进国民小学不久,还没有学会读书识字;有一天他特别喜欢的那位名叫墨菲的年轻女老师教他们背诵《诗篇》的第二十三篇。当老师读到第6节的“我一生一世必有(你的)恩惠、慈爱随着我”(Surely your goodness and love will follow me all the days of my life)时,男孩以为这句话英文中的“Your”就是指女老师,而“me”就是自己,于是就理解成那位墨菲小姐将会陪伴他的一生,… 。
彼特森听完这个故事之后,立刻敏锐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这句经文与信徒的个人关系上;接下来两人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歌词的创作,并由彼特森谱上了曲调。诗歌的主题和名字就叫“必有恩典和慈爱随着我”。
整首诗歌分三段,歌词内容如下:
(1)我是客旅我是流浪者,在黑暗罪恶中徘徊; 那时慈牧耶稣找到我,我今正向父家归回。
(2)我疲倦时祂使我苏醒,每日祂赐力量给我;祂领我到安静的水边,保守我每一步稳妥。
(3)当我走过寂寞的幽谷,救主必与我行一路; 祂大能手保护引领我,到为我预备的居处。
副歌: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与慈爱随着我,直到永永远远;
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到永远,敌人面前祂为我摆设筵席;
一生一世必有恩惠与慈爱随着我,直到永永远远,到永远直到永永远远。


区别于大卫诗篇23章的内容,作者在诗歌的第一段刻意增加了一个信徒在得救前的场景,以更全面地体现主耶稣在我们生命每一个阶段的带领和保守。在那个阶段信徒如同迷失的羔羊,在象征著罪恶的凄苦黑暗之夜苦苦挣扎徘徊,试图找到人生的目的和意义而不可得;最后是主耶稣像牧人那样亲自找到了我们,把我们带回到前往天父家的路上。
诗歌的第二段作者反映的是信徒在得救之后属灵生活的日常体验。即任何一个信徒,在奔走天路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磨难和试探,因而“疲乏无力”、软弱不堪;那时又是主耶稣主动将我们领到“可安歇的水边”,赐给我们丰富的供应和力量,让我们的灵性得到滋养,并继续“保守”我们前行道路中的步伐“安稳”。
到诗歌的第三段,作者将我们带到更深切的属灵体验,也就是《诗篇》23:4所提到的“死荫幽谷”;那时候我们难免会陷入特别孤独无助的境遇,全靠主耶稣与我们一路同行,用祂的大能的臂膀保护我们,并最终引领我们抵达天父为我们预备的永恒居处。
诗歌的副歌则是全诗歌的总结,即我们的一生必有恩惠和慈爱随着我们,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永远远。
在诗歌的配曲方面,更是呈现了作者高超的音乐素养。主歌部分的旋律和节奏相对低沉、缓慢和柔和,为歌唱者提供了有利于专注和思考的良好氛围;各音节的起伏仿佛是模仿了人的平稳呼吸,十分自然地将人引领到蒙主怜悯、保守,及有主同在的美好境界之中。进入副歌阶段后,诗歌在节奏和强度上开始逐步加快变强,标志着信徒从宁静的享受和沉思到信心的高涨这一转变,更反映出子民对必有上帝恩惠和慈爱一路伴随的欢乐之情;到了“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到永远,敌人面前祂为我摆设筵席”音节处,诗歌抵达整个旋律的最高潮,突出彰显了子民愿意一生愿意跟随主的强大信心意愿,以及对赢得属灵争战最后胜利的高度确定性,从而完美展现了整首诗歌的敬拜效果。
整首诗歌又何尝不是彼特森自己在生命中所经历了种种奇迹和见证发出的赞美和心声!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最后我想进一步和大家分享的是:“必有恩惠和慈爱随着我”这句经文中“慈爱”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具有“拣选、委身、信实不变”的意思; 而“随着”这一动词,更是带有炽烈的感情色彩,通常是用于形容亲密爱人关系中的一方的主动行为。在我们的生命中,能有这位创造天地宇宙的主,愿意那么主动和迫切地将祂的恩惠和慈爱紧紧跟随围绕我们,保守我们奔走天路的每一段历程,这是何等大的福分!
愿这首诗歌和背后的故事激励你我今后的路程,直到再见主面的那日!
(本文主要素材引自于彼特森本人的自转《The Miracle Goes On》,Th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6)









